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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随使徒的脚踪行 - 使徒行传

第四十二课 - 保罗为自己辩护

经文:徒二十二:1 - 29

主旨:保罗在暴动群众前为自己申诉。

1。保罗回耶路撒冷后,实在是多灾多难。他定意要回来过五旬节,并且把从外邦人教会所收集的捐献交给耶路撒冷的教会。但自从他二十多年前归向基督之后,他在犹太人的圈子里可说是“恶名昭彰”,那些不信基督的犹太人,把他当作是“离教背道”,犯了滔天大罪的人,那些信基督的“犹太主义”份子,则误解和歪曲了他的教导,说他“。。教训一切在外邦的犹太人离弃摩西,对他们说,不要给孩子行割礼,也不要遵行条规。”(徒二十一:21)所以,他的回来等于在耶路撒冷安置了一枚定时炸弹,随时都会爆炸。为什么呢?因为在五旬节期间,涌入耶路撒冷过节的犹太人少说都有一、两百万,加上当时犹太激进分子反抗罗马政权的消息时有所闻,所以,只要在群众当中点燃一星火,就可以引发一场不可收拾的暴乱。罗马政权在圣殿西北角的安东尼堡驻扎了整营士兵不是没有道理的。

2。雅各和长老们对保罗的访问似乎不很欢迎,这是我们可以理解的。他们给保罗建议,要他带着四个弟兄到圣殿行洁净和还俗礼,借着这个遵守律法的礼仪,来否定有关他已经摒弃仪式条文的传言。保罗没有必要这样做,但似乎为了息事宁人,他做了。有的解经家认为这是保罗与代表“犹太主义”雅各的妥协。解经王子坎伯摩根(Dr G Campbell Morgan)认为这是保罗犯下了他一生事工中最大的错误。不过,他很明白保罗这样做的动机是纯正的,他说:

“他(保罗)同意的理由,不是为了权宜之计,或完弄权术,而是出于一片虔诚。他同意的原因是,他渴望得着他的弟兄。这点在《罗马书》里表露无遗:

‘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谎言,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上帝。阿们!’(罗九:1- 5)

这不是一个人为了顺应环境,避免耶路撒冷骚动,暴动,而采取的行动。也不是一个人为了自保性命而采取的行动。这个行动,是出于一个人极欲拯救他弟兄的热诚;如果借着这样作,他能够向他的弟兄传信息,赢回他们的话,他情愿一试。这样作对他个人毫无价值。这是与他的信念相抵触,而屈服于外在环境的行动。他这样作对吗?”(引自摩根解经丛书之《使徒行传》)

3。我们可以说,保罗是满腔“冤情”,他要怎样为自己“昭雪冤情”呢?要忍气吞声吗?要采取法律行动为自己伸冤吗?要在人前为自己鸣冤叫屈吗?从福音书和保罗的书信,我们看到以下的教导:

太五:11 - 12  “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

罗十二:17 - 21  “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注:或作"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林前六:1 - 8  “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何况今生的事呢!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吗?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吗?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

弟兄姐妹们,若你是为主而蒙了不白之冤,你要怎样为自己“昭雪冤情”呢?

接下来的几课,我们要看保罗是怎样为自己辩白。

4。徒二十一:37 - 40  “37将要带他进营楼,保罗对千夫长说:‘我对你说句话,可以不可以?’他说:‘你懂得希腊话吗?38你莫非是从前作乱、带领四千凶徒往旷野去的那埃及人吗?’39保罗说:‘我本是犹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数,并不是无名小城的人。求你准我对百姓说话。’40千夫长准了。保罗就站在台阶上,向百姓摆手,他们都静默无声,保罗便用希伯来话对他们说:。。。”

这是上一课的结尾。保罗在骚乱中被罗马的兵丁营救,千夫长误以为他就是当日在旷野带领四千凶徒作乱的那个埃及人流氓(发生在 52 - 59年?)。所以当保罗操流利的希腊话时,他非常惊讶,这也是为什么他允准保罗在台阶上向暴民说话的原因。

5。徒二十二:1 - 2  “1‘诸位父兄请听,我现在对你们分诉。’2众人听他说的是希伯来话,就更加安静了。”

“分诉”的原文是 apologias,这个字 apologia 不是按英文的 apology,为自己所犯的罪道歉。这里是按原意,说保罗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众人听他说的是希伯来话,就更加安静了。”-- 保罗不用 Koine Greek,通俗的希腊话,不表示群众不明白这种语言;他用希伯来话,就是亚兰语(Aramaic),是因为暴民都是犹太人,他们对这语言最为亲切,所收到的效果一定更好。

6。徒二十二:3 - 21  “3。。我原是犹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数,长在这城里,在迦玛列门下,按着我们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热心事奉上帝,象你们众人今日一样。4我也曾逼迫奉这道的人直到死地,无论男女都锁拿下监。5这是大祭司和众长老都可以给我作见证的。我又领了他们达与弟兄的书信,往大马士革去,要把在那里奉这道的人锁拿,带到耶路撒冷受刑。6我将到大马士革,正走的时候,约在晌午,忽然从天上发大光,四面照着我。7我就仆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对我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8我回答说:‘主啊,你是谁?'他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稣。'9与我同行的人看见了那光,却没有听明那位对我说话的声音。10我说:‘主啊,我当做什么?'主说:‘起来!进大马士革去,在那里,要将所派你做的一切事告诉你。'11我因那光的荣耀不能看见,同行的人就拉着我手进了大马士革。12那里有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按着律法是虔诚人,为一切住在那里的犹太人所称赞。13他来见我,站在旁边对我说:‘兄弟扫罗,你可以看见。'我当时往上一看,就看见了他。14他又说:‘我们祖宗的上帝拣选了你,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听他口中所出的声音。15因为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他作见证。16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起来!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17后来,我回到耶路撒冷,在殿里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18看见主向我说:‘你赶紧地离开耶路撒冷,不可迟延,因你为我作的见证,这里的人必不领受。'19我就说:‘主啊,他们知道我从前把信你的人收在监里,又在各会堂里鞭打他们。20并且你的见证人司提反被害流血的时候,我也站在旁边欢喜,又看守害死他之人的衣裳。'21主向我说:‘你去吧!我要差你远远地往外邦人那里去。'”

《使徒行传》共有三段记载了保罗归主的经历,就是徒九:1 - 19,徒二十二:3 - 21和徒二十六:12 - 18。有的怀疑不信派的人喜欢拿这三段经文来比较,因一些细节上的差异,就说路加的记载不真确,不可信靠。其实,二十二章和二十六章记载的是保罗在暴民和亚基帕王前即席的申辩,路加当时可能在场,把它记录下来;至于第九章,则是路加从保罗身上得来的资料,经过筛选和编辑才写出来,用字遣词当然和即席的说话有别,这是不足为奇。让我举个例子:

徒九:4  “他就仆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对他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

徒九:7  “同行的人站在那里,说不出话来,听见声音,却看不见人。”

徒二十二:7  “我就仆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对我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

徒二十六:14  “我们都仆倒在地,我就听见有声音用希伯来话向我说:‘扫罗,扫罗!为什么逼迫我?你用脚踢刺是难的!'”

九:4,二十二:7和二十六:14 说的是保罗看到异象时,大家都扑倒在地;九:7指的则是看到异象和扑倒之后,大家站了起来。

徒二十六:14 说的“你用脚踢刺是难的!”是当时的一句谚语,保罗在亚基帕王前引用谚语是合宜的,在二十二章的暴民前,就没有这种必要。

徒二十六:14还特别指明主耶稣用希伯来话叫“扫罗”(Saoul),在九:4和二十二:7 虽然没有提说,但“扫罗”的用字的确是希伯来式。

路加非常注重保罗的归主过程,不然他就不会用那么多的篇幅。他特别强调的是,保罗看到了复活的主耶稣,因为这是作为使徒的一个必要的条件。保罗自己在林前十五:8 也强调这点,因为这是他生命改变的一个转捩点。

在这一课,我不再赘述保罗的归主的细节,因为在徒九:1 - 19 (第十八课)我们已经仔细的查考,我把其中一段抄写下来:

扫罗行路,将到大马士革。。”-- 保罗是在快到大马色搜捕门徒的时候,遇到这件意想不到的事,当时约在晌午。

忽然从天上发光,四面照着他。”-- 这个光比日头还亮。

“他就仆倒在地。。”-- 不单是保罗,连同行的人都仆倒在地。

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 在徒二十六:14,还加上“你用脚踢刺是难的!”这是用希伯来话说的。原文是 skleron soi pros kentra laktizein,英文是 It is hard for thee to kick against the goad。这本来是一句谚语,指的是牛被人用一根铁刺棒驱赶时,身上受了严重的伤痕。这里是指保罗的逼迫门徒,有如用脚不断地踢铁刺棒。你说苦不苦呢?他逼迫的不是别人,乃是基督的门徒。

“主啊,你是谁?。。。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稣。”-- 保罗看见了复活的耶稣基督。按徒一:22,这是作为使徒的条件之一,保罗在他的书信里,特别是《加拉太书》,就强调他作使徒的这个职权。

同行的人站在那里,说不出话来,听见声音,却看不见人。”-- 这是一个神迹。

“起来!进城去,你所当做的事,必有人告诉你。”-- 上帝要用另外一个人把使命传达给保罗。他的使命是记载在徒二十六:16 - 18,我要在下一课才跟大家查考。

“扫罗从地上起来,睁开眼睛,竟不能看见什么。有人拉他的手,领他进了大马士革。三日不能看见,也不吃,也不喝。”-- 保罗看了这个异象后,就变得好像瞎了眼,由人领他进了大马色城。

进了大马色城后,上帝就引导亚拿尼亚为保罗开启眼睛,并给他施洗,详情可参考第十九课保罗归主后,上帝给了他什么特别的使命吗?请大家看以下三段经文:

徒九:15  “。。他是我所拣选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我的名。”

徒二十二:14 - 15  “我们祖宗的上帝拣选了你,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听他口中所出的声音。因为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他作见证。”

徒二十六:16 - 18  “你起来站着!我特意向你显现,要派你作执事,作见证,将你所看见的事和我将要指示你的事证明出来。我也要救你脱离百姓和外邦人的手。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上帝;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

归纳起来,就是一句话:“你去吧!我要差你远远地往外邦人那里去。”(徒二十二:21)上帝差遣保罗到外邦人中间作宣教士。

7。徒二十二:22 - 23  “22众人听他说到这句话,就高声说:‘这样的人,从世上除掉他吧!他是不当活着的!’23众人喧嚷,摔掉衣裳,把尘土向空中扬起来。”

“你去吧!我要差你远远地往外邦人那里去。”-- 这句话像点燃了导火线,把在暴民心中的“怒”与“恨”爆发开来,他们高喊:“。。除掉他吧!”还记得上一课我怎样解释徒二十一:36 的“除掉他!”吗?当耶稣在彼拉多面前受审时,犹太人就不断喊叫:“钉他十字架!”没有两样。

8。徒二十二:24 - 29  “24千夫长就吩咐将保罗带进营楼去,叫人用鞭子拷问他,要知道他们向他这样喧嚷是为什么缘故。25刚用皮条捆上,保罗对旁边站着的百夫长说:‘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吗?’26百夫长听见这话,就去见千夫长,告诉他说:‘你要做什么?这人是罗马人!’27千夫长就来问保罗说:‘你告诉我,你是罗马人吗?’保罗说:‘是。’28千夫长说:‘我用许多银子,才入了罗马的民籍。’保罗说:‘我生来就是。’29于是那些要拷问保罗的人,就离开他去了。千夫长既知道他是罗马人,又因为捆绑了他,也害怕了。”

“。。叫人用鞭子拷问他。。”-- 可别小看罗马士兵用的鞭子,这是一条长条的皮鞭,中间每隔一段缀有尖骨和小铅球。被鞭打的人衣服被脱,身上留下一条条红肿留血的鞭痕。有的人就在鞭打下活活被打死。

“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吗?”-- 像在腓力比被囚的时候一样(徒十六:37,第三十二课),保罗拿出“免死牌”- 罗马公民权,才逃过这一劫。

保罗的“捆绑之页”要怎样继续写下去呢?我们下一课再见。

默想:

历史学家华涅克博士(Dr Gustav Warneck)曾这样说:“直至 1760 年,摩拉维亚弟兄们(The Moravians) 在外邦人中所作的差传工作,超过更正教各宗派所有差传事工的总和。”

摩拉维亚弟兄会的属灵领袖是辛生道夫(Nicolas Ludwig von Zinzendorf,1700 - 1760)。在他的带领下,摩拉维亚弟兄们都积极地参与各地的宣教工作,但他们也为主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历史学家格拉丁 (Arvis Gradin) 在教会简史中撰述:“摩拉维亚传教士遭遇了千倍的困难,但没有一样能叫他们退缩不前。不论是坐监、迫害、沉船、瘟疫、生活必需品的匮乏,都不能难倒他们,反而激发他们更加热心、忠诚。这些宣教士具有坚定不移的献身精神,他们宁愿牺牲,也不愿不结果子,空手而回。”

今天的“摩拉维亚弟兄”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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