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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 - 律法与恩典;基督徒的自由

第八课 - 自传性的论证 - 保罗归主前后的经历(4)

次访问耶路撒冷 (上)

 

 

经文: 加二:1 - 10

主旨:

上一课,我们知道保罗 曾到耶路撒冷,由巴拿巴引见(徒九:26 - 28)与教会领袖彼得和雅各会晤,过后就回到叙利亚和基利家境内。在这一课,保罗说他过了十四年再次来到耶路撒冷。我们从徒十一:19 - 26 知道他是受了安提阿教会的委派,把捐献送到耶路撒冷作为赈灾之用。但保罗却加插了一句,说“我是奉启示上去的”,而且有巴拿巴和提多同行,指的是这次上耶路撒冷与教会领袖再次会晤,捍卫自己是上帝拣选的使徒和传福音给外邦人的使命也是奉基督的启示(上次的“启示”在加一:11 -12),与安提阿教会的领袖无关。这次会晤还有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要与耶路撒冷的领袖达成共识 - 不管犹太人,还是外邦人,大家都是因信基督称义,不是因遵行律法称义,以免基督信仰分成犹太人和外邦人两个派别,确保“福音的独一性”和赖以存在的“教会的合一性”。若不能达成共识,保罗过去和现在的努力就全都白费,空跑一场了!

在这次会晤中,“假弟兄”,就是那些犹太律法主义者,想方设法将摩西的律法规条强加在提多身上。保罗和巴拿巴一点也没有让步妥协,因为提多的角色是象征式地代表所有未受割礼的外邦信徒,基督福音真道的“存亡”就系在这一刹那间!如果保罗和巴拿巴为了“息事宁人”,让提多行割礼,“福音的真理”不但会在加拉太教会中间失落,今天的基督教会还会被视为犹太教的一个分支,或两个分开的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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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先温习加一:6 - 24

加一:6 - 12(第三课第四课第五课保罗离开加拉太教会后,有持守犹太律法主义的假教师质疑保罗的使徒身份,说他不能与主耶稣拣选的十二门徒平起平坐;他传的福音(“因信称义”,反对靠遵行律法)也不是从上帝来的,而是为了讨人欢心,降低原本福音的要求,拉拢加拉太教会的人投靠保罗的一边。保罗惊讶加拉太教会的人竟然那么容易就被假教师误导。在加一:8-9,他罕见地咒诅这些将真福音扭曲的人后,就急不及待地开始他自传性的论证,阐明论证的主题 (加一:11 - 12福音不是人想出来的,也不是照着人的意思,而是从耶稣基督启示而来。”)

加一:13 - 17(第六课)保罗开始他自传性论述的第一部分,他告诉教会的人,自己原本是一个极力逼迫、残害上帝的教会,非常热心的犹太教徒。但上帝在万人中拣选了他,在大马士革的路上,将基督启示给他,施恩呼召他成为使徒,将福音传给外邦人后,他立刻独自离开大马士革往阿拉伯去(在那里静修和传福音,约三年后再回到大马士革),完全没有与人商量或求教,也没有上耶路撒冷寻求那些比他先作使徒的认可。这显示保罗对自己所领受的启示、使徒的权柄和向外邦人传福音使命的独特性充满把握和信心。

加一:18 - 24(第七课保罗开始他自传性论证的第二部分。保罗说他离开大马士革,就上耶路撒冷拜访教会的领袖彼得,目的极可能是“汇报”自己怎样被上帝呼召,将耶稣基督启示给他,叫他把基督的福音传在外邦人中。这样的“汇报”并不表示保罗的传福音给外邦人需要得到耶路撒冷教会领袖们的许可,而是让他们知道上帝在永恒里所预备的救赎计划 - 福音是给万邦万民的,不是仅限于犹太民族。他特别强调“至于别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没有看见。”目的是说明自己使徒职分的独立性 - 是上帝亲自选召他,不是他自己拣选自己,也与别人无关!

保罗还发誓,声称自己所说的绝无谎言。有学者认为这是为了反驳律法主义者的指控,说他在耶路撒冷停留了颇长的时间(其实只有十五天),从使徒们那里曾领受“传统”的福音,也知道他传福音的对象和工作只限在以色列家。但后来为了在基督教圈子争取更大的名声,就不惜一切代价,降低福音的要求(无须行割礼,传给外邦人)。保罗才会用强烈的誓词,作出还击和澄清。

保罗后来到了叙利亚和基利家境内,在那里有十四年之久。虽然自己没有和犹太省的众教会有任何联系,但当他们听到从前残害教会的保罗,现在四处传扬基督的福音,他们就继续不断地赞美上帝,将荣耀归给他。这些人给保罗的使徒职分和他传的福音之真伪作了最有力的见证和肯定,因为保罗从未寻求他们的认同。


今天,我们将要查考加二:1 - 10,保罗自传性论述的第三部分。查考之前,我再次把自传性论证的结构放在这里供大家参考:

加一:1 和 11 - 12 论证的主题 - “作使徒的保罗(不是由于人,也不是借着人,乃是借着耶稣基督,与叫他从死里复活的父上帝)福音不是人想出来的,也不是照着人的意思,而是从耶稣基督启示而来 。”和“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

加一:13 - 17 未信主之前保罗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但后来在大马士革的路上,上帝将基督启示给他,叫他将福音传给外邦人后,他独自往阿拉伯,后又回到大马士革(前后共三年)。

加一:18 - 20 归主后首次访耶路撒冷,和彼得同住了十五天 

加一:21 - 24 在叙利亚和基利家境内宣教

加二:1 - 10 过了十四年,第二次访问耶路撒冷,被其他的使徒接纳

加二:11 - 14 安提阿事件

加二:15 - 21 论证的总结(也是全书的命题) - 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


2。加二:1 - 5 “1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2我是奉启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3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腊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4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5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

《新译本》:1过了十四年,我再次上耶路撒冷去,这次是和巴拿巴,并且带着提多一同去的。2我是顺从启示去的;在那里我对他们说明我在外族人中所传的福音,私下讲了给那些有名望的人听,免得我从前或现在都白跑了。3与我同行的提多,虽然是希腊人,也没有强迫他受割礼;4这是因为有些混进来的假弟兄,暗暗地来侦查我们在基督耶稣里享有的自由,为的是要辖制我们。5对这些人,我们一点也没有让步妥协,为了要使福音的真理存留在你们中间。

KJV:1 Then fourteen years after I went up again to Jerusalem with Barnabas, and took Titus with me also. 2 And I went up by revelation, and communicated unto them that gospel which I preach among the Gentiles, but privately to them which were of reputation, lest by any means I should run, or had run, in vain. 3 But neither Titus, who was with me, being a Greek, was compelled to be circumcised: 4 And that because of false brethren unawares brought in, who came in privily to spy out our liberty which we have in Christ Jesus, that they might bring us into bondage: 5 To whom we gave place by subjection, no, not for an hour; that the truth of the gospel might continue with you.

ESV:Then after fourteen years I went up again to Jerusalem with Barnabas, taking Titus along with me. 2 I went up because of a revelation and set before them (though privately before those who seemed influential) the gospel that I proclaim among the Gentiles, in order to make sure I was not running or had not run in vain. 3 But even Titus, who was with me, was not forced to be circumcised, though he was a Greek. 4 Yet because of false brothers secretly brought in—who slipped in to spy out sour freedom that we have in Christ Jesus, so that they might bring us into slavery— 5 to them we did not yield in submission even for a moment, so that the truth of the gospel might be preserved for you。

原文:









在查考这段经文之前,我要重提保罗的自传性论证的主题,以免我们失去焦点。主题是:

加一:1 “作使徒的保罗(不是由于人,也不是借着人,乃是借着耶稣基督,与叫他从死里复活的父上帝)福音不是人想出来的,也不是照着人的意思,而是从耶稣基督启示而来。”

加一:11 - 12 “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


保罗如何通过合理的推理和论证来支持这个主题,让读者能够信服呢?

(1)身份的改变:从一个“极端”犹太教徒,极力残害基督徒,被上帝拣选,将基督启示予他,不仅成为一个基督徒,而且是被上帝选召,差遣他传福音给外邦人的使徒。

(2)福音的源头:保罗传讲的福音(因信称义)完全是基督启示来的,与人无关 ,是“真福音”。犹太律法主义者传的,要人遵行律法,如守割礼和节日,才能得救赎,被称义,保罗称之为“假福音”(加一:6)。

保罗再三强调自己得救后就立刻到亚阿拉伯(三年),以后短暂的访问(十五天)在耶路撒冷的彼得和雅各(告知自己新的身份和使命),就往叙利亚和基利家境内宣教,在那里有十四年之久,完全没有与犹太省的教会有任何联系。他所做的一切都不是为了“要得人的心。。讨人的喜欢”而是“要得上帝的心”,不然他就不是上帝的仆人!(加一:10)

论证的目的当然是要加拉太教会的信徒持守过去保罗所传给他们的“真福音”,以致得救 (林前十五:2 “并且你们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而不是“。。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他们的,去从别的福音。”(加一:6)

不但加拉太教会的信徒要持守所信的,世世代代凡是信耶稣基督的人都要持守所信的,直等到基督再来。基督在《启示录》 也透过使徒约翰一再提醒众教会要持守所信的(启二:25 “但你们已经有的,总要持守,直等到我来。”启三:11 “我必快来,你要持守你所有的,免得人夺去你的冠冕。”)


我还要提醒大家,我所说《加拉太书》的读者是混合了犹太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但后者应该占大多数。他们各自面对不同的困惑。

先说犹太信徒。犹太人在宗教上向来有一种优越感,对他们祖宗历代遵守的割礼,和其他律法上的礼仪或规条,都十分重视,并以为夸耀。他们信了耶稣后,现在被混入教会中的犹太律法主义者的假福音(外邦信徒也要受割礼和遵行律法才能得救)干扰,虽然跟他们的得救没有直接的影响,但由于“他们既曾受过旧约律法教育的薰陶,又怕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加六:12),于是很容易就生出一种谋求使恩典与律法获得协调的主意。这就更助长那些搅扰教会的人之主张,而造成加拉太教会在道理方面的大混乱了。”(引用陈终道牧师《加拉太书读经讲义》)

对于外邦信徒,影响可就大了!如果要他们再接受割礼和遵行犹太律法才能得救,有多少会放弃信仰,或有多少会改换跑道成为犹太基督徒,我们不知道。但从保罗形容他们“从前不认识上帝。。是给那些本来不是上帝的神明作奴隶”(加四:8),和考虑要接受割礼(加五:3),又指责他们是“无知的加拉太人”(加三:1)我们可以肯定有不少的外邦信徒被假教师的“另一种福音”迷惑。所以保罗必须透过严格的逻辑论证,说明自己的使徒身份是上帝拣选的,所传的福音是从耶稣启示来的,而假教师传的是假福音!更为重要的,《加拉太书》是保罗撰写的第一封“神学文献”,说明人得救是“因信称义”,不是“因行为称义”(比《罗马书》要早七 - 八年),基督教不是犹太教的延伸,这对当时的众教会和紧接着的耶路撒冷会议(徒十五章)都有深厚的影响。


现在正式查考加二:1 - 5。

加二:1 “1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新译本》:过了十四年,我再次上耶路撒冷去,这次是和巴拿巴,并且带着提多一同去的。)


这里的“十四年”指的是保罗在叙利亚和基利家境内宣教的时间(加一:21,参第七课)。为什么在这里突然间提到“巴拿巴”呢?《使徒行传》告诉我们它的背景:

徒十一:19 - 26

19那些因司提反的事遭患难四散的门徒,直走到腓尼基和塞浦路斯并安提阿。他们不向别人讲道,只向犹太人讲。
20但内中有塞浦路斯和古利奈人,他们到了安提阿,也向希腊人传讲主耶稣(注:有古卷作"也向说希腊话的犹太人传讲主耶稣")。
21主与他们同在,信而归主的人就很多了。
22这风声传到耶路撒冷教会人的耳中,他们就打发巴拿巴出去,走到安提阿为止。
23他到了那里,看见上帝所赐的恩就欢喜,劝勉众人,立定心志,恒久靠主。
24这巴拿巴原是个好人,被圣灵充满,大有信心。于是,有许多人归服了主。
25他又往大数去找扫罗,
26找着了,就带他到安提阿去。他们足有一年的工夫和教会一同聚集,教训了许多人。门徒称为基督徒是从安提阿起首。

这不是保罗和巴拿巴第一次相见。大家还记得保罗第一次访问耶路撒冷吗(第七课 ,加一:18 - 20)?徒九:26 - 28 告诉我们是巴拿巴领保罗去见使徒的。

徒九:26 - 28

26扫罗到了耶路撒冷,想与门徒结交。他们却都怕他,不信他是门徒。
27惟有巴拿巴接待他,领去见使徒,把他在路上怎么看见主,主怎么向他说话,他在大马士革怎么奉耶稣的名放胆传道,都述说出来。
28于是扫罗在耶路撒冷和门徒出入来往,

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 - 《使徒行传》记载了保罗和巴拿巴两次上耶路撒冷。第一次是上文的徒十一:19 - 26 ,他们两人从安提阿把捐项送到耶路撒冷作为赈灾之用(徒十一:27 - 30)。第二次是徒十五:1 - 4。

徒十一:27 - 30

27当那些日子,有几位先知从耶路撒冷下到安提阿。
28内中有一位名叫亚迦布,站起来,借着圣灵指明天下将有大饥荒。这事到革老丢年间果然有了。
29于是门徒定意照各人的力量捐钱,送去供给住在犹太的弟兄。
30他们就这样行,把捐项托巴拿巴和扫罗送到众长老那里。

徒十五:1 - 4

1有几个人从犹太下来,教训弟兄们说:“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
2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地纷争辩论;众门徒就定规,叫保罗、巴拿巴和本会中几个人,为所辩论的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
3于是教会送他们起行。他们经过腓尼基、撒玛利亚,随处传说外邦人归主的事,叫众弟兄都甚欢喜。
4到了耶路撒冷,教会和使徒并长老都接待他们,他们就述说上帝同他们所行的一切事。


加二:1 “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应该是指徒十一:27 - 30 的赈灾之行而不是徒十五章的耶路撒冷会议。


“。。并带着提多同去” - 在《使徒行传》,“提多”的名字完全没有被提及。在其他书信,保罗也只有在《哥林多后书》和《提摩太后书》提到“提多”的名字,如林后二:13 “那时因为没有遇见兄弟提多,我心里不安,便辞别那里的人往马其顿去了。”林后七:6 “但那安慰丧气之人的上帝,借着提多来安慰了我们。”但保罗在晚年(约AD 66)曾写了一封书信给提多(《提多书》),劝告提多在福音事工上要坚守,等候有福的盼望到临。从这些经文,我们约略可以知道提多的生平概要:

A。下文加二:3 告诉我们提多为安提阿的希腊人,由保罗带领他归主,在多一:4 保罗称他为“真儿子”。

B。从《哥林多后书》,我们知道提多一再参与保罗在哥林多的布道事工,譬如林后八:6,16 提多参与哥林多捐款给耶路撒冷圣徒的慈惠事工。我们也知道哥林多教会是一个问题多多的教会,保罗就曾写过一封十分严厉的书信(可能是林后十至十三章),以及后来的林后一至九章,都是由提多带去,也从提多那里得知教会的状况(林后七:6,13)。

C。保罗在罗马被囚得释放后,曾到访革哩底,在那里与提多同工。离开时保罗把他留下牧养教会(多一:5)。


现在我要问大家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为什么保罗要带提多同去耶路撒冷?同巴拿巴上耶路撒冷,我们可以理解,上文我引用的徒十一:19 - 26 告诉大家:信徒因司提反的事件遭患难而四散,“
。。内中有塞浦路斯和古利奈人,他们到了安提阿,也向希腊人传讲主耶稣。主与他们同在,信而归主的人就很多了。这风声传到耶路撒冷教会人的耳中,他们就打发巴拿巴出去,走到安提阿为止。他到了那里,看见上帝所赐的恩就欢喜,劝勉众人,立定心志,恒久靠主。这巴拿巴原是个好人,被圣灵充满,大有信心。于是,有许多人归服了主。”换句话说,巴拿巴的陪同保罗回耶路撒冷,是作为福音传给没受割礼之外邦人的犹太见证人!同样的道理,提多却是象征式地代表所有未受割礼的外邦信徒出席保罗与耶路撒冷领袖的会谈。



加二:2 “我是奉启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新译本》:我是顺从启示去的;在那里我对他们说明我在外族人中所传的福音,私下讲了给那些有名望的人听,免得我从前或现在都白跑了。)


我是奉启示上去的。。” - 这是保罗第二次提到“启示” apokalypsin 来自 apokalupsis,英文 revelation。上一次在加一:11 -12 “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不但传真福音是从基督的启示来的,现在动身上耶路撒冷,捍卫自己是上帝拣选的使徒和传福音给外邦人的使命也是奉基督的启示。换句话说,保罗不是应耶路撒冷教会领袖的召令而去,也不是受了安提阿教会的委派(不要把捐项送到耶路撒冷作为赈灾之用和对教会领袖陈明福音的事混为一谈 - 前者是教会托保罗和巴拿巴送到耶路撒冷给众长老;后者则是奉基督的启示上去的。)


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 - 原文句子的排列是:

set before them the Gospel that I proclaim among the Gentiles - apart individually however to those esteemed - lest hardly in vain I should be running or have run.

《新译本》的翻译更靠近原文:“我对他们说明我在外邦人所传的福音 - 私下讲了给那些有名望的人听 - 免得我从前或现在都白跑。”


我对他们说明我在外邦人所传的福音 - 私下讲了给那些有名望的人听” - 后面句子里有一个连接词 de ,英文 however,它的功用是解释上一句。保罗私下对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说明,他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因信称义的福音)。有圣经学者认为,这次的会晤不仅是保罗为了捍卫自己是上帝拣选的使徒和传福音给外邦人的使命,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确保耶路撒冷的领袖与自己有相同的确信,不管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大家都是因信耶稣基督而称义,以免基督信仰分成犹太人和外邦人两个派别,正如罗一:16 - 17 说的,“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因为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还有罗十:12,林前十二:13,加三:28,西三:11 都强调犹太人和外邦人并没有分别。)学者称之为“福音的独一性”以及凭借它才能存在的“教会的合一性”。


私下讲了给那些有名望的人听 - 惟恐/免得我从前或现在都白跑。” - “惟恐/免得”的原文 英文 lest hardly,用法如同帖前三:5 的“恐怕”(“为此,我既不能再忍,就打发人去,要晓得你们的信心如何,恐怕)那诱惑人的到底诱惑了你们,叫我们的劳苦归于徒然。” ) 如果保罗不随从圣灵的引导再次上耶路撒冷与使徒接触,陈明自己使徒的身份、所传的福音内容和传福音予外邦人的使命,都是源自上帝的启示,并以提多为活例,巴拿巴为见证人,他“恐怕”有什么事会发生?就是上文所说的,恐怕基督信仰因着不同的称义方法,将教会分裂为犹太人和外邦人两个不同的派别!保罗“想确保我们之间能达成共识,免得我的努力全都白费了,让我空跑一场。”(引自《新普及圣经》)


我们在以后的章节,当保罗提到神学性的论证(教义真理)和伦理性的论证(实践伦理)的时候,他要深入地分析福音与律法的关系,以及在基督里的自由,确保犹太信徒和外邦信徒在信仰上“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三:28)


加二:3 - 5 “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腊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4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5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新译本》:与我同行的提多,虽然是希腊人,也没有强迫他受割礼;4这是因为有些混进来的假弟兄,暗暗地来侦查我们在基督耶稣里享有的自由,为的是要辖制我们。5对这些人,我们一点也没有让步妥协,为了要使福音的真理存留在你们中间。)


查考之前,我请大家先将加二:1 - 10 读一篇,你就会发觉加二:1 - 2 提到保罗第二次上耶路撒冷与教会领袖会晤的过程是延申至加二:6 - 10。加二:3 - 5 是加插进去,告诉我们提多在这场会谈中所扮演的角色。


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腊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 - 提多的名字再次出现。“但” alla ,英文 but, 这个反义词在这里的作用,表示前面保罗与耶路撒冷教会领袖的会谈已取得成果。他们完全认同保罗所传讲的福音与他们所传讲的福音是相同的。保罗没有空跑一场,理由是他们没有勉强提多要接受割礼才能得救。《新普及圣经》斩钉截铁地说:“他们支持我;尽管我的同伴提多是外族人,他们也没有要求他受割礼。”


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 - 这里的“因为”表示耶路撒冷教会领袖的认同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的:当时有“假弟兄”偷偷混入保罗与教会领袖的会晤中间,要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目的是“要叫‘我们’作奴仆”。

保罗第一次称那些犹太律法主义者为“假弟兄” pseudadelphous,这个字只出现另外一次,在林后十一:26 “又屡次行远路,遭江河的危险、盗贼的危险、同族的危险、外邦人的危险、城里的危险、旷野的危险、海中的危险、假弟兄的危险。”《新普及圣经》称他们为“假冒的信徒”。大家还记得保罗在书信的开头怎样说这些“假弟兄”吗?他们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传的是另一种福音,保罗很不客气地说他们应当被咒诅!(加一:7 - 9)

什么是“在基督里的自由”?加五:1 “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 - 就是信徒单信耶稣就被称义,得到救恩,而不是还要加上行割礼,遵行种种的律法规条,如守安息日和许多饮食条例才能得救。若是这样,我们就要担当律法的奴役之轭,失去了听信基督而有的自由。当然这自由不等于为所欲为,可以放纵肉体的自由。保罗在第五和六章的伦理性/实践真理的论证中有很详细的解说。

 

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 - 原文开首有 hois,英文 To whom,《新译本》正确地译为“对这些人”,指的当然是“假弟兄”了。这些人想方设法将摩西的律法规条强加在提多身上,但保罗和巴拿巴(句子里的“我们”)一点也没有让步妥协 (《新译本》)。“让步妥协”的原文是 英文是 did we yield in subjection/submission,来自 英文 yield ,在新约圣经只出现这一次。这样坚决地表态,为的是什么呢?

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 - “福音的真理” 英文 the truth of the gospel,在新约圣经只出现在这里。圣经学者认为这样的用法是保罗刻意和小心地选用。“福音”和“真理”具有同等的份量,反映了保罗的双重信念,即(1)没有福音就没有终极的真理(罗一:16-17);(2)没有真理的“福音”并不是福音(加一:6-7)!保罗一点也不让步妥协, 因为基督福音真道的“存亡”就系在这一刹那间!如果保罗和巴拿巴为了“息事宁人”,让提多行割礼,今天的基督教会若不是被视为犹太教的一个分支,就是两个分开的教会!感谢赞美主!保罗和巴拿巴坚决表示:如果坚持要受割礼才可以成为上帝的子民,就等于说若不受割礼便不能称义,这与“福音的真理”相违背。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加五:4)在《新普及圣经》,这一节圣经是译作:“我们想要为你们维护福音的真理。”这里的“你们”指的是加拉太教会的弟兄们。


顺便一提,请大家想想:年轻的提多,作为“象征式地代表所有未受割礼的外邦信徒出席保罗与耶路撒冷领袖的会谈。”他夹在保罗/巴拿巴,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以及割礼派三者之间,他要承受多少巨大的压力?



3。总结(加二:1 - 5)

上一课,我们知道保罗 曾到耶路撒冷,由巴拿巴引见(徒九:26 - 28)与教会领袖彼得和雅各会晤,过后就回到叙利亚和基利家境内。在这一课,保罗说他过了十四年再次来到耶路撒冷。我们从徒十一:19 - 26 知道他是受了安提阿教会的委派,把捐献送到耶路撒冷作为赈灾之用。但保罗却加插了一句,说“我是奉启示上去的”,而且有巴拿巴和提多同行,指的是这次上耶路撒冷与教会领袖再次会晤,捍卫自己是上帝拣选的使徒和传福音给外邦人的使命也是奉基督的启示(上次的“启示”在加一:11 -12),与安提阿教会的领袖无关。这次会晤还有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要与耶路撒冷的领袖达成共识 - 不管犹太人,还是外邦人,大家都是因信基督称义,不是因遵行律法称义,以免基督信仰分成犹太人和外邦人两个派别,确保“福音的独一性”和赖以存在的“教会的合一性”。若不能达成共识,保罗过去和现在的努力就全都白费,空跑一场了!

在这次会晤中,“假弟兄”,就是那些犹太律法主义者,想方设法将摩西的律法规条强加在提多身上。保罗和巴拿巴一点也没有让步妥协,因为提多的角色是象征式地代表所有未受割礼的外邦信徒,基督福音真道的“存亡”就系在这一刹那间!如果保罗和巴拿巴为了“息事宁人”,让提多行割礼,“福音的真理”不但会在加拉太教会中间失落,今天的基督教会还会被视为犹太教的一个分支,或两个分开的教会!

 

默想:

感谢主,因着保罗和巴拿巴不与“假弟兄”妥协,基督教和犹太教从此分道扬镳。徒十五章 6 - 29 记述了耶路撒冷基督教的“第一次大公会议”,会议决定外邦信徒守摩西律法的事可以豁免,“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和他们一样,这是我们所信的。”(徒十五:11)罗六:14 也说:“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总结一句,人得救是因信主耶稣而被称义,不是因人行割礼,守律法,以好行为来换取得救。对外邦人来说是这样;对犹太人也是这样。

外邦信徒 - 以外邦人的身份跟随耶稣基督,外邦人不需要先变成犹太人,就能够因信主耶稣基督而得救。
犹太信徒 - 以犹太人的身份跟随耶稣基督,犹太人不需要先变成外邦人,也能够因信主耶稣基督而得救。

人们只要凭信心,信靠主耶稣基督,愿意真心悔改,就可以罪得赦免,蒙恩得救!


与基督教分离出来的犹太教,它们的主要宗教文本是《希伯来圣经》(即《旧约》),包括了律法书(Torah)即摩西五经;先知书(Nebiim)和圣卷(Ketubim)。它们完全排除了《新约圣经》,不接受这是由上帝而来的圣言。理由是“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加三:13)虔诚持守旧约律法的犹太人不能承认挂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就是他们朝思慕想,要来拯救他们的弥赛亚!

对他们来说,上帝只有一位,就是在西奈山启示给摩西的那一位自称“我是自有永有的。。耶和华是我的名。。”(出三:14 - 15)当摩西求耶和华显出他的荣耀给他看的时候,耶和华却说,摩西不得见他的面,只得见他的背(出三十三:18 - 23)这也就是世世代代的犹太人所认识的耶和华,独一的上帝。他们不承认基督教《韦斯敏斯德公认信条》里的“在上帝的统一性内有属于一本质、权能、永远的三个位格,即为父的上帝,为子的上帝和为圣灵的上帝。父不属那一个,既非所生,亦无所由出;子永远由父所生;圣灵永远由父和子而出。”

对我们来说,《旧约》里启示予摩西的那一位耶和华是父上帝。《创世纪》第十八章亚伯拉罕所见的耶和华则是道还未成肉身的圣子耶稣。《新约》清楚告诉我们,“从来没有人看见上帝,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一:18)又说:“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约五:23)“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认子的,连父也有了。”(约壹二:23)所以,今天的犹太人若不承认耶稣是上帝的儿子,他们从旧约里所认识的耶和华只是“纸上”的上帝。但这位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立约的上帝却从来没有抛弃他们。他也是守约的上帝,所以犹太人虽然流离失所两千年后,他们却神迹般地被带回那流奶与蜜之地。复国七十五年来,以色列虽然经历了五次战争,但上帝仍然帮助他们击败敌人,也赐福给以色列国,使得他们经济高度发达、军事实力强大,同时科技又十分先进。可惜的是,犹太人仍然 眼瞎,执迷不悟,不承认耶稣是弥赛亚。主耶稣今天仍然对他们说话:“日期满了,上帝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一: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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