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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记下 - 合神心意的大卫王

第十六课 - 大卫和拔示巴

经文:撒下十一:1 - 27,代上二十:1

主旨:大卫退出战场,留在皇宫,看见拔示巴沐浴,色心大起,把她奸淫,又杀夫夺妻,犯下滔天大罪,耶和华甚不喜悦。

1。 大卫的“国事篇”在前面的十章算是写得七七八八了;从第十一章开始,我们进入《撒母耳记下》的“家事篇”。国事篇的资料都可以在《历代志上》找到,家事篇的资料就看不到了,这就是《撒母耳记》和《历代志》的不同之处, 两本书卷都是上帝用他拣选的仆人撰写,但目的完全不同:《撒母耳记》,跟之前的《士师记》、《约书亚记》、《摩西五经》一样,是在以色列还没有正式立国之前写的,没有什么国事和家事之分;《历代志》不同,以色列国立国后,王室里 设有史官的职位,如亚希律的儿子约沙法(撒下八:16,二十:24)和亚萨的儿子约亚(王下十八:18),他们 把以色列(犹大国)的历史纪录下来,只有国事,没有家事,就好像亚述和巴比伦的历代志(Chronicles)一样。这些史官不是《历代志》的作者,因为书中提到很多资料,如《大卫王记》(代上二十七:24)、《以色列和犹大列王记》(代下二十七:7,三十五:27)、《以色列诸王记》(代下三十三:18)、《先知拿单》的书(代上二十九:29)等,可见编撰此书的人参考很多资料,但他是在圣灵的默示下写成的,不时补充了《撒母耳记》和《列王记》所遗漏的点点滴滴。

2。大卫的家事可说一箩箩。第一桩是他杀人夺其妻,犯了奸淫罪;圣经很明确地说,“耶和华甚不喜悦”(撒下十一:27)。圣经是怎样说奸淫的罪呢?

(出二十:14,申五:18)不可奸淫。
(何四:11)奸淫和酒,并新酒,夺去人的心。
(玛三:5)万军之耶和华说:“我必临近你们,施行审判。我必速速作见证,警戒行邪术的、犯奸淫的、起假誓的、亏负人之工价的、欺压寡妇孤儿的、屈枉寄居的和不敬畏我的。”
(太五:27-28)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太十五:19)因为从心里发出来的,有恶念、凶杀、奸淫、苟合、偷盗、妄证、谤讟。。
(徒十五:20)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象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
(林前六:9)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象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国。
(林前六:18)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林前七:2)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
(林前十:8)我们也不要行奸淫,象他们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毙了二万三千人。
(来十三:4)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审判。

上帝颁布十诫的时候,就很清楚地命令人“不可奸淫”(出二十:14)。主耶稣给这诫命重新定义:“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五:28)使徒保罗解释为何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上帝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上帝。”(林前六:18-20)

但是,现在的人是怎样看奸淫?淫乱?色情?主耶稣说:这是一个淫乱罪恶的世代(可八:38),过去如此,现在更甚;人不单不逃避淫行,反而乐此不疲,还大事渲染。台湾有个自诩“五十年来和五百年内,中国人写白话文的前三名”非他莫属,又自诩是顽童、是战士、是善霸、是文化基度山、是社会罗宾汉、是侠骨柔情的大作家、大坐牢家。。人称他风流才子。。我叫他作“混蛋”的 XX ,在他写的什么恩仇录里,毫不羞耻地将自己的“淫史”公诸于世。里头还有一章,叫《宣淫记》,副题说“宣淫有理,我为卿狂”。像这种疯疯癫癫的人,当然不把上帝放在眼里。在书中,我还看到他的一首“反宗教诗”:

基督中国已捶碎,

中国基督无所依,

基督上天诉上帝,

上帝叫他返夷狄。

。。。。

呜呼哀哉!不少青年学子还把他视为“才子”、“偶像”;向此狂人“取法”,这个世代怎么不淫乱邪恶?

但大卫不是这个“混蛋”,他是“合神心意”的人,为什么他又会杀人夺其妻,犯了奸淫之罪呢?

3。撒下十一:1 - 5  “1过了一年,到列王出战的时候,大卫又差派约押(Joab)率领臣仆和以色列众人出战。他们就打败亚扪人(Ammon),围攻拉巴(Rabbah)。大卫仍住在耶路撒冷。2一日,太阳平西,大卫从床上起来,在王宫的平顶上游行,看见一个妇人沐浴,容貌甚美。3大卫就差人打听那妇人是谁。有人说:‘她是以连 (Eliam)的女儿,赫人(Hittite)乌利亚(Uriah)的妻拔示巴(Bath-sheba)。’4大卫差人去,将妇人接来。那时她的月经才得洁净。她来了,大卫与她同房,她就回家去了。5于是她怀了孕,打发人去告诉大卫说:‘我怀了孕。’”

“过了一年,到列王出战的时候,大卫又差派约押(Joab)率领臣仆和以色列众人出战。他们就打败亚扪人(Ammon),围攻拉巴(Rabbah)。大卫仍住在耶路撒冷。”

代上二十:1 “1过了一年,到列王出战的时候,约押率领军兵毁坏亚扪人的地,围攻拉巴。大卫仍住在耶路撒冷。约押攻打拉巴,将城倾覆。”

“过了一年”- KJV 翻译为 after the year was expired,原文 T@shuwbah Shaneh 应该是 after the return of the year 指的是春季,按习惯是“列王出战的时候”。上次大卫把亚兰人打得仓皇溃散,于是亚兰人不敢再帮助亚扪人(撒下十:19);现在大卫差派约押(Joab)率兵围攻亚扪的京城拉巴(Rabbah)(看图),以报他们羞辱自己臣仆之耻(撒下十:4)。“大卫仍住在耶路撒冷。”-- 这是编撰此书的人特意强调的事,因为平时都是由君王亲自率领军队出征。为什么大卫留在皇宫里?圣经没有说明。

“一日,太阳平西,大卫从床上起来,在王宫的平顶上游行,看见一个妇人沐浴,容貌甚美。大卫就差人打听那妇人是谁。有人说:‘她是以连(Eliam)的女儿,赫人 (Hittite)乌利亚(Uriah)的妻拔示巴(Bath-sheba)。’大卫差人去,将妇人接来。那时她的月经才得洁净。她来了,大卫与她同房,她就回家去了。于是她怀了孕,打发人去告诉大卫说:‘我怀了孕。’”-- 自古道:“饱暖思淫欲”。如果我们只是以为这是导致大卫犯下奸淫之罪的原因,那就大错特错了。他从战场上退下来还不打紧,他从属灵的战场上退下来才是他的致命伤。“合神心意”的人应该是一个“警醒祷告”的人,以免落入试探,因为圣经说:“务要谨守、警醒,因为你们的仇敌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前五:8)当大卫脱下上帝所赐的“全副军装”(弗六:11),这就意味着他在属灵的战场上节节败退,不但犯奸淫,还杀人夺妻。拔示巴(Bath-sheba)是赫人 (Hittite)乌利亚(Uriah)的妻子。赫人 (Hittite)是什么人?请看《石头还在呼喊(旧约篇)》。虽然赫人帝国在主前1200年已经灭亡,仍有少数赫人住在叙利亚,少部分在以色列居住,成为雇佣兵,乌利亚(Uriah)就是其中之一。大卫看到拔示巴沐浴,色心大起,差人将她接来,与她同房,还使她怀了孕。

4。撒下十一:6 - 25  “6大卫差人到约押那里说:‘你打发赫人乌利亚到我这里来。’约押就打发乌利亚去见大卫。7乌利亚来了,大卫问约押好,也问兵好,又问争战的事怎样。8大卫对乌利亚说:‘你回家去,洗洗脚吧!’乌利亚出了王宫,随后王送他一份食物。9乌利亚却和他主人的仆人一同睡在宫门外,没有回家去。10有人告诉大卫说:‘乌利亚没有回家去。’大卫就问乌利亚说:‘你从远路上来,为什么不回家去呢?’11乌利亚对大卫说:‘约柜和以色列与犹大兵都住在棚里,我主约押和我主(注:或作"王")的仆人都在田野安营。我岂可回家吃喝,与妻子同寝呢?我敢在王面前起誓(注:原文作"我指着王和王的性命起誓"),我决不行这事!’12大卫吩咐乌利亚说:‘你今日仍住在这里,明日我打发你去。’于是,乌利亚那日和次日住在耶路撒冷。13大卫召了乌利亚来,叫他在自己面前吃喝,使他喝醉。到了晚上,乌利亚出去与他主的仆人一同住宿,还没有回到家里去。14次日早晨,大卫写信与约押,交乌利亚随手带去。15信内写着说:‘要派乌利亚前进,到阵势极险之处,你们便退后,使他被杀。’16约押围城的时候,知道敌人那里有勇士,便将乌利亚派在那里。17城里的人出来和约押打仗。大卫的仆人中有几个被杀的,赫人乌利亚也死了。18于是,约押差人去将争战的一切事告诉大卫,19又嘱咐使者说:‘你把争战的一切事对王说完了,20王若发怒,问你说:你们打仗为什么挨近城墙呢?岂不知敌人必从城上射箭吗?21从前打死耶路比设(Jerubbesheth)(注:就是"耶路巴力",见士师记9章1节)儿子亚比米勒(Abimelech)的是谁呢?岂不是一个妇人从城上拋下一块上磨石来,打在他身上,他就死在提备斯(Thebez)吗?你们为什么挨近城墙呢?你就说:王的仆人赫人乌利亚也死了。’22使者起身,来见大卫,照着约押所吩咐他的话奏告大卫。23使者对大卫说:‘敌人强过我们,出到郊野与我们打仗,我们追杀他们,直到城门口。24射箭的从城上射王的仆人,射死几个,赫人乌利亚也死了。’25王向使者说:‘你告诉约押说:不要因这事愁闷,刀剑或吞灭这人或吞灭那人,没有一定的,你只管竭力攻城,将城倾覆。可以用这话勉励约押。’”

如果拔示巴不怀孕,“一夜情”过去,可能事情就不了了之;上帝怎样对付大卫,我们不知道。糟糕的是,拔示巴怀孕了,大卫要“執手尾”(粤语方言,指未做完的事,也引申指麻煩事。)怎么办?这段经文 可说不解自明,我不要再啰唆,烦死大家。我要说的是,杀人罪有分等级:

一级谋杀罪(first-degree murder)- 有谋杀故意,情节特别严重者。

二级谋杀罪(second-degree murder)- 无谋杀意图,情节不及一级谋杀罪严重的。

过失杀人(third-degree murder, manslaughter)- 非预谋的杀人罪。

大卫犯的是“一级谋杀罪”,应该被判死刑。

约押呢?他是同谋吗?还是执行皇帝的命令,情有可原?______________

5。撒下十一:26 - 27  “26乌利亚(Uriah)的妻听见丈夫乌利亚死了,就为他哀哭。27哀哭的日子过了,大卫差人将她接到宫里,她就作了大卫的妻,给大卫生了一个儿子。但大卫所行的这事,耶和华甚不喜悦。”

拔示巴(Bath-sheba)在整起事件里是主动地跟大卫配搭?还是无助的受害者?圣经没有交代清楚。奇怪的是:在耶稣的家谱上(太一:1-17),他玛、喇合、路得、马利亚这些女人的名字都被提起,唯独拔示巴的名字不提,只说“乌利亚的妻子”。似乎忠心耿耿的乌利亚比拔示巴在使徒马太心中占有更重要的位置,这只是我的猜测。

“耶和华甚不喜悦”-- 大卫杀人夺其妻,除了约押,大概没有什么人知道。以前的皇帝虽然违法犯罪,也并非真得“与庶民同罪”;但在天上的法院,大卫早已被定罪,上帝也宣告了判决。我们在下一课再见。

默想:

2006年12月,香港中文大学的《中大学生报》增设情色版,内容淫亵,有关性爱的书评、问题解答等,涉及口交、乱伦、性虐待等大胆题目,部分对性爱场面深入描写。譬如,在学生报刊登问卷,询问学生“是否‘装’过阿爸阿妈兄弟姊妹做爱?”、“最想同咩动物做爱?”等露骨问题,而编辑随后引用学生的回答亦甚为过火。

有人向香港淫审处投诉。当2007年二月和三月的《学生报》被列为第二类不雅物品后,中大学生报编委会、岭大学生及妇女团体近二十人,到审裁署抗议,并递交一千一百名学生及公众人士的联署签名。要求撤销判决。

2007年五月,编委会还发表公开声明,以“无惧污名,重寻真性”为题,说“。。刊登同志指点异性恋者房事的书评即为一例,展现不同性倾向人士之间决非只有压迫与屈从,却有平等的交流沟通。备受争议的情色问卷亦非刻意鼓吹某种性行为--如所谓的‘乱伦’和‘人兽交’-- 而让读者如实反映他们的性想像,藉此反思一元性论述。。”又说:“。。现今社会充斥着各种色情资讯,大学和师长却对性三缄其口,是极为不健康的状况。正因不能循正常的渠道获得有关性的资讯,自由讨论,才让商业化的色情资讯有机可乘,把我们社会对于性的看法极度扭曲、渲染,变成单一的淫秽想像。如此种种,使我们的社会对性只有两极化的论述。若非把性视为洪水猛兽,只以生理学或医学的角度作‘性教育’,完全不讨论性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位置,便是把性理解为淫秽不堪的事物,男男女女都只能藏头露尾,偷偷地窃取快感。。”

说得堂而皇之,跟那台湾狂人的“宣淫有理,我为卿狂”不相上下。

想不到的是,中大学生报“情色版”被投诉风波,火头曾一度烧向《圣经》,有逾千市民向影视处投诉《圣经》不雅,大部分内容涉及强奸、吃人肉等内容,要求影视处将整本《圣经》交予淫亵物品审裁处评级。还有一群没有公开身份的网民在网上发起《投诉圣经大行动》,认为圣经应被评为不雅刊物,需要用胶袋包及加上警告字句才可发售。他们于公开信中声称,“圣经不只有乱伦情节,而且其不雅程度比中大报有过之而无不及”。

《圣经》似乎甚为“不雅”,因它记载不少非道德的事件:女儿与父亲乱伦的恶心事件(创十九:30-38)、强奸及肢解的恐怖事件(士十九章)、哥哥强奸妹妹的可怕事件(撒下十三:1-19)等,读后的确令人十分不安。

请问弟兄姐妹,你要怎样回应这样的说法?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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