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圣经,容我再强调,惟独圣经才是更正教的信仰。”此句出至十七世纪英国更正教徒 William Chillingworth 的名言,总结了宗教改革运动对圣经的态度。但我们不要忘记,十七世纪诗人德来敦(John Dryden)在他的著作中也说:不单只是正统信仰诉诸圣经,就是异端也诉诸圣经作为支持。请看他的诗作:
不是起初的亚流、现今的苏西尼
否认圣子为永生神吗?
他们也不是单凭着福音书
否定我们的教义和坚持他们自己的吗?
不是所有异端都同样装着,
诉诸圣经以作自己的辩护吗?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地学习释经/解经,以免误人误己。
如果单字是语言的单位,那么句子就是思想的单位。在上一章,我们看过研究单字的价值,这一章,我们要从单字在句子里的排列次序,按文法来了解一个句子的意思,更好地掌握解经的技巧。
8。2 圣经的原文:
基督徒相信上帝是透过圣经把自己启示给世人。既然如此,如果我们能对圣经的原文有认识,一定会得益不浅。圣经里有三种文字:希伯来文、亚兰文和希腊文。亚兰文主要是用在但以理书二:4 - 七:28和以斯拉书四:8 - 六:18;七:12 - 26,其他旧约的书卷都是用希伯来文写的。至于新约的书卷,却是用希腊文书写。研究圣经的人要知道,希伯来文跟英文不同,一个句子的意思不取决于单字的排列次序,因为它是属于分析性的语言。至于希腊文则是一种强烈的合成语言,它跟英文和中文的构造截然不同,所以我们要对这两种语文的独特味道先有点认识。
8。2。1 希伯来文(Hebrew)
希伯来文是属于西北闪族语系(Semitic family of languages)的一支,共有二十二个字母。特色是:它注重观察事物的外表,而不是表达内在的特性,用字简洁直接,所以有时不容易把它翻译成别的文字。譬如,“荣耀”(glory)的希伯来文是kavad,原意是“重”,“财物很多”。诗篇二十三的原文有55个字,大部分的翻译要用到双倍的字数。(KJV 用 118个字,中文和合本用 141 个字。)譬如,诗篇二十三的第一节,
The Lord / (is) my shepherd /
I shall want / not (" / "将希伯来文的字隔开)这一节只有四个希伯来字,但却用了八个英文字。
希伯来文是图画文字,它不只是用文字陈述,而是将事情描绘出来,让人欣赏。譬如,在希伯来文里,我们时常看到这样的表达文字:"He arose and went","He opened his lips and spoke" ,"He lifted his eyes and saw","He lifted up his voice and wept" 等等。
希伯来字是属于胶合的(agglutinative) 或合成的(synthetic) 文字。在一个单字上面加上“字首”(prefix)或“字尾”(suffix),如把前置词(preposition) be- (英文的 in),le- (英文的 to),ke- (英文的 like) ,定冠词(definite article) ha- (英文的 the),连词(conjunction) wa- (英文的 and)放在名词和动词之前。字尾多是放在代名词(pronoun)(如英文的 I)使之成为所有格(possessive case)(如英文的 my) 或直接受格(accusative case)(如英文的 mine)。
希伯来文只有阳性(masculine)和阴性(feminine)名词,没有中性(neuter)名词。对于没有生命的东西(如椅子),可以是阳性或阴性,看字的结构而定。一般上,抽象的东西和组词(group)都是阴性词。名词是从字根(root),加上母音、字首或字尾形成的。复名词(compound nouns)不是希伯来文的特色。复数名词(plural)是在阳性名词的后面加上 -im(如 seraphim, cherubim) 或阴性名词的后面加上 -oth 形成的。
希伯来文本来有三种格式的变化(nominative 主格,genitive 所有格和 accusative 直接受格),就是在名词或形容词加上字尾的格式(declension)。经过演变之后,一般上,间接宾语(indirect object)都加上前置词(preposition) le- (英文的 to)来表示,直接宾语(direct object)则加上 -eth 来表示,所有格的关系(genitive relationship)则在所有格的字前加上 construct state or shortened form 来表示。
希伯来文的形容词(adjective)非常缺乏。譬如,英文的 double heart (心口不一),在希伯来文是用 "a heart and a heart" 来表示(诗 十二:2);英文的 two different weights (两样的法码),在希伯来文是 "a stone and a stone"(申二十五:13)。若有形容词的话,一般上都没有比较等级(comparative and superlative)。希伯来文是用“from”来代表 “than”。譬如, The serpent was more subtle than any other beast (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滑。)(创三:1) ,希伯来文是说 The serpent was subtle from every beast。希伯来文的 holy, holy, holy 其实是 the holiest (赛六:3);song of songs 是 the best song ; vanity of vanity( 虚空的虚空) 是很虚空的意思。。
希伯来文的动词(verbs)是由三个字音(consonant)字母的字根形成的。再从这字根发展成不同的动词形式,如加上母音,加上字首或字尾。这是西方文字所少见的。希伯来文重视动词的形态(aspect)多于它的时态(tense)。所谓完整形态(perfect aspect)就是放眼于事情的整全面;而非完整形态(future aspect)却着重于事件的内部结构。如果真的要以时态来区别的话,那就是完成时态(perfect tense) 和非完成时态(imperfect tense)两种。非完成时态是有点模棱两可,它既可以代表直说语气(indicative mood)(现在、过去和未来),也可以代表命令语气(imperative)、祈使语气(optative)等。完成时态最特出用法就是先知式的完成时态(prophetic perfect),先知对未来要发生的事是如此的有把握,以致他用过去时态来表达。(如赛五:13)譬如:
诗六十七:6 “地已经出了土产;上帝 - 就是我们的上帝要赐福与你们。”
英文KJV 是“Then shall the earth yield her increase; and God, even our own God, shall bless us.”
英文NIV 是“Then the land will yield its harvest,and God, our God, will bless us.”
英文NASB 是“The earth has yield its produce; God, our God, blesses us.”
翻译为“已经出了”的原文 nathenah 是完成时态。中文圣经和NASB 都译为完成式,但KJV 和NIV 却译为未来式。这里的动词正是希伯来文的完成形态,可以称为“朝最终目标式”的完成形态(past tense in telic perfection),换言之,在这里记述了已经开始出土产,而现在却是期待着出产的圆满结束。
语言风格方面,上文已经说过,它的词汇大都是指事物的本体,很少有抽象的东西。譬如,"to decide"(决定)的原意是"to cut"(切割),"to be right"(对的)是"to be straight"(直的),罪的观念是“不中鹄的”,情感是跟心肠(bowel)相连。。力量是用角来代表。有的翻译者尝试用一个英文字来翻译同一个希伯来字,但遇到很多困难,因为一个希伯来字的意思常取决于它的上下文。譬如,number 可以是“数点”,也可以是“看顾”。(民一:3,创五十:24)
说到句法(syntax),希伯来文的句法是很简单。句子很少用从属连接词(subordinating conjunctions like 'if', 'when','because'..),大都是用简单的一个 wa- (英文的and)。英文译者时常想尽办法用不同的连接词将希伯来文的句子接起来,这可能不是原作者的意思。譬如,创一:2 - 三:1,在五十六个句子里,除了三个句子,其他都是用 wa- 连接的。但英文的RSV,却用了“and”(创一:3),“so”(创一:27),“thus”(创二:1),“but”(创二:6), “now”(创三:1)等连接词。
在许多文体当中,希伯来文的诗歌是最特出的。十八世纪以前,很少人知道希伯来诗是怎样的。直到1753 年,罗斯(Bishop Lowth)发表了希伯来圣诗讲义之后,大家才注意到,希伯来诗律中最主要的,就是平行体(parallelism)或骈体、对句。但这和中国诗中的对句并不相同。中国诗句是字字相对,如
1。正名对 - 天和地,日和月。
2。同类对 - 花和草,叶和芽
3。连珠对 - 萧萧对赫赫
4。双声对 - 黄槐对绿柳
5。双拟对 - 春树对秋池希伯来对句法不是字和字对,是句和句对。对法有几种:
1。正对(synonymous) - 第一、二句意义平行,既不加重,也不减轻。譬如:
日头啊,你要停在基遍;
月亮啊,你要止在亚雅伦谷。(书十:12)2。反对(antithetic) - 第二句反衬上句,成为两句相对的独立句子。譬如:
与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
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亏损。(箴十三:20)3。合对(completive) - 第二句比较更精细地完结第一句,或用比较法,或用解释法,两句中有一句不能独立。譬如:
比较法:听智慧人的责备,
强如听愚昧人的歌唱。解释法:愚昧人的笑声,
好像锅下烧荆棘的爆声。由这三种对句法,衍生出种种的变化,有时不止两句平行,有三四句甚至七八句的,效果和我们用的对偶、脚韵、平仄等功用一样。我们可称之为“思想的韵律”或“自然的韵律” - 气运生动是希伯来诗的精神。我们要在第九章《文体解经》更详细地讲解怎样用平行体来解经。
至于修辞(figures of speech)方面,希伯来人非常善于用修辞格来修饰、加工、润色他们的文字,如比喻、比拟、借代、夸张、对偶等等。这些修词格具体运用起来是千变万化的,增添了不少色彩。譬如,英文的 apple of his eye (申三十二:10,诗十七:8,箴七:2),skin of my teeth (伯十九:20)等。
有许多文法书可以帮助我们解经时之用,如:
An Introductory Grammar Biblical Hebrew, Page H Kelley
The Analytical Hebrew and Chaldee Lexicon, Benjamin Davidson
The Hebrew and Greek Key Study Bible, Spiros Zodhiates
8。2。2 希腊文(Greek)
希腊文是一种很美丽、丰富多采和和谐的语言,非常适合作为表达宗教哲学思想的工具。有人这样比较希伯来文和希腊文:“闪族人的语言像一座石矿场,里头的巨石被希腊人琢磨成一尊尊塑像。”希伯来人给我们宗教、希腊人给我们哲学和诗歌。
希腊文有二十四个字母。它是一种强烈的合成语言,这也是为什么一般人觉得这种语言难学的原因。因为现代的英文(中文更甚)构造和希腊文截然不同。
希腊文的词汇非常丰富。希伯来文的词语不多,约少于一万;而希腊文则有二十万之多。譬如,“爱”就用了agape(上帝的爱),philia(友爱),storge(家庭间的爱),eros(情爱)。英文的another(另一个)就用了allos(another of the same sort)和 heteros(another of the different sort)。约十四:15 “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这一位保惠师是allos,是另一位像他一样的。还有,“new”(新)有时间上的“新”(neos)和品质上的“新”(kainos)。弗四:24“并且穿上新人”用的是kainos,这个人是新的创造,不是改头换面而已。在新约里,许多当时常用的词汇也被加上了新的基督教意义。譬如,charis 从“您好吗?”变成“恩惠”;新约作者也毫不踌躇地将“生命”、“死亡”、“荣耀”、“震怒”等词汇赋予新的意义。有的新约词汇只有在七十士译本才可以找到,像“割礼”、“五旬节”、“咒诅”、“拜偶像”、“分散”等。还有一些是希伯来化的词汇,如“哈利路亚”、“阿们”等。。
希腊文名词的变化(inflection)可说是多姿多采。这里所说的变化是指在一个单字上面加上字首或字尾,或在单字的中间有些变化,而使这个字带有特别的意思。与希伯来文相比,希腊文除了有阳性和阴性名词之外,还有中性词(neuter gender)。当我们谈到圣灵的时候,我们会特别注意圣经是把圣灵当作是中性还是阳性。(阳性的定冠词是ho,中性的定冠词是to)
谈到名词,当然离不开格的变化(declension),其变化内容包括:单复数、主格(nominative)、所有格(genitive)、直接受格(accusative)、间接受格(dative)等。在所有格里头,有分主词所有格(subjective genitive)和受词所有格(objective genitive)。只有从上下文,我们才可以分辨是那一种所有格,这对经文的了解可能完全不一样。譬如,
罗十六:25 “。。所讲的耶稣基督。。”(the preaching of Christ) 如果“基督”是主词所有格,翻译应为基督耶稣所讲的;如果“基督”是受词所有格,和合本的翻译是对的。
至于动词,它比希伯来文变化得更大了,其内容包括时态(tense)、语态(voice)、语气(mood)、人称(person)和数目(number)。
时态是表示动作的时间与性质。按时间分为现在、过去与未来;按性质分为点的动作(指在刹那间发生的简单动作)(simple)、线的动作(指连续进行的动作)(durative)、与完成的动作(指动作完成后的状态或结果)(completed)。
点的动作用aorist tense(简单过去式) ,也时常用 future tense(未来式)。
线的动作用present tense(现在式),imperfect tense(过去不完成式),有时用future tense(未来式)。
完成动作用perfect tense(现在完成式),和pluperfect tense(过去完成式)。在许多的时态当中,最令人混淆的是aorist tense (简单过去式)。一般人总以为aorist tense 指的是该动作“只此一次”或“一次完成”。譬如,林前五:7 “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etuthe)献祭了。”指的是基督的死是一次完成的事件。现在的文法专家却认为,aorist tense 在一段文句中的意义是取决于该时态和所处前后文的一连串关系,不要单凭一个aorist tense 就建立什么教义。希腊文时态的基本语义要点是“体观”(aspect):反映作者对如何表达一项动作的选择,至于动作时间并不由希腊文时态传达。所以,我们最好还是看看它所处的上下文。
语态(voice)是表明主词(subject)和动作之间的关系,有主动语态(active voice)、关身语态(middle)、和被动语态(passive)三种。关身语态是最令人混淆的。一般人以为只要这个语态一出现,就是反身动作,或是主词自行作些动作。譬如,“they were teaching one another”,“he hanged himself”。于是,有解经家说,林前十三:8 的关身语态动词 pausontai(停止)非常重要。先知预言会遭废止(katargethesontai),知识会遭废止(katargethesetai),但方言终将停止(pausontai),也就是说,不需要什么人或事物去废止。他们辩称,关身语态说明方言将会自己停止,因方言本来就具备这样的本质。这种解释常和另一观点合并,认为在正典完全形成前(他们将林前十三:10的to teleion “那完全的”解为正典),方言在教会中扮演极重要的角色,但有了正典之后,方言就自动荒废并停止,因而导出这样的结论:今天教会不再具备有效力的方言恩赐。把教义这样建立在一个关身语态动词上是非常危险的。
语气(mood)是表明动作者动作的态度,方式,以及与事实之间的关系,有直说语气(indicative)、假设语气(subjunctive)、祈使语气(optative)、命令语气(imperative)。反面的禁令(prohibition)是用现在假设语气(present imperative)加上一个希腊字me 或用简单过去式假设语气(aorist subjunctive)加上一个希腊字 me 组成的。不过,它们有一点不同。前者是stop doing an action 停止一样动作;后者是do not begin to do an action 不要开始一个动作。譬如,约二十:17 “不要摸我”(Do not hold on to me) (希腊文是me mou haptou),这是属于前者,耶稣叫抹大拉不要再摸他,因为抹大拉拉住他。有的讲道者在这里大做文章,说耶稣复活之后是不能被人触摸的。
至于分词(participle),在希腊文中,就其文法构造言,既是形容词,也是动词。所以在分析一个希腊文分词时,可以说它是:受格、单数、阳性、现在式、主动、分词。前三着是属于名词和形容词的格变化,后三者是属于动词的变化。
至于冠词(article),它不像英文,是没有不定冠词。(indefinite article,就是英文的 a)用法也不是完全等同于英文冠词的用法,我们要多靠上下文来判断。一般上,有冠词是(a)指明的,(b)一般性的;无冠词是(c)不确定的(形容性质),(d)非一般性的(个别项目)。因此,我们不能完全按着英文的用法来解释希腊文的冠词。譬如,启四:11 “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在“荣耀”、“尊贵”和“权柄”的前面都有定冠词,以表明这些不是一般性的抽象名词。在冠词的文法里,有两个重要的定律大家一定要知道。
第一个定律是夏普定律(Sharp's rule):假如两个名词(substantives)以希腊文的kai(英文的and)连接,并且二者皆带有冠词,则他们指不同的人或事物。假如前者有冠词,而后者无,则两者指向同一人或事。譬如,多二:13 “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上帝前面有冠词,救主则没有,所以这里的上帝和救主是同一位。
第二个定律是柯域定律(Colwell's rule):假如一个特定名词,出现在连系动词(copula verb)之前,通常不带冠词;假如出现在其后,则往往有冠词。譬如,约一:1 “道就是上帝”(希腊文是kai theos en ho logos),这里的上帝(theos)不带冠词,比较可能是特定的真神(God),而非不明确的任何一位神(a god)。不过,这条定律很容易被滥用。
至于希腊文的句子,有条件句子(The conditionals)和许多不同类型的子句(clauses)。解经时,最好把原文的句法结构分析清楚,就不会有太多的差错。譬如:弗五:18 - 21 里的“要被圣灵充满”是主句,接下来是几个子句解释被圣灵充满的意义,speaking(对说)、singing and psalming(口唱心和)、giving thanks(感谢)、being subject(顺服)。这些子句是不容易从中文圣经看得出来,如果能多参考几本英文翻译版本,这会对分析句子的结构有很大的帮助。
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学习原文,但不要气馁,有许多文法书和辅助材料可以协助我们解经之用,如:
New Testament Greek For Beginners, J.Gresham Machen
A Greek Grammar of the New Testament, Curtis Vaughan and Virtus E Gideon
The Complete Word Study New Testament,Spiros Zodhiates
The Analytical Greek Lexicon Revised, Harold K Moulton
我会在下来的一章从文体和修辞的角度,更深一层地来了解希腊文的其他特征。这里,我先将常常要作的几种文法的决定和大家分享:
决定名词和代名词的“格和理由”。这里的决定常牵涉到所有格和间接受格。当这两种格出现时,要照规则试着决定其用法,特别是所有格更要如此,因为中文翻译经常用含糊的“的”,而英文却只译成不确定的“of”。譬如,帖前一:3 RSV 翻译成“steadfastness of hope”(盼望的稳固),NIV 的译文较有帮助“endurance inspired by hope”(因盼望所激励的忍耐)。又如,保罗说的“上帝的义”究竟是上帝给的义,还是公义之上帝自己和他的行动?
决定动词形式的时态、语态和语气。查一查文法书就可以一目了然。太十一:12 的 biazetai 是关身语态(has been forcefully advancing, 已有力地进行)(NIV)?或是被动语态(has been subjected to violence, 已臣服于强力之下)(NEB)?
决定连接号(连接词与端词)的力量和涵义。林前七:21 的ei kai ...mallon 是“若”?还是“即使”?另一个例子在帖前一:5, 我们必须决定 hoti 是原因的连接词或是附加说明语(同格的),也要注意NIV 和NEB 翻译上的不同。有个特别重要的字,不可仓促浏览过,就是希腊文的 de (但、如今、且)。它经常是表示连续的或是相关的原因,我们时常会遗漏它。
决定介系词的力量和细微差异。如huper 和 peri,在赎罪神学里就因为这两个介词而产生不同的意思。(huper 作...的代表,peri 有关于)有许多时候,因介系词片语的力量而造成整个句子的意思有显著的不同,如林前十二:13 中的en(在...里面/借着)和eis(进入/为了),或提前二:15 的dia (透过/在某情形之下)。
决定情况的(副词的)分词与不定词句子的关系。从句子本身和文脉来看,分词当作副词用法的意思很清楚(如提前五:6 的zosa,即使他活着),但要避免过分的解经。
最后,我要重复的提醒大家,不管希伯来文还是希腊文,文法不是一成不变的,按文法解释经文时,一定要注意上下文:
每一节经文的上下文是整本圣经。这是“以经解经”的意思。若能记住这原则,就可以有一个正常的看法、适当的假定,知道经文含义的界限。
任何一段经文的第二种上下文乃是其所属的旧约或新约。新约旧约各有其独特之处,解释圣经的人在解释新约或旧约时,应有不同的心理上的预备。
每一段经文的第三种上下文就是那段经文所出自的那一卷书。这是特别重要的。任何一个作者写书,一定会有个架构,他不会随想随写。我们一定要明白那卷书的背景,文脉,才来解释经文。如果我们不明白早期教会对殉道神学的看法,就会把启示录变成随意解释预言的万灵书。
任何经文的第四种上下文就是那段经文前后的那些材料。前面的材料则是“导航引进的雷达”,后面的材料则是“导航离开的雷达”。我们如果能够察明引进到这段经文前面的那些思想之脉络,以及承继这段经文后面那些思想的脉络,我们就更容易的了解这段经文的含义。
文法的解释也要考虑到平行的经文和交叉的合参(cross reference)。这是和研究同义词一样的,只不过这里谈的是比较长的经文。圣经文献的一个特色是,在许多地方,经文用不同的方式重复记录下来。所以,当我们解释经文的时候,若遇到不明白之处,可以对照其他相关、比较明显的经文,来决定它的意思。经文汇编(concordance)在这里特别有帮助。
总之,解经要谨慎,文法解经更要谨慎,多多参考圣经学者的释经书,特别是原文释经书,能帮助我们掌握这方面的技巧。剑桥三杰之一的莱得福(J B Lightfoot 1828 - 1889)曾说过:“人虽尽了一切的努力,但惟一明白希腊文圣经的方法是借着祷告。”这应该是我们用文法解经时牢牢要记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