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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12 - 15章》- 基督徒生活言行的守则

第十四课 - 基督徒生活的守则(一)

要彼此接纳,不可论断弟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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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罗十四:1 - 12

主旨:

这段经文谈到两种人:“信心软弱的”和“信心坚固”的。这样的区分与福音信仰无关,而是按着吃或不吃,以及守日或不守日来区分。

“信心坚固”的人认为百物都可吃;“信心软弱”的人却只吃蔬菜。保罗说:“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上帝已经收纳他了。4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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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罗十四:1 - 12  “1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2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3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上帝已经收纳他了。4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5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6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上帝;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上帝。7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8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9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10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上帝的台前。11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12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上帝面前说明。”

《新译本》:1你们要接纳信心软弱的人,不要论断引起争论的事。2有人相信所有的食物都可以吃,信心软弱的人却只吃蔬菜。3吃的人不要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也不要批评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接纳他了。4你是谁,竟然批评别人的家仆呢?他或站稳或跌倒,只和自己的主人有关;但他必定站稳,因为主能够使他站稳。5有人认为这日比那日好,也有人认为日日都是一样;只要各人自己心意坚定就可以了。6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为他感谢上帝;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他也感谢上帝。7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8我们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无论活着或是死了,总是属于主的人。9为了这缘故,基督死了,又活过来,就是要作死人和活人的主。10这样,你为甚么批评你的弟兄呢?为甚么又轻看你的弟兄呢?我们都要站在上帝的审判台前;11因为经上记着:“主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称颂上帝。”12这样看来,我们各人都要把自己的事向上帝交代。

KJV:1 Him that is weak in the faith receive ye, but not to doubtful disputations. 2 For one believeth that he may eat all things: another, who is weak, eateth herbs. 3 Let not him that eateth despise him that eateth not; and let not him which eateth not judge him that eateth: for God hath received him. 4 Who art thou that judgest another man's servant? to his own master he standeth or falleth. Yea, he shall be holden up: for God is able to make him stand. 5 One man esteemeth one day above another: another esteemeth every day alike. Let every man be fully persuaded in his own mind. 6 He that regardeth the day, regardeth it unto the Lord; and he that regardeth not the day, to the Lord he doth not regard it. He that eateth, eateth to the Lord, for he giveth God thanks; and he that eateth not, to the Lord he eateth not, and giveth God thanks. 7 For none of us liveth to himself, and no man dieth to himself. 8 For whether we live, we live unto the Lord; and whether we die, we die unto the Lord: whether we live therefore, or die, we are the Lord's. 9 For to this end Christ both died, and rose, and revived, that he might be Lord both of the dead and living. 10 But why dost thou judge thy brother? or why dost thou set at nought thy brother? for we shall all stand before the judgment seat of Christ. 11 For it is written, As I live, saith the Lord, every knee shall bow to me, and every tongue shall confess to God. 12 So then every one of us shall give account of himself to God.

ESV:1 As for the one who is weak in faith, welcome him, but not to quarrel over opinions. 2 One person believes he may eat anything, while the weak person eats only vegetables. 3 Let not the one who eats despise the one who abstains, and let not the one who abstains pass judgment on the one who eats, for God has welcomed him. 4 Who are you to pass judgment on the servant of another? It is before his own master that he stands or falls. And he will be upheld, for the Lord is able to make him stand. 5 One person esteems one day as better than another, while another esteems all days alike. Each one should be fully convinced in his own mind. 6 The one who observes the day, observes it in honor of the Lord. The one who eats, eats in honor of the Lord, since she gives thanks to God, while the one who abstains, abstains in honor of the Lord and gives thanks to God. 7 For none of us lives to himself, and none of us dies to himself. 8 For if we live, we live to the Lord, and if we die, we die to the Lord. So then, whether we live or whether we die, we are the Lord's. 9 For to this end Christ died and lived again, that he might be Lord both of the dead and of the living. 10 Why do you pass judgment on your brother? Or you, why do you despise your brother? For we will all stand before the judgment seat of God; 11 for it is written, “As I live, says the Lord, every knee shall bow to me, and every tongue shall confess to God.”12 So then each of us will give an account of himself to God.

希腊文:





我们已经用了十二课讲解《罗马书》第十二章至第十三章。我们先温习一篇:

罗十二:1-3 基督徒生活言行的根基

第二课(罗十二:1)

保罗是“以上帝的慈悲劝我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上帝所喜悦的;我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保罗不是说:“。。我以上帝的‘威严’‘命令’你们,将身体献上。。。。你们如此事奉,乃是‘强迫的’。”这是我们生活、事奉和言行的根基。有了这根基,保罗以后才谈其他的生活、事奉和言行的守则。不然的话,这些守则将成为另一套如其他宗教的教条,信众要严格地遵守,或像犹太人要遵行全部律法才能得救。

第三课(罗十二:2)

“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上帝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 保罗在这里继续告诉我们基督徒生活、事奉和言行的根基。他劝勉我们这些属于主的人不要再效法这个世界,因为这个世界是受黑暗的权势管辖,这黑暗的权势就是魔鬼(西一:13-14)。他没有在这里告诉我们要效法谁,我们要等到第十五章他才说,我们要效法基督耶稣(罗十五:5)。不效法是消极的做法,积极的是我们要心意更新而变化,虽然如此说,其实这里的“变化”是被动语态,我们的心意更新而变化是圣灵在我们里面工作,我们凭自己的力量是作不成的。什么是心意更新而变化呢?保罗在弗四:17-24 有详尽地解释。他说:当我们是旧人的时候,“你们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虚妄的心行事。他们心地昏昧,与上帝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现在是新造的人,“你们学了基督,却不是这样。如果你们听过他的道,领了他的教,学了他的真理,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保罗还告诉我们,更新的目的是什么?“你们察验何为上帝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意思是我们可以明白上帝在我们身上所行的都是为着我们的好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察验”真假,分辨真假后,我们要追求的就只有真的。保罗要我们事奉的人追求那些真、善、美的事。追求这些就等于追求上帝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第四课(罗十二:3)

保罗在谈生活、事奉和言行的守则之前,他要我们先懂得怎样正确地看自己,怎样正确地看别人。保罗不是滥用权柄对我们说话,他是凭着上帝所赐给他的恩典,告诉我们要按着自己信心的大小,看得适中。不高估自己的能力,也不低估自己的潜力。这样看自己,也等于是看别人。为什么呢?当我们高估自己的时候,肯定就会看低别人;当我们低估自己的时候,就等于把别人抬得高高,自己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感觉得很自卑,甚至会羡慕别人的拥有,嫉妒别人的成就。谦卑是一种美德,谦卑的人看自己看得适中,不会自视过高,也不会低估自己;低估自己的人,以致嫉妒别人,却是罪恶。

罗十二:3-8 基督徒教会事奉生活的守则

第五课(罗十二:3-8)

在教会事奉生活里,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照着上帝所赐给我们的信心,或大或小,使用他所给我们的恩赐。我们不要自视过高,以为自己从上帝那里领受的恩赐比别人优越;也不要看轻自己,以为别人从上帝领受了特别的恩赐。保罗要我们各人凭着从上帝所分给自己的信心,看得适中。

在教会的事奉生活里,我们不要把恩赐,职分拿来互相比较 - 谁的恩赐更大,谁的职分更高,更重要。保罗把教会比作基督的身体 - “正如我们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也是如此。”这是林前十二:12-27 的浓缩版本。

在众多服事的职分上,保罗只选取七样作为例子 - “说预言,就当照着信心的程度说预言;或作执事,就当专一执事;或作教导的,就当专一教导;或作劝化的,就当专一劝化;施舍的,就当诚实;治理的,就当殷勤;怜悯人的,就当甘心。”

罗十二:9-21 基督徒与人交往的守则

A。罗十二:9-13 与教会弟兄姐妹的交往

第六课(罗十二:9-10)

在与教会弟兄姐妹们交往的守则里,保罗把“爱人不可虚假”放在第一位,因为这样的爱是效法基督付出的牺牲的爱,这是作主耶稣门徒的先决条件!

其次是“恶要厌恶,善要亲近。”因为我们学了基督,听过他的道,领了他的教,学了他的真理,我们应当可以分辨善恶。这是保罗以另一种方式重复他对帖撒罗尼迦教会的圣徒说的:“但要凡事察验,善美的要持守,各样的恶事要禁戒不做。”(帖前五:21-22)

接下来,他说:“爱弟兄,要彼此亲热;恭敬人,要彼此推让。”保罗要教会弟兄姐妹彼此之间的相爱应当是像家庭中弟兄姐妹相爱的亲热程度一样。换句话说,我们爱弟兄的心绝对不可以冷冷淡淡,而是亲亲热热。另一方面,在教会活动的各种场合里,当我们互相礼让,谁先谁后,不应该只是外表的行动,而是发自内心的尊敬对方。上帝是鉴察人心,所以保罗给我们的生活言行守则,不只是外表的遵行,乃是发自内心的随从圣灵和体贴圣灵的服从。

第七课(罗十二:11-13)

在最后三条(罗十二:11-13)与教会弟兄姐妹交往的守则里,保罗要我们“殷勤不可懒惰。要心里火热,常常服事主。”以弗五:16 作为背景(“要爱惜光阴,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我们就明白保罗何以要我们殷勤不可懒惰,因为过去作为旧人,我们已经浪费了很多宝贵的时间;现在作为新人,我们就要“买赎”已失去的时间,把握每一时刻或机会献上自己,让主来使用。不但要抓住机会殷勤服事主,保罗还要我们心灵火热起来,以火热的灵事奉主,参与教会的各种事工,不要再像过去还未重生的时候,对主的工作不感兴趣,冷冰冰,提不起劲。

然后,保罗告诉我们虽然世上有苦难和逼迫,但我们要坚守在主里的指望,并在苦难中靠主常常喜乐(腓四:4,帖前五:16)。这种喜乐不是装出来的,而是发自内心,是圣灵结的果子。除了在指望中要喜乐,他还说在患难中要忍耐,虽然患难是命定的(帖前三:3)。忍耐等候什么呢?当然是主耶稣基督的再来。保罗还要我们专心、常常和恒切的祷告。这跟主耶稣说的比喻(路十八:1-8),要人常常祷告,不可灰心,意思一样。

最后基督徒既然都是主内弟兄姐妹,是基督大家庭里的一份子,帮补或接济有缺乏和需要的人,是每一个人的责任。推而广之,今天富有的教会也应该帮助其他地区有需要的小教会。除了接济有需要的人,保罗还要我们出于忠心和爱心款待客旅。不要以为这条守则只适用与新约时代,今天生活的世界中,仍然有许多人离乡背井。许多时候他们身在异乡,或生活在敌对基督徒的环境。基督徒的家庭若能敞开大门接待他们,这是见证我们是主的真门徒。

B。罗十二:14-21 与世人的交往

第八课(罗十二:14)

在与世人的交往的守则里,保罗把“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放在第一位,可见它的重要性。理由是患难逼迫都是与“恶”有关,保罗在下文罗十二:17-21 还要进一步地发挥,告诉我们不要以恶报恶,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这是基督徒与世人不同的地方。我们甚至可以说,这应该是作主耶稣门徒的另一先决条件!

这些逼迫患难都是来自敌对基督徒的恶人。按常理,我们自然的反应是要反抗,要报复。但现在我们是新造的人,是“心意更新而变化”,并且有圣灵的内住,体贴圣灵,不随从肉体,所以我们能够与众不同,“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这是效法基督,行出他给我们的教导:“咒诅你们的,要为他祝福!凌辱你们的,要为他祷告!”(路六:28)彼得也说:“不以恶报恶、以辱骂还辱骂,倒要祝福;因你们是为此蒙召,好叫你们承受福气。”(彼前三:9)

第九课(罗十二:15-16)

在罗十二:14 和罗十二:17-21 之间穿插了这段经文与善恶无关的经文,目的是要凸显这两节经文的重要性。“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气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注:"人"或作"事")。不要自以为聪明。”

这里的“喜乐的人”和“哀哭的人”都是非基督徒的外人。保罗是“命令”我们不单是与“喜乐”和“哀哭”的弟兄姐妹一同喜乐和哀哭,他也要我们一视同仁,与“喜乐”和“哀哭”的非基督徒/外人一同喜乐和哀哭。 就好像保罗“命令”我们要“爱人不可虚假。。”和“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

可能吗?就像第八课说的,旧人当然不可能,但现在我们是新造的人,是“心意更新而变化”,并且有圣灵的内住,体贴圣灵,不随从肉体,所以我们能够与人(任何人)同喜同悲。这与我们自然的反应正好相反。

第十课(罗十二:17-21)

保罗要进一步讲解基督徒在这个邪恶的世代里,怎样与世人交往,特别是面对恶人逼迫的时候。

保罗一针见血地指出“不要以恶报恶”。这不是新的教导。主耶稣在登山宝训就有这样的教导,在太五:38-42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在别的书信也有类似的教导,如帖前五:15 “你们要谨慎,无论是谁都不可以恶报恶;或是彼此相待,或是待众人,常要追求良善。”彼前三:9 “不以恶报恶、以辱骂还辱骂,倒要祝福;因你们是为此蒙召,好叫你们承受福气。”许多人常说,旧约是一本耶和华教导以色列人杀戮外邦仇敌的书,但《箴言书》却说:“你不要说:‘我要以恶报恶’;要等候耶和华,他必拯救你。”(箴二十:22)

还有,“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这里的“众人以为美的事”,是光明和道德上的美事,绝对不是一些不合圣经标准的事,即使“众人”不认识基督。基督徒在世上所行的事是能给主作美好的见证,并且荣耀我们的上帝。

“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 - 保罗没有勉强人一定要与众人和睦,因为众人可能在筹谋一些不合圣经教导的事,当基督徒说真话的时候,他们会被众人视为“道不同不相为谋,志不同不相为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很难与人和睦相处。保罗的意思应该是,在与非基督徒交往的时候,我们不要自视过高,一意孤行,只要不是谋算或行恶的事,我们就应该与对方平心静气地商讨,把事情做好。

保罗还说:“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不仅不报仇,不伸冤,在对方有需要的时候,还要帮助他,给他吃,给他喝!这就是基督徒,作为新人,心意更新变化后,与众不同的地方!”上帝是为我们伸冤的上帝,所以我们不仅不报仇,不伸冤,在对方有需要的时候,还要帮助他,给他吃,给他喝!这就是基督徒,作为新人,心意更新变化后,与众不同的地方!我们这样做,等于使敌对者自感羞愧,并导致他悔改。保罗以一句话总结整段经文有关基督徒与世人交往的守则 - “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正如一位作者说的,“在罪恶之下真正的受害者是「善」,这个「善」是上帝计划好的,他要每一个受造的人享受在其中(创世记1章4-31 节)。令人讶异的是,保罗说,善 -- 这个罪恶的受害者,也是战胜恶的胜利者。”

罗十三:1-7 基督徒对国家掌权者的责任

第十一课(罗十三:1-7)

保罗开门见山地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我们千万不要把罗十三:1-7 孤立起来诠释,不然我们会把自己的意思读进去,问:对于那些专政独裁和极权主义的国家,我们是否还要顺服在上掌权的?罗十三:1-7 是与前面罗十二:14-21 “基督徒与世人交往的守则”有关联的。罗十三:1-7 里的有权柄的,掌权的,作官的,有可能是十二章里的作恶的,逼迫基督徒的人。在面对这些强权统治者,或贪污和欺压百姓,逼迫宗教的政府,基督徒不要以恶报恶,也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 “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在这个背景底下,保罗在罗十三:1-7 劝勉基督徒除了要惧怕在上有权柄的刑罚,以及出于良心,尽一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的责任(纳税。。),他们也要对政府存着一个敬畏和尊敬的心。因为对保罗来说,在上掌权的是上帝所命, 对政府存敬畏的心,就等于对上帝存敬畏的心。

我还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段经文。上帝赋予政府两个基本的权柄:一、执法的权柄:政府应该是法令的制定者和维护者,所以必须执法如山,赏罚严明。二、经济的权柄:掌管税务,如征收人头税(所得说)和其他间接税,作为建设国家基础设施,改善人民的生活。。有权柄固然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得民心。一个好政府必须牢记《孟子·离娄上》“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这样的政府才会得民心,如保罗说 的:“应当敬畏的,就敬畏他;应当尊敬的,就尊敬他。”

罗十三:8-14 基督徒与人相处的原则

第十二课(罗十三:8-10)- 爱的生活,或爱人如己的生活

保罗说“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象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严格的来说,这里“爱人如己”的“己”不单指基督徒,也是指世人。至于“彼此相爱”则是主耶稣给门徒的一个命令。但不管是爱人如己,还是彼此相爱,保罗说“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正如看见我们的债主就会提醒我们所欠的债,所以当我们看到别人,不管是主内肢体,还是别人,就提醒我们应当以爱心待人,因为我们欠下他们在爱心上的债。

第十三课(罗十三“11-14)- 光明的生活,或守望主再来的生活

这段经文(罗十三:11-14)是《罗马书》唯一提到主再来的地方。这段经文对希波的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354 - 430AD)的蒙恩得救起着非常重大的作用。保罗首先要我们知道,我们是活在一个非常特殊的时期(knowing the time)- 主耶稣基督随时会再来。既然如此,我们要怎样作好准备,迎接他的再来呢?

保罗劝勉信徒几件该做的事:一、脱去暗昧的行为,过一个光明的生活;二、行事为人要端正,或说光明磊落,不是躲在暗中做一些见不得人的龌蹉事。他列出三样的“不可” - “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然后他以一句话总结:“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意思是:我们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什么是钉十字架呢?就是靠着圣灵治死肉体与肉体的邪情私欲。


接下来,保罗要告诉罗马教会的信徒要过一个怎样“披戴主耶稣基督”的生活呢?

从罗十四:1 至罗十五:13,保罗给信徒们另一大段的生活守则,这是关于基督徒在教会里的责任 - 如何与想法不同的信徒相处,可以分成四小段:

A。命令:要彼此接纳,不可论断弟兄(罗十四:1-6)

B。提醒:不可使弟兄跌倒,因为每个人都要向主交代(罗十四:7-9,10-12)

C。结论:不要绊倒人(罗十四:13-23)

D。榜样:要效法基督(罗十五:1-13)

我们先看第一小段 - A。命令:要彼此接纳,不可论断弟兄(罗十四:1-6)

1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2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3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上帝已经收纳他了。4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5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6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上帝;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上帝。7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8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9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10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上帝的台前。11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12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上帝面前说明。”

1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 --  《罗马书》的这一大段里提到两种人:“信心软弱的人”(罗十四:1)和“坚固的人”(罗十五:1)。究竟他们是什么人?从保罗提到有关“吃”和“日子”的问题,我们知道他是根据这些来区别这两种人。这不是保罗第一次提到这样的问题。 在《哥林多前书 - 问题多多的哥林多》第八至第十章,因为教会征询保罗有关吃祭偶像之食物的问题,他已经详细地解答。我在这里简略地解释一下:


哥林多是一个“满天神佛”,藏垢纳污的地方。当地教会的信徒要面对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三:

一、献过祭的食物可以吃吗?(林前八:7)

二、买市场上的食物时,要先问清楚它们是否献过祭吗?(林前十:25)

三、不信的人邀请他们出席庙宇或在家的筵席,他们可以吃摆在面前的食物吗?(林前八:10,十:27)


保罗没有引用耶路撒冷会议有关吃祭偶像之物的决议案(徒十五:28 - 29 “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象的物和血。。”徒二十一:25 “至于信主的外邦人,我们已经写信拟定,叫他们谨忌那祭偶象之物和血。。”)来解决这个问题。

他从几个基本的原理(First principle)推演:

一、偶像是什么?偶像根本不是什么东西!乃是人用手艺、心思所雕刻的金、银、石头。(徒十七:29)所以,吃祭偶像之物根本不是什么问题(林前十:25-26 “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但另一方面,保罗也提醒信徒,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林前十:20 - 22)所以,信徒不应该出席在庙宇或其他祭拜鬼神场合里的筵席。
 

二、爱心的问题:虽然偶像根本不是什么东西,吃祭偶像之物根本不是什么问题 ,但不是所有人都有这等知识,因为他们拜惯了偶像,心里害怕(林前八:7)。即使有这等知识又怎样?知识是无边无垠的,只会叫人分高低,叫人自高自大,瞧不起别人 (林前八:1-2)。所以知识是制造问题,不是解决问题。要解决问题,保罗给我们留下一条秘方,就是爱心的原则。你看他怎样说?由于吃祭偶像之物可能会伤害到一些软弱的弟兄,所以他就自我节制,不吃这些食物 (林前八:7-13)。

这就是保罗爱心的原则。吃不吃不是问题的症结,重要的是,我们所做的会不会叫那软弱的弟兄因此跌倒,因为“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你有信心,就当在上帝面前守着。。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十四:21 - 23)

为了不叫弟兄因有疑心而吃喝他的罪,保罗不行使他的自由权利,宁可自我节制,永远不吃肉!这就是爱心的原则的实际应用。

人不是单独生存的。这个爱心的原则适用于一切的社交人际关系,不管是法律上的、健康上的、道德上的。那些良心已蒙光照、有知识的人,应该考虑到那些未蒙光照者的好处,否则他就缺少爱心。个人的自由若是太放肆,只顾自己而不管对别人的影响,很快就会成为别人,甚至整个社区团体的绊脚石。
 

三、良心的问题: 这是林前八至十章独有的问题,保罗在《罗马书》第十四章提到“吃”与“日子”的问题时,没有提到的。在林前八:7-13 和十:25-31,他说:

林前八:7-13

7但人不都有这等知识。有人到如今因拜惯了偶象,就以为所吃的是祭偶象之物,他们的良心既然软弱,也就污秽了。
8其实食物不能叫上帝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
9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
10若有人见你这有知识的在偶象的庙里坐席,这人的良心若是软弱,岂不放胆去吃那祭偶象之物吗?
11因此,基督为他死的那软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识沉沦了。
12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13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林前十:25-31

25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
26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
27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
28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
29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
30我若谢恩而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
31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


究竟什么是良心?词典的解释是:本指人天生的善良的心地,后多指内心对是非、善恶的正确认识,特别是跟自己的行为有关的。

唐崇荣牧师在《圣灵、良心或撒但的声音》的神学讲座里,对“什么是良心”和“良心的功用”有很精辟的讲解。我在这里抄录几段他说的话:

。。孟子说的。。「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如果把这四方面归纳起来,会发现那就是平常我们说的「良心」。

在《良心不能独立于圣灵引导之外》,他说:

。。接着我要问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灵里面这个有道德功能的良心,是不是可以自立?可以自定是非的标准?可以走自己的方向?可以自己行动而不需要考虑到底合不合乎神的好恶?」答案是:「不可以!」良心需要圣灵,如果我们的良心没有圣灵的引导、没有圣灵的管制、没有圣灵的主权在里面用真理的光照来帮助我们决定是非,请问,这样的良心可能达到的果效会是什么?可能产生的差错又会是什么?这就是今天整个社会道德混乱到连法律都没办法控制、人类的伦理如此失丧的原因。

当人的灵自立、照自己的意思行,当人的灵有越大的发挥、越大的自由、越大的行动可能性,却没有背后的约束和真理的带领时,就是整个人类社会最危险的时候。所以圣经告诉我们,不是你凭良心做就够了。整个中华文化归纳到最后,只剩下一句话:「我是凭良心做事的。」因为我是凭良心做事的,你不必再批评我、你不必再审判我。

「凭良心做事」,'这句话不是不好、这句话不是不需要,我们有良心就当照着良心的吩咐好好行事;但是,圣经告诉我们:「单凭你的良心就够了吗?你的良心一直保持在正轨中吗?你的良心还是照着原有的功用完全正确无误地运作吗?你的良心会不会有受过玷污的可能呢?你的良心曾经有过怎样的歪曲呢?你良心的标准又是从哪里取得的呢?你的良心有没有可能被利用呢?在你良心背后有没有其它支配的力量呢?」这是东、西文化都没有办法解决的问题,所以人需要上帝的道、需要回到上帝的面前。

旧约圣经虽然没有明文记载「良心」这个词,但是却清楚地把许多良心功用的反射提出来。其中有一段把良心功用记载得最清楚、最简单、最具代表性的经文,就是「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鉴察人的心腹」(箴二十:27)。由此可见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课题 -- 「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但是为什么旧约箴言说「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这里是告诉我们:你是灯,但你不一定会发光。。。。东方文化受孟子性善论的影响,因而称「良心」,前面虽加了个「良」,但这个心却不一定是「良」的。而西方用「心里面的光」,是受到一个骄傲前提的影响,就是先把自己的心当作是可发光的。但圣经很清楚地说:「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当这盏灯功用正常时是会发光的,是可以鉴察人心肠肺肺的;但当这盏灯昏暗时,你就可以胡作非为、放纵情欲、羞辱主名,把应当荣耀上帝的身体当作同性恋、败坏、淫乱的工具。所以,你的心昏暗了,你行了那些不当行的事,在自己的身体上羞辱了你的上帝。

。。保罗提到「良心」的时候,他用的是希腊文的 syneidesis 这个字,它是由 syn (与我一同)和 eidenai (知)两个字配在一起,就变成一个很特殊的意义。所以,syneidesis 的意思是什么?就是「同知」(to know together with me ),在我里面有一个东西与我一同知道。所以你就不能自己垄断知识,然后说:「谁也不知道我到底有没有做这件事,没有其他人在场,你怎么可以管我?你怎么可以鉴察我?你怎么可以审判我?你怎么可以批评我?你怎么可以断定是我的错误呢?」神早就预防人犯了罪以后,为了逃避责任所可能提出来的这些最不合理、而又自以为是最可靠的凭证,以为知识的源头就是你一个人。所以神说:「从来没有一个道德知识是只有你知而别人不知的,也从来没有一件犯罪的行为是只有你知而别人不知的。」因为神创造的原旨就是人要负责任。

当你问伊拉克总统海珊:「你到底有没有制造化学武器呢?你到底有没有制造生化炸弹呢?你有没有做这些伤天害理的事情?」或是你问美国总统柯林顿:「你曾经和这个女人有什么关系没有?」你问许多有过错的人:「你到底有没有犯过这个过错?」他们常说:「我不承认,我不知道。」人都尽量避免有另外一个别的个体与他同知,这样他才可以否认他所做的。他不要你查、不要你知道,因为这件事他宁可自己知别人不知。但神并不是这样没智慧地让你可以垄断知识,神在你内心里面放了一盏灯,而那盏灯在新约圣经就直接称为「同知者」、与我一同知道的,这个就叫作 syneidesis。

灵性的真实表达:无亏的良心。。当保罗说:「我因此自己勉励,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徒廿四: 16)我对这句话的感受从起初直到今天仍没有改变 -- 这就是「灵性」 。灵性的一个很重要的表达就是「无亏的良心」,一种对神、对人都能够交代清楚的责任感。所以,那些侈谈所谓圣灵充满、倒在地上哇哇叫就自以为是圣灵充满,但却欠钱不还、与人争吵、在社会上没有见证、侵吞公款的人,你要远避他,因为那不是灵性。保罗之所以敢讲这样的话,因为他良心里面有神的感动,有上帝话语的引导,有对神的尊崇、对神主权的降服,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

人是有良心的,我们现在就来思考,按神的旨意良心被造原先的功用应当是怎样的。在查考圣经时,我看到良心有七大功用:

1。光照

2。分辨是非

3。警告

4。睡觉:良心睡觉时,它就给你暂时的自由。神把良心放在你的里面来警戒你,你不听,神就对你的良心说:「你忠于我、做了当做的事,既然他不听,你就去睡吧。」于是它享受它的安息日、你享受你的放纵日,所以良心睡觉了。

5。鉴察

6。审判、控告

7。公义的见证

唯有圣灵能洁净良心:良心在神审判的时候是要作见证的,人没有办法逃脱。良心的功用是这样的严肃、可怕、伟大、忠实,也是这样实际;到那时,我们每个人听见良心的见证便都要战兢,都要从心灵的深处说:「这是真的,这是实在的。」那么,为什么有的人犯罪时却没有良心的责备呢?为什么一再犯罪以后,他也很平安呢?这该怎么解释呢?圣经是怎么交代的呢?答案是 -- 因为他的良心发生问题了!良心原先是善的:「孩童的动作是清洁,是正直,都显明他的本性。」 (箴二十:11)善的本性受了歪曲之后,就不能再光照、不能再责备、不能再审判,因为它已经变成被杀、被害的瘫痪者,无能为力做正常的工作了。

亲爱的弟兄姐妹,今天的社会充满伤风败俗的事情;今天的人际关系充满勾心斗角、以自私为出发点、损害别人利益的行为;今天执法的审判官,在应当最讲公义的地方做了最不公义的事情;今天百姓的领袖用自以为可以欺骗百姓的办法,作了有法律保障的强盗!请问,这个世界要怎么样呢?人心不古,人心败坏,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

怎样更新被玷污的良心?只有一个办法,文化不能、教育不能、宗教不能,只有圣灵能洁净良心。   (完)

保罗怎样引用“良心”决定“吃”还是“不吃”呢?

他说:

林前十:25  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

林前八:10-13  若有人见你这有知识的在偶象的庙里坐席,这人的良心若是软弱,岂不放胆去吃那祭偶象之物吗?因此,基督为他死的那软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识沉沦了。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林前十:27-30  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我若谢恩而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


现在回到罗十四:1 “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新译本》作:“1你们要接纳信心软弱的人,不要论断引起争论的事。”)

这里“信心软弱的”指的应该和林前八:7-11 同类型的人(看上文)。他们不是对上帝没有信心,只是作为基督徒,他们在日常生活里,若不是缺乏了有关“吃、喝、行。。”等方面的“知识”,就是有许多误解或偏见,以致他们失去了在主里应有的自由。相反的,那些所谓“信心坚固”的人,由于他们有这方面的“知识”,他们在主里就有了自由,但保罗警戒他们,“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林前八:9)

对于这些“信心软弱”的弟兄,保罗以爱心的原则劝勉教会的信徒要接纳他们,不要行使自己自由权利,宁可自我节制以免他们受到伤害。这种爱心的原则其实是前面罗十三:8-10 《爱的生活,或爱人如己的生活》的延续。在那里,他说: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象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当然,要接纳的不仅是自己教会的弟兄姐妹,也包括教会外其他凡信耶稣基督的人。

“接纳”是一回事,“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又是另一回事。原文的“辩论”是 ,也用在林前十二:10 和来五:14,那里都作“辨别/分辨”的意思,当然也有“论断”的意思。至于“疑惑”的原文是 ,也用在腓二:14 和提前二:8,都是作“争论/疑惑”的意思。所以《新译本》翻译句子作“不要论断引起争论的事。”这是什么事?就是接下来保罗要说的,关于“吃”和“日子”的问题。


2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3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上帝已经收纳他了。4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 --  保罗先谈“吃”的问题。

“信心坚固”的人认为百物都可吃;“信心软弱”的人却只吃蔬菜(有如今天的 vegetarian,素食主义者。维基百科的解释是“这些人不食用飞禽、走兽、鱼虾等动物的身体,只以谷粮、蔬菜和水果等植物及其制品来维持生命。。。世界上许多素食者都是基于宗教的因素而食素;另一些人会因为传染病等环境因素、道德因素、保护动物、健康、减重或其他个人原因而吃素。”)

究竟是否百物都可吃呢?旧约的《利未记》第十一章说:

1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
2“你们晓谕以色列人说:‘在地上一切走兽中可吃的乃是这些:
3凡蹄分两瓣、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
4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5沙番,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6兔子,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7猪,因为蹄分两瓣,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
8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
9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在水里、海里、河里,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
10凡在海里、河里,并一切水里游动的活物,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11这些无翅无鳞以为可憎的,你们不可吃牠的肉,死的,也当以为可憎。
12凡水里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13雀鸟中你们当以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鵰、狗头鵰、红头鵰、
14鹞鹰、小鹰与其类;
15乌鸦与其类;
16鸵鸟、夜鹰、鱼鹰、鹰与其类;
17鸮鸟、鸬鹚、猫头鹰、
18角鸱、鹈鹕、秃鵰、
19鹳、鹭鸶与其类;带鵀与蝙蝠。
20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21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们还可以吃。
22其中有蝗虫、蚂蚱、蟋蟀与其类;蚱蜢与其类。这些你们都可以吃。
23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24这些都能使你们不洁净。。’”

这些所谓可吃和不可吃是关于洁净和不洁净的祭祀问题,是礼仪律法(Ceremonial Law)里的其中一项,是耶和华对在旷野漂流的以色列人说的。

这一类律法的功用乃在预表基督,并且含道德训示,但都在新约中完全被废除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献祭与洁净的规条,按字义来说,这些事预表基督的工作(西二:13-17,来九:8-10,十:1-18)。至于饮食律,按字面来说也是无效的,因为那是预表基督的无瑕疵。若在新约中还要强制执行,那就会令人产生误解,以为上帝的国“只在乎吃喝”(罗十四:17,可七:14-20,徒十:9-16)。旧约的一些节期以及节期的律例也是如此。但这些律法的精义,有如礼仪律中所教导要我们如何成为“公义”,借“献祭”与“洁净律”教导我们要以清洁的身与心来朝见耶和华却是永不改变的。

但有一个问题常叫一些基督徒困扰,就是关于吃血的问题。我在《疑难解答》栏曾予以解释。

问一:问有谁能肯定的说以下这个问题,不要带着可行不可行的口气。

    圣经中是否明白地说明了血是可吃的? 为什么大部分文革过后神学院毕业的神学生都以使徒行传为由说血是可吃的, 那将来如果(我是说如果) 法律允许三妻四妾那么是否也可犯淫乱了?

:圣子耶稣不是亲口说:“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吗?(可七:19)让我们从旧约开始看上帝在这个问题上怎样给我们渐进的启示:

利十七:10 - 14 说:“。。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因此我对以色列人说:你们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也不可吃血。。。所以我对以色列人说:无论什么活物的血,你们都不可吃,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这是上帝给以色列人的命令,不是给我们的。

来到新约初期教会的时候,由于大部分的信徒都是从犹太教归向基督,他们当中有的认为自己不但还要遵守犹太教的规条,外邦人归向基督的也要遵守如行割礼、守安息日和节期的规条。保罗和巴拿巴与这些人大大地纷争辩论(徒十五:2),最后在耶路撒冷的第一次大公会议上议决:“。。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外邦人)身上,唯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徒十五:28 - 29)。

保罗后来在其书信里,特别是林前八和十两章论到吃祭偶像的物时,提到两个大原则: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重要的是,所做的能荣耀上帝和造就人。按他给的论证,偶像算不得什么,只要在吃和喝上,无论做什么,都要荣耀上帝和不伤害到身边软弱的弟兄就行了。他在提前四:4 也说:“凡上帝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保罗在书信里没有讨论吃血的禁戒,但我相信那些对吃祭偶像之物的论证,也必然可以用在吃血方面。

我知道你不吃血,我自己也不吃血,若弟兄姐妹要吃,不就由得他们咯,反正又不是关乎救恩生死的问题。现在你有看过“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的吗?

至于“那将来如果(我是说如果) 法律允许三妻四妾,那么是否也可犯淫乱了?”,这跟吃血的事有什么关系呢?若法律允许,但圣经说不可以,我们当然“顺从上帝,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五:29)


问二
不可吃血的约在诺亚之约就提出来了,不是到摩西之约才提出来的,摩西之约是针对以色列的,但诺亚是代表全人类和神立的约!

我在《撒母耳记下》课程谈到大卫之约的时候解释了“约”的问题,现在把那段抄写在此供大家参考:(也请大家参考我的一篇讲章《约里约外看上帝》,从不同的角度谈“上帝的约”)

   “约”的希伯来文是 B@riyth,在旧约圣经出现260多次,特别是在《创世纪》(24次)、《申命记》(26次)和《耶利米书》(21次)。这个字是在创六:18 第一次出现,说上帝要跟挪亚立约。。英文的翻译有league,是国与国或人与人之间的盟约(撒下三:12-13,五:3,王上十五:19);有 covenant,人与人之间的 契约或结盟(创二十一:32,撒上十八:3,二十:8),大国与小国之间的军事盟约(王上二十:34)。但 B@riyth 指的大多数是上帝与人的立约,如他与挪亚立约(创九:9),与亚伯拉罕立约(创十七:2,4,十五:18),与摩西立约(出三十四: 10)等等。这个约的特征是:上帝主动地跟人立约,他没有事先征求人的同意,没有跟人议定约中的条文,他是借着约来约束自己,成就他的应许,不过人当然要遵守约中的条文。这种单向型的立约,就像立遗嘱一样,所以 希腊文七十士译本把 B@riyth 翻译为diatheke,就是《希伯来书》第九章 16-17 的“遗命”,英文是 testament。在新约里,diatheke 用了三十多次,有翻译为 covenant(20次),有翻译为 testament(13次),其实若是上帝与人立的约,都应该用 testament,如太二十六:28,林前十一:25,林后三:6,14,来九:15-17,20,来九:15(用testament,比较来十二: 24 用 covenant)。不过,像“恩典的约”,当然用 covenant of grace 就比较适合。

   上帝与人立约既然是单向的,从上帝的立场来看,就算人不守约,违背了约中的条文,上帝仍然可以守约,所以尽管以色列人一而再地背约,上帝也一而再地施恩怜悯他们,差遣先知到他们中间呼唤他们归回。但上帝的爱不是溺爱,圣经提到守约施慈爱的上帝时候,总是说:

   (申七:9)所以你要知道耶和华你的上帝,他是上帝,是信实的上帝,向爱他、守他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直到千代;

   (申七:12)你们果然听从这些典章,谨守遵行,耶和华你上帝就必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守约施慈爱。

   (王上八:23)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啊!天上地下没有神可比你的。你向那尽心行在你面前的仆人守约施慈爱;

   (但九:4)我向耶和华我的神祈祷、认罪说:“主啊,大而可畏的上帝,向爱主守主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

   除非人遵守他的诫命,上帝是不被自己所立的约文所束缚。如果有必要的话,上帝甚至可以把出埃及的第一代以色列人全部消灭,然后“使你(摩西)的后裔成为大国。”(出三十二:9-10)

  上帝与人立约,有的只是“开金口”说了就算(与雅各的约,创二十八:10-22);有的要洒牛羊的血作凭据(与以色列民的约,出二十四:3-8);有的强调永远的约(与挪亚和大卫的约,创九:12,16,撒下七:13,16);有的是用基督的血所立的约(新约,林前十一:25)。上帝说话不是“。。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三十三:9)吗?Covenant 这个字本来就跟希伯来文的 dabar (话语)、hoq(律例)torah(律法)等字有关联,所以有的约写在石版上(出三十四:28),有的写在书上(出二十四:4,7),表示每个“约”都带有上帝的权威。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将与人立的约分为不同层次呢?难道上帝讲话会不算数?

   是不是“开金口”说的约和洒牛羊的血作凭据的约,上帝可以修约或毁约?被称为永远的约和用基督宝血立的约就不能修订或破坏呢?

   如果上帝要修订与人立的约或要毁约,他有主权如此做,因为约是“遗命”(testament),是他主动和人立的约,是单向性的约,我们无权过问。 但上帝既然特意把约分等次,我们应该可以领会上帝的心意,他这样做是有目的。

   我们可以肯定,用基督的宝血所立的新约是永永远远,不会更改的。圣经也一再地给我们这样的保证(太二十六:28-29,林前十一:25-26,来九:14,十:11-18)。

   其他的约呢?不管是口说的,还是有牛羊的血作凭据的,伴有记号的,或是被称为永远的,我们都要按启示的渐进性(progessive revelation)原则来了解。就好像来一:1 说:“上帝既在古时借着众先知多次多方地晓喻列祖。。”多次多方就表示这是“进展式”的启示。

   在大卫之约,上帝说:“你的家和你的国,必在我面前永远坚立。你的国位也必坚定,直到永远。”(撒下七:16)初看好像大卫的国在地上要永远长存,但以后我们才知道,这里的国指的是基督执掌王权的国度。

   那么挪亚之约里提到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灭绝”(创九:11),是否永远不变呢?答案:是的,永远不变,因为立约的上帝在以后的岁月里没有再更改这条文。

  那么上帝在立约之前提到“唯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创九:4),是否永远不变的呢?答案:不是,因为在福音书里,主耶稣亲口说:“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可七:19),使徒保罗也说:“凡上帝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提前四:4)。既然在后的话语已经代替了在前的条文,我们就不要把它当作是绝对的命令了。利十七:10 - 14 说:“。。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现在你有看过“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的吗?

  那个在留言簿发帖说:“不可吃血的约在挪亚之约就提出来了,不是到摩西之约才提出来的,摩西之约是针对以色列的,但挪亚是代表全人类和神立的约!”真的吗?请大家看清楚经文。挪亚之约的“永约”部分是在创九:8-17,是上帝跟挪亚、他的后裔和一切活物立约,约文只有一条:“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灭绝。”(创九:11)不可吃血的条文是在永约之外(创九:1-7),是上帝跟挪亚(代表全人类)立的约,是有可能被修订的。

3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上帝已经收纳他了。4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 - 吃不吃不是关键的问题,真正的问题是:“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

“轻看”的原文是 (英文 despise utterly/set at nought);“论断”的原文是 (judge),有“定罪”的意思。两个都是很强的字,前者的用法如路二十三:11 “希律和他的兵丁就藐视(despise utterly)耶稣,戏弄他,给他穿上华丽衣服,把他送回彼拉多那里去。”徒四:11 “他是你们‘匠人所弃(set at nought)的石头,已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后者的用法如太七:1-2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来十:30 “因为我们知道谁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要审判他的百姓。’”

为什么不要因吃不吃的问题轻看或论断人呢?保罗说:“因为上帝已经收纳他了。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吃不吃与一个人的信仰无关。这只会在弟兄姐妹之间,或在教会里引起争论(罗十四:1),破坏了教会属灵的合一和见证。保罗说:“上帝已经收纳他了。”这是第二次提起“收纳”的问题,上次是在罗十四:1 “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 “接纳”和“收纳”的原文同字。上次是我们要接纳对方,这次是上帝已经收纳对方。上帝已经收纳这些不吃的人,表示吃或不吃与信仰无关,大家都是属于上帝的人。既然如此,保罗还进一步说:“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吃的人是上帝的仆人,不吃的人也是上帝的仆人,信心坚固和吃的人有什么资格论断或定罪别人的仆人/奴仆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保罗真不愧是个“辩论高手”,他的论证叫人无懈可击。你看他怎样结束这场“辩论”- “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换句话说,“信心坚固”的人以为“信心软弱”的必然会跌倒,这是前者属灵的骄傲,但每一个因主的宝血得救赎的人,在上帝的眼中都是极为宝贵, 主一定会扶持着他,使他站住。

还记得腓二:3 节吗?“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这是我们一生都要学习的功课。


5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 -- 吃不吃的问题讲完了,下一课我们要查考日子的问题。


默想:

教会多元的合一

罗十四:1 - 12

每个教会都由不同背景的人组成。我们基督徒的合一,是多元中的合一。

罗马的教会正是多元特质的好例子,教会内有来自犹太和外邦背景的信徒。犹太信徒受律法影响的良心所束缚,要遵守飮食戒条(2 节)和特殊节日(5节)。外邦信徒却没有这些禁忌。保罗督促众信徒彼此接纳,建立和谐的关系,正如上帝已接纳他们(3节)。

在3节中,每一个人都收到具体的警告。外邦人(较强的)绝不可自以为高人一等,轻视受传统束缚的犹太信徒(较弱的)。同样地,犹太人也绝不可谴责无禁忌的外邦人,诽谤对方属世。相反地​​,各人要热切地互相接纳。保罗称这些有分裂教会倾向的问题为「疑惑的事」。什么是「疑惑的事」呢?

首先,它们是:食物(2节)、节日(5节)和喝酒(21节)。「节日」包括遵守安息日(参阅歌罗西书2章16节)。注意:假如保罗认为十诫中的第四诫命仍然有约束力的话,他就不会把遵守安息日列入「疑惑的事」了。

其次,「疑惑的事」是圣经没清楚说明的事,因而容许众信徒持不同观点,却又仍然在基督里合一。这些事包括养育子女、学校教育、政治、教会管理、圣礼和音乐上的不同看法。

我们得谨愼分辨出疑惑的事,并且不必把每件事看成不可争议、关乎福音的大事。把疑惑的事当作不可争议的事并不困难,也不用多少思考,但对团契却造成纷扰,既消耗精力,又浪费时间。

我们也得小心,不能把不可争议的事变成疑惑的事。纳粹德国时期的部分教会就犯了这错误;为要顾及非犹太信徒软弱的良心,他们禁止犹太信徒参加聚会,因为当中的非犹太信徒都是纳粹党员。教会的这个决定把不可争议的事  -- 即所有信徒不论背景都应该欢迎加入团契,变成了疑惑的事。

我们必须竭力维持教会及团契里的合一,又同时尊重其中的多元差异。

团契的基石不是建立在任何文化、政治或宗派上,而在一个事实:基督为我们受死及复活,并且我们活在他里面(9节)。


:不可争议的事指圣经已经清楚说明的事。

灵程反思:

你如何能够努力维持自己教会内的合一,又同时尊重团契内各人的多元差异?

你的教会是否以温柔的态度接纳所有的信徒?

 

(取自谷德维 David Cook 《天路系列 - 罗马书五十天之旅 - 上帝的完美计划》,2015年初版)

 

有问题要提出来讨论吗?欢迎您和我联络。电邮地址是:

pcchong1822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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