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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书》 - 坚守主道,忍耐到底

第六课 - 宣告 - 基督耶稣的“名片”(五)

分享家:Addthis中文版

经文:来一:1 - 4

主旨:《希伯来书》的“牧者”告诉会众有关儿子的位格:他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上帝本体的真像;上帝隐藏的奥秘,那些用人的知识所不能捉摸,不能解释的奥秘,都在儿子身上显明出来。

1。来一:1 - 4  “1上帝既在古时借着众先知多次多方地晓谕列祖,2就在这末世,借着他儿子晓谕我们,又早已立他为承受万有的,也曾借着他创造诸世界。3他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上帝本体的真像,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4他所承受的名,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贵,就远超过天使。”

《新译本》:1上帝在古时候,曾经多次用种种方法,藉着先知向我们的祖先说话;2在这末后的日子,却藉着他的儿子向我们说话。上帝已经立他作万有的承受者,并且藉着他创造了宇宙(“宇宙”或译:“诸世界”或“众世代”)。3他是上帝荣耀的光辉,是上帝本质的真象,用自己带有能力的话掌管万有;他作成了洁净罪恶的事,就坐在高天至尊者的右边。4他所承受的名比天使的名更尊贵,所以他远比天使崇高。

KJV:1 God, who at sundry times and in divers manners spake in time past unto the fathers by the prophets, 2 Hath in these last days spoken unto us by his Son, whom he hath appointed heir of all things, by whom also he made the worlds; 3 Who being the brightness of his glory, and the express image of his person, and upholding all things by the word of his power, when he had by himself purged our sins, sat down on the right hand of the Majesty on high; 4 Being made so much better than the angels, as he hath by inheritance obtained a more excellent name than they.


上一课,“牧者”已经告诉会众三样有关儿子的创造扶持宇宙万有的工作:上帝已经立他(儿子)作万有的承受者;儿子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上帝借着他创造诸世界。今天,我们要看牧者怎样告诉会众有关儿子的位格。


2。来一:3  “他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上帝本体的真像。”

原文:


这个儿子不是一般的儿子,约翰说他是上帝的独生子(看第五课):

约一:14,18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上帝,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约三:16,18  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上帝独生子的名。

约壹四:9  上帝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他得生,上帝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


我也在上一课说:

当约翰说耶稣是“独生子”,他的意思是:

“子” --  “父”有神性,所以“子”也有神性,因为这是生命的遗传。

“生”(begotten) --  “生”是区别于“被造”;除了耶稣是“生”的,其他都是“被造”。这是针对当时诺斯底异端的谬论而说的。

“独” --  是指出他的独特性,其他的“子”(加三:26 “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上帝的儿子。”)都不能与他相比。


现在,《希伯来书》的“牧者”在这一节经文里,要告诉会众儿子的神性。


一、“他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Who being the brightness of his glory)


什么是上帝的荣耀(Glory)?

神学家古恩德(Wayne Grudem)在他著的《系统神学》(Systematic Theology,更新传道会出版,张麟至译,2011年)里将“荣耀”定为上帝总体性属性类别中的一项(其他三样是“完全”perfect、“有福”blessed 和“美丽”beauty)。他说:

    荣耀从一方面的意义来看,「荣耀」(glory)一词的意思就是指「尊荣」或「至上的声誉」。以赛亚书四十三:7里的这个词就是这个意思,神在那里提到他的儿女时,说他们「是我为自己的自己的荣耀创造的」;罗马书三:23里的这个词的意思也相同,「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约翰福音十七:5那里的意思也一样,耶稣对父说到「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希伯来书一:3里也是这个意思,那里说到子神「是(父)神荣耀所发的光辉」。就此意义而言,神的「荣耀」并不是一个确切表达他实存的属性,而是在描述宇宙中所有受造物应当归给神的至高尊荣(也包括希伯来书一:3和约翰福音十七:5里所说的,在三一神的成员之间所分享的尊荣)。然而,这个「荣耀」的意思不是我们在本节里所关切的意义。

    从另一方面来看,神的「荣耀」的意思是指环绕神的亮光。因为神是灵,不是能量或物质,所以这可见的光不是神实存的一部分,而是受造之物。我们可以将神的荣耀(glory)定义如下:神的荣耀是指,当神启示他自己时,环绕他的受造亮光。

    其实这个「属性」和神的其它属性比起来,并不能算是一项神的属性,因为我们在此所说的神的荣耀并不是指神自己的性格,而是指神在受造界中彰显他自己时,那环绕在他周围的受造之光或光辉。因此,就这层意思而言,神的荣耀并不是存在于神自己里面的一项真正的属性。不过,因为神的荣耀乃是惟独属乎他的,是他自己超绝的外在彰显,所以我们在讨论神的各项属性之后,在此立刻讨论他的荣耀,似乎也是正确的。

    圣经时常讲到神的荣耀。大卫曾问:「荣耀的王是谁呢?万军之耶和华,他是荣耀的主!」(诗二十四:10)我们在诗篇104:13里读到:「耶和华我的神啊,你为至大;你以尊荣威严为衣服。披上亮光,如披外袍;铺张穹苍,如铺幔子。」在旧约圣经里屡次提到神的荣耀。

    在新约圣经里也提到神的荣耀,那是当天使向牧羊人宣告耶稣降生时所出现的景况:「有主的使者站在他们旁边,主的荣四面照着他们,牧羊的人就甚惧怕。」(路二:9)而在基督变像时,神的荣耀也是那样地显明(另参太十七:2)。我们将来在天城里也会发现,「那城内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二十一:23)在神彰显自己时,有这样的荣光和明亮伴随着,是十分合宜的,因为神的荣耀是神超绝性格之外在可见的彰显。神的实存之伟大,以及他所有属性之完美,都是我们永远无法完全领会的;在此荣耀之前,我们只能敬畏站立,敬拜神。因此,我们可以这么说,神可见的彰显是这样地明亮,使我们不能完全注视它,但是当我们只看见它的一部分时,却能唤起我们极大的喜悦和深远的敬畏。

    然而,神竟能使我们反映他的荣耀,这实在太叫人惊奇了。保罗告诉我们,甚至在我们今日的基督徒生活中,我们众人都能「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林后三:18;另参太五:16;腓二:15)虽然现在我们没有被可见的光所环绕,但是在一个深深爱神的人身上,在他生活的样式中,很明显地能让他周围的人看见一股明亮、荣光或美丽。在来生,这样的明亮将会加强,以至于当我们与基督一同掌权时,似乎也可能会得到一种外在的模样,适合于我们掌权的地位,也适合于我们身为神形像之承载者及主耶稣基督之仆人的地位(另参箴四:18;但十二:3;太十三:43;林前十五:43)。(完)


《希伯来书》的牧者告诉会众,儿子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这等于说,儿子和父神有着同样的尊荣,他不是比父神低一级的神 或受造物。


二、“。。是上帝本体的真像。”(the express image of his person,or the exact representation of his being)

什么是上帝的本体?(或本质)(原文 ,hupotasis or hypotasis;英文 substance,nature,person)加尔文在他的《基督教要义》(The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第十三章《圣经从最初即指示,神的一个本体包含三位》有详尽地讨论这个字。我把这一章的有关“本体”(substance)和“位格”(person)的部分抄录在这里供大家参考:

    圣经所昭示关于上帝本体的伟大和灵性,不仅可以推翻俗人愚蠢的见解,而且可以驳倒一般世俗哲学的诡辩。有一位古人(指辛尼加 Seneca)很巧妙地说,凡我们所看见的,就是上帝。但他以为神是充满于世界各部分里。虽然上帝为了叫我们不超出思想应有的限度,很少讲到他的本体。可是从我刚才所说的两种属性而论,他打破了一切的幻想,并压制了人心中的骄傲。因为他的伟大真足以叫我们油然生敬,叫我们因此不致以感官去测量他;而且他的灵性也不容许我们对他有任何属世的或属肉体的臆测。

    因着同一理由,他以“天上”象征他的居所;虽然他是不可思议的,却是充满于世间;但因为我们愚鲁的心灵只注视尘世;为求消除我们的迟钝和懒惰,他把我们提高到世界以上。摩尼教徒(Manichaei)以为有善恶二元,所以将魔鬼当作几乎是与上帝同等,这种错误也就被摧毁了。他们的这种说法分明是破坏了上帝的独一性,和限制了他的伟大。他们大胆滥用圣经的见证,适足以显露他们的无知,正如错误的本身证明了他们的卑鄙和疯狂。“拟人论”者因为圣经有时候以口、耳、目、和手足形容上帝,便以为上帝是有形的,他们这种讲法也不难驳倒。因为稍有才智的人,谁不知道上帝和我们谈话,隐约含糊地,像乳母惯于对婴儿谈话一般呢?所以“拟人论”的说法,并不能全部解释上帝的本性,只不过使对他的认识适合于我们的肤浅见识而已。因此圣经不得不将他的崇高性格大大降低,好适合我们的有限才智。

    二、他也用另一种更能显明地表现他自己本性的名称:他是如此的独一,以至于有三位;我们若不明了这点。那漂游于我们脑海中的,不外是上帝的空名,却无任何真上帝的观念。为要使人避免无谓的幻想,以为有三位神,或以为上帝的本体是分在三位当中,我们必须寻出一个简而易明的定义。以免陷于任何错误。既然有人强烈地反对“位”这字,以为这是人所捏造的,我们必须首先研究这个反对的理由。使徒提示子为父的“本体的真像”(来一:3),当然是以父的本体和子的本体有若干不同。若把“位”这个字看为与本质同义(例如有人曾经解释,认为基督本身有父的本质,如同蜡上盖的印信一般),不但牵强,而且无稽。既然上帝的本体是惟一的,不可分割的,所以那包含一切的子,既不是一部分的,也不是附属的,乃是完全神性的子,若说不过是神的“真像”,未免不合,甚至荒谬。但父虽有他的特性,既然是完全在子里面表明了自己,所以若说他在子里面显出他的位格,是十分合理的。在同章所说子是父的“荣耀所发的光辉”,与这个也正相符合。

    从使徒的话中,我们可以断言那在里面显出的,是父特殊的位格。因此我们也可以容易地推论子的位格与父的位格有何不同。这个推理,也可以适用于圣灵,因为我们下一步就要证明圣灵也是上帝,可是与父又是判然有别。不过这不是本体上的区别,若把本体看为可分的,那就不对。这样说来,使徒的见证若是可靠的话,上帝就有三个位格了。拉丁文既然用 Persona(位)一名词,说明这意义,那么若再固执地争论这非常明显的事,就是吹毛求疵了。如果将hypostasis 这字加以直译,我们可称之为 subsistentia(存在)。同样的意义许多人却称它为 substantia(实质)。而persona 这一字不仅拉丁人采用,希腊人为要证明赞同这教义起见,也讲上帝有三位 prosopa(面)的存在。希腊人和拉丁人虽然在用词上有区别,关于教义本身,则完全一致。

    三、异端派虽然嘲笑“位格”一词,还有些顽梗的人且不肯承认这人造的名称,可是他们既不能叫我们说有三位,而每一位是分立的上帝,也更不能叫我们说有多神,那么若责难那不过对圣经上已经记载并证实的加以表明的名词,这是何等的没有道理呢!他们认为宁愿约束我的思想,和限制我们的言词,不越出圣经的范围以外,总比引用外来的词句,引起未来的分争为佳。他们恐怕我们因文字的争辩而自寻烦恼,丧失了真理和仁爱。如果他们把每一个和圣经中所用的有一点一划差别的字,都看为外来的字,那他们就是以极不合理的一条法规加在我们头上,这法规除了把片断的经文汇集起来之外,对其他一切的解释,都认为不合。可是他们所谓外来的字若指的是采用标奇立异,盲目拥护,引起纷争,毫无成就,既不合理,又无益助,徒然使虔诚的人不堪入耳,使忠信的人离开神道的字而言,那么,我将极诚恳地采纳他们的这种公平的意见。我觉得我们无论是讲到上帝或是思想到他,都应该有虔敬的态度。因为我们的关于他的思想,若仅仅是出于我们自己,就是愚笨,而我们一切的言词,也就是荒谬的。但有一条适当的途径可循:我们在思想和言语上,必须从圣经中找一个尺度,以此节制我们内心的思想,和口头的言语。但是,假如我们忠实地表达圣经的真意义,而且小心谨慎,又有充分理由的话,有什么事可以禁止我们以简明的话,说明那在圣经里面的难解的事呢?这样的例子多得很,但是,一旦证明了教会必须引用“三位一体”,和“位格”等词的时候,若有人仍然认为新奇,而加以责难,这岂不证明他们是厌弃真理的亮光吗?除了怪我们阐扬真理以外,他们还有什么可责难的原因呢。

    四、当真理和那些心怀恶意,吹毛求疵,巧于逃避的人立于相反的地位时,他们就会用“新奇名词”作为攻击的藉口;这种经验现在是司空见惯。我们觉得要驳倒这些与纯正健全教条为敌的人,很不容易;这些人有蛇一般的狡猾,所以若不是尽力对付他们,和严密地使他们就范,他们将用最狡猾的计谋,设法逃遁。因此,古人既然反对错误的教条,而常为争议所困扰,就不得不用最浅显易明的言词,说明他们的意见,以免假人口实,因为那些不虔诚的人,利用含混的语言,掩饰自己的错误。亚流(或阿利烏,Arian)不能否认圣经上的明证,所以承认基督是上帝,和上帝的儿子;假装赞同教会一般的意见,仿佛说到这里就够了。然而他依然认为基督是被创造的,和其他被造之物一样,是有始的。古代的教父为要揭破这个人的狡计,乃宣布基督是父永恒之子,且与父同本体。亚流派既厌恶和咒诅“同本体”(homoousion)一名词,他们的邪恶岂不是昭然若揭。假如他们诚恳地承认基督是上帝,他们就不会否认他和父同本体。谁敢责难那些贤人,说他们好争爱辩,因着一个小小的名词,燃起争辩的火焰,而叫教会不安呢?信仰纯正的基督徒和亵渎的亚流派人之别,就是以这小小名词为关键。

    以后撒伯流(Sabellius)崛起,他把父、子、圣灵三个名词,看为是无意义的声音。他说,引用这些名词并不是因为它们有任何实际上的区别,这不过是上帝不同的属性而已,而像这样的属性,上帝还有很多。如果有人反驳这一点,他就承认他相信父是上帝,子是上帝,圣灵也是上帝,不过他立刻规避他所承认的意义,说这不外是称上帝为有能,公平,而又明达而已。于是他又得到另一个结论,说父是子,圣灵是父,既无次序,又无区别。那时代对宗教有兴趣的学者们为对付这人的邪恶起见,持相反的主张说:应该承认在独一无二的上帝中有三特性。他们以简明的真理,反对撒伯流的巧辩,主张在独一上帝里面真实存有三特性,或说在上帝的整体中,存有三位。

    五、这些名词既然不是草率造成的,我们就该小心谨慎,免得我们的反对证明了我们犯吹毛求疵之嫌。其实我愿意不用这些新的字,只要大家普遍接受这信仰,相信父、子、圣灵就是一位上帝;虽然子不是父,灵也不是子,他们因彼此有特殊的属性而彼此不同。我对于文字上的争论并不十分感觉兴趣,因为我觉得,古人对这些问题的讨论虽是很诚恳的,但彼此的意见并不一致,即以个人论,也非始终一致。会议所采纳的表陈多少是希拉流(Hilary)所必须原谅的!奥古斯丁有时候是何等的走极端啊!希腊人和拉丁人又是如何的不同啊!但在这些差异之中,举出一例就够了。拉丁人把 homoousios 一字译作 Consubstantialis。表示父与子是同质的,这样,就以 Substantia(质)一词,当作essentia(本体)一词用。耶柔米写信给达马苏(Damasus),认为若说上帝中有三种本质,就是亵渎;然而希拉流说上帝有三种本质不下百次之多。可是耶柔米对 hypostasis 一词是何等的困惑啊!他觉得关于“在上帝中有三位”(三种实体)的这种说法,恐难免含有毒素。即使用这个名词的人是出于诚意,他仍要不客气地指为不当;不过,他这个声明或者不是诚恳的,他或者有意无理地诋诽他所恨的东方主教。他说在一切世俗的学派中,ousia 一名词和 hypostasis 是相同的;其实这两个名词通常的用法是和他这意见相反的。

    奥古斯丁的态度较为温和宽放,虽然他认为 hypostasis 一名词,在拉丁人看来有些新奇。却是照希腊人普通的措词,而且容忍那摹仿希腊人的语言的拉丁人。根据教会史家苏格拉底(Socrates)的三部历史的记载,似乎是说,那首先把 hypostasis 一字滥用到这个题目上来的,实在是一班无知的人。希拉流控诉异端派,说他们不该使那些属于宗教思想的事情,陷入于人类语言的危险中;他们这样做,是很大的罪恶。他肯定地认为这就是非法的行为,是想说明那无法说明的事,也是臆断那未经承认的事。不久之后,他以为大胆的引用一些新名词,是情有可谅的,因为当他引用到自然、父、子、灵这些名词的时候,他随即又说,再进一步的探讨,便是超乎语言意义之外,超乎我们的感觉之外,也是超乎我们知识的概念之外。在另一地方,他说高卢(Gaul)的主教们很幸运,因为他们除了教会自使徒时代所接受古代的和很简单的信条以外,既未曾创立过,也从未接受过什么信条,甚至不知道有其他的信条。

    奥古斯丁也持相似理由,以为使用这个名词是出于万不得已,因为人类语言贫乏,不足以应付这么大的一个问题;这名词不是以说明上帝的本体为目的,乃是在避免完全缄默,所以才说父、子、灵是三位。这些圣者的谦虚态度应成为我们的教训;对那些不愿赞同我们主张的人,只要他们不是出于骄傲、邪僻,和诡诈,就不应加以过分的责难。但在另一方面,也要请他们考虑我们的立场,和我们不得已的苦衷,为什么我们要用这类语言。这样,就可以叫他们逐渐学会了这些有用的词句。也要叫他们小心,不要怪我们一方面反对亚流派,而另一方面又反对撒伯流派,使两派都无逃避的机会,以致引起别人怀疑他们自己成了亚流或撒伯流的门徒。亚流承认 “基督是上帝”,但他又说:“他是被创造,是有始的”。他承认基督是“与父为一体”,却又暗中对他的门徒说:“他成为与父一体”,正如其他信徒一样,不过有一种特权而已。你若说基督是“与父同体”的,那你算是撕下了他那伪君子的假面具,同时你对圣经却并没有增加什么。撒伯流说:“父、子、灵这一类名词,在形容神性上,并没有区别”。你若说他们是三位,他必定说你是指“三个神”。其实说“上帝是三位一体”,你所指的就是圣经上所明说的,并可止住他们那无价值的饶舌。即使有人因为过分的谨慎,以致不承认这些名词,但却没有人能否认圣经所说的惟一上帝,是实体联合的意思;当它说到三位在一个本体的时候,乃是指一体中的三位。若是真能诚恳地承认这一点,我们对于用词就不必再担心了。但根据我已往长久的经验,我觉得凡斤斤计较词句的人,暗中都含有毒素。所以与其为求得到他们的欢心而使用含糊的话语,倒不如激起他们的反感为是。

    六、现在不再讲名词上的争论,我要讨论本题了。我们所指的位格,是神的本体中一种存在,和其他方面是相关联的,但因有不能互相交换的属性而与其他两位不同。我们所谓“存在”一名词,和“本体”不同。如果“道”仅是指上帝,而没有其他特殊的属性,那么约翰说“道与上帝同在”(约一:1)就不合理了。他随即又说“道就是上帝”,使我们想到本体的联合。然而因为他若不是存在于父里面,就不能“与上帝同在”,所以“存在”与“本体”,虽互相关联,却彼此有它们的特征。因此我说三种“存在”,每一种和其他两种都是相关联的,但各有不同的特性。我们在这里而特别用“相关联”这几字(或作“比较”),因为当我们只说到上帝的时候,“上帝”这名指子、灵,和指父是同样的。但是,当我们比较父与子的时候,双方所特具的属性使双方有了区别。第三,我说各自所特具的属性,是指那不能交换的,因为凡属于父的特性,不能应用或转移到子的身上。其实我并非不赞同特土良(Tertullian)的定义,他说: “在上帝中有一定的分配或组织,可是并不破坏本体的统一。”

    七、在进一步讨论以前,我必须证明子与圣灵的神性,然后再看这三位之间是怎样的不同。当圣经说到上帝的“道”(原文为 verbum [话]),如果它看作是从上帝发出的一种暂时的声音,散布于空中,像给与教父和先知们的神谕一样,那就是荒唐极了。道是上帝永恒的智慧;神谕和一切预言,都是由道而出。按照彼得的证明(参彼前一:11),古代先知,以基督的灵说话,正如使徒和以后传属天国福音的人一样。但因那时基督还没有显现,我们必须理解,道是在世界开始以前为父所生的。如果那启迪先知的灵就是道的灵,我们就可以毫无疑问地断定,道真是上帝了。这就是摩西极明显的教训;他说,在创造世界中,道作显著的活动。不然,为什么他描写上帝在创造每一物时,吩咐这物或那物须如此造成,这岂不是为要使上帝的荣耀在他的真像中显现吗?饶舌的人一定想避免这个辩论,以为“道”含有吩咐或命令的意义;但使徒们的解释更好,他们说,子创造诸世界,“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来一:2,3)。在这里我们看到“命令”是指子的命令,他自己就是父永恒之子,是与父同体的。在所罗门的章节中,他认为:智慧在太初以先出自于父,而且参与创造世界,并在上帝一切的工作中运行不息(箴八:22)。这段经文在智慧人明眼看来是毫无含糊的。如果说这不过是上帝的旨意的暂时表现,未免是愚笨无知之谈。其实,上帝是要显出他固定而永恒的谋略,和更奥秘的事物。基督的话也有同样意思,他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约五:17)。他承认从宇宙太初以来就不断与父合作,这声明较之摩西所窥见的要明确得多了。所以我们可以断定,上帝在创造中这样说,好使道在创造工作中有份,而一切工作为双方所同有。不过约翰所讲的,比其他的人所说的更为明白,他说道在太初就和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道与父为一体,道乃万有的根源。他将真实与永久的本体,和特殊的属性归与道,很清楚地说明,上帝是以口中的话创造世界。所有神的启示,既都称为上帝的道,我们就当尊重道为一切启示的根源,道是不变的,永远与上帝合而为一的,也就是上帝的本身。。。。(完)


《希伯来书》的“牧者”告诉会众,儿子是上帝本体的真像。这等于说,儿子和父神的实质相同 (homoousias),不是有相似的实质(homoiousias),他是圣子上帝。

小结(来一:3a):

从来没有人看见上帝,只有独生子耶稣基督是整个宇宙中唯一能向我们显示父上帝的人,因为这独生子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上帝本体的真像 ;上帝隐藏的奥秘,那些用人的知识所不能捉摸,不能解释的奥秘,都在儿子身上显明出来。


3。《希伯来书》的“牧者”告诉会众的“基督论”是有限的。除了上一课他谈到基督的三样创造扶持宇宙万有的工作(上帝已经立他(儿子)作万有的承受者;儿子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上帝借着他创造诸世界),和今天谈到基督儿子的位格(他的神性:他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上帝本体的真像),还有下一课有关基督的救赎工作(他洗净了人的罪),“牧者”没有再添加什么。其实他也不需要再添加,因为这已经足够告诉会众,这个儿子比旧约的仆人先知和旧约所代表的整个系统(如安息、祭祀、约。。)都优越和尊贵。所以会众一定要听儿子的话!

当然,新约的使徒告诉我们更多“基督论”的内容,如:

约一:1-3,14,18

1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
2这道太初与上帝同在。
3万物是借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

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18从来没有人看见上帝,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西一:14-19,二:9

14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救赎,罪过得以赦免。
15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上帝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
16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借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
17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
18他也是教会全体之首,他是元始,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
19因为父喜欢叫一切的丰盛在他里面居住。

9因为上帝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

腓二:6-11

6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
7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
8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9所以上帝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
10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
11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上帝。


下一课,我们继续查考有关儿子的救赎工作,牧者说:“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一:3)


默想:

“。。是上帝本体的真像。”(来一:3)

“本体”的原文是 ,(hupotasis or hypotasis;英文 substance,nature,person),这个字和来十一:1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Now faith is the substance of things hoped for)里的“实底”(substance)同字。

如果把“本体”和“实底”互换,

我们可以说“信(Faith)就是所望之事的本体。”所望之事不是遥不可及的,只要有信心,所望之事已经掌握在手中。这正是主耶稣说的:“。。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什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可十一:24)
 

《希伯来书》的开头说,儿子是上帝本体的真像;上帝透过这儿子对人说话,目的就是为了要使人对他运用信心。所以在《希伯来书》后三章(第十一至十三章),“牧者”所强调的就是号召会众运用对上帝儿子的信心,存心忍耐,过信心的生活,奔那前面艰难的路程。那看似遥不可及的目的地 - 天上的锡安,其实已经近在咫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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