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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 - 律法与恩典;基督徒的自由

第三十五课 - 当靠圣灵行事

经文:加五:24 - 26

主旨:

加五:24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 - 这是一个宣告:凡属基督耶稣的人,肉体已经被判“死刑”,虽然仍然会活动,但不再有最终决定权。

加五:25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 - 我们因信基督得称为义,上帝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我们的心(加四:6),我们就当随从圣灵的引导,活出在基督里自由的新生命。

加五:26 “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 - 这是保罗给教会的具体警戒,是加五:25 “顺着圣灵而行”的反面说明!“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是当时加拉太教会在律法主义影响下所产生的“属灵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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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已经查考了加五:22 - 23 (第三十三三十四课),圣灵的果子共有九种特质:

1. 仁爱:从保罗在论证里对动词和名词“爱”的解说,我们明白何以“爱/仁爱”被置放在圣灵的果子清单的首位,因为“爱”总结并成全律法(罗 十三:8–10), 是一种动力,统摄一切美德(林前十三:13)。这种爱反映上帝与基督的性情(弗五:1–2),是圣灵所赐(罗十五:30,加五:22),体现为合一、服事、宽恕、诚实说真话、慷慨捐输等行动 ,与“肉体的情欲”形成强烈对比。

2. 喜乐:圣灵的果子“喜乐”并非世俗的“快乐”,而是源自三一真神,出于主耶稣、神、圣灵。它又是与信心、盼望有密切关联(罗十五:13 “但愿使人有盼望的上帝,因将诸般的喜乐平安充满你们的心,使你们借着圣灵的能力大有盼望。”它是一种对生命的深邃理解和稳固信靠,不因患难而动摇。保罗本身就是“喜乐人生”的典范,他即使被囚却仍然喜乐(腓一章)。

3. 和平:这不是世界给的“没有冲突”- 不吵架,没有战争的外在安静,而是因基督的救恩,与上帝和好而带来的深层安息、灵魂稳妥、与人和睦、并得全人祝福。它是圣灵在信徒生命中产生的真实状态。

4。忍耐/宽容:这是“对人的忍耐”akrothymia。指的是“长久不发怒 / 延迟发怒”。这是上帝的性格(如罗二:4,彼后三:9),是信徒“对人”的恩典态度,强调的是:不是勉强的“忍”,而是长久存怜悯,不急着发怒。“即使被冒犯、被气到、被误解,被人伤害,也不轻易生气。”

5。恩慈:主要强调的不是“做了什么”,而是“你用什么态度对待别人”(Attituide)。这个字的核心是:“让别人感到温暖、被接纳、被善待。”它包含:温柔、体贴、怜悯、不粗暴、不苛刻、慷慨、善良的 disposition(心态)。“恩慈”会让人喜欢你。 这是上帝的属性(如罗二:4,多三:4),是圣灵生命所产生的“柔和善意”,不是天然性格,也不是软弱。保罗特别指出,在教会群体中的生活,信徒 “并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上帝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弗四:32)

6。良善:重点不是“温柔”,而是主动行善,帮助软弱的人;冒险做对的事;纠正错误;指出罪;站在真理那边;有力量、有行动、是‘强而有力、有行为的善’ 。

(圣灵在信徒里产生的对人之爱有三层表现:忍耐为底,不轻易发怒;恩慈为态,温柔体贴;良善为行,积极行善。三者合起来,构成基督徒人际关系的圣灵性格。)

7。信实:这不是救恩之信,而是品格之信 - 忠诚可靠的品格。凡体贴圣灵,随从圣灵的人必然结出“忠诚、可信、可靠的品格”果子!

8。温柔:不是软弱、不是懦弱、不是任人欺压,不是讨好、怕冲突,不是无原则,而是力量受控。基督是“温柔”的最高典范!(太十一:29)

9。节制:节制不是压抑,而是治理;不是靠意志克己,而是降服圣灵;不是灭绝欲望,而是欲望归主。节制之所以放在果子的末尾,因为它守护前八种美德避免变形(譬如,若无节制,“仁爱”可能变溺爱,结果“失去真理界线”。。)。它是圣灵在我们里面建立的防卫网。

“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 - 保罗不是说律法没有用,可以“废律法”,乃是说,圣灵结出的果子正是律法要求的爱(加五:14 “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因此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反而正是律法所渴望的完成。


在查考加五:24 - 26 之前,请问大家从第二十六课(加五:1 “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开始,直到上一课(加五:22 - 23 “圣灵所结的果子。。”),保罗在《实践神学》的论证部分究竟说了些什么?

我在这里先帮助大家整理一下:

主题(加五:1 - 23):

保罗完整论证了“基督里的自由”如何在现实生活中活出来:不是回到律法,也不是放纵肉体,而是在圣灵里、以爱成全律法,并在生命的果子上显明自己属于上帝的国!

A。加五:1 “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

保罗一开口就将“自由”的旌旗高高举起。这不是词典里的“自由”;不是格言里的“自由”;不是社会政治自由,也不是自我主张的自由。。。这是神学论证得出来的结论:“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 - 这是在基督里的真自由!真自由是:(1)脱离律法主义的自由;(2)脱离罪权势的自由;(3)不再受死亡和魔鬼辖制的自由;(4)在圣灵中自由地活出新生命 。

既然这自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以生命的代价换来的,所以保罗以命令式语气呼吁信徒持续地站在基督所赐的自由中,一刻都不可松懈!不但如此,他还紧急命令加拉太教会的人,别让过去律法的轭再次套在颈项上,要坚守在基督里得的真自由!

B。加五:2 - 6 “2我保罗告诉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3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确实地说,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4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5我们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6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

保罗再次迫切地劝勉、警戒加拉太人,如果他们否定因信称义的福音,企图用割礼和律法来巩固或维持自己在基督里的地位,结果不是更安全,反而是彻底失去自由 —— 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真正能支撑基督徒自由身份的,不是宗教形式,而是靠圣灵、凭信心,等候上帝在末日对我们义的确认;因此,唯有那藉着爱运行的信心,才是真正有生命力的信仰。

这一段解决一个关键误解:自由不是“信耶稣 + 守律法”,而是“在基督里,凭信心,由爱而活”。

C。加五:7 - 12 “7你们向来跑得好,有谁拦阻你们,叫你们不顺从真理呢?8这样的劝导不是出于那召你们的。9一点面酵能使全团都发起来。10我在主里很信你们必不怀别样的心,但搅扰你们的,无论是谁,必担当他的罪名!11弟兄们,我若仍旧传割礼,为什么还受逼迫呢?若是这样,那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12恨不得那搅乱你们的人,把自己割绝了。”

在还没有开始讲述如何随从圣灵,在基督里的自由中生活之前(加五:13 - 六章),我们从保罗以强烈语气,驳斥和咒诅犹太律法主义者的搅扰和迷惑加拉太教会,认识到在基督里的自由是很容易被假教师破坏。自由不是抽象原则,而是会在教会中被真实破坏的生命状态。

D。加五:13 - 18 “13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14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15你们要谨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灭了。16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17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的。18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

(1)我们蒙召得自由(13节),不是用来自我放纵,而是在爱中互相服事(13–15节),从而成全律法的总纲 -- “爱人如己”(14节)。

在这里,保罗第一次把三件事放在一起:自由、爱、律法

(2)爱要这样活出来,人必须顺着圣灵而行(16节),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17节),唯有“被圣灵引导”的人,才“不在律法以下”(18节)。

E。加五:19 - 23 “19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20拜偶象、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21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22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23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

这两种不同的统治(肉体 vs 圣灵)会在实际生活中显明出来:

随从肉体的人结出“情欲的事”,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19–21节);

顺从圣灵的人结出“圣灵的果子”,而“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22–23节)。

因此,自由不是废掉律法,而是在圣灵里,以爱成全律法的自由。
 

现在大家清楚明白保罗说的“在基督里的自由”生命吗?


不再啰嗦了,现在
我们开始查考《加拉太书》第五章的最后三节(24 - 26)。

 

2。加五:24 - 26 “24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25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26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

《新译本》:24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和邪情私欲都钉在十字架上了。25如果我们靠圣灵活着,就应该顺着圣灵行事。26我们不可贪图虚荣,彼此触怒,互相嫉妒。

KJV:24 And they that are Christ's have crucified the flesh with the affections and lusts. 25 If we live in the Spirit, let us also walk in the Spirit. 26 Let us not be desirous of vain glory, provoking one another, envying one another.

ESV:24  And those who belong to Christ Jesus have crucified the flesh with its passions and desires. 25 If we live by the Spirit, let us also keep in step with the Spirit. 26 Let us not become conceited, provoking one another, envying one another.

原文:






3。加五:24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新译本》: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和邪情私欲都钉在十字架上了。)


圣经学者如冯荫坤博士把加五:24 - 26 称为保罗的总结性的呼吁,结束《加拉太书》实践神学的论证部分,因为从第六章开始,这是《实践神学》的实用部分。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 Hoi de tou Christou Iēsou,英文直译:those now of Jesus Christ。原文没有“凡”字,中文直译“那些属于基督耶稣的人”。谁是属于基督耶稣的人?

就是那些因信耶稣基督称义(加二:16,三:6 - 9,11,24);因信成为上帝的儿子(加三:26);得着儿子的灵住在心里(加四:6);并且因此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人(加三:29)。

所以:这节不是在讲“属灵精英”,而是说:凡真正属于基督的人,都有一个共同记号:他们“已经”做了一件事。“已经”做了一件什么事呢?


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新译本》:是已经把肉体和邪情私欲都钉在十字架上了。) - tēn sarka estaurōsan,英文 the flesh have crucified,中文“肉体都钉在十字架”。

sarka,flesh - 在加五:16 “。。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epithymian sarkos)了”,保罗是把 sarkos 和 epithymian 结合在一起,说这“肯定是指‘堕落本性的欲望’,是对抗圣灵的工作。”

在这一节,“肉体的邪情私欲”,原文是 sarka “肉体”和 syn tois pathēmasin kai tais epithymiais 英文 with its passions and desires “邪情和私欲”结合在一起。

pathēmasin 是“情感冲动、激情、邪情”;epithymiais 是“欲望、私欲”。“肉体” sarka 本身已经包含了情欲、私欲、败坏倾向的总和(请看第三十课解释。这是圣经学者 A. T. Robertson、Burton、冯荫坤博士都强调的),现在再加上 pathēmasin 和 epithymiais,就更加将肉体在情感和欲望两个层面的败坏程度显露无疑。

钉在十字架上了”- estaurōsan,英文 have crucified,来自动词 stauroó (“钉十字架”),文法是不定过去式,直说语气,主动语态,第三人称复数(aorist, indicative, active,3rd per plural),其特征通常是词干加后缀 -σαν,表示过去发生的动作。

所以 estaurōsan 表示

“凡属基督的人”(第三人称复数)

“已经。。了”(不定过去式),

“你们已经把肉体钉十字架了”(直说语气 - 保罗不是说:“你们应该把肉体钉十字架”,而是客观事实的宣告)

加五:24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 这是过去已经发生的事实的决定性宣告!

在加二:20 保罗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 synestaurōmai,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这里的“钉十字架”的文法有不同的地方:perfect,indicative,Passive 完成时被动(结果延续),强调的是:我与基督联合的身份事实。

所以,神学上,加五:24 和加二:20 都是说“同钉十字架”,但前者是不定过去式主动(决定性事件“同钉十字架”的宣告),后者则是完成式被动(“同钉十字架”的结果延续)


现在我要问大家一个问题:加五:24 说:“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 - 既然肉体的邪情私欲都已经被钉在十字架,为什么我们还会体贴肉体和随从肉体,不能体贴圣灵,随从圣灵呢?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 - 我在上文解释这节经文的文法时已经指出,加五:24 是直说语气、不定过去式,这不是命令,而是一个宣告。它宣告的是:肉体不再是合法的主人,它已经被判“死刑”,与基督同钉在十字架上,失去终极主权。这并不是说肉体已经不存在,而是说它不再有最终决定权。因此,肉体仍然会活动,仍然会拉扯,但它已经不再是主。正因为如此,保罗接着用命令式的语气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加五:16)“我们若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加五:25)

这就好像耶稣已经借着十字架胜过死亡(来二:14 “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使信他的人可以宣告:“死啊,你得胜的权势在哪里?”(林前十五:55)然而,在今生我们仍然会经历肉身的死亡,只是死亡已经不再是最终的结局。同样,肉体的主权已经被废除,但信徒仍然需要在圣灵里学习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使我们的行事为人与我们在基督里的新身份相称。


4。加五:25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新译本》:如果我们靠圣灵活着,就应该顺着圣灵行事。)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 Ei zōmen Pneumati,Pneumati kai stoichōmen ,英文直译 if we live by the Spirit,by the Spirit also we should walk。希腊文法是第一类条件句(First-class condition),假定为真实的条件句(assumed true for the sake of argument)。换句话说,不是怀疑性的 “如果”,而是“既然。。那么。。”的意思。所以,“既然我们是靠圣灵而活的,就让我们也顺着圣灵而行。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 - 这不是一个新的假设,而是对上文加五:24 所说“属基督的人”的生命状态的总结。在论证里也一再提及,加拉太教会的信徒是因信领受圣灵、靠圣灵开始新生命的,如加三:2,3 “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加四:6 “你们既为儿子,上帝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加五:16 - 18 “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的。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

“就当靠圣灵行事” “ - stoichōmen 来自 stoicheó,文法是 Present subjunctive (volitive 现在式、意志性的劝勉,让我们每一步都靠圣灵的帮助和引导。


5。加五:26 “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新译本》:我们不可贪图虚荣,彼此触怒,互相嫉妒。)


大家是否会觉得奇怪,这一节经文属于道德的提醒,应该是《实践神学》实用部分(第六章)的开端, 何以却被翻译者(中文和英文圣经)放在《实践神学》论证里,紧接在加五:25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

如果我们仔细查考,就会发现这节经文一点都不突然。加五:24 - 26 是一个论证的小单元:

加五:24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 - 这是身份宣告(直说语气)

加五:25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 - 这是伦理原则(条件句 + 劝勉)

加五:26 “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 - 这是具体警戒,是加五:25 “顺着圣灵而行”的反面说明!保罗不是只给抽象原则,而是马上指出:若不顺着圣灵行,在教会里会具体变成什么样子 (而这正是当时加拉太教会的真实情况)。所以,加五:26 是加五:25 的反面说明。


不要贪图虚名”(《新译本》:我们不可贪图虚荣)- “我们不要/不可 mē ginōmetha,英文 Let us cease becoming,来自动词 ginomai,文法是 Present middle subjunctive (volitive),表示劝勉、提醒的现在时虚拟语气。“贪图虚名/虚荣 kenodoxoi,英文 vainglorious,只出现在新约一次。这个词不是古典希腊的常用词,属于后期希腊文(Hellenistic / Koine 之后期),常见于道德劝诫、伦理反思的语境。 是由 (空的、虚的、没有实质)和 (荣耀、称赞、名声、评价)两个字组成。不是单纯“爱面子”,而是“追求没有真实根基的荣耀”或“渴望别人对自己有高度评价,却缺乏真实生命内容”。所以,在教会里,这是最危险的肉体表现 - 属灵优越感!冯荫坤博士认为这正是加拉太教会在律法主义影响下所产生的属灵病毒:加拉太教会的人开始从宗教表现中寻找荣耀,结果导致彼此比较、惹气与嫉妒,使自由失去、爱被吞噬。


彼此惹气/彼此触怒”- allēlous prokaloumenoi,英文 provoking one another。 allēlous 是“彼此”的意思。 在新约只出现一次,来自 prokaleó,文法是现在分词,中间语态,在古希腊语里常用于:军事语境,向敌人发出挑战,也用在竞技/决斗语境,叫对方出来比试、对抗。这不是“无意冒犯”,而是有意识地制造对立。因此“彼此惹气/彼此触怒”绝对不是一时情绪失控或无心之失,乃是带着对抗意味的挑衅行为,是破坏性的,不是建设性的。这个字与来十:24 “又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的“激发 paroxysmon,英文 stirring up,刚好相反,这里是“激励”和“建造”,不是触怒、破坏。在加拉太教会中,有人自认行律法和守割礼,就比别人更属灵,于是用言语、态度挑衅别人,制造敌对阵营,相互攻击。


互相嫉妒” - allēlois phthonountes, phthonountes 英文 envying ,来自动词 phthoneó,文法是 Present Participle Active, Nominative Masculine Plural,这个动词形式在新约也只出现在这里。在希腊文中是一个非常常见、而且语义稳定的道德词,意思明确:与别人比较,因别人的拥有和蒙福,被肯定,而心生不悦与怨恨。

在新约,“嫉妒”这个词还出现 19次,但原文多半用别的词,或用同一词族的名词,如 phthonos 是新约里“嫉妒”的标准用词(罗一:29,腓一:15 等), zēlos (“激烈争竞”,有正反两面的意义:正面的意义“热心”- 罗十:2;负面的意义“妒忌” - 林前三:3 )

保罗在加五:20 (第三十二课)肉体的行为/情欲里提到“忌恨”(原文是   zēlos)和“嫉妒”(原文是 phthonoi),都是指争竞的爆发,但在加五:26 ,他却用 phthonountes,表示信徒在教会中因比较、虚名而产生的内在怨恨与不满。


保罗在加五:24 - 26 作了一个总结性的呼吁:

凡属基督的人,既然我们是靠圣灵而活的,就让我们也顺着圣灵而行。我们不可贪图虚荣,彼此触怒,互相嫉妒。(这正是当时加拉太教会的真实情况)


感谢主!我们终于把《加拉太书》实践神学的论证部分(第五章)查考完毕。下一课开始,我们将查考第六章,这是《实践神学》的实用部分。请大家耐心地等待。



默想:(加五:24 - 26)

交叉路口


属基督耶稣的人,已经把肉体钉在十字架上了。

这不是命令,而是一个事实。

肉体还在,但它已经不再是主人。

所以保罗说:

我们既然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来走每一步。

不要活在比较里,

不要追求虚名,

不要彼此惹气、彼此嫉妒。

十字架已经改变了我们的身份,

现在的问题只有一个:“今天,我是顺着谁在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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