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00087_.gif (341 bytes)返回课程纲要

列王纪上(二)(第十二至二十二章)- 耶和华立王废王(一)

第十四课 - 因为这事出于我 - 上帝的主权

(南国:罗波安 Rehoboam 931/930-915/914BC ;北国:耶罗波安 Jeroboam 931/930-911/910BC)

经文:王上十二:21 - 24,代下十一:1 - 4

主旨:上帝用神人示玛雅警戒罗波安不得与以色列争战,将国夺回,“因为这事出于我”。

 

horizontal rule

1。王上十二:21 - 24  “21罗波安(Rehoboam)来到耶路撒冷,招聚犹大(Judah)全家和便雅悯(Benjamin)支派的人共十八万,都是挑选的战士,要与以色列家争战,好将国夺回,再归所罗门的儿子罗波安。22但上帝的话临到神人示玛雅(Shemaiah)说:23‘你去告诉所罗门的儿子犹大王罗波安和犹大、便雅悯全家并其余的民说:24「耶和华如此说:你们不可上去与你们的弟兄以色列人争战,各归各家去吧!因为这事出于我。」’众人就听从耶和华的话,遵着耶和华的命回去了。”

代下十一:1 - 4  “1罗波安来到耶路撒冷,招聚犹大家和便雅悯家,共十八万人,都是挑选的战士,要与以色列人争战,好将国夺回再归自己。2但耶和华的话临到神人示玛雅(Shemaiah)说:3‘你去告诉所罗门的儿子犹大王罗波安和住犹大、便雅悯的以色列众人说:4「耶和华如此说:你们不可上去与你们的弟兄争战,各归各家去吧!因为这事出于我。」’众人就听从耶和华的话归回,不去与耶罗波安争战。”

我在上一课说,所罗门王死后,罗波安继位,他说了一句不合宜的话,造成王国分裂,使他成为千古罪人。但我在课文里解释王上十二:15“王不肯依从百姓,这事乃出于耶和华,为要应验他借示罗人亚希雅(Ahijah)对尼八的儿子耶罗波安所说的话。”又说:“从过去的查考圣经,我们看到历史书的编者在圣灵的光照下,深深地明白历史事件不是偶发的,不是人操纵支配的,一切都是出于耶和华。用一个神学词汇来表达,就是上帝的主权至上。”既然上帝的主权至上,罗波安说了一句不合宜的话,造成王国分裂,我们应该归咎于上帝,不应该说罗波安是千古罪人,因为他只不过是上帝所用的一个工具来成就他的旨意。这样的说法 就好像在救赎论/预定论里,那些误解上帝的至高主权者问:“如果上帝没有预定这个人得救,为什么还要审判这个人呢?既然没有被预定,他也就不能信嘛!那为什么还要审判他呢?如果要审判他,为什么不把信心赐给他,使他能够信呢?如果上帝要万人得救,为什么他要审判那些不得救的人?”(唐崇荣牧师著《预定论》)这样的质疑都是因为误解了上帝的主权和人的自由意志之间的关系。

我在这里抄录一段来自李建安博士著《归正神学精要  --  神主权之神学》(1997年,探索者福音机构发行)讨论有关神的主权和人的自由意志之间的张力,供大家参考(pg 21-35)。

 

    。。。豫定论与救赎论的一个棘手难题乃在于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意志之间的张力。要了解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意志在豫定与救赎中的彰显与角色,必须了解主权与自由的真正内涵与意义。


神的主权

赤裸裸的权力

    管教是母亲在自己孩子身上所享有的某种权柄。而权柄又是「主权」的表现。母亲管教孩子是主权的彰显。但母亲管教孩子的动机与目的都是出于爱。没有爱的管教,不是管教,是赤裸裸的暴力。我们必须在特定脉络中为主权下定义。当我们谈「神的主权」时,我们是不能在「抽离」或「真空」的情形之下谈「神的主权」。在任何「抽离」的情况下行使的「主权」或权柄,其权力是一种「赤裸裸」的权力(naked power);是一种的暴力,不是主权。我们只能够在「神的属性」的脉络中(context)谈神的主权。


神的属性与神的主权

    神的主权是绝对的,但这绝对不是一种「赤裸裸」的绝对(brute absoluteness)。就好像没有所谓「绝对自由」,「不自由」是「自由」的界限,同样的,神的属性是神的「绝对主权」外在界限。

    神的主权乃受以下的属性所「限制」

a)神的自足性(出3:1-6,14)

b)神的不变性(出3:14,来13:8,1:11,12,雅1:17,玛3:6)

c)神的爱(约一4: 8,诗16: 2,84: 11,85:12,34:10)

d)神的公义(创18:25,伯8:3,鸿1:3)

e)神的全智(赛55:8-9,罗11:33-36)

f)神的信实(来6:18,民23:19,多1:2)


    信实的神,不能说谎;全智的神不能懊悔;公义的神不能不义......这些的属性「约束」了神的主权,只有在神属性的脉
络中,我们才能正确的谈论神的主权。


人的自由意志

   自由一方面是个最熟悉的字眼,另外一方面也是最常受误解的字眼。到底什么叫自由?是否可以任意而为就叫自由呢?是否不受约束就叫自由呢?如果是的话,那我随心所愿进入你的家,开你的冰箱,吃喝饱足;然后离开时,随心所欲把我所喜爱的都带走,因为这是我的自由,可以吗?自由若是不受约束,任意而为,那我在三更半夜,把音响开至响彻云霄,你也不能奈我何,因为那是我的自由。请问,你能够同意这样的自由见解吗?


自由的相对性(relative nature of freedom)

    自由肯定不是绝对的,不是没有条件的。在法律的范围之内,一个人享有某种的自由,例如: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信仰自由等等。但是当一个人信口雌黄,对他人作一些没有根据的人身攻击,诬告时,他就要面对法律的制裁。而这些用以限制自由的条件,其目的乃是要使别人的自由得以保护。自由的运用,其最终动机,则要受到主耶稣为人与人的关系所立下的最高规范:「爱人如己」所牵引,所限制。爱,是自由的自我限制。因此真正的自由,是一种爱中的约束;一种不自由的自由。是一种对神,对人负责任的自由。


自由的内在反合性(intrinsic paradox nature of freedom)

   自由本身含内在的反合性。当一个人运用他的自由之后,就在运用自由当中失去了他的自由。而这一种自由的内在反合性正是自由的性质。自由的外在界限是不自由,以不自由来限制自由以使自己与别人能够享有真正的自由,这正是自由的内在反合性。

   例:一个男孩子在还未结婚之前,有结交女朋友的自由。并且也有选择与那一个女孩子约会,不与那一个女孩子约会的自由。但是,当他运用他的自由选择某一个女孩子作为他的爱人,并且决定与她结婚时,他就在这个选择的自由运用之后,失去了他的自由。因此,我们可以说他是用自由去捆绑他的自由,或说,他是用他的自由去捆囿他的自由。也就是说,自由致使他失去自由。


自由的对关约束性(inter-limiting nature of freedom)

   任何人所享有的自由都是一种对关性的自由。当你用你的自由去约束别人的自由时,你也就同时约束了自己的自由。就有如以上的例子,当一个男孩子选 A 为他的妻子时,他就约束了 A 的自由,使 A 失去选择其它男孩子做她丈夫的自由。另外,他也约束了 B ,使 B失去选择他为她的丈夫的自由。但同时,他也在选择 A 作为他的妻子时,约束了他自己选择 B 作为他的妻子的自由。这是自由的对关约束性。

   被台湾政府判为反动份子的施明德,因为「美丽岛」事件坐牢超过25年。但他却对他的坐牢以致失去自由发表过一个非常深富哲理的所谓「坐牢哲学」。他说:「政府所囚禁的只是我的肉体,而我却囚禁了政府的良心与尊严。」他又说:「囚禁只是一种失去空间换来时间的生活状态。」在施明德被囚的这一回事上,他因囚禁失去了肉体的自由,但政府却在使他失去肉身自由的当中,失去了它维护政府良心与尊严的自由。

    有「中国萧邦」之称,自我放逐的世界著名钢琴家傅聪也曾经说过类似的话。傅聪目前定居英国,有一段很长的时间没有返回中国大陆。他说:「艺术家作为一个流亡者,可以说全世界的历史都是如此。」他认为一个真正的艺术家是追求一个理想、一个「真」。因此,他很同情艺术家,并且最佩服的,不是往外跑的,而是留下来坚持理想的那一群。他又说:「有时我觉得很惭愧。我觉得我应该回去。如果我 也像魏京生一样坐牢的话,我会对我自己更加尊敬。」这是一种以失去肉身自由换取更大、更理想的艺术自由空间的哲学,是值得敬佩的。


真自由的内涵


    许多人认为,作为基督徒没有自由,因为成为基督徒之后,不可做这个、做那个。也认为作为基督徒要受神的管制,要把自己的自由意志降服在神的主权之下,受神主权的支配、辖制和捆绑,因此最不自由。许多非基督徒认为在基督教信仰中,也存有某种的「宿命论」。其实这是不正确的。神主权的彰显,以及对基督徒及世界上每一件事情的预定,并不是「宿命论」,而是「神定论」。在神定论中,人并没有失去自由,而是愿意放下自己的自由,服在神的主权之下,以致彰显其自由的意义;把自由降服在神绝对主权之下的自由,才是真自由。受恶所辖制的自由,并不是真自由。就如同一个人若有「自由」去选择吸毒,却没有能力从毒瘾中挣脱出来,任它辖制摆布,那么他那选择吸毒的「自由」 ,即不是真自由。神是至真、至善、至美,又是真理本身(约14:6),在神里没有虚假、没有恶,也绝对不违背真理。为此之故,服在神主权之下的自由才是真自由(罗6:20,约8:32,36)。

   康德(Kant,Immanuel 1724-1804)曾经说过:「自由不是我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我不要做什么,就能移不做什么。」

    《希伯来书》6:18:「。。。上帝绝不能说谎。。」这并不表明上帝是不自由的。这乃是表明说上帝并不受犯罪的可能性所 约束。从神领受新生命的基督徒也是如此。基督徒不再受罪的辖制,但却在真理中愿意受义的约束(罗6:20)。「约束」即是不自由;在真理中的不自由。不自由的自由,才是真自由:能够有不犯罪的自由,也就是说,能够有能力不做自己所不要做的,才是真自由。真自由是一种「不自由」的自由,「不自由」才是真自由。


神的主权:预定论


    主权的具体表现就是自由意志的运用,因此,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意志之间的张力,就是神的自由意志与人的自由意志之间的张力。从终极的角度来说,神的自由意志与人的自由意志之间的张力,就是神的主权与人的主权之间的张力。在处理这两者之间的张力时,我们最终还是要回到神的属性。并且最重要的,我们必要「让神为神」 (let God be God),而不是使神服在人的主权之下。


《圣经》与预定论

    《圣经》中有关预定论教义的经文是凿凿有据的,以下是一些教导预定论的经文:

    弗1:4-5,9,11,林前2:7,提后1:9-10,彼前2:8,徒13:48,罗8:29-30,帖前5:9,罗9:6-33。

    虽然预定论有一些理性上的困难,但除非我们能够置《圣经》中这些明显教导预定论的经文于不顾,或我们能够给与充足的反驳,否则的话,我们还是要在理性的困难中接受这一方面的真理。


预定论的难题


    以下笔者尝试给予读者对预定论所常面对的神学困难或疑惑作解答,以求帮助读者更进一步了解预定论。

神预定一些人得救,一些人灭亡,那是否表明神的公义与慈爱产生冲突?

   神是爱。神是慈爱的;神也是公义的,这都是对的。公义而无慈爱,是野蛮;慈爱无公义则是滥爱(唐崇荣语)。因此公义要在爱中执行;而爱也要受公义的限制。

   神若只有公义而没有爱,那么全人类都应当灭亡,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但因为神不单只是公义的神,也是爱的神,因此神在应该灭亡的全人类当中,拯救了一些人。如果神一定要拯救每一个罪人,才与他的慈爱相称的话,那在强调慈爱与公义的平等当中,已经因为过份强调慈爱而失去其平衡。有关神拣选某些人得救,而救恩却越过某些人,这不是慈爱与公义的问题,那是神主权的问题。若神有拯救「全人类
每一个人」的义务,因为他是慈爱的神,那一方面这思想已经不能与神的公义相协调,另一方面,这思想也是出于堕落理性的思想。

    保罗在罗9:11-24中谈论拣选这问题时,特别在罗9:21强调神的主权,而不是以神的慈爱或公义去回答这质问。

    再者,太20:1-16主耶稣所讲「葡萄园」的比喻,从表面上看来主耶稣似乎不够公义,因为那一些迟来作工的也领同样的酬劳,但主耶稣却说,那不是慈爱的问题,而是主权的问题(太20:15)。


神若预定一些人得救,一些人灭亡,那么对那些没有听到福音而灭亡的不是很不公平吗?

    有两个人 A 与 B 开车犯了交通规则,以致发生车祸。A 发生车祸时,因有救伤车经过,被救护员抢救后,活了过来。B 却没有得到救护员的抢救,死了。A 肇车祸,因有救伤员之救护,救回了这条命,是对的。但若说 B 死了,是因为没有救护员,那是错误的。因为造成 B 死亡的主因是他开车犯了交通规则,造成车祸,以致死亡。这只能归咎自己不能怪罪他人。罪人之被判死刑是因为罪的缘故,因此自己要负完全的责任。(唐崇荣例)

    人得救必定是因为听福音信耶稣,那是肯定的,因为那是神命定人得救的方法(约3:16,徒4:12)。但人灭亡不是因为没有福音(没有救护员),而是因为人犯罪(犯了交通规则,以致发生车祸)。


《圣经》说:神不愿一人沉沦,愿万人得救,这段经文如何与预定论协调?

   人灭亡,是因为罪,这是人灭亡的主因。而对那些神愿意拯救的人,神的救法乃是藉耶稣完成了一「因信称义」的途径。「。。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b)。按照一些解经家的看法,这段经文中的「一人沉沦」,或是「人人都悔改」并不是指世上的每一个人。因为这段的上下文乃是说「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这「你们」就是以
下「一人」或是「人人」所指的;也就是《彼得后书》的读者,也因此是指所有神预定得救的人。这整段的经文若以这些解经家的观点来解释,可以这么说:「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这些被预定蒙拣选的《彼得后书》读者)不愿有一(个蒙拣选的)人沉沦,乃愿(你们这些蒙拣选)的人人都悔改。因为主若不耽延快快再来,连你们这些蒙拣选的人也没有悔改的机会,这是神所不愿意的。」按照加尔文的解释,「不愿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是神的意愿(Desirative will),而不是神元旨中的定意(Decretive will)。

    再者,若彼后3:9b「人人」是指世上的每一个人,而我们在实际的情况中知悉没有每一个世上的人都得救,那是否说神有不能完成的意愿呢?而这意愿不能完成,是因为神的「全能」不是全能吗? 或神的全能与神的「意愿」有其不能协调的距离呢?从神的属性而论,相信「每一个人都是神所要拯救的」有其逻辑性的困难。

神给人自由意志,难道他就没有使用自由意志去拒绝教恩的自由吗?

   是的。但是这问题问得太消极,好似预定得救是件极可怕的事。故不是没有拒绝救恩的可能性,而是应当比较积极的说:是因为神的预定,人才有选择救恩的可能性。在这里我们要把什么是「真自由」,什么是「不自由」先作一个区分,以免产生观念的混淆(请参看第二章《神的主权与神的自主性》)。人之能对某种事物作选择,而这选择的果效是善的,这选择的能力,才叫「真自由」。相反的,一个人若有能力去做一些的选择,但这选择的果效却是恶的,那这选择的能力,并不能称之为自由,而是「不自由」。例:一个人若去选择吸毒,但
却因此被「毒瘾」所捆绑,未能有「不吸毒」的自由。那么这种的自由即不是一种「真自由」。同样的,一个人若拒绝救恩,却因这所谓「自由选择」而不能再从其果效中自拔,那这即不可能是真自由。至于神为何预定一些人得救,而一些人神的恩典则越过他们,我们只能说我们不知道。但由保罗在罗9:19-21所述及的,我们知道那是神的主权。


即然神预定谁得救,谁沉沦,为何我们又要传福音呢?

   神预定一些人得救是对的;但神却没有预定人沉沦。对于那些没有得救的人,我们只能移说神的恩典越过了他们。

   神预定了一些人得救,但却莫忘记神也定下了这些人得救的途径乃是透过听福音的方法。但要听,必要有人传(参罗10:9-17)。而这传福音的托付,神并没有交给天使或其它的受造物,乃是在太28:16-20 的大使命中交付给我们。既是神的命令我们就要去遵守。马丁路德曾经对神的命令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如果神要我吃粪的话,我也会去吃的。」这句话所给我们的信息乃是说,我们对神的顺服是绝对
的,也是超理性的(不是盲目的,因为这命令是来自一位有智慧,有理智的神)。

   再者,神并没有把谁预定得救,谁会由救恩中失落启示予任何人知晓,因此我们的责任只是遵行神的命令,去传福音。。。。(完)

让我再说得通俗一点。人以有限的头脑来了解无限的上帝时,他是以上帝赋予的逻辑推理来思考。对他来说,加尔文神学里所强调,因着神的主权,神在他永恒的拣选中预定一些人蒙救恩,也预定其他人灭亡,是完全不能接受的。按他们逻辑推理的说法:“得救本乎恩,也因着信。恩典是本,信不过是器皿,所望之事的实底,原文是杯垫的意思。而行为是信心所发出的实际,是遵行神的旨意。信心就好比人拿着杯垫,行为好比杯垫上的杯子,这些都不过是器皿,真正叫人得救的是神所赐下的恩典,如同倒在杯垫之上杯子之中的活水。叫人解渴的是那杯子吗,还是那杯垫,都不是,而是那器皿中的从神而来的活水。得救单单靠着神,但不能说是上帝独立完成的。若是神独立完成的,神也不需要人拿着杯垫和杯子来取水了,直接把水倒在人口里不就完了。但上帝不这样做,上帝要人的自由意志来配合,要人自己诚心诚意,心甘情愿的顺服来配合,这样的人神就给他杯垫,又给他杯子,然后把水倒进他的杯子里。这才是所谓的神人合作的道理,人不愿意顺服,神根本不会把水强行倒在他口里,也不会把器皿强行塞给他,要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啊!”(抄录自一个 自称“山寨神学家”和极端亚米纽斯主义者的网站)。

同样的道理,在谈论“为何有苦难?”的时候,按逻辑的推理,人无法想通慈爱的上帝为何让义人约伯受苦,为何允许灾难发生。。其实《约伯书》中的约伯正是这样一个理性的人,以为上帝是一位“以福报德,以祸惩恶”的上帝,一切都是按逻辑办事,以致当他遭遇试炼,现实完全不符合逻辑时,他的信心便开始动摇。

在谈论“神迹”如医病的时候也是一样。按逻辑的推论,耶稣基督既然是“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十三:8),那么世世代代的基督徒都应该如《使徒行传》里初期教会的使徒一样,行神迹奇事和医病赶鬼。灵恩派教会的人特别喜欢引用可十六:17-18  “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就是奉我的名赶鬼,说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么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但信徒在现实中所看到的并不符合这样的逻辑推论,结果呢?有的人信心开始动摇,有的人整天在医病、看神迹中打滚,成了迷信的基督徒。其实,从福音书有关耶稣医病和行神迹的记载,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上帝的能力是否彰显,也是关乎上帝的主权。路四:25-27  “我对你们说实话,当以利亚的时候,天闭塞了三年零六个月,遍地有大饥荒,那时,以色列中有许多寡妇,以利亚并没有奉差往她们一个人那里去,只奉差往西顿的撒勒法一个寡妇那里去。
先知以利沙的时候,以色列中有许多长大麻风的,但内中除了叙利亚国的乃缦,没有一个得洁净的。”耶稣清楚地告诉人,在神迹奇事上,上帝有绝对的主权。所以保罗说: “如此看来,上帝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罗九:18)

在创造的时间上,我们也看到人怎样以有限的智慧作逻辑的推论。人有昨日、今日和明日;有去年、今年和明年,这是因为上帝在创造的过程中“造了两个大光,大的管昼,小的管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创一:14,16)对上帝来说,他是超越时间,“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后三:8)人却愚蠢地错误推论,说上帝创造的一日是一千年,所以六日是六千年。。。

人的智慧是有限的,人的逻辑推论是有限的。对人来说,怎样调和上帝的主权和人的自由意志之间的张力是一个难题,但对上帝来说,这不是问题。

上帝的主权是绝对的,但这绝对不是一种「赤裸裸」的绝对(brute absoluteness)。上文李建安博士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一点:“。。。我们必须在特定脉络中为主权下定义。当我们谈「神的主权」时,我们是不能在「抽离」或「真空」的情形之下谈「神的主权」。在任何「抽离」的情况下行使的「主权」或权柄,其权力是一种「赤裸裸」的权力(naked power);是一种的暴力,不是主权。我们只能够在「神的属性」的脉络中(context)谈神的主权。”人的智慧有限,人凭逻辑推论所不能了解上帝的作为,上帝却有无限的智慧,可以在与他的属性,如慈爱、公义、圣洁。。不冲突的情况下行使他的主权,就好像在十字架上,“慈爱和诚实彼此相遇;公义和平安彼此相亲。诚实从地而生;公义从天而现。”(诗八十五:10-11)上帝很有智慧的,在与他的慈爱和公义不冲突之下,以基督的十字架救赎世人。

“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上帝,上帝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这就是上帝的智慧了。”(林前一:21)赛五十五:8-9  “耶和华说:‘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暗室之后”蔡素娟女士(1890-1984)曾说:“神从来没有做错一件事。”现在你还说上帝是分裂王国的罪魁祸首吗?


我们继续查考这段经文。


“罗波安(Rehoboam)来到耶路撒冷,招聚犹大(Judah)全家和便雅悯(Benjamin)支派的人共十八万,都是挑选的战士,要与以色列家争战,好将国夺回,再归所罗门的儿子罗波安。”  --  从上次大卫数点兵丁的记录,撒下二十四:9 说:“以色列拿刀的勇士有八十万;犹大有五十万。”代上二十一:5-6 说:“以色列人拿刀的有一百一十万,犹大人拿刀的有四十七万。惟有利未人和便雅悯人没有数在其中。。”不管我们采用哪一个数字,犹大支派的军力都比不上以色列其他支派的联合军力。他想动用武力来解决支派之间的争端,无疑是自杀,从下文我们知道上帝也不允许。今天 国与国之间,种族与种族之间的冲突也不是武力可以解决的。

“但上帝的话临到神人(man of God)示玛雅(Shemaiah)说:‘你去告诉所罗门的儿子犹大王罗波安和犹大、便雅悯全家并其余的民说:「耶和华如此说:你们不可上去与你们的弟兄以色列人争战,各归各家去吧!因为这事出于我。 」’众人就听从耶和华的话,遵着耶和华的命回去了。”  --  摩西是“神人”(书十四:6);耶和华的使者是“神人”(士十三:6);撒母耳是“神人”(撒上九:6);以利亚是“神人”(王下一:10);以利沙是“神人”(王下四:7)。“神人”是上帝所拣选和重用的人,做上帝话语的出口 ,可以说是“先知”的一个别称。他们知道自己的责任重大,所以不敢走差;偏偏在接下来的《列王纪》第十三章记录了一个“违背了耶和华命令的神人”(王上十三:26)。连神人都违背上帝的话,意味着分裂后王国的属灵状况开始走下坡 ;来到王上十三:11-34的时候,我再和大家查考。罗波安一句不合宜的话分裂了王国,若不是上帝记念他与大卫所立的约,出手干预这场兄弟阋墙的大战, 犹大支派损兵折将不在话下,搞不好罗波安连江山也难保住呢!

下一课,我们看北国的耶罗波安怎样巩固他的政权。

 

默想:

美国神学家 Dr Loraine Boettner (1901-1990)在他的著作《改革宗信仰》(The Reformed Faith)(译者:赵中辉牧师,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1985年)这样解释“神的主权”:

神的主权


    这篇文章的目的,是用日常容易了解的文字,来陈述加尔文派与阿民念派(或译亚米纽斯)神学的基本区别,并且阐明圣经对于这些问题所教导的。虽然基督教信仰于各不同教义之间有谐和存在,但却不尽相同。那就是,任何一个错误都会曲解教义的其它部份。

    事实上,世上只有两种宗教思想:一种是靠信心的宗教,一种则是靠功德(行为)的宗教。我们相信教会史上的加尔文派(改革宗),是最纯正,也是最能一贯地表明信心的宗教;阿民念派因为重视功德,已经变得薄弱到一种危险的程度,这种形式的基督教是矛盾且不稳固的。换句话说,我们相信改革宗将基督教表明得最完全,也最纯正。

    在第五世纪初叶中,此二宗教思想曾显著地发生正面的冲突,即由五世纪的二位神学家  --  奥古斯丁与伯拉纠  --  所代表的。奥古斯丁把人指向神乃为一切属灵知识与能力的来源,而伯拉纠认为人应当靠自己,并且说人能靠自己的能力行神所吩咐的,否则神就不必吩咐人了。我们相信阿民念派是代表二系统中间的折衷派,但是虽有其福音派的形式(即如在早期卫斯理派中所表显的),可是论到信仰的宗教,阿民念派还是包含着严重的错谬。

    在今日的时代,几乎凡具有历史性的教会,都从内部受到不信派的攻击,其中有不少已经向它屈服了。而且,这种趋向是每况愈下:由加尔文主义贬至阿民念主义,又由阿民念主义贬至新神学派,而至独神论。而新神学派又独神论的历史显示,它们已退化为根基不稳、不能自主的社会福音。我们认定,基督教的前途必须连系在历史上,称为加尔文主义的系统神学规范之内。以神为中心的加尔文主义,若在何处被废弃,在那里就必有走下坡的严重趋势,以致坠入以人为中心的自然主义或世俗主义的陷阱中。有人宣称:加尔文主义与无神主义是势不两立的。我们相信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加尔文主义最基本的信念,就是神的主权。这表示,三位一体之神的旨意是绝对的、完全的。在这有限的创造中,他的旨意自主的,是完全渊源于他永恒、有计划的旨意。他命定自然的定律,掌管历史的发展,巨细靡遗。因此,可见他所有的预旨都是永恒的、不变的、至善的、满有智慧以及至高无上的。在圣经中,神对未来一切事件的预知,就是建立在这些预旨的基础上,并不受「预知」本身所制定,也不受源于事件本身的任何事故所限制。

    凡有思想的人,自然体会到有某些主权不断的在统管他的人生:尚未征得他的同意就被生下来;他也无从考虑要生在何时?何处?何背景?在二十世纪的世代或在洪水之前?为男或为女?是白或是黑?在美国?在中国?或是在非洲?这一切在他尚未成形前,都已经命定了。从古至今,基督徒都认定是神创造了这世界,他也是这世界的治理者;就因为这样,他即是这世界上一切权力的究极根源。因此,在他至高无上的旨意之外,不会发生任何事,否则,他根本就不是真神。故此,当我们讨论这真理时,我们也发觉,它有足够的理由巩固加尔文主义的立场,也能驳斥阿民念主义的立场。

    由于神创造万物的事实,他就绝对拥有并支配他所造的一切的主权。人类一切的事情都在他的统辖之下(徒四24-28),对我们不仅仅只有一些普通的影响而己,甚至以地上的万国来与神的伟大相比较,都不过像是天平上的一粒微尘罢了〈赛四十12-17〉。神以不可侵犯的绝对主权统治着人类的生活,尽管其中充满人的矛盾与失败,若非他许可,人类的犯罪行为也不会发生,至于神为何情愿容忍人类犯罪,而导致终必灭亡的命运呢?当然有其理由,就是为了成就他永恒的目的与旨意。也正因为神的绝对统治权与地上政府的治权相冲突,所以地上的万国都弃绝了神,若我们不认为是如此,那我们所信的就是一位有限的神。当然,以我们目前所有的知识,有些信仰上的问题我们无法完全明白,但我们却不能因此而拒绝圣经并其中许多平易近人、合理又真实的教训。

    我们岂不信,若神愿意就可使罪人回转归正吗?难道这位全能的神,天地万物的主宰,不能改变他自己所造之人的个性吗?他曾在迦拿以水变酒,也曾在往大马色的路上使保罗悔改。有一位痲疯病人曾向耶稣说:「主啊,你若肯,必能叫我洁净。」主就以一句话使他的大痲疯洁净了;我们不要像阿民念派的人一样,不相信神能控制人的意志,也不信神若愿意就能使人重生得救。他实在能洗净我们灵魂的罪污,就好像我们能洗净身体的污秽一样;若神愿意,他可以兴起一批牧师、宣教师和各种主的工人,借着圣灵的工作使全世界的人在一霎时之间就悔改;也可以派一群天使降临,行使超自然的神迹,使全人类都得救;他也能够在每一个人心中动那奇妙的善工,使得世上无一人沈沦。

    既然罪恶只在神的许可下才存在,假如神选择把罪恶除去,那么神当然能做到。神在这方面的能力可以从几个例子上看出来:灭命的天使在一夜之间击杀所有埃及人头生的长子(出十二29);而在另一个夜间,杀死亚述大军十八万五千人(王下十九35);地开了口吞灭可拉和他的同党(民十六31-35);希律王被击杀死于非命(徒十二23)。在但以理书四34-35,我们读到至高者神的「权柄是永有的,他的国存到万代。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他手,或问他说,你作甚么呢?」

    以上这些,都清楚指出改革宗信仰的基本原则  --  神的主权。神创造我们所居住的这个世界,拥有它,并照着自己至上美善的旨意管理。神丝毫没有失去他的能力;假若有人以为神正与人相争,以为神正倾其所有的说服人去做善事,但却未能达成他那永远、不变、圣洁、智慧、至高无上的目的,那么这对神来说,实是极大无比的侮辱。

    任何一种神学系统,若主张神缜密的心意有时也会失败,或主张人可以对全能神的计创行使否决权(人是受造者,也是有罪的受造者),都与主张神没有世人各种的软弱,神是崇高无比的圣经思想相违背。世人的计创未能执行,或因无能为力,或因缺乏智慧,或因两者都缺乏。然而由于神的力量、智慧,以及其他各种的能力都无可限量,所以对神而言,就没有任何不能事先预见的危机会产生。对他来说没有改变的因。假定说神的计划会失败,努力会无效,那就是把神降低到受造者的地位,使神不再是神了。(完)


有问题要提出来讨论吗?欢迎您和我联络。电邮地址是:

pcchong18221@gmail.com

horizontal ru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