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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书》 - 坚守主道,忍耐到底

第七课 - 宣告 - 基督耶稣的“名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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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来一:1 - 4

主旨:“他洗净了人的罪。。” --  什么是罪?如何洗净?基督之血有何意义?

1。来一:1 - 4  “1上帝既在古时借着众先知多次多方地晓谕列祖,2就在这末世,借着他儿子晓谕我们,又早已立他为承受万有的,也曾借着他创造诸世界。3他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上帝本体的真像,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4他所承受的名,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贵,就远超过天使。”

《新译本》:1上帝在古时候,曾经多次用种种方法,藉着先知向我们的祖先说话;2在这末后的日子,却藉着他的儿子向我们说话。上帝已经立他作万有的承受者,并且藉着他创造了宇宙(“宇宙”或译:“诸世界”或“众世代”)。3他是上帝荣耀的光辉,是上帝本质的真象,用自己带有能力的话掌管万有;他作成了洁净罪恶的事,就坐在高天至尊者的右边。4他所承受的名比天使的名更尊贵,所以他远比天使崇高。

KJV:1 God, who at sundry times and in divers manners spake in time past unto the fathers by the prophets, 2 Hath in these last days spoken unto us by his Son, whom he hath appointed heir of all things, by whom also he made the worlds; 3 Who being the brightness of his glory, and the express image of his person, and upholding all things by the word of his power, when he had by himself purged our sins, sat down on the right hand of the Majesty on high; 4 Being made so much better than the angels, as he hath by inheritance obtained a more excellent name than they.


我在上两课(第五课第六课)已经和大家查考了“儿子”的神性:

一、有关儿子的创造扶持宇宙万有的工作:上帝已经立他(儿子)作万有的承受者;儿子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上帝借着他创造诸世界。

二、有关儿子的位格:

A。儿子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这等于说,儿子和父神有着同样的尊荣,他不是比父神低一级的神或受造物。


B。儿子是上帝本体的真像。这等于说,儿子和父神的实质相同 (homoousias),不是有相似的实质(homoiousias),他是圣子上帝。

从来没有人看见上帝,只有独生子耶稣基督是整个宇宙中唯一能向我们显示父上帝的人;上帝隐藏的奥秘,那些用人的知识所不能捉摸,不能解释的奥秘,都在儿子身上显明出来。
 

今天,我要和大家查考的是:儿子的大祭司中保救赎的工作,因着他作成了洁净罪恶的事,上帝将儿子升为至高,坐在他的右边,又赐给他(儿子)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二:9)。


2。来一:3  “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

原文:


我在第二课已经解释,《和合本》把名词“洁净” 作动词解。《新译本》和《吕振中译本》的翻译则按照原文直译:

《新译本》:“他作成了洁净罪恶的事,就坐在高天至尊者的右边。”

   《吕振中译本》:“既成就了洁净罪的事,便坐在高天『皇威』的右边。”


《希伯来书》的“牧者”只用了一句话(原文四个字)就交待了“儿子”的救赎世人的工作。其实不然,他在下文强调儿子
比先知、天使、摩西、亚伦及所有承续他作祭司的人更尊贵时,“牧者”就很详细地解释儿子怎样献上自己作更美的祭物及作更美之约的中保。

我在这一课会简单地讲解“儿子”怎样作成洁净罪恶,救赎世人的工作。


2。来一:3  “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

“儿子”与仆人“众先知”相比,不只是在身份上,不只是在“话语”上,更不用说在“位格”上,最重要的是,这个“儿子”所做的,是仆人“众先知”都不能做的:“他洗净了人的罪”,包括了“众先知”的罪。

A。什么是罪?原文是 (hamartiōn 复数)。我在解释约壹一:7 “。。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说:

。。我们可以把罪分成“罪行”(或罪愆)和“罪性”。前者可以是单数或复数;后者则只有单数。在解释罗三:9 “。。。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我说:

这是罗马书里“罪”的名词的第一次出现。(动词的第一次出现在罗二:12,华文圣经是翻译为“犯了罪”)希腊文是 hamartia,是个单数字。保罗在罗马书里不常用复数的罪字 (希腊文是hamartema 如罗三:25)。究竟单数型的罪字和复数型的罪字有什么不同呢?

原来,复数型的罪字一般上是指我们所犯的个别罪项。

单数型的罪字一般上是指我们的罪性,是一种可以控制我们的势力,保罗时常把这罪性拟人化。(当然也可以指个别罪项)

保罗在这节经文(罗三:9)不是单说世人都犯了许多罪项,而是说,世人都被罪的权势所控制,无法自拔。

附注 -

下列是几个常用的新约希腊文有关罪的字眼:

Hamartia/Hamartema - 射击用语,没有中靶,没有做应该和能够做到的地步。譬如,有没有做个好丈夫。。(可三:28,罗三:25,林前六:18,约一:29等)

Parabasis - 跨过去,过了是非的分界线。在诚实和欺骗的分界线上,我们是否常常站在正确的一边?难道从来没有一次不良的行为或无礼的言语?(罗二:23,四:15,五:14,加三:19等)在罗马书,保罗用这个字专指犹太人在言行上,违背或触犯摩西律法的罪。 《和合本》将此字译为“罪过”,但也有译为“犯律法”(罗二:23),或“过犯”(罗四:15)。

paraptoma - 滑过去,人在溜冰滑倒的意思,不像parabasis带有故意的意思。譬如,说溜了嘴,感情冲动,无法自制(罗四:25,太六:14-15,十八:3,林后五:19)。在罗马书,保罗不但用这个字表示人犯了律法的罪,也包含了违背良心、道德规范及一切大小的罪。 《和合本》将此字译为“过犯”。(在罗五:12 - 21,harmatia, parabasis 和paratoma 同时出现,我们要特别注意它们在意义上的微小差别。)

Anomia - 不法,明知故犯,离开常轨,反抗律法。(罗四:7,六:19,林后六:14,帖后二:7)

Opheilema - 债务,无法偿付所欠的债,不尽责。没有人敢说他对人或对上帝尽了完全的责任。(太六:12,罗四:4)  (完)

汉字“罪”的字源很难查考。按顾建平著《字解》(中华文华林出版,2007年),他说:

《说文解字》则说:

《辞海》(北京辞书出版社,1999年)则说:

罪 -- (1)作恶或犯法的行为。如罪大恶极。《墨子·经说上》:“罪,犯禁也。”

     (2)罪名。如盗窃罪,渎职罪。

     (3)错误;过失。《孟子·公孙丑下》:“王曰:此则寡人之罪也。”

     (4)惩处;受刑。如待罪,畏罪。《书·舜典》:“流共工于幽州,放欢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

     (5)谴责;归罪。《孟子·滕文公下》:“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6)受苦;痛苦。如受罪。

“罪”字还出现在《论语》:“获罪于天,无所祷也。”《书经》:“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

总之,“罪”字从“网”,表示为非作歹的人逃不脱法网的制裁。《圣经》书卷,如《诗篇》和《箴言》就时常以“网罗”作为“罪”的图像。如箴三:26  “因为耶和华是你所倚靠的,他必保守你的脚不陷入网罗。”箴二十九:6  “恶人犯罪,自陷网罗,惟独义人,欢呼喜乐。”
 

对保罗来说,他在《罗马书》里有时会为了在不同语境中强调细微的差别,而用了不同的希腊字,如 hamartia ,parabasis 和 paraptoma。但在《约翰福音》 和《约翰壹书》,约翰却只用名词 hamartia 或动词 hamartano,并且还用了 krisis/krino (定罪 condemnation)。至于罪是指个别的罪项,还是罪性,我们就要从上下文来分辨。(完)


对人来说,“犯罪”就等同干了“罪行”,如杀人放火、作假见证、偷盗、奸淫。。。所以有的人说,他没有犯罪,因为他没有干这些罪行,他不用悔改。主耶稣纠正了这错误的观念,他说:“他(圣灵)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为义,是因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就不再见我;为审判,是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约十六:8-11)

不信基督怎么是罪呢?人认为不信基督是他自由的选择,不是罪,是人权。但主耶稣说,这不是自由不自由的问题,而是有没有降服真理的问题。把“犯罪”等同干了“罪行”,只是行为层次的讨论;主耶稣却说,人对神的态度,对绝对者的态度,才是决定 是否有罪的关键因素。唐崇荣牧师在新加坡的讲经大会上曾说了一个比喻解释约十六:9  “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

有老师出了一数学题问学生: 2 + 2 = ?

一个答 3;一个答 5;一个答 6。。。。

每个学生都说自己的答案是对的,别人的答案是错的。

老师说所有学生的答案都错,答案应该是 4。

人问老师:为什么所有学生的答案都错,只有你的是对?你有什么资格回答,是不是你唯我独尊?

老师说:Because I am Mr Four! 所以是 4!凡是不接受 Mr Four,都是错的。


因人假借自由践踏真理,所以主耶稣说,人不信基督就是罪了!
 

:一、唐崇荣牧师著《罪、义、神的审判》

   二、远志明牧师论罪一文 。  


B。他怎样洗净人的罪呢?

用水洗吗?对人来说,水是用来清洗物品,所以自古以来,各国、各族、各民,不管什么宗教,都有类似“水洗”之礼,作为洗净罪身的象征或实意。犹太人更不用说了,他们有净礼(ablution),是遵照犹太教规,洗涤全身或身体某一部位的礼仪。含义有祈求净化或表示奉献。对于皈依犹太教者在入教之前,也要在净身池行浸身礼。在福音书,我们看到施洗约翰用水给犹太人施洗,叫他们悔改(太三:11)。但接着他说,那以后要来的(耶稣基督)要用圣灵与火给他们施洗(太三:11),意思是这样他们的罪才能真正被洗净,才能得救。

水不能洗净人的罪,什么才能洗净人的罪,救赎人呢?

旧约圣经说:

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利十七:11)

(但不是公牛和山羊的血。。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来十:4)
 

新约圣经说:

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二十六:28,可十四:24)

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上帝的教会,就是他用自己血所买来的(注:或作"救赎的")。(徒二十:28)

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上帝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罗三:25)

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借着他免去上帝的忿怒。(罗五:9)

我们借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丰富的恩典。(弗一:7)

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弗二:13)

既然借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着他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西一:20)

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 若山羊和公牛的血,并母牛犊的灰,洒在不洁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圣,身体洁净,何况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上帝,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注:原文作"良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上帝吗(来九:12-14)

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九:22)

知道你们得赎、脱去你们祖宗所传流虚妄的行为,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8-19)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一:7)

并那诚实作见证的,从死里首先复活,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稣基督,有恩惠、平安归与你们!他爱我们,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罪恶(注:"脱离"有古卷作"洗去")(启一:5)

我对他说:“我主,你知道。”他向我说:“这些人是从大患难中出来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净了。”(启七:14)


从以上的经文,可见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是唯一能洗净人的罪,将人救赎的方法。 他的血除了有救赎的果效,新约的作者们也将其他几样果效归功于基督的宝血。神学家古德恩(Wayne Grudem)谈到基督之血的意义时说:

。。。新约圣经常将基督的血与我们得救赎连在一起。譬如,彼得说:「知道你们得赎、脱去你们祖宗所传流虚妄的行为,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8-19)

    当基督以牺牲之死,为我们赎罪付上代价而死时,他的血就是他倾倒生命的清楚外证  --  「基督的血」意味着他的死有拯救意义的层面。虽然我们或许以为基督的血(作为他舍生命的证据)单单是指除去我们在神面前法定的罪疚  --  因为这是它的主要意思  --  但是新约的作者们也将其它几样果效归功于他的血:借着基督的血,我们的良心得洁净了(来九:14);我们得以坦然地在敬拜和祷告中来到神的面前(来十:19);我们残存的罪得以逐渐地被清除(约壹一:7;另参启一:5b);我们得以胜过那控告弟兄们的(启十二:10-11);并且我们得以从罪恶的生活方式中被拯救出来(彼前一:18-19)

    圣经对基督之血有许多的论述,因为它的流出是非常清楚的证据,说明了他是在执行法庭判决下丧命(也就是说,他被定罪至死,是以死偿付了人间的法官和天上的神所加诸于他的惩罚)。圣经强调基督的血,也显示了在基督的死和旧约里许多献祭之间有清楚的关联性;这些献祭都牵涉到倾倒祭物的生命之血,它们都指向并预表未来的基督之死。(完)(抄录至《系统神学》,更新传道会出版,2011年三月)


顺便一提,对付罪行(复数)和对付罪性(单数)是不同的。倪柝声在这个问题上有独到的见解。他说:


罪人两面的需要:人自从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被神赶出伊甸园之后,一面他失去了接受神生命的机会,不能完成神当初造人的目的;一面他犯了罪,成为罪人。为此,神不只要对付罪人的一面,同时也要对付人这一面。所以,神首先差遣基督来到地上,流出他的宝血,解决我们罪的问题,作了补救罪人一面的工作。然而神光用血拯救我们脱离罪,他的工作还是没有完全。我们的罪得赦免还不够成功神的目的,我们的罪得赦免,并没有使我们回到神的心意里。所以我们不是罪得赦免了,就可以足意、欢喜、平安了。

罪好比一个工厂的产品,罪人好比工厂。罪的货品固然销灭了,但只要罪的工厂还在,就还是顶容易出货。我们的心污秽至极,没有一个人能够把他的心拿出来给人看。人这污秽至极的心,不能用血洗净,人的心必须换掉。主血的用处不是为洗人的心,主的血乃是为洗净人一切的罪。血不能洗人污秽的心,血只能洗净天良(就是良心)的亏欠。

我们得救的时候,乃是接受主血的功效,使我们罪得赦免,但主的血并没有改变我们的心。我们得救之前,心不诚实,得救之后仍会说谎;我们得救之前贪心,得救之后仍有小贪心;我们得救之前不义,得救之后还是不义;我们得救之前污秽,得救之后还是污秽;我们得救之前很会吹毛求疵,得救之后仍然很狭窄。我们一旦得救了,就想,从今以后我可以一帆风顺的作基督徒了。岂知不是这样。我们发现,罪固然蒙主宝血洗净了,但罪还是会源源不绝的来。因此,神不只需要用主的血来洗去我们已犯的罪,神还需要用一个方法,来除去我们那制造罪的工厂。工厂如果不除去,光对付产品,是本末倒置的,有一天产品还是要出来。所以要真正对付产品,一定要除去工厂。罪是已经对付了,但产生罪的人还在,所以人还要对付。

泉州有一个信徒,刚得救的二、三周时,很得胜、很平安。然而再过几周,又发脾气如当初一样,他就非常受搅扰。我就打一个比方对他说,有一次我遇到一个小孩,他的泥娃娃脏了,他要我代他洗。我说,不行,泥娃娃不能洗。他不听我,还是要我洗,我只好替他洗。结果越洗越脏,洗到娃娃的毛都洗掉了,这个小孩就大哭。我就对他说,我早已告诉你,泥娃娃不可以洗的。不要哭了,我再买一个给你。我们就像泥娃娃一样,光在外面洗罪, 结果越洗越脏,我们必须要从里面对付起,才能彻底解决罪的问题。

神两面的救法  --  血与十字架:人的外面是罪,里面也是罪;人作出来的是罪,没有作出来的也是罪。人实在是坏了,从里面坏了。我们好像一个债户,欠人许多钱,没有钱还债,主就来代替我们还所有的债。感谢主,主替我们还了钱,这帮助太大了。但是我们“赚一千,吃千二”,我们的主替我们还了钱,但我们却又要借债了;我们是有借债之癖,靠借债过活的人。我们的罪得赦免,我们还是犯罪;我们这人乃是罪人,是由罪组成的。所以我们不单要对付罪,更要对付人。对付罪是用基督的血,对付人则是用基督的十字架。

血是为洗罪,为除去人外面罪的行为;没有血,人在神面前就不能得救赎。十字架是为治死旧人,除去人里面罪的性情。圣经从始至终没有说,血能够洗净人的“我”、“自己”、“旧人”、“自我”,或“肉体”。就好像泥娃娃没有办法洗净一样。圣经解决罪人的方法,乃是说“除掉他”。这就是十字架。十字架就是把旧人除去,把旧人钉死(罗六:6)。全部圣经里没有一处告诉我们,血能洗净我们的自己、旧人、私欲、肉体等。有一个朋友写诗说,“私欲罪恶,宝血洗清 。”这是不对的。私欲是用十字架钉死的(加五:24),因为私欲不是外面的行为,乃是里面的性情。我们必须小心分辨基督的血与十字架的功用。

圣经里关于血的教训

旧约:现在我们要作一点查经的工夫,看看圣经如何说到血。首先我们要看利未记十七章十一节:“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旧约里有三百多次说到血,但别的地方没有一次说到血的功用,只有利未记十七章十一节这里说到。这是旧约唯一的一处,告诉我们血的功用乃是为赎罪。

四福音:第二,我们要看四福音如何说到血。四福音中说到血的地方不多,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十八节,主被卖前告诉门徒:“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说出血作什么用。血使罪得赦免。主临死前一夜向人解释,血的作用乃是为了使罪得赦。这不像摩登派的人所说,血不过是牺牲的表示。不,基督的血乃是为赎罪。

使徒保罗:我们再看使徒时代人对血的看法如何,首先我们来看看使徒保罗怎么说。保罗在罗马书三章二十五节说,“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挽回祭”在希腊文就是“施恩座”。约柜上面平平的盖子,称为施恩座。约柜里面有律法,能控告我们,定我们的罪;但作为施恩座的盖子盖在上面,表明一切的罪都在施恩座底下,神看不见了。保罗说这施恩座就是主耶稣,并说这是神凭耶稣的血设立的。

曾经有一位安息日会的信徒,把十诫挂起来,却将其中第四诫剪去留空,以告诉人今天人不守第四诫,就是不守安息日。其实,人就是守了安息日,只要他犯了其他任何一诫,他就是犯了十诫。

但是感谢神,主耶稣今天作了我们的施恩座,他坐在律法之上,律法不能再控告我们。你若有本事把主耶稣挪开,你就有本事叫律法再控告我们(罗八:33-34)。

在以弗所书一章七节,二章十三节,希伯来书九章十二至十四节、二十二节说到,基督流血是为赎罪。血乃是为洗罪,血不是为洗心,因为人的心太坏了,无法用血来洗。人心比万物都诡诈(耶十七:9),一切的污秽都是从心出来的(可七:23)。血不是叫坏心变成好心,血只是为洗罪,叫所犯的罪得洁净。圣经里没有一节告诉我们,主的血洗净我们的心。有人也许要说,希伯来书十章二十二节说到血洗净我们的心。但这节的心乃是良心。良心乃是与罪有关的,人有罪,良心就不平安;人一有罪,就不敢到神面前,与神就有了间隔,不敢见神,害怕见神。但耶稣的血已经流了,神不能不义,他不能不洗净我们的罪。我们欠了罪的债,替我们还债的就是血;主耶稣已经流了血,所以神不能不算数。有基督担当了我们的罪,神就不能再向我们讨债了。一张债契只能讨回一次的债,不能讨回两次的债。我们有这样的信心,良心就不会再觉得亏欠了。

有人问我说,我们是藉神的公义得救,或藉神的恩典得救?我回答他说,我们是藉神的公义得救。神的儿子从出生到钉十字架受死为止,是恩典的事;然而神的儿子自十字架被举起以后,乃是神公义的事。主已经死了,神就不能不赦免。神不叫他的儿子来死,是可以的,神不过是不恩而已;但神既叫他的儿子死了,他就不能不赦免我们,因为神不能不义。不义乃是罪,神是无罪的,因此,神不能不义。主耶稣既流了血,神就不能不赦免相信主耶稣的人。

使徒彼得:第四,使徒彼得在彼得前书一章十八至十九节说,“你们得赎,脱去你们祖宗所传流虚妄的行为,不是凭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圣经里没有一次告诉我们,罪是藉十字架对付的,旧人才是藉十字架对付的。圣经乃是告诉我们,罪是藉基督的宝血对付的。

使徒约翰:第五,使徒约翰在约翰壹书一章七至九节说,神儿子耶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我们的心坏透了,连神都没法子洗,但我们的罪,神有法子洗。在汕头聚会时,有一天早晨六时,一位中年姊妹来哭说,一定要见我。这姊妹很不好,她是寡妇,行为放荡,有点钱,常常犯怪异的罪。她来找我说,“我犯了许多罪,我的良心不平安,不知道神会不会赦免我?”我就举约翰壹书一章九节对她说,一切的罪都可得赦免。无论你以为可赦免的罪,或不可赦免的罪;你以为有礼的罪,或粗鲁的罪;你以为有道德的罪,或不道德的罪,只要是你所能点出的罪,都包括在这“一切”之内,甚至你不能点出的罪,也都包括在这“一切”之内了。

她说,“但是我太坏了,神恐怕不赦免我。”我就对她很凶的说(但心里没有恶意),“你知道你在这里疑惑谁的话么?你乃是疑惑信实的神,你乃是疑惑爱你的神,你乃是疑惑那位不能说谎的神。你知道你犯了多大的罪么?你一生所犯的罪全都加起来,还没有你在这里所犯的罪大。怀疑神和他的话乃是人所能犯最大的罪。”她立刻就破涕为笑的说,“这样,神果真赦免我了!”我看到她快乐的样子,才第一次知道什么叫“破涕为笑”。第二天早晨她又来了,她说,“我的罪是赦免了,但我的罪有许多疤痕,不好看,怎么办?”我说,“你再来读约翰壹书一章九节下半节,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神儿子耶稣的血能将你的罪洗净,好像你从来没有犯过罪一样。既然神已经记不起你的罪,你也不应当记起你自己的罪;你要忘记你的罪,忘记弟兄姊妹的罪,也忘记别人一切的罪。不然,你的记性就比神更好了。”

约翰也在启示录一章五节末了说,“他爱我们,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罪恶。”神乃是用自己的血来洗净我们的罪,使我们脱离一切的罪恶。我们从旧约和新约能够看见,血乃是为对付罪,为赎罪,为洗净罪的。基督的宝血已经为我们流了,神是公义的,他必须赦免所有靠他儿子的血来到他面前的人。所以,如果有人不信圣经这些话,就是把神当作说谎的(约壹五:9-10);把神当作说谎的人,乃是犯了第一大罪。我们不该疑惑神的话,神说我们的罪赦免了,我们的良心的亏欠已经洒去了,我们就当存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 倪柝声《在基督耶稣里》)


3。来一:3  “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

大家还记得在分析来一:1-4 句子的时候(第二课),我说“他(儿子)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是这段经文(1-4节)的第二主句吗?“牧者”说上帝将儿子升为至高,坐在他的右边,是因为基督作成了洁净罪恶的事;这是基督作为大祭司中保救赎世人的工作。

在下一课,我要和大家解释坐在上帝右边的意义,以及基督从上帝那里承受了怎么样的名。


默想:

神学家古德恩谈“新约圣经描述出基督赎罪(atonement;定义:基督的赎罪是基督为要赢得我们的救恩,而以他的生命与死亡所做的工作。)的四个层面”(抄录自《系统神学》,更新传道会出版,2011年三月)

    基督赎罪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事件,它在我们身上产生几个果效,所以我们可以从几个不同的方面来看基督的赎罪。

    我们身为罪人有四个需要,而基督的死满足了上述这些需要:

    第一,我们应当承受罪的惩罚而死。

    第二,我们应当背负神对罪的忿怒。

    第三,我们因罪而与神隔离。

    第四,我们被罪恶和撒但的国度捆绑。

    新约圣经使用不同的词汇来描述基督的死如何满足了上述这些需要,我们在此将检视其中比较重要的四个词汇:

    (1)牺牲(Sacrifice)

    为了替我们承担因犯罪所应接受的死亡惩罚,基督为我们成为祭物或牺牲而死。「(他)在这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来九:26)

    (2)挽回(Propitiation)

    为了平息我们所当承受的神之忿怒,基督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四:10)

    (3)和好(Reconciliation)

    为了使我们不再与神隔离,基督将我们带回与神的交通中,使我们与神和好。保罗说,神「借着基督使我们与他和好,又将劝人与他和好的职分赐给我们。这就是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五:18-19)。

    (4)赎回(Redemption)

    因为我们是被罪恶和撒但捆绑的罪人,需要有人将我们「赎回」脱离那捆绑。当我们想到赎回时,就会想到「赎金」 (ransom):赎金是用来将人从捆绑或被掳之中买赎出来所付的代价。耶稣论及自己时说:「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十:45)假如我们问,基督的赎金是付给谁的,那么我们必须明白,人间付赎金的譬喻并没有在每一细节上都吻合基督的救赎。虽然我们被罪恶和撒但捆绑,但没有「赎金」要付给罪恶或撒但,因为他们没有权能要求这笔赎金,而且我们的罪所冒犯的那一位圣洁者、那一位要求所有罪恶都需付罚金的,也不是撒但。正如前面所讨论过的,为我们的罪而当受的惩罚是由基督来承担,并且由父神接纳了。但是我们不能说是付「赎金」给父神,因为并不是他捆绑我们,而是撒但和我们的罪捆绑了我们的。所以在这一个点上,赎金的观念并不适用于基督赎罪的每一细节。我们在此只要明白,代价(基督的死)已经付清了,而结果乃是我们从捆绑中被「赎回」了。

    我们是从撒但的捆绑下得着救赎的,因为「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壹五:19),而当基督来时,他以死「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来二:15)。事实上,父神「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西一:13)。

    至于从罪的捆绑下得释放,保罗说:「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罗六:11,14)我们已经从罪疚的束缚下,和辖制我们生命的罪的权势捆绑下,得释放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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