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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书 - 教会 - 基督的身体

第十七课 - 教会 - 上帝的国、上帝的家

经文:弗二:19

主旨:以前,外邦人是外人,是客旅;如今,因信耶稣基督,他们是上帝国的民,是上帝家里的人了。

1。在上一课谈到弗二:14节“因他使我们和睦(注:原文作"因他是我们的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由于当时的重点是 说“外邦人与犹太人(两下)和睦”,所以我没有解释这节的上半部有关中文翻译的问题。现在我们再看这一节:

《和合本》:“因他使我们和睦(注:原文作"因他是我们的和睦")。。”

《新译本》:“基督就我们的和平。。”

《当代圣经》(Chinese Living Bible):“基督本身就带进真正的和平的惟一途径。”

KJV : For he is our peace。。

NIV :For he himself is our peace。。

NASB : For He Himself is our peace。。

所有版本都清楚显示,正确的翻译是“基督就是我们的和平(或和睦)”,赛九:6 也这样称呼基督:“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只有《和合本》翻译为“因他使我们和睦”,然后在旁注说:“原文作‘因他是我们的和睦’”。

《和合本》的旁注是正确的。为什么在正文里却用了另一个翻译“因他使我们和睦”?“使”和“是”的意思不同,句子的意义当然也不同了。

我们再看原文:(从左到右)

从希腊文圣经的评注版本(Nestle-Aland Novum Testamentum Graece 26th edition),我们看到弗二:14 节并没有异文(variant reading)- “异文”就是两种以上的经文抄卷或版本出现字词、句子、段落之间的差异记载。(看下图)

既然如此,为什么《和合本》与众不同,特意把这节翻译为“因他使我们和睦”,却在旁注说“原文作‘因他是我们的和睦’”呢?《和合本》是以《英文修订译本》(ERV ,English Revised Version 1885)为译文的依据,但 ERV 的弗二:14 也是作“14 For he is our peace, who made both one, and brake down the middle wall of partition”。我们都知道 《和合本》的翻译工作足足花了27年(于1919年出版),每字每句都经过翻译委员会的成员反复地斟酌和彻底的详察。让我引用委员之一鲍康宁(Frederick William Baller 1853-1922)的话:“。。最后的定稿都是仔细讨论的结果。事实上,参加会议就像是参加辩论会一般。每天数小时,连续四、五个月,甚至六个月的会议下来,叫脑倦身疲,渴望可以休息!。。。深信每一个委员都会感到这句话的力量:‘若有人以为自己知道什么,按他所当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林前八:2)”由此我们可以推论,《和合本》在翻译弗二:14的时候,必然觉得原文“他(基督)是我们的和睦”不足以让读者明白它的意思,而改为“他(基督)使我们和睦”,更能表达基督使犹太人和外邦人(两下)成为和睦的意思。

好了, 这样就带出另一个翻译的问题。在英语世界,KJV 圣经(钦定本)自1611年出版以来,是广受爱戴,并被高举为上帝话语的忠实翻译版本。但在1881年 KJV 圣经的修订本(English Revised Version,ERV)和以后许多英文翻译版本发行后,就开始有人发起“唯独 KJV”(KJV only movement)的运动,说别的版本翻译素质低劣和不可靠,说这是关乎基督教教义及前途的生死问题。。近年来,甚至有人提出 KJV (钦定本)所译自的圣经抄本全部蒙上帝逐字逐句保存(Verbal Plenary Preservation 简称 VPP 理论)。

稍微有点普通常识的人都可以分辨,“我们深信并确认圣经原稿(autograph)(已失落)是上帝所启示而写成,因此并无错误,也不能有误,是上帝的话”并不表示“以后圣经的抄本(一本或多本)也是并无错误,蒙上帝逐字逐句保存下来”。这是一个“无中生有”的问题,但偏偏提出这种说法的人都是很爱主、很敬虔和忠心服事主的人,所以造成的破坏非常的大。在新加坡,有教会于几年前因着 VPP的理论而分裂,这理论还在继续迷惑许多人,也影响许多人对圣经的信心。去年(2006年),有信徒还为了与此相关的事起诉教会牧师诽谤(看剪报)。

更可怕的是,为了高举“唯独 KJV”,这些人就把矛头对准自 1881年所有翻译版本所根据的鉴别版希腊文新约圣经的编撰者。他们是彼得堡教长兼剑桥雷吉斯神学院教授(Regius Professorship of Divinity)魏斯科(B F Westcott,1825-1901年,1890年被按立为英国杜汉区 Durham 主教)和剑桥荷森神学院教授(Hulsean Professorship of Divinity)霍尔特(F J A Hort,1828-1892年),两人共花了28年的时间才在1881-1885年完成。大部分学者都认为这本希腊文新约圣经比 KJV 所根据的伯撒(Theodore de Beze/Beza,1519-1605年)的希腊文圣经,通称“公认经文”(Textus Receptus)(1588-1589和1598年的本子,与司提凡奴 Stephanus 的1551年第四版相似;两者的圣经都源自伊拉斯姆 Desiderius Erasmus 1436-1536年的版本)可靠和准确的多(有关细节大家可以参考圣经学者 Bruce M Metzger 麦子格著,康来昌译的《新约经文鉴别学》,1981年,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这些人对魏斯科和霍尔特作人身攻击,指他们否认圣经是上帝的话、耶稣的神人二性、耶稣无罪性。。批评他们是进化论者、普救论、崇拜马利亚、参加1851年组织的剑桥大学 The Ghostly Guild, 甚至有的人说他们是同性恋者。但支持他们,为他们辩驳的为数也不少。可惜死人不能说话,不能为自己辩解,所以至今真相还是不明。但我们明知别人攻击他们的动机不纯,就不要因此把他们的希腊文圣经弃置不 用,这是极不明智的。

唠唠叨叨,谈了这些英文圣经翻译的问题,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自1919年中文《和合本》圣经出版之后,有好几种中译圣经出版,比较重要的有四:一是《吕振中译本》1970年完成;二是《当代圣经》1979年出版;三是《现代译本》1979年出版,1997年修订;四是《新译本》1992年出第一版 ,2001年跨世纪版面世。没有一个版本是完美无瑕的。我们千万不要像英语世界那样,以为《和合本》占有无可取代的地位,发起“唯有《和合本》”运动;更不要以为《和合本》所译自的圣经抄本全部蒙上帝逐字逐句保存(Verbal Plenary Preservation 简称 VPP 理论)。在查考经文的时候,除了使用《和合本》,我们不妨也采用别的中、英译本作个比较,这样肯定会帮助我们更加了解上帝的话语。

2。弗二:19  “19这样,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上帝家里的人了。”

《新译本》:“19这样看来,你们不再是外人和客旅,而是与圣徒一同作国民,是上帝家里的人了。”

KJV :19 Now therefore ye are no more strangers and foreigners, but fellow citizens with the saints, and of the household of God;

“这样。。”-- 原文 ara oun (英文 now therefore , consequently),意思是“据理”或“因此”。根据上文弗二:11-18 的论点,现在保罗下了两个结论:

一是第19节:“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上帝家里的人了。”

二是第20-22节:“20并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21各房靠他联络得合式,渐渐成为主的圣殿。22你们也靠他同被建造,成为上帝借着圣灵居住的所在。”

在这一课,我们只查考第19节。

“你们不再作外人客旅。。”-- 什么是“外人”(原文 xenos,英文 strangers )和“客旅”(原文 paroikos ,英文 foreigners )? 我在《异乡客之亚伯拉罕》第一课曾解释以下几个字:

A。客旅(彼前二:11)和作客(来十一:9) 是翻译自希腊文的Paroikein 或Paroikos。一个客人就是一个在外国居住的人。当犹太人被掳到巴比伦和埃及居住的时候,也是用这个字去叫他们的。一个客人的身分在社会地位来说,比一个奴隶高出不多,而且他还要付“外国人税”,所以时常被指为“外人”,缴了税才能成为社团的一份子。

B。客旅(来十一:13)(就是这里的“外人”)是翻译自希腊文的Xenos。这又被称为陌生人或外国人。在古时,陌生人的生活是非常艰苦的,经常受人憎恨,怀疑和侮辱。在一些地方,陌生人相等于野蛮人或被当作是难民看待。

这里的“外人”和“客旅”指的就是上文(弗二:11-18)说的外邦人的属灵光景:

1。与基督无关(without Christ)

2。在以色列国民以外(aliens from the commonwealth of Israel)

3。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strangers from the covenants of promise)

4。活在世上没有指望(no hope)

5。没有上帝(without God)

“是与圣徒同国。。”-- 这是与“外人”和“客旅”相对的说法。这里的“圣徒”指的是所有被上帝分别为圣、被拣选的人;在教会建立之前,当然就只有犹太人了。现在,所有信耶稣、蒙恩得救的人,特别是外邦人,都和犹太人一样,成为“国民”(fellow citizens)了。

这节经文的“同国”,原文Sumpolites 是“国民”,是什么“国”的民呢?是地上的以色列国吗?我认为是“上帝的国”。凡是遵行上帝旨意、以上帝为王、信耶稣基督的人,都是上帝国的子民。上帝的国在哪里?上帝的国是现在的:“。。因为上帝的国就在你们心里。”(路十七:21)上帝的国也是未来的:“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等上帝的国来到。”(路二十二:18)教会既是蒙恩得救的人所组成,而基督是教会的头(弗五:23),所以教会也是上帝的国。

“是上帝家里的人了。”-- 这也是与“外人”和“客旅”相对的说法。教会是永生上帝的家(提前三:15)。罗八:29 “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信耶稣基督的人,“都是上帝的儿子”(罗八:14),所以都成了上帝家里的人了。

加三:26-28 “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上帝的儿子。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带基督了。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

西三:10-11 “穿上了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在此并不分希腊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

不管犹太人,还是外邦人,只要他们是信耶稣,成为新造的人,他们现在都是上帝的儿子,都是上帝家里的人。

小总结:

教会是上帝的国;教会是上帝的家。

以前,外邦人是外人,是客旅;如今,因信耶稣基督,他们是上帝国的民,是上帝家里的人了。

请问:作为国民和家里的人,他们享有什么特权和福气?_____________

默想:

从教会是家的观念(弗二:19,提前三:15)和身体的观念(林前十二:12-27),就衍生出许多“彼此与互相”的生活原则,如彼此相爱(约十三:34-35)、彼此相顾(来十:24)、彼此相待(帖前五:15)、彼此服侍(加五:13)、彼此担代(罗十五:1-2)、彼此接纳(罗十五:5-7)、彼此认罪(雅五:16)、彼此饶恕(西三:13)、彼此包容(西三:13)、彼此推让(罗十二:10)、彼此顺服(彼前五:5)、彼此对说(弗五:17-19)、彼此教导(西三:16)、彼此劝戒(西三:16)、彼此劝慰(帖前五:11)、彼此代祷(雅五:16)等。这些彼此都只能在教会的团契/小组里得到操练和实践,而不能在单纯的大型聚会里落实。

你有参加教会的小组吗?_____________

有问题要提出来讨论吗?欢迎您和我联络。电邮地址是:

pcchong1822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