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圣经原文:一谈到字义和文法解经,我们无法避免一定要谈到圣经原文的问题(旧约的希伯来文和新约的希腊文)。用语言学的方法从事经文释义,最基本的假设是:一个优良、可靠的经文释义,必须根据原文。我们基督教信仰中的那些伟大教义,惟有建立在从原文所作的经文释义上才是可靠的。这是一切优秀学术研究的原则。解释圣经的人若只是根据现代译本来解释圣经,那么在他和圣经原文之间就有一层幔子隔着。他永远无法知道,这一层幔子到底有多厚、多薄。我举几个例子,让大家看到不懂原文的人在解经时可能偏离经文的正确意思。
- 天主教有七大圣礼,其中之一是婚礼。这是基于一段新约圣经经文,弗五:31 - 32 。拉丁文的《武加大译本》把“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译为“。。这是极大的圣礼。。”拉丁文 sacramentum (英文 sacrament,中文“圣礼”)不错是来自希腊文的 musterion (mystery 奥秘),但保罗在弗五:32 用“奥秘”的原意(历世历代隐藏、但上帝已向他的圣徒显明的真理)并没有和天主教“圣礼”认定的“内在及属灵恩典的外在及可见标记”扯上任何关系。
- 补赎礼(confession/penance)也是被天主教奉为圣礼的。他们教导人在认罪或告解中,基督透过神甫赦免人的过错。这是根据太四:17 武加大译本译为:“悔罪吧!因为天国近了。”原文其实是“。。你们应当悔改!”耶稣不是要人认罪补赎罢了,他要人认罪悔改(这是心理上的态度)。
- 弗五:1 保罗劝勉基督徒要“效法上帝”。什么是“效法”呢?今天我们只是把这个词理解为:在外表上学习某人的一些高尚的特质。在新约时代,“效法”是一个很伟大的观念,是艺术理论中最根本的观念。艺术效法大自然,在艺术界里还认为这个世界乃是属天的或属灵的世界的“效法”。所以在圣经里,有教导人要效法上帝的观念,如利十一:44 - 45,彼前一:16,太五:48。这些不是属灵的口号,背后有一个很伟大的观念。
我在这里要申明的是:我们不是重回中世纪时代,因为圣经是拉丁文,平民大众看不懂,惟有学者才能使用的一本书。绝对不是!不错,基督徒的学术研究,应该从希腊文和希伯来文着手,但是我们不希望神学或圣经解释成为一个新的教阶制度。现在,几乎每一个基督徒都可以读用他本国语言译成的圣经,并且因此得益处。事实上,一个基督徒不必懂得原文,就可以从圣经中获益良多。我们坚持好的经文释义必须根据原文,但绝对无意把圣经从一般基督徒手中夺走。一般人可以读圣经的译本,知道圣经的历史,从圣经的属灵内容得到福分和造就,可以了解许多圣经中的基要神学。
对中文读者来说,我们的《和合本中文圣经》是一本极优秀的中文译本。如果读者也懂得英文的话,我建议大家也参考钦定本圣经(King James Bible),新美国标准圣经(NASB),新国际译本(NIV) 等版本互相对照。上帝在这几百年来用不少他的仆人准备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工具书,帮助那些不懂得原文的读者也能够从中得益。我会把一些工具书列举出来。
7。2 字义解经:
“字义”一词,意思是:“按照各单字的明显意思,了解一句话的自然意思;不是寓意或是暗喻。”这是宗教改革家如路德、加尔文等人所强调的。当我们说字义解经法的时候,其实也含有文法、历史、语言学研究圣经的方法。这种方法不同于罗马天主教的四重意义的解经理论(即经文有历史的、道德的、寓意的、末世的四重意义),他们使用这种方法解经只是为了达到加强他们教条的目的。因此,“字义的”解经是直接反对“寓意的”解经。
“字义的”解经也不是“字句的”解经。“字句主义”的错误是,他们赋予每一个字近乎魔术式的超自然力量,它不能辨认语义上的精细差别。譬如,圣经说基督在末日要“从天上的云”降临,字义解经是能分辨这要按属灵的意思解释,而不是死板板的说基督真的会坐着云降临。
我们可以这样解释“字义解经”:
7。2。1 字义的解释方法是平常解释一般文学作品的方法。
我们在读一本书、一篇论文、一首诗时,都假定这些文字是要按照其字面意思加以了解的。除非这一份文学作品的性质,要求我们使用另外的方法加以解释。如果按字义解释不通,我们才可以改字义解释为神秘、寓意或暗喻的解释。
所以,我们读圣经时,首先要按照字义的、或是语言学的方法来解释,如果读不通的时候,我们才要注意它的文体,和判断那段经文是否有深一层的预表、寓意、神话、或实存的意义。
譬如:读启示录第二和第三章基督写给亚细亚七个教会的书简,我们首先应该按字义的方法来了解它。这里记载着真实的七间教会,有它们的历史背景,每一节都是指向发生在教会的事。我们没有理由像一些解经家把它说成是预言教会的七个时代,只因为“七”这个数字对犹太教具有特别丰富的意义。
当我们读下去的时候,看到约翰很喜欢用“七”这个数字,如“七印”(启五:1)、“七角”、“七眼”(五:6)、“七雷”(十:3)、“七天使”(十五:6)、“七灾”(十五:8)等等。这里我们就要小心,这“七”是要按字面的意义来解释,还是有特别的意义。从约翰的用法,我们可以看出他是以“七”来代表完全、完满、无所不包等。若是以“七”来描写能力或福乐,那就是丰满的能力和福乐;若是描写灾难,就代表无可逃避的灾难。这样,我们就不会沦为死板板的字义解经或字句解经了。
7。2。2 文献的第二层意义都必须建立在第一层字义的意义上。
比喻、预表、寓意、表象、象征性的语言、神话、寓言等都假定,这些特殊性意义之前,还有一层基本的意义。撒种的比喻必须根据“农场”语言的字义才能正确了解。用“香”来作为祷告的表象,也是因为香在日常生活中的用处,以及一般人谈话中讲到“香”时的含义而定。保罗在《加拉太书》第四章,用预表或寓意的方式讲到亚伯拉罕、撒拉、和夏甲这些人时,也是根据这些人物的历史事实,这也反映出语言中第一层的字义。因此一切解经工作都应由字义释义为着手点。
7。2。3 惟有把字义解释法列为最优先,才能避免滥解圣经。
所谓“滥解圣经”是指教会历史性和异端教派的历史中,使用寓意法,或其他方法,把一些奇怪的、非圣经的意义强加入圣经之中的举动。
教父们就毫无节制的使用寓意法,在旧约的圣经中寻找基督教的神学。罗马天主教的神学家使用他们自己的方式,用寓意法解释旧约,以支持他们对圣礼和教阶制度的主张。有几百年之久,福音书中的比喻都没有得到合宜的解释,因为人们使用寓意法而不是字义法来了解它们。我们当如何对付各种不同方式的寓意解经派别呢?其实方法只有一个:把字义解经法排在最优先的地位。把字义解经法当作判断是否应该采用寓意法或神秘法解释圣经的标准。譬如:有的解经家把基督耶稣所行的神迹预表为弥赛亚千禧年国度里的事,就是因为他们不把字义解释法列为最优先。在解释耶稣的第一个神迹,把水变酒的时候(约二:1 - 11),他们说这是预表弥赛亚千禧年国度里的喜乐;叫五千人吃饱的神迹(太十四:15 - 21)说是千禧年国度里的昌盛与丰富;在水面上行走(太十四:26)说是预表国度的环境转变;平静风和海(太八:23 - 27)是在国度里对物质的管制;叫死人复活(太九:18 - 26)说是信徒不会死亡等等。
一个人若把其神学建立在经文的第二层意义上,那么他就会有凭想像以解释圣经的危险。很不幸,供给他们想像的那些东西,往往都不是圣经里面的观念或材料。了解圣经意义惟一可靠的方法,就是按字义作经文释义的根据。
当然,把字义解经法列为优先,并不表示我们忽略一个事实,那就是圣经里面的确有象征性的语法、表象、和预表。所以字义解经绝对不是盲目的字句主义,也不是死板板的字义主义。在字义解经无法给我们一个完满的答案时,我们才会采用其他的方法。
7。3 单字(words)的研究:
单字是我们思想和写作中的思想单位,单字是我们观念形成过程中的砖块。若要慎重研究圣经,一定要研究单字。若误解一个单字的意义,可能会造成很大的破坏。譬如:
保罗说基督是“首生的”(西一:15),原文是prwtotokoj ,英文是firstborn 。否认基督的神性的人,都喜欢引用这个字。他们说,基督在时间上是有开始的。可是如果我们探讨字义和这个字在上下文的用法,就会对首生一词有新的理解。在旧约,这字是用来说明长子的地位。长子拥有双份的产业(申二十一:17);他比其他家庭成员有更大的优惠(创二十七:1 - 4,35 - 37)、更多的特权(创四十三:33)和更大的尊敬(创三十七:22)。长子是优先的地位,和无上权力的一个象征称号(出四:22,耶三十一:9);而这字就是按这意义,用在基督身上。歌罗西书一:18 把基督首生地位说的最清楚不过了:作为首生的基督,做了教会的头和万有的元首。所以,首生的、作长子的基督是强调他作为弥赛亚的卓越地位,而不是时间上的先后。
约翰说耶稣是“独生子”(约三:16,约壹四:9),原文是monogenh,英文是 only-begotten。这个字也没有提供一个时间开始的观念。它只是说明,耶稣是上帝独生的儿子,是“独一无二的”、“没有相同的”及“在这范畴里,是惟一的”。独生说明了耶稣是独一无二,超乎所有在地上和天上的存有。创世记二十二:2,12,16 提到,以撒是亚伯拉罕“独生的、所爱的”儿子。约一:14 说上帝独生子所发出的荣耀 - 从来没有人这样发出过父的荣耀。不但如此,子也表明了父 - 除了这位独生子外,没有人能表明父。这位独一的儿子是由上帝差到世上的,永生只能由上帝独一的儿子所赐。所以仔细研究这些经文,“独生”一字,并不是表明存在的开始;反之它表明了存有者的独特性。基督是独一无二的上帝的儿子,由父从天上差派而来。
有许多工具书可以帮助我们对原文单字的了解:
- Theological Wordbook of the Old Testament, Harris, R.L, 2 Vols, Moody, 1980
- A Concise Hebrew and Aramaic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 Holloday, W.L, Eerdmans, 1971
- Old Testament Word Studies, Wilson,W., Kregel, 1978
- 新约希腊文中文辞典,Bauer, W. 戴德理译,浸宣,1986
- Vine's 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Words, Vine,W.E., MacDonald, 1965
- 新约原文字解,William Barclay, 邓肇明译,文艺,1979
- Word Studies in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Wuest,K.S., 4 Vols, Eerdmans, 1973
-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Kittel
- A Hebrew and Enghish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 B.D.B.
7。3。1 单字可以按字源学(etymologically)研究。
这就是说,我们按照一字形成的方式来了解那一个字。无论希伯来文或希腊文都有字首(prefixes, 即加在字根前面的字母)和字尾(suffixes, 加在字根后面的字母),有时由几个单字合成一个新字。比如说,“主教”的希腊文是一个字,由 episkopos 而来。这个字的字首是的epi, 意思是“在上”。字根是skopeo,意思是“看”。把这两个字合在一起意思是“在上看”、“在上监察”的人,可以用来指管理员、看园的、或监察员。
希腊文和希伯来文单字的字源分析价值不大。有时字源分析可以帮助我们了解那个字的意思。不过,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希腊文单字合成的原则,以及合成后的意思。这就是说,使用什么“字首”时是什么意思,使用什么“字尾”时是什么意思。用这方法研究一个字的字源,反而比研究由两个单字以上所合成的新字更有用。譬如,“默示”的希腊原文是 theopneustos(提后三:16),字尾音消失tos 所强调的是“产品”,所以是指圣经。这个字所强调的不是上帝所默示的人,而是上帝默示所产生的“产品” - 圣经。
但是,语言学专家也提醒我们,一个字汇的意思不是一定由它的字根来决定的。譬如,林前四:1 的“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上帝奥秘事的管家。”来描述自己。执事的原文是 huperetas,由hupo 和 erethj 结合而成。不少解经家就以字根 erethj 是在荷马(Homer 主前八世纪) 著作中的“摇桨者”,推论说保罗指的执事就是船上最底层的摇桨者,是一个非常卑微的人。其实,这个字在语义上和下文的管家 diakonos (执事)几乎没有差别。
另一个我们熟悉的字“使徒”,原文是 apostolos。这个字和 apostello (我差遣)是否同源字,仍是有争议的。但在语义的讨论上,新约经文并不将意思集中于“被差遣的人”,而将重点放在“报信者”。通常,报信者是被差遣的,但报信者涵盖这个人所携带的信息,并且暗示他代表差他的那一位。换句话说,新约的 apostolos 通常用来表示“特殊的代表”或“特殊的报信者”,而非指“被差遣的某个人”。
十八世纪的恩尼斯提(Johann August Ernesti)曾提出警告,反对完全倚靠字源来决定字义。他说:“字的用法变幻不定,没有一种语言例外,因此字的意义常常改变,能够保持其原意不变的字实为少数。因此,解释的人必须十分小心,不可轻率地以字源解经,因为那通常是靠不住的。”
希腊字eirhnh 原意为战争止息后的和平,然后变为平安、宁静之意,后来又有福利的意思。到了新约时代,则通常指和上帝有良好的关系。由此可见,字源学不能说明字的意义,只能说明其历史。
近代的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Saussure,Ferdinand de)也认为词汇的意义并不等同其组成部分意义的相加。譬如,butterfly(蝴蝶)绝对不能解成是由butter(奶油)和fly(飞)而组成。他也认为词汇的意义不能从字根的意义来理解。譬如,希伯来文的“kabod”意为“荣耀”,但其字根有“重量”之意,因而有些解经家尽量去想像荣耀与重量之间的关系。又荣耀的希腊文为“doxa”,其字根有“意见”、“显明”之意,于是有人尝试将荣耀与看见混为一谈,以为借此能对荣耀有更深的见解。这都不是正确的。所以,要了解一个词汇在文本的意义,一定要注意它的上下文或语境,以免落入“拆字灵意解经”的陷阱。
因此,我建议大家还是多参考几本好的工具书才作决定,特别是你要把教义建立在这些字上。
7。3。2 单字可以用比较的方式来研究。
这种方式的研究就是使用希腊文或希伯来文的“经文汇编”(concordance),查看同一个单字在圣经中不同地方出现的一切经文。如果我们能够一览即知某一个希腊字在新约圣经中出现的次数,它每次出现时的上下文,我们就可以开始“感觉”到这个字的含义。另一方面,这种方式的研究也可以让我们看到同一个字有那些不同的用法,这样就可以解释圣经的人对一个字太早、太简单就下断言。
最常用的工具书是:
- Strong's Exhaustive Concordance of the Bible
- Young's Analytical Concordance to the Bible
- 圣经引得,香港圣经公会出版
- 圣经原文字汇中文汇编,王正中编,浸宣, 1982
- 原文编号新约经文汇编,林志理编,证主代理,1989
- 旧约希伯来文中文汇编,王正中编,浸宣,1989
譬如,约二十一:15 - 19 耶稣三次问彼得:“你爱我吗?”和彼得的回答:“你知道我爱你。”不少解经家和讲道者都因这里用了两个不同的“爱”字 - agapaw 和 filew 而大做文章。不错,希腊文有几个不同的爱字,如性爱、友爱、父子之爱等。但如果我们查考圣经汇编的话,就会发觉 agapaw 和 filew 有时是可以通用的,如底马贪爱世界,用的是 agapaw (提后四:10)
对“灵”和“魂”这两个字,如果我们可以好好的查阅经文汇编的话,就可以矫正一些人对这两个字肤浅的、不正确的认识。
在一些比较狭窄的基督徒圈子中,有些人主张,上帝若说某一个单字的意思是什么,那么这个字在圣经中其他地方出现时,也都含有同样的意思。这些人应该坐下来,查考经文汇编,看看“心”(heart)这个字在圣经中有多少不同的意思。
还有,旧约圣经说到上帝“后悔”(relented),如拿三:9,我们可以用经文汇编查考这个字,看它在别的地方是怎样用的。我们就会很惊讶,其实上帝“后悔”都是对我们有益处,绝对不是像人的三心二意,说了不算数的意思。
我们读经时可以注意,作者使用那一个字作为另一个字的同义词(synonyms)。这样可以给我们一些有价值的线索,以了解他原来所用的那一个字的意思。譬如,保罗在以弗所书和歌罗西书谈论到相同的观念,特别是以弗所书第四至六章和歌罗西书第三至四章,都是谈论基督徒应当怎样行事为人,才能与基督的恩召相称。弗五:18 说的“要被圣灵充满”在歌罗西书第三章是用不同的方式来表达。这对我们了解“要被圣灵充满”有很大的帮助,因为只有在弗五:18 才有用“被圣灵充满”的词汇。研究四福音书的同义词也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譬如,太二十:21 说到基督坐在“他的国”里,而可十:37 却说他坐在“他的荣耀”中。因此,“在他的国”和“在他的荣耀中”是相同的观念。太十八:9 使用“进入永生”一词,可九:47 却用“进入神的国”,这两个不同的词事实上是指同样的东西。用这种方式研究的一个好处是,如果我们能找到另一段说到同一个观念的经文,而其含义很清晰的话,我们可以了解这个含义不太清楚的“字”或“词”的意思。另一方面,这种方法也可以让我们从作者所使用的不同的同义词,看到他所要表达的观念。
7。3。3 单字可以按文化的方式来研究。
希腊文 oikos 的意思是“房子”,oikia 的意思是“家人”。今天我们对“家人”和“房子”的观念可能就不一样。这个问题在解决婴孩洗礼的争论上很重要,因为有的教会引用徒十六:31 “你和你一家(oikos)都必得救。”和徒十六:33 “他和属乎他的人立时都受了洗。”建立教义。既然“全家”是包括儿童或婴孩,所以应该行婴孩洗礼。然而,这样的观念可能强调得太过分,因为有些经文,oikos 或 oikia 把动物也包括在内,我们当然不会给动物施洗的。因此,在我们给“全家”下定义之前,我们必须在第一世纪的文化中来思考“家人”的观念。
往往在一个新约或旧约的单字背后,含有某种文化上的惯例。要了解这个字的丰富含义,我们就必须了解他们的文化惯例。譬如,来五:7 说的我们主的“祷告恳求”,这个字背后的文化惯例是:送给尊贵的人一支橄榄树枝,然后向他陈请。这一支橄榄树枝代表他的陈请是真诚的。
有很多工具书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单字的文化背景:
-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BUTTRICK, G。A。,4 vols, Abingdon, 1962
- Kittel's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 A Theological Word Book of the Bible, A.Richardson
- 圣经神学词汇,香港文艺出版社。
- The New Bible Dictionary, Douglas,J.D., Eerdmans, 3 vols, 1850
在这里顺便一提,在希伯来文的旧约圣经中,约有一千三百字只出现过一次;在希腊文的新约圣经中,约有两千字只出现过一次。这些字称为“hapax legomena”直译作“只说一次”。因此,无法透过与圣经中其他地方的用法相比,来决定这些字的意义。不过这些字在其他著作中的用法则可以帮助我们决定其意义。譬如,箴言二十六:23 中的希伯来字 "sprg" 就是“hapax legomena”,在新美国标准译本(NASB)中译为 silver dross (银渣),但是新国际译本(NIV)则根据与希伯来文很相近的乌加利文(Ugaritic)中这个字的用法,译成 glaze (上釉的光滑面),后者显然较切合经文的意思。圣经学者发现阿拉伯文及亚兰文的用字,常能帮助我们了解该字在旧约希伯来文中的意义。通行希腊文(Koine Greek) 之用字有时能帮助我们决定新约的字义。譬如:帖后三:6 和 11 节的 ataktos ,在钦定本(KJV) 中译为 disorderly (不按规矩而行) 。然而,在较接近圣经写作年代的蒲草纸文献中,ataktos 多用于形容逃学的学童。因此,更切合上述经文的翻译应为“游手好闲”,而非“不按规矩而行”。
单字不过是语言的单位,句子才是我们思想的单位。下一章,我们就要学习从文法解释经文,因为文法把许多单字结合成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