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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壹书 - 回到基本要道

第四课 - 与上帝相交就不要犯罪(一)

经文:约壹一:5 - 10

主旨:

约翰对收信的群体说,他们既然信了基督,成为上帝家里的人,是与上帝相交,就不要犯罪;但如果犯罪,就要赶快认罪悔改,上帝是信实和公义的,必要赦免他们的罪。他们千万不要随从诺斯底异端的谬论,说人可以放纵情欲,触犯上帝的律法也不算邪恶,这是自欺欺人,等于说上帝说谎,他的道也不在心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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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约壹一:5 - 10  “5上帝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6我们若说是与上帝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7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8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9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10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上帝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新译本》:5上帝是光,在他里面毫无黑暗;这就是我们从他那里听见,现在传给你们的信息。6我们若说自己与他心灵相通,却行在黑暗里,就是说谎话,不实行真理了。7我们若行在光中,像他在光中一样,就彼此心灵相通,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洁净我们脱离一切罪。8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罪,就是自欺,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了。9我们若承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公义的,必定赦免我们的罪,洁净我们脱离一切不义。10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就是把上帝当作说谎的,他的道就不在我们心里了。

KJV:5 This then is the message which we have heard of him, and declare unto you, that God is light, and in him is no darkness at all. 6 If we say that we have fellowship with him, and walk in darkness, we lie, and do not the truth: 7 But if we walk in the light, as he is in the light, we have fellowship one with another, and the blood of Jesus Christ his Son cleanseth us from all sin. 8 If we say that we have no sin, we deceive ourselves, and the truth is not in us. 9 If we confess our sins, he is faithful and just to forgive us our sins, and to cleanse us from all unrighteousness. 10 If we say that we have not sinned, we make him a liar, and his word is not in us.

先啰嗦几句。

一、 请大家不要因为我在上一课解释几个希腊原文字,如 (which,那)、 (我们的)还是 (你们的)。。就以为非要懂得原文才可以读经/解经/释经,甚至讲道。绝对不是!当然理想上读圣经最好是读原文(希腊文和希伯来文),但用了28年才翻译完成的中文《和合本圣经》(1890年-1918年,共 31102节,每天翻译约三节)是我们完全可以信赖的译本,更何况还有其他中文译本,如《新译本》,英文译本如 KJV,NIV,NASB。。拿它们来互相比较,就算不会原文,也应该可以尝到“原汁原味”吧。 更重要的是,有人说:“我们可以不懂原文,但我们不能不懂上下文。”熟读圣经或多读几遍,便知道上下文能帮助我们明了用字。

二、这个时代充斥各门各派,怪力乱神,创新搞怪的学说谬论,基督教圈子也不例外,加上各种信息媒体的推波助澜,我们真的难以分辨真假。不久前,我收到一封电邮,说:

圣灵已经以肉体的身份降临了

耶稣称圣灵为“保惠师”(约十四:16,26节)。在中文实在很难解释这个词。翻译的人放了个小字在下面,又称他为“训惠师”。大概是训诲和施恩惠的意思。原文是Paraclete,意思是“在旁边的一位”,他在旁边做什么呢?原来这是一个法庭用语,是一个被邀来为人辩护的律师,使人得到帮助之意。我们可以说,这个字包含的意思很广泛,加尔文说,他是我们的守护者,乃要安慰并激励我们。

所谓辩护的律师就是为大审判而辩护的律师。

“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 ----- 也就是说圣灵是来告诉真理的。

主耶稣说:「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因为他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他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他要荣耀我;因为他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 ---- 明确说明圣灵要来。

又因圣灵「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一六:13),得到比主所传授他们的更多的知识。----  也就是说圣灵传授的东西要比耶稣多,可以见得会以肉身身份降临。

人类欲追求最大的喜乐,却偏偏与真理背道而驰,越来越远离那真正喜乐的泉源,即他们内在的真我(SELF)。人类欲追求最大的喜乐,却普遍地追逐金钱和财货;他们追求宗教,但他们在实践时,却流于外在的表现的方式。此所以造成今天不同种类的宗教和各种各样的纷争。问题的关键其实在于如何把人们的注意力收摄向内,找到真我、找到整全的真理。

真理是这样的:我们不是这个身体,不是这个思维,不是这个头脑,也不是这个情感,我们是灵体本身(THE SPIRIT)。唯一的真理是有一个无所不在的上天的浩爱力量(BRAHMACHAITANYA)存在,他造就了所有关乎生命的工作。这个力量是自动自发,生生不息,无远弗近,无声无臭,无形无象,以致我们忽视了他的存在。同时不幸地,在人类的阶段,我无法感知到这个力量。我们要在进化的过程中更迈进一步,升进成为灵,才能发展出一种更高的知觉。

---------锡吕.玛塔吉女士 。。。。(完)(注: 锡吕.玛塔吉 Shri Mataji Nirmala Devi 1923- ,印度人,是霎哈嘉瑜伽创立人)

这种盗用圣经的章节,假借圣灵的话,讲一大堆胡言乱语。。正是这个邪恶时代的特征之一。

所以现在查考《约翰壹书》,可说适得其时。让使徒约翰把我们带回基本要道(Back to Basics),扎根在永存的上帝的话语上。这里没有古里古怪,妖言惑众或似是而非的荒谬的言语,而是一股清醇的荒漠甘泉,叫困乏的手足重新得力,困惑的心灵得以苏醒。

2。约壹一:5 - 10  “5上帝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6我们若说是与上帝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7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8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9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10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上帝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请问大家,这段经文给你的第一个印象是什么?

有注意到那些“相对式”的词语吗?如“光明/黑暗”、“真理/谎言”、“公义/不义”、“犯罪/无罪/赦罪”。。上一课,从我们查考《约翰壹书》开头的四节,我告诉大家约翰的写作风格是句子简洁,但论点层层(环环)相扣。现在大家又看到约翰的另一写作风格,就是他善用“相对式”的词语来阐释真理。我们以后还要看到这类的“相对式”词语。

上帝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  约翰开门见山指出“生命之道”,现在又立刻指出另一座大“山”- 上帝就是光!主耶稣在地上的时候就多次直言自己就是光,如约八:12 “耶稣又对众人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九:5 “我在世上的时候,是世上的光。”约十二:46 “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就像“道”和“生命”的用词一样,上帝就是“光”,或基督耶稣就是“光”,也是《约翰福音》第一章开头所强调的。请看约一:4-9

4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
5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
6有一个人,是从上帝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
7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
8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
9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把“光明”用在神,而“黑暗”用在邪恶的身上,不是基督教的专利。波斯/希腊/印度的宗教和哲学都有一样的说法,怪不得有人在《留言簿》问我:“基督教思想渊源”是否整合了其他民族的神话传说和文化特点?我的回复是:绝对不是!

基督教不同与波斯/希腊/印度等哲学的宇宙二元论。在二元论里,有善神,光明的神;有恶神,黑暗的神,它们相争相斗,也在人里头挣扎,故人没有平安,这是人堕落的理性所产生出来的二元论。基督教是“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的一元宇宙观的永恒论(约一:1),这是上帝的启示,超越人理性的想象。奥古斯丁说,黑暗与光是不能等量齐观,黑暗本身不存在,它只是光不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太初不是有鬼,黑暗是在被造界,不在创造界;创造的是永恒,被造的才会堕落。“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或作“得胜”)光。”(约一:4-5)生命的光来,表示人的黑暗有解决的方案,人在基督里有永恒得胜的乐观思想,而不是二元论的善恶相争相斗的悲观思想。这是基督教的独特性,不是从其他外教文化抄袭过来的! (完)

“上帝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  约翰再次强调他传的信息不是道听途说,而是直接从主耶稣那里领受,具有权威性的信息。(约壹一:1,2,3)

我们若说是与上帝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  还记得上一课说的,人信了耶稣基督后就成为上帝家里的人,大家因一同有份于圣灵,故在圣灵里有一种属灵的共用、相交和联系。这种相交有别于一般在社团机构、外教异端各种组织里的团契,因为他们的交往是建立在一些章程或教条上,而我们的相交是建立在每个人与家里的父神与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关系上,所以约翰说:“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约壹一:3)现在约翰进一步告诉我们“相交之道”:

A。上帝是光,我们要怎样与上帝相交呢?

上帝是光,他是圣洁的,罪人不要说不能与他相交,连看他的面也不可能(出三十三:20)。这是因为罪进入世界后,上帝把亚当/夏娃赶出伊甸园,并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把守生命树的道路,不让 罪人把罪带入永恒。人就这样无可救药吗?不是。上帝是智慧的源头,在赶出他们之前,他已经把在创世之前所预备的救赎之道“隐隐约约”地告诉我们:创三:8-21节说耶和华为亚当/夏娃用“皮子”做衣服给他们穿,“皮子”的衣服意味着有动物被杀,作为代罪的祭物;又说“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这预表了耶稣在十字架上败坏那掌死权的魔鬼(来二:14)。所以在赶出之前,有救赎的计划,从这先后的次序,我们看到这是上帝的慈爱、公义和智慧的彰显,上帝绝对不是故意安装四面转动的火焰的剑拦住人得到救赎。有了救赎之道,圣经告诉我们:“这些罪过既已赦免。。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借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上帝的家,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上帝面前。。”(来十:18-22)

敬拜赞美;读经听道;祷告默想;听道行道,这些都是我们与上帝相交的途径。

但相交不能只有外貌,更重要的是“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上帝面前”(来十:22)

诚心指的是虔诚和敬畏的态度;

信心则是我们与上帝相交必备的条件,“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悦;因为到上帝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上帝,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来十一:6)

以上是我们怎样与上帝相交,是垂直的由下向上的相交。那么上帝又怎样与我们相交呢?(这是垂直的由上向下的相交)。 这不是约翰所关注的课题,我留给大家在课堂上讨论。。。。。。


B。上帝是光,我们是上帝的儿女,是光明之子,我们要怎样彼此相交呢?要怎样行事为人才算是光明之子呢?

除了在上一课我提到的各种“彼此。。”的相交之外,保罗和约翰可说“心有灵犀”,对光明之子怎样“在光明中行(或相交),如同上帝在光明中”的解释,互相作了补充。保罗在弗五:8-14 说:

8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象光明的子女。
9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
10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
11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
12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
13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
14所以主说:“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简言之,作为光明之子,彼此相交必须在“良善、公义、诚实”的基础上进行。( 请大家参考我在《以弗所书》第三十三课对这段经文的详细解释。)

还有,弟兄姐妹也只能够在团契和小组里才能过彼此相交的生活。在一个人数众多的教会大家庭是很难有真正的彼此相交的生活。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上帝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  “罪” (pasēs hamartias,英文 all sin,)开始出现在书信里,“赦罪之道”是约翰接下来要谈的基本要道。

不管是与上帝相交,还是与人相交,作为光明之子,我们都必须在光明中行,不能在黑暗里行。但蒙救赎,重生的人不是完全人,他们是奥古斯丁说的“可能犯罪/可能不犯罪,他能择善,也能择恶。”因为罪性还在。 所以,我们可以把罪分成“罪行”(或罪愆)和“罪性”。前者可以是单数或复数;后者则只有单数。在解释罗三:9 “。。。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我说:

这是罗马书里“罪”的名词的第一次出现。(动词的第一次出现在罗二:12,华文圣经是翻译为“犯了罪”)希腊文是 hamartia,是个单数字。保罗在罗马书里不常用复数的罪字 (希腊文是hamartema 如罗三:25)。究竟单数型的罪字和复数型的罪字有什么不同呢?

原来,复数型的罪字一般上是指我们所犯的个别罪项。

单数型的罪字一般上是指我们的罪性,是一种可以控制我们的势力,保罗时常把这罪性拟人化。(当然也可以指个别罪项)

保罗在这节经文(罗三:9)不是单说世人都犯了许多罪项,而是说,世人都被罪的权势所控制,无法自拔。

附注 -

下列是几个常用的新约希腊文有关罪的字眼:

Hamartia/Hamartema - 射击用语,没有中靶,没有做应该和能够做到的地步。譬如,有没有做个好丈夫。。(可三:28,罗三:25,林前六:18,约一:29等)

Parabasis - 跨过去,过了是非的分界线。在诚实和欺骗的分界线上,我们是否常常站在正确的一边?难道从来没有一次不良的行为或无礼的言语?(罗二:23,四:15,五:14,加三:19等)在罗马书,保罗用这个字专指犹太人在言行上,违背或触犯摩西律法的罪。 《和合本》将此字译为“罪过”,但也有译为“犯律法”(罗二:23),或“过犯”(罗四:15)。

paraptoma - 滑过去,人在溜冰滑倒的意思,不像parabasis带有故意的意思。譬如,说溜了嘴,感情冲动,无法自制(罗四:25,太六:14-15,十八:3,林后五:19)。在罗马书,保罗不但用这个字表示人犯了律法的罪,也包含了违背良心、道德规范及一切大小的罪。 《和合本》将此字译为“过犯”。(在罗五:12 - 21,harmatia, parabasis 和paratoma 同时出现,我们要特别注意它们在意义上的微小差别。)

Anomia - 不法,明知故犯,离开常轨,反抗律法。(罗四:7,六:19,林后六:14,帖后二:7)

Opheilema - 债务,无法偿付所欠的债,不尽责。没有人敢说他对人或对上帝尽了完全的责任。(太六:12,罗四:4)  (完)

汉字“罪”的字源很难查考。按顾建平著《字解》(中华文华林出版,2007年),他说:

《说文解字》则说:

《辞海》(北京辞书出版社,1999年)则说:

罪 -- (1)作恶或犯法的行为。如罪大恶极。《墨子·经说上》:“罪,犯禁也。”

     (2)罪名。如盗窃罪,渎职罪。

     (3)错误;过失。《孟子·公孙丑下》:“王曰:此则寡人之罪也。”

     (4)惩处;受刑。如待罪,畏罪。《书·舜典》:“流共工于幽州,放欢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

     (5)谴责;归罪。《孟子·滕文公下》:“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6)受苦;痛苦。如受罪。

“罪”字还出现在《论语》:“获罪于天,无所祷也。”《书经》:“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

总之,“罪”字从“网”,表示为非作歹的人逃不脱法网的制裁。《圣经》书卷,如《诗篇》和《箴言》就时常以“网罗”作为“罪”的图像。如箴三:26  “因为耶和华是你所倚靠的,他必保守你的脚不陷入网罗。”箴二十九:6  “恶人犯罪,自陷网罗,惟独义人,欢呼喜乐。”
 

对保罗来说,他在《罗马书》里有时会为了在不同语境中强调细微的差别,而用了不同的希腊字,如 hamartia ,parabasis 和 paraptoma。但在《约翰福音》 和《约翰壹书》,约翰却只用名词 hamartia 或动词 hamartano,并且还用了 krisis/krino (定罪 condemnation)。至于罪是指个别的罪项,还是罪性,我们就要从上下文来分辨。

现在回到经文第 7 到 10节: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上帝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  这是对已经信主的人说的。这里的“一切的罪”指的是“罪行”,肯定不会错。对未信主的人来说,“我们(他们)借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丰富的恩典。”(弗一:7)这是救赎之道。对信主的我们来说,我们不是完全人,信了耶稣基督后还有罪性,有“可能犯罪/可能不犯罪,他能择善,也能择恶。”因一时的软弱而犯罪时,以致与上帝和与人的相交受阻,我们要严肃认真地对待犯罪这件事,不能得过且过,像外邦人一样。信主的人有圣灵的内住,犯了罪后叫圣灵担忧(弗四:30),若是犯罪,“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这是恢复我们与上帝相交的赦罪之道,也是恢复 人与人之间破裂关系的复和之道(林后四:20)。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  这是驳斥当时诺斯底异端所传讲的谬论,说人可以尽管放纵情欲,理由是只有物质是邪恶的,触犯上帝的律法不算邪恶(约壹三:4),也不会带来任何道德上的后果。人自欺说自己无罪是愚蠢至极;人欺那无所不知的 上帝说自己无罪是愚蠢中之愚蠢!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上帝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 

信主的人犯罪后,怎样才能重新以耶稣的血洗净他“一切的罪”呢?他要向上帝认罪!

为什么认罪的人,上帝要赦免他的罪呢?因为上帝应许所有认罪悔改的人,罪要得赦免(路五:32,徒二:38),而他是信实的,就不能背乎自己(提后二:13),改口“不认账”。上帝也是公义的,他处事没有偏私,审判力求公正;他既不处罚无辜,也不放纵罪人,所以他必要赦免认罪悔改的人,洗净他们一切的不义,正如来八:12 说“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来十:17 说:“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

现在问题来了。约壹五:16-17 说:

16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上帝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
17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

这里说的弟兄犯了“至于死的罪”,是什么不得赦免的罪?是否不能赦免的罪就是主耶稣说的亵渎圣灵(太十二:31,可三:29,路十二:10)?我在《基督生平》第四十六课解释亵渎圣灵的罪:“。。在救赎恩典中,圣父是预备救恩,圣子成全救恩,圣灵施行救恩。圣灵是直接与罪人发生交通的位格,罪人还没有到基督面前的时候,是先受圣灵的感动。人拒绝了圣灵,就没有办法到子的面前,没有透过子,也就不能到父的面前。所以一个亵渎圣灵的人就是一个拒绝圣灵施行赦罪之恩的人。如果他到死还抗拒、亵渎、抵挡圣灵施行救恩的人,他就保存了罪,没有得赦免,带到永恒里去,这就是耶稣说的今世来世都不得赦免的意思。”可见,亵渎圣灵只能发生在那些还未信主的人身上。约翰说的“至于死的罪”是“弟兄”犯的罪, 就不是指亵渎圣灵吗?其实不然。由于约翰的这封书信是针对诺斯底异端所传讲的谬论,约壹二:18-19 说:“你们曾听见说,那敌基督的要来。现在已经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了。。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教会里也有被诺斯底异端迷惑的人,约翰说的弟兄就是他们(其实不是弟兄),是属于敌基督的人,说他们亵渎圣灵也不为过。约翰劝勉教会的信徒不要为这些人犯的“至于死的罪”祈求,以彻底断绝他们对教会的影响。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上帝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  才查考了区区十节,约翰却一再地说:

第六节:我们若说是与上帝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

第八节: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第十节: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上帝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从小过失,到“小”罪,到“大”罪,然后对罪“麻木不仁”;从自己的说谎言和自欺,进展到上帝的说谎言。。一步一步向下滑落到万丈深渊,这都是因为真理,上帝的道不在心里。保罗早已预言后来有人会离弃真道:

提前三:1-2

1圣灵明说:在后来的时候,必有人离弃真道,听从那引诱人的邪灵和鬼魔的道理。
2这是因为说谎之人的假冒,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

提后四:3-4

3因为时候要到,人必厌烦纯正的道理,耳朵发痒,就随从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师傅;
4并且掩耳不听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语。

今天的后七十、后八十、后九十世代的基督徒也是处在这样的一个大环境,特别是中国的基督徒。二十世纪中叶最负盛名的美国汉学家之一的芮沃寿(Arthur F Wright)在他的著作《中国历史中的佛教》(Buddhism in Chinese History 1959 年)谈到佛教进入中国时说,中国人只有在自身的文明理想出现危机时才会对异质思想有所回应。他得到这样的结论,佛教不大可能在汉帝国立足,正如天主教不大可能在盛清传入中国。他的说法不无道理。当中国人的共产主义信仰崩溃后,他们对基督教的信仰就有所回应,近来甚至有趋之若鹜之势。但正如西方的基督教圈子,时候到了,人开始厌烦纯正的基督教基本要道,“耳朵发痒,就随从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师傅;并且掩耳不听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语。”如今一些教会的运作像企业的运作一样,讲求人数、钱财、建筑的宏伟、敬拜节目的吸引力。。。他们用市场推销的营运方式,投信徒所好,以医病布道建立和拓展教会,“复兴”教会。“道”(基本要道)已经不在人的心里!现在的讲道应该是敬拜中最“闷”的一个项目!

小总结(约壹一:5-10):

约翰对收信的群体说,他们既然信了基督,成为上帝家里的人,是与上帝相交,就不应当犯罪;但如果犯罪,就要认罪悔改,上帝是信实和公义的,必要赦免他们的罪。他们千万不要随从诺斯底异端的谬论,说人可以放纵情欲,触犯上帝的律法也不算邪恶,这是自欺欺人,等于说上帝说谎,他的道也不在心里了。


默想:

弥天大谎
 

有位牧师走在街上,他注意到有群男孩围绕着一只狗站着。他关心那只狗的安全,于是走了过去,询问他们在做什么。有位男孩回答说:“这是只迷路的老狗,我们所有的人都想要拥有它,因此我们作出一个决定:哪个人可以说出最大的谎言,就能得到它。”

牧师说:“你们这些男孩真不该比赛说谎,难道你们不知道说谎是一种罪吗?何必呢,当我在你们这种年龄时,我从来没有说过一次谎话。”顿时,孩子们都安静下来。正当牧师以为他已经说服了这些男孩的时候,有个男孩深深叹了一口气:“好吧,他赢了,这只狗属于他了。”

我们不禁会莞尔一笑。事实上,我们所有的人都多多少少撒过谎。喔,我们容忍一些谎话,称它们是夸张之辞  --  好比我们钓到一条大鱼时,就多谎报几寸。但当在一桩商业交易中涉及到谎言及欺诈,或者当一件不真实的事威胁到我们的名誉时,我们就不会那么宽容了。然而,任何人说他没有罪,那是撒了弥天大谎。

我们撒谎会有怎样的下场呢?根据《约翰壹书》1章8节所说,那就是有罪。注意紧接在第9节后面的好消息:“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是我们必须要倾 听的真理,而且那并非谎言。

我们都曾经欺骗和撒谎,
罪恶藏在我们内心深处;
然而基督能原谅和洁净,
那是主在世上死的缘故。

谎言能让我们眼花缭乱,但无法掩盖真理。

(取自《灵命日粮》2002年9月6日,作者:Herbert Vander Lu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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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chong1822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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