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总结彼此相爱的课题之前,约翰不忘提醒教会收信群体末日有审判,这样做不是要威吓当时的信徒要遵守上帝的诫命,即爱上帝和彼此相爱。约翰说:“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他是说,惟有彼此相爱,才显得出信徒爱上帝的心是完全的。
1。在过去的许多课程里,我时常提醒大家不要专注在每棵树而看不到林,如在《士师记》第十二课,我说:
读经最怕的是什么?英谚有:Some people cannot see the wood for the trees (有些人见树不见林),意思是:有些人见小不见大,老是纠缠于细枝末节而看不见事情的全局和整体。有的解经书把字词和经文难题逐一讲解,却时常忘记把焦点对准在书卷的中心思想,以致读完后,有点像进入“树深时见鹿,溪午不闻钟”(李白的《访戴天山道士不遇》)的意境。读经最怕的就是连一字一词、经文各节都仔细分析了,有如看见了深山里罕见的麋鹿,却仍然抓不到书卷的中心思想,听不到清脆的寺院钟声。我绝对不想在这个圣经课程里咬文嚼字,希望在看“树”和观“林”之间保持平衡。最重要的还是,透过每一课,帮助大家更加的认识那位在历史的进程中掌权的上帝,能够“更清楚地了解耶稣基督,更热诚地敬爱他,更紧密地跟从他。”(契彻斯特的理查的祷文)(完)
在查考约壹三:11 - 四:21 的主题“我们应当彼此相爱”的时候,我把整段经文四分五裂,用五课来分析,真的会叫大家见树不见林。所以,我请弟兄姐妹一口气把整段经文再读一两遍,盼望大家能看到“一片林”,不 会让我牵着鼻子走,只看到树木。最重要的是,大家查考后,更爱上帝,也彼此相爱,为主作美好的见证。为了方便大家的阅读,我把整段经文放在这里:
经文
经文
主旨
课数
约壹三:11 - 18
11我们应当彼此相爱,这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12不可象该隐,他是属那恶者,杀了他的兄弟。为什么杀了他呢?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13弟兄们,世人若恨你们,不要以为希奇。14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15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16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17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上帝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18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
约翰延续第十三课有关分辨上帝的儿女和魔鬼的儿女的话题,他说,魔鬼的儿女彼此相恨,甚至行恶,杀弟兄;上帝的儿女则彼此相爱和行善,因为这是他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爱弟兄的,也意味着他们已经出死入生了。不过约翰提醒教会收信群体,爱弟兄不应只在言语和舌头上,而是在行为和诚实上。
第十四课
约壹三:19 - 24
19从此,就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并且我们的心在上帝面前可以安稳。20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上帝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21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上帝坦然无惧了。22并且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23上帝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24遵守上帝命令的,就住在上帝里面,上帝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上帝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这样,他们就知道自己是属于上帝,有真理的道在心里,并且他们的心在上帝面前可以坦然无惧,因为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什么是上帝的命令呢?他说:“。。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遵守上帝命令的,就住在上帝里面,上帝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上帝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第十五课
约壹四:7 - 12
7亲爱的弟兄啊,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上帝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上帝而生,并且认识上帝。8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上帝,因为上帝就是爱。9上帝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他得生,上帝 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10不是我们爱上帝,乃是上帝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11亲爱的弟兄啊,上帝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12从来没有人见过上帝,我们若彼此相爱,上帝就住在我们里面,爱他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
从上帝命令我们要彼此相爱,现在约翰换了一个角度,从上帝就是爱(本体和源头),说明上帝生的(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也在基督里生的),认识上帝,就应当有爱心,应当彼此相爱,有爱的形像。他还说,若不是上帝给了我们一个爱的榜样,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我们是不懂得怎样爱上帝;现在既然明白了上帝这种牺牲的爱,我们也应当彼此相爱;我们若彼此相爱,就住在爱里面,上帝也住在我们里面,这样上帝爱人的目的,就借着我们的彼此相爱而完全的实现。
第十七课
约壹四:13 - 17
13上帝将他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我们里面。14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这是我们所看见且作见证的。15凡认耶稣为上帝儿子的,上帝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上帝里面。16上帝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上帝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上帝里面,上帝也住在他里面。17这样,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我们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
约翰要从第三个角度(上帝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也住在他里面)看彼此相爱的课题。上帝是爱。他爱我们,赐圣灵给我们,这样上帝就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也住在他里面(或住在爱里面)。上帝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这样我们爱上帝的心才算是完全的。当主再来时,“我们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
第十八课
约壹四:18 - 21
18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19我们爱,因为上帝先爱我们。20人若说“我爱上帝”,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上帝。21爱上帝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上帝所受的命令。
第十九课
2。约壹四:18 - 21 “18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19我们爱,因为上帝先爱我们。20人若说“我爱上帝”,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上帝。21爱上帝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上帝所受的命令。”
《新译本》:18爱里没有惧怕,完全的爱可以把惧怕驱除,因为惧怕含有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还没有完全。19我们爱,因为上帝先爱我们。20人若说“我爱上帝”,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的。不爱看得见的弟兄,就不能爱看不见的上帝。21爱上帝的,也应当爱弟兄,这就是我们从上帝领受的命令。
KIV:18 There is no fear in love; but perfect love casteth out fear: because fear hath torment. He that feareth is not made perfect in love. 19 We love him, because he first loved us. 20 If a man say, I love God, and hateth his brother, he is a liar: for he that loveth not his brother whom he hath seen, how can he love God whom he hath not seen? 21 And this commandment have we from him, That he who loveth God love his brother also.
我们先把 18节和 17节作个比较:17节:“这样,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我们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
18节:“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
两节都是谈到“爱”与“惧怕”的关系,“惧怕”是因为有“审判的日子”。“爱”与“审判”是两个不应该相提并论的词语。许多人时常问:既然有慈爱的上帝,为什么在末日却有人被审判和入地狱之说?这不是很矛盾吗?在过去查考的十八课里,我们看到约翰怎样苦口婆心从三个角度要信徒彼此相爱:
一、这是主耶稣的命令。
二、上帝是爱的本体和源头,我们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也在基督里生的),就有爱的形像。我们应当彼此相爱,这样上帝爱人的目的就完全的实现。
三、从“上帝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住在他里面”说明我们应当彼此相爱,这样我们爱上帝的心才算是完全。
正当他要总结“彼此相爱”的课题时,他却在这两节经文里提到“审判的日子”。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们先看经文的原来意思,再看当代的应用。
经文的原意:
A。这是给当时诺斯底异端的跟随者最后的当头一棒。约翰希望他们能惊醒过来,不要再执迷不悟,因为末日有审判。
B。约翰不是以末日有审判来威吓当时的信徒要遵守上帝的诫命,爱上帝和彼此相爱。不错,末日有审判是实实在在的,但信徒爱上帝和彼此相爱绝对不是因为惧怕有审判和带来的刑罚才那样做的。约翰说:“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也就是说,惟有彼此相爱,才显得出信徒爱上帝的心是完全的。
当代的应用:
A。不管人把末日的审判当作是威吓与否,末日的审判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信耶稣基督的有永生,进天堂;不信耶稣基督的要灭亡,入地狱,永远与上帝隔绝。 所以有人说:“基督教很霸道,叫人信耶稣,不信就要下地狱。”请问你要怎样回答他?(基督教的地狱观是怎样的呢?请参考下文。)
B。我们担忧明天的生活,担忧财富地位,担忧别人怎么看自己。。。担忧是因为担心事情向坏的方面发展,以致产生恐慌,甚至恐惧。当我们认识上帝,认识主,知道他对我们的爱,他的无所不能,他的仁慈与包容,我们就没有必要对未来有任何恐慌和恐惧。这是“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的当代应用之一,不过却和经文的原意距离甚远。
附:基督教的地狱观:
A。(资料取自殷保罗著的《慕迪神学手册》)
在希伯来文及希腊文中,都有儿个用来形容永远刑罚的名词:
阴间(Sheol):在旧约,阴间一词共用了六十五次,这字曾被翻译成「坟墓」、「坑」、「地狱」,及「阴间」等。研究这个字不同的用法,会发现sheol 一词可以指坟墓(伯十七:13;诗十六:10;赛三十八:10);可以指死人的去处 -- 好人和坏人死后所去的地方(创三十七:35,四十二:38四十四:29、31;民十六:33;伯十四:13;诗五十五:15;箴九:18)。信徒会从阴间被拯救出来(诗十六:9-11,十七:15,四十九:15)。坏人死时会去到阴间(伯二十一:13,二十四:19;诗九:17,三十一:17,四十九:14,五十五:15)。
旧约的重点,似乎着重说明人肉身的去处,而不是灵魂会存在于什么地方。其他字眼也被广泛用过,以强调这点。「坟墓」(希伯来文 qeber)这个词用了七十一次之多,是用来形容坟墓。「坑」(希伯来文 bor)及「地下」(希伯来文 erets tahtit),都是说明死后身体的去处。可以说,旧约「给我们描绘出一幅巴勒斯坦人坟墓的图画,是漆黑一片,尘埃满布,尸骨铺陈的。虽所有人的灵魂不都去到同一地方,但所有人都要进入坟墓。旧约很少谈到人的灵魂的最终去处。」
阴间(Hades):新约用来形容死后光景的字是 hades,相等于希伯来文的 sheol。用七十士译本(希腊文版的旧约),差不多都用了 hades 来翻译 sheol。Hades原本是一个专有名词,是阴府管理死人的神祇的名字。
两约之间时期,有一个两层地狱的理论发展起来(可能是受到波斯人琐罗亚斯德教(Zoroastrianism)的影响,说 sheol 及 hades 有两层,一层是为义人,是个蒙福的地方,另外一层是为恶人,是个受苦的地方。义人等候基督的复活,他会将他们从 hades 带到神的所在。这论点的根据是以弗所书四章9至10节,及彼前三19节,然而,两段经文是否真正如此教导,倒令人怀疑。再者,基督改变形象时,摩西和以利亚的出现,说明了他们已来到神面前(太十七:3),而不是在一些中间地带。
Hades的用法,可以分为两方面。它可以指一个「地方」,是个刑罚的地方。简单来说,它是一种死亡的「状态」,是生命的完结。Hades 在新约共用了十次,三次是用来指刑罚的地方(太十一:23;路十:15,十六:23),而七次是说明,信徒与非信徒的死亡状态(太十六:18;徒二:27、31;启一:18,六:8,二十:13、14)。
地狱(Gehenna):这个词在新约共用了十二次,是指希伯来文的 gehinnom,那是指永恒的刑罚,原指在耶路撒冷的东南面的欣嫩子谷(Hinnom)。人将婴孩用火烧死,献给摩洛,也发生有欣嫩子谷(王下十六:3,十七:7,二十一:6)。耶利米宣布,欣嫩子谷是神施行审判的地方(耶七:32,十九:6)。这谷后来做了焚烧废物、动物骸骨,及罪犯尸体的地方。Gehenna 也就变成了永远受刑罚的同义词,是指地狱之火。这字所说的,是最后审判的刑罚,这刑罚是永远的、持续的、不灭的(太二十二:15、33,二十五:41、46)。
坑(tartaroo):这字只在彼得后书二章4节用过一次。Tartarus「是古典神话中的名字,即指反叛的神明,及其他灵体所在的隐密深坑,正如替坦神(Titans)的被罚。这个字曾用于希腊犹太教的著作,见于《以诺书》(Enoch二十:2),在那里特别提到堕落的天使。」
无底坑(Abyss):希腊文 abussos 是「无底」,翻译成「坑」,是指鬼魔的监狱(路八:31;启九:l、2、11)。撒但是无底坑中鬼魔的君王(启九:11)这些鬼魔在大灾难中被释放,来到地上(启九:1)。基督再来时,就将撒但困在无底坑中一千年(启二十:1-3)。
其他用语:其他字眼,如「不灭的火」(太三:12;可九:43、48)、「火炉」(太十三:42、50),「外边黑暗」(太八:12,二十二:13,二十五:30),「永火」(太二十五:4),「烧着硫磺的火湖」(启二十一:8),及「火湖」(启十九:20,二十:10、14、15),都是形容永远的刑罚。不信者在白色大宝座的审判中,会被丢在火湖(启二十:11-15),永远受苦。B。李建安博士在《末世论》课程解释义人与恶人死后的居间状态时说:
正统的神学信仰都相信基督徒有肉身的复活以及将来的审判。这样的信仰其实已经指向说死并不是存在的结束。因此基督徒相信有一个所谓居间的状态。这居间的状态是指人死后以及复活这段时期的存活状态。一般上,信义宗与改革宗对这方面的信仰包括有以下几点:
a )当人死后,在复活之前,这一段时间中灵魂的存在状态若是与在死前以及在复活之后这两个阶段相对观,我们就可以把这阶段称为是居间的阶段或是居间的状态。
b )到底是否有一个所谓居间的「地方」是这居间状态的灵魂所去,圣经没有明确的记载但却似乎有这样的暗示。
c )在这状态中,义人以及恶人的灵魂,都是处在于一种积极和有意识的状态。
d )无论是义人或恶人的灵魂,这两者在死时,他们的性质以及目的地已经决定了,不可能再有任何的更改。
e )当义人死后,他们的灵魂即刻的享有完全的圣洁。
f )义人的灵魂即刻的,也是在这整个居间的期段与基督同在。
g )蒙救赎的人,在居间的状态与最终的状态是不相同的,因为:
i )这灵魂是没有身体的
ii )救赎还没有完成,达致最后的阶段
义人与恶人居间与终极之去处在哪里?综合以上的经文我们所得到的答案乃是:人死后所去的地方,义人与恶人有所不同。义人,也就是信徒,所去的地方圣经用不同的字眼加以描述,但都是同一个地方:亚伯拉罕怀中、第三层天、乐园、天堂、与基督同在。而恶人则都是下到阴间。然而这些都不是他们最终极的去处。当基督再来审判活人死人后,义人就要到新天新地去,永远与神同在。而恶人则要下到地狱也称为火湖永远与神隔绝。
(图片取自李建安博士著《简明神学》(福音文化中心,2006年)C。资料取自古德恩(Wayne Grudem)《系统神学》(更新传道会出版,2011年)
《最后的审判与永远的惩罚》(pg 1162-1177)
3。约壹四:19 - 21
“19我们爱,因为上帝先爱我们。20人若说“我爱上帝”,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上帝。21爱上帝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上帝所受的命令。”
我们可以把这三节作为约翰教导“彼此相爱”(约壹三:11-四:18)的结语。
“我们爱,因为上帝先爱我们。” -- 这节经文几乎是“不是我们爱上帝,乃是上帝爱我们。。”(约壹四:10)的翻版。
“人若说‘我爱上帝’,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上帝。爱上帝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上帝所受的命令。” -- 这两节经文也几乎是约壹二:9-11(第七课) 和约壹三:11-18(第十四课)的翻版。
这样就结束了约壹三:11-四:21 有关“彼此相爱”的教导。我在第十四课曾说:(来到第四章探讨彼此相爱的课题时),到时我会跟大家总结基督教的“相爱之道”,它是基督教的另一个基本要道。。。现在我把总结作为功课交给大家。请在课堂上与大家分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惟用爱心说诚实话(真理)。。”(弗四:15)
“。。在真理和爱心上必常与我们同在!我见你的儿女,有照我们从父所受之命令遵行真理的,就甚欢喜。太太啊,我现在劝你,我们大家要彼此相爱。这并不是我写一条新命令给你,乃是我们从起初所受的命令。”(约贰3-5)
“有弟兄来证明你心里存的真理,正如你按真理而行,我就甚喜乐。我听见我的儿女们按真理而行,我的喜乐就没有比这个大的。”(约叁3-4)按爱心而行不顾真理,就容易妥协;按真理而行不顾爱心,就显得苛刻无情。保罗说:“惟用爱心说诚实话(真理)。”(But speaking the truth in love)(弗四:15)“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十三:17)
以下两起教会与神学院之间的诉讼案件,是用爱心说诚实话吗?
A。
第一起教会与神学院之间的诉讼案件 - 教会胜诉
神学院上诉得直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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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起教会与神学院之间的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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