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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壹书 - 回到基本要道

第六课 - 与上帝相交就不要犯罪(三)

经文:约壹二:1 - 6

主旨:

我们与上帝和他的儿子耶稣基督相交,就不要犯罪。怎样才是不犯罪呢?就是要遵守上帝的诫命,也就是遵守主的道。这样我们才算得是认识他,爱他的心是真实和完全,并住在主里面,不然他的道就不在我们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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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开始查考之前,我们再看约壹一:1 至约壹二:14 的架构:

主题: 我们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生命之道)相交就不要犯罪。

约壹一:1 - 2  使徒约翰开门见山,要人专注在耶稣基督。他说耶稣基督不是一个低级的神,而是从起初原有,与上帝同在,有位格的“生命之道”。凡信耶稣基督的,上帝赐给他们生命,就是永生。 (第二课

约壹一:3 - 4  信耶稣的是进入上帝的家,成为上帝的儿女,大家在灵里相交(契通),这相交是建立在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基础上。这是“相交之道”。约翰以传这权威性的信息给他们而喜乐充足。 (第三课

约壹一:5 - 10  既然与上帝和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信徒就不要犯罪;但如果犯罪,就要赶快认罪悔改,上帝是信实和公义的,必要赦免他们的罪。他们千万不要随从诺斯底异端的谬论,说人可以放纵情欲,触犯上帝的律法也不算邪恶,这是自欺欺人,等于说上帝说谎,他的道也不在心里了。 (第四课

约壹二:1 - 2  约翰解释“救赎之道”和“赦罪之道”。他强调写这封信的目的是要叫信徒不要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第五课

约壹二:3 - 6  约翰解释什么叫作不犯罪:不犯罪就是要遵守上帝的诫命,即主的道。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说我们与上帝相交,认识他,爱他,并住在主里面。

约壹二:7 - 11  对约翰来说,不犯罪还是消极的;与上帝相交是行在光明中,行在光明中的人就要爱弟兄,因为恨弟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

约壹二:12 - 14  如果我们把以上“与父相交就不要犯罪”作为一首圣诗来看待,这三节就是副歌,重复又重复地吟唱。

在查考的时候,我时常提醒大家,约翰的信息不是无中生有的。他是驳斥当时的诺斯底异端所传讲的谬论,说人可以放纵情欲,触犯上帝的律法也不算邪恶,也不会带来任何道德上的后果。所以他苦口婆心地劝勉信徒不要犯罪,因为我们是与父神和他的儿子耶稣基督相交。

我也顺便把《约翰壹书》其他部分的架构也放在这里,让大家不会太过专注在每棵“树”,而忘记了“林”。

约壹一:1 - 二:14  我们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生命之道)相交就不要犯罪。

约壹二:15 - 17  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

约壹二:18- 三:10  敌基督已经出来

约壹三:11 - 24  要彼此相爱

约壹四:1 - 6  怎样分辨敌基督

约壹四:7 - 21  要彼此相爱

约壹五:1 - 5  胜了世界之道

约壹五:6 - 21  知道自己有生命之道(永生),不要再犯罪


2。约壹二:3 - 6  “3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4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5凡遵守主道的,爱上帝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6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新译本》:3我们若遵守上帝的命令,这样,就知道我们已经认识他。4凡是说‘我已经认识他’,却不遵守他命令的,就是说谎的人,真理就不在他里面了。5然而凡是遵守他的道的,他爱上帝的心就的确在他里面完全了。这样,我们就知道我们是在上帝里面了。6凡说自己是住在他里面的,就应该照着他所行的去行。

KJV:3 And hereby we do know that we know him, if we keep his commandments. 4 He that saith, I know him, and keepeth not his commandments, is a liar, and the truth is not in him. 5 But whoso keepeth his word, in him verily is the love of God perfected: hereby know we that we are in him. 6 He that saith he abideth in him ought himself also so to walk, even as he walked.


A。“遵守他的诫命”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  --  “不要犯罪”是什么意思呢?约翰说:“要遵守他的诫命。”什么是上帝的“诫命”?

“诫命”的原文是  (entolas),英文是 commandments,是约翰的著作中常出现的一个字,共 19 次(约壹二:4,7-8,三:22-24,四:21,五:3) 在旧约圣经,我们时常看到“律法”(law),“诫命”(或“命令”commandments),“律例”(statutes),“典章”(judgments or ordinance),“法度”(testimonies)和“训词”(precepts)等词汇,如:

申五:31  至于你,可以站在我这里,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传给你,你要教训他们,使他们在我赐他们为业的地上遵行。

申六:17  要留意遵守耶和华你们上帝所吩咐的诫命、法度、律例。

约翰指的是旧约的诫命吗?在约壹三:4 他说:“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这里的律法是指旧约的整套律法吗?在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看这些词汇指的是什么。

有的学者把这些当作是“律法”的同义词。“律法”即 Torah 妥拉,其动词的原意为“用手掷出”,有指引之意,表示上帝伸出他大能的手,去引导他的百姓,并要求他们顺服遵守,这样他们就能够过一个幸福而有意义的人生。如果要再加区分这些同义词的话,有学者说:

诫命(或命令)是指上帝所表达出来的意旨。

律例是指上帝公正的审断,或指管理以色列人宗教生活的法则。

训词是指律法于不同环境中的实践。

法度是指上帝对待他的百姓之道德准则。

典章是指管理以色列人社会生活的准则。

有说“律例典章”概括了所有民事与宗教的律法,包括“审判”(判决例)和“成文律”(直接申述的命令)。希伯来人的律例典章不像其他古代地区的律例只是处理法律问题,道德与宗教则不属于这个范围。旧约的法律、道德和宗教的律例不可划分,表明上帝把人的生活看成整体。

不过,传统上(如韦斯敏斯德信仰告白),学者还是把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划分为三大类,即:

(a) 道德律 (Moral Law)

(b) 民事律(Civil Law)

(c) 宗教律 (Ceremonial Law 礼仪律)

这些律例典章还适用于初期教会和今天的基督徒吗?道德律(即十诫 ),是永远有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在新约里,我们还看到耶稣基督怎样地诠释十诫(太五:21-48)。至于民事律,主要是颁予作为一政治个体的以色列人。在新约中我们已经不再与地面上的政治个体认同,我们是天国的子民,有基督为君王,不再是向以色列国尽忠,神的国度也不是借着刀剑来护卫,因此这一类的律法与我们非以色列人是毫无关系的。不过,我们不能忽略一点,就是神颁布给以色列国的民事律里含有最高的智慧,是设立政府的典范。民事法中所标榜的“公义”不只适用于以色列国,也是所有国家所当遵行、体现的。至于礼仪律,献祭与洁净的规条,按字义来说,今日基督徒是不必遵守的,因为这些是预表基督的工作(西二:13-17,来九:8-10,十:1-18);饮食律按字面来说也和我们无关,因为那是预表基督的无瑕疵,上帝的国不在乎吃喝(罗十四:17,可七:14-20,徒十:9-16);还有节期和节期的律例,也是如此,全是预表基督,基督既然来了,当然也就全部废除。( 资料引自李建安博士的《基督教伦理学课程讲义》)从神学的角度来看,我们说旧约是新约的影子、预表(type)。基督既然还未道成肉身,上帝的百姓在旧约中对基督的认识是透过一些符号性的预言、预表、律例典章。而基督道成肉身后,基督徒在新约中对基督的认识就不被限制在影子中,因基督是献祭与中保的实体。旧约里的祭司、君王、先知三个功能,在新约中全被基督的祭司、君王和先知三个职分所代替,也就是说,基督作为祭司已经应验了旧约的赎罪功能;基督作为君王已经应验了民事法典的功能;基督作为先知已经应验了道德律法的功能。

这样看来,如果约翰说的“遵守他的诫命”指的是旧约的诫命,肯定是指“十诫”,而不是其他的民事法和礼仪法。一个人如果能够遵守十诫,当然就不犯罪了。 在新约,主耶稣把十诫总结为两条诫命,一是“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上帝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上帝。”另一是:“要爱人如己。”(可十二:29-31)不过,从下文(约壹二:5)“凡遵守主道”,它与约壹二:3 “遵守他的诫命” 近乎平行的经文来看,我们也可以说“诫命”指的是主耶稣基督在地上的时候所教导的一切话语。请大家稍微等待,我在下文再加以解释。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  --  怎样才叫认识一个人?“认识”的原文是 Ginōskō,英文 know,在约翰壹书共出现 21次,约翰福音则 49次。 Ginōskō 在新约可解作“知道,明白;同房;发现;洞察;认识”。希腊文还有一个字译作“认识”或“知道”,就是 oida ,英文也是 know,在约翰壹书出现 11次,约壹二:29 “你们若知道他是公义的,就知道凡行公义之人都是他所生的。”前者是 oida,后者是 Ginōskō。约八:55 “你们未曾认识他,我却认识他。我若说不认识他,我就是说谎的,象你们一样;但我认识他,也遵守他的道。”前者是 Ginōskō,后三个是 oida。有学者说两个字在意义上是不同的。Ginōskō 是借着努力所得到的“经验性”知识(to know experientially);oida 是直接且绝对的知识(to know intuitively),或是借着“自明”(self-evident)的事物所认识的事实。也有学者不同意这样的说法,认为它们是约翰为行文的变化所使用的同义字,意义上没有明显的区别。究竟 Ginōskō 和 oida 要作“知道”某个事实,还是作与对象有“很深或完全的认识”,我们最好从上下文判断。

约壹二:3-4 这两节经文里,所说的“认识他”,不管是认识上帝还是认识主耶稣,肯定不是单单知道有上帝或主耶稣,也不是跟他如朋友的泛泛之交,而是跟他有很深和密切的关系,对他的属性、创造、救赎、。。有深切的了解。。就因为对他有如此深的了解,知道他是光,在他毫无黑暗(约壹一:5);他是圣洁,所以与他相交的也必须圣洁,并遵守他的诫命,不要犯罪,因为他恨恶罪恶。

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  --  “说谎”,“真理不在心里”,这些词语是否很面善呢?是的。在约壹一:6,8 约翰说:“我们若说是与上帝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这是约翰写作的 手法,层层相扣,重复又重复。“真理不在心里”和“他的道不在我们心里”(约壹一:10)意思是相同的。我在上一课说, 今天教会出了问题都是源于“道不在我们心里”,讲台上把原是活泼的圣言,生命之道和喜乐之道,传讲的沉闷令人窒息;讲台下。。“有的人认为(讲道)是神圣不可侵犯,不可批评的项目(sacred cow) ,因为他们是上帝所呼召,是上帝的仆人,只对上帝负责,会友不能过问;也有一些尊重牧师传道,或给他们面子的,不管他们讲道如何差劲,还是感谢赞美一番。”如果道不在心里,真理不在心里,人又怎会认识上帝与他儿子耶稣基督,更不用说遵守他的诫命了。


B。“遵守主的道”

“凡遵守主道的,爱上帝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  约翰进一步解释“不要犯罪”的意思,他说:“要遵守主的道。”什么是主的道?

当约翰在主后 85-95年书写《约翰壹书》的时候,新约大部分的经卷都已经成形。当约翰说“主的道”,应该是福音书上记载的主耶稣基督的教导,也包括使徒彼得、雅各和保罗书信的所有教导,因为这些都是圣灵所默示的。

如果我们比较约壹二:3-4 和约壹二:5-6  -- 

约壹二:3-4

3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
4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
 

约壹二:5-6

5凡遵守主道的,爱上帝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
6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两段经文虽然不是完全平行,但他们只是讲述同一个真理“银币”的两面,就是我们与上帝和他的儿子耶稣基督相交,就不要犯罪。怎样才叫作不犯罪呢?

约壹二:3-4 说我们要遵守上帝的诫命,这样才算得是认识(Ginōskō)他,不然真理(道)就不在我们的心里。

约壹二:5-6 则说我们要遵守主的道,这样爱上帝的心才算是实在(真)的和完全的,也只有这样我们才知道(Ginōskō) 自己是在主里面。在主里的人就应该效法主,照主所教导的道去行。

遵守上帝的诫命,就是遵守主的道。在查考下一课的经文(约壹二:7-11)时,我们就会看得更清楚。

约翰在约壹二:5-6 带出了“爱上帝”和“在主里”两个新的词汇。就像“与上帝和他的儿子耶稣基督相交”就不要犯罪一样,与上帝相交的人不能不“爱上帝”,也不能不“在主里”;“爱上帝”和”在主里“的人就不要犯罪。这两个词汇都是《约翰壹书》的钥词(“爱”、“爱上帝”、“爱弟兄”、“彼此相爱”、“爱心”等词汇共出现约 50次;“在主里”、“在父里”、“神住在我们里”等词汇共出现约 18次)我暂时不会在这里解释这两个词汇,以后还有很多机会,因为约翰会在以后的章节一再地提到它们。


小结:(约壹二:3 - 6)

与上帝和他的儿子耶稣基督相交,就不要犯罪。怎样才是不犯罪呢?就是要遵守上帝的诫命,也就是遵守主的道。这样我们才算得是认识他,爱他的心是真实和完全,并住在主里面,不然他的道就不在我们心里。


默想:

信耶稣就是与上帝和他的儿子耶稣基督相交。

相交的第一要道是:主的道在我们心里。

如果主的道在我们心里,

我们就不要犯罪;怎样才算不犯罪呢?

要遵守主的道,这样才算得是:

认识他

爱他

在他里面

请问弟兄姐妹:主的道你知道多少?主的道在你心里吗?有照主所行的去行吗?你是正信基督,还是迷信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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