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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壹书 - 回到基本要道

第二十一课 - 永生之道

经文:约壹五:6 - 13

主旨:上帝、圣灵、水与血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见证凡信耶稣基督的有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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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约壹五:6 - 13  “6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7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8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9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 上帝的见证更该领受了(注:"该领受"原文作"大"),因上帝的见证是为他儿子作的。10信上帝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上帝的,就是将上帝当作说谎的,因不信上帝为他儿子作的见证。11这见证就是上帝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12人有了上帝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上帝的儿子就没有生命。13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上帝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新译本》:6那藉着水和血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而是用水又用血;作见证的是圣灵,因为圣灵就是真理。7原来作见证的有三样,8就是圣灵、水和血,这三样是一致的。9我们若接受人的见证,上帝的见证就更强而有力了,因为这是上帝为他的儿子作的见证。10信上帝的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上帝的,就是把上帝当作说谎的,因为他不信上帝为他儿子所作的见证。11这见证就是上帝已经把永远的生命赐给我们,这生命是在他儿子里面的。12凡有上帝儿子的,就有生命;没有上帝儿子的,就没有生命。13我把这些事写给你们信上帝的儿子之名的人,是要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KIV:6 This is he that came by water and blood, even Jesus Christ; not by water only, but by water and blood. And it is the Spirit that beareth witness, because the Spirit is truth. 7 For there are three that bear record in heaven, the Father, the Word, and the Holy Ghost: and these three are one. 8 And there are three that bear witness in earth, the spirit, and the water, and the blood: and these three agree in one. 9 If we receive the witness of men, the witness of God is greater: for this is the witness of God which he hath testified of his Son. 10 He that believeth on the Son of God hath the witness in himself: he that believeth not God hath made him a liar; because he believeth not the record that God gave of his Son. 11 And this is the record, that God hath given to us eternal life, and this life is in his Son. 12 He that hath the Son hath life; and he that hath not the Son of God hath not life. 13 These things have I written unto you that believe on the name of the Son of God; that ye may know that ye have eternal life, and that ye may believe on the name of the Son of God.


在查考这段经文之前,我先和大家分享经文鉴别学里有关约壹五:7-8 异文的故事。约壹五:7-8  “7原来作见证的有三样,8就是圣灵、水和血,这三样是一致的。”有的希腊文抄本的第八节是作: “在天上作见证的有父、道和圣灵,这三者实为一。并且在地上作见证的也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请看以下希腊文圣经里的句子和它的异文)KJV 就是这样的翻译:“7 For there are three that bear record in heaven, the Father, the Word, and the Holy Ghost: and these three are one. 8 And there are three that bear witness in earth, the spirit, and the water, and the blood: and these three agree in one.”但有的抄本则没有,到底那一个异文最接近原文,是学者们极关切和不断努力研究的课题。


这个所谓著名的“约翰短句”(the Johannine Comma)或“约翰用语”,怎么会加插在这里,是有一段故事的:

古腾堡(Johannes Gutenberg 1398-1468)在 1450年发明活版印刷术后,古腾堡印(Gutenberg Press)的第一件重要产品,就是一本武加大(Vulgate)拉丁译本,于1450-1456年印行。新约希腊文圣经则要到 1514年才开始印刷,但不是独立的一本,只是康普路屯多语文圣经(Complutensian Polyglot),即包含了希伯来文、亚兰文、希腊文及拉丁文合参的圣经的一部分。由于某种原因,康普路屯多语文圣经要到 1522年才实际流通。市场上售卖的第一本希腊文圣经却是由荷兰人文主义学者,鹿特丹的伊拉斯姆(Desiderius Erasmus 1466-1536) 所整编。这本圣经在  1515年开始印,在极短的时间内(1516年三月)完工。由于赶工(有说这是为了要赶在多语文圣经出版之前完成),所以手民之误极多。他采用的是哪个希腊文抄本呢?当时伊拉斯姆找不到完整的希腊文新约,就东拼西凑一番。著名希腊文学者麦子格(Bruce M Metzger)在他的《新约经文鉴别学》(The Text of the New Testament)这么记载:

。。。多数的经文是根据巴塞尔(Basle)大学所藏的两卷欠佳的抄本,一卷是福音书,另一卷是使徒行传及书信,大概都属十二世纪。伊拉斯姆将它们与两三卷别的抄本对照,常在两行希腊文之间,插入一些订正。他只有一卷启示录的抄本属十二世纪,借自其友卢齐林(Reuchlin)。不幸最后一页遗失了,上有六节经文。这希腊文抄本的启示录,还有好多地方,后人的诠释和抄本原文混在一起,叫人无从区分。伊拉斯姆便根据拉丁武加大译本,把它译成希腊文。这样作的后果可想而知,到处都有伊拉斯姆自创的经文,这些异文在任何已知的希腊文抄本中都找不到,但是在所谓的公认经文的希腊文新约部分,却始终印有它们。

    甚至在新约其他部分,伊拉斯姆有时也会加入自己的希腊经文,就是从拉丁武加大本翻译的。像徒九:6,保罗在大马色路上,归主时候问的,「他战抖惊讶的说,主啊!你要我做什么?」显然是伊拉斯姆借用武加大本的。插入这句话,希腊文抄本中皆无(然而像是徒廿二十二:10 的平行句),公认经文却照收不误,1611 年出版的钦定本就是以此为蓝本。

    对伊拉斯姆所编的第一本希腊文新约,反应是毁誉参半。一方面,欧洲销路很好,三年后便需再版,1516-1519 年共印了三千三百本。路德的德文译本是根据第二版翻的。另一方面,有些人士对之颇具戒心,甚至全然敌观。他优美的拉了译文,许多方面异于耶柔米武加大本的措辞,却被认为是自大的创新。最招反感的是一些短注,是伊拉斯姆为辩正自己译文写的。他还刻意写了不少语言学上的评语,用来指责当时许多生活放荡的神父。弗洛得(J .A.Froude)曾说,「神职人员因养尊处优而细皮白肉,他们在讲坛及课堂上乱喊,弄得欧洲不安宁。」结果「有的大学,包括牛津、剑桥,禁止学生读伊拉斯姆的作品,也不准书店出售」。

    伊拉斯姆所受的评击中,要以斯东尼加的指责为最,他是西曼乃斯的康普路屯多语文合参圣经的编辑,他怪伊拉斯姆的经文在约壹五:7-8,缺了三一式的句子,「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伊拉斯姆辩称,他在所有的希腊文抄本里都找不这句话,而那时他也去检查整编时没参考过的抄本。伊拉斯姆冒失的保证,只要有一卷希腊文抄本含这句「约翰用语」,他就一定于再版时加进去,不久居然找到了  --  或说捏造了  --  这么一卷!现在看来,此抄本大概是 1520年由方济会(Franciscan )的修士弗罗依(Froy)(或罗依 Roy ),在牛津根据武加大本把这段起争执的文字抄入的。伊拉斯姆言而有信,第三版就加进去了(1522),不过在一段冗长的注脚中,他指出这个抄本恐怕是专为对付他而写的。

    伊拉斯姆之后,学者检查过数千卷希腊文新约抄本,只有另外三卷有这段膺文。它们是 :Greg.88,一卷十二世纪的抄本,于十七世纪时被人在空处加上「约翰用语」; Tisch.ω 110,十六世纪抄本,沿用康普路屯多语文合参圣经的希腊经文;Greg.629,属十四世纪,或如利根巴赫(Riggenbach)的意见,属十六世纪后半叶。最早引用「用语」的,是四世纪一篇拉丁文章 Liber apologeticus (第四章),作者为西班牙因斯坦提(Instantius)主教百基连或他的继任者。这「用语」也许源自对「三个证人」的寓意解法,写在拉丁抄本约翰壹书的边上。五世纪起,古拉丁文圣经就视之为正文。主后 800年以前的拉丁武加大译本皆无此段。由于革利免版的拉丁武加大本(1592)收入此段,罗马教会总部,亦即当时最高权威的教庭,在教皇利奥十三世的赞同及批准后,于 1897年宣称 ,否认这段经文是约翰书信的一部分是危险的。不过现今天主教的学者同意希腊圣经中并没有这话。譬如说,包弗(Bover)、莫柯(Merk)、挪理(Nolli)及弗吉(Vogels)编的四本两种语文并列的新约中 ,把这话列入天特会议批准的武加大本中,但在拉丁文反面的希腊经文中就取消了。

    后来伊拉斯姆出了第四版也是最后一版(1527),将新约经文分成三列,希腊文、武加大拉丁文及他自己的拉丁文。1522年第三版印行后不久,他看过西曼乃斯的多语文合参圣经 ,便聪明的决定,要用这较算准确的经文来改进自己的。像启示录,他根据康普路屯经文,在第四版的时候更改了九十页左右。在他死后,1555年,第五版问世,拉丁武加大本删去了,希腊文部分与第四版差不多。

    伊拉斯姆的希腊文新约根据六卷小草体抄本,最古最好的(抄本 I 十世纪,与较早大楷体的经文常相符)他最少用,因为他以为其经文古怪! 在鉴别学上,伊拉斯姆的经文此康普路屯的差些。但是因为它问世较早,而且价钱便宜,使用方便,所以它的传布及影响要大得多;从 1502-1514 年,后者都只在筹备阶段。伊拉斯姆的版本除了上面提到的五种以外,有三十多种翻版,传说曾在威尼斯、斯特拉斯堡、巴塞尔、巴黎及其他地方出现。

    伊拉斯姆的版本被后人修订过,但拙劣的经文却大体未变。公认经文就取得了不配有的崇高地位,它抗拒了学术界 400年,不让更好更早得经文来取代。。。。(完)


总结:

一、没有足够的经文证据可以支持“约翰短句”是原文的一部分。最早引用短句的是四世纪的一篇拉丁文章 Liber apologeticus (第四章),它也许是源于对血、水、圣灵这三个见证的寓意解法,以作为象征三位一体的教义,之后将这短句写在拉丁抄本约翰壹书的边上,而流传下来。十六世纪以前的希腊文抄本都没有这短语。

二、钦定本(KJV)是以公认经文为蓝本,所以它的约壹五:7-8 “7 For there are three that bear record in heaven, the Father, the Word, and the Holy Ghost: and these three are one. 8 And there are three that bear witness in earth, the spirit, and the water, and the blood: and these three agree in one.”有三一式的句子。

三、在这一课,我们将按《和合本》的翻译:“7原来作见证的有三样,8就是圣灵、水和血,这三样是一致的。”来查考这段经文。


2。约壹五:6 - 13  “6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7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8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9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 上帝的见证更该领受了(注:"该领受"原文作"大"),因上帝的见证是为他儿子作的。10信上帝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上帝的,就是将上帝当作说谎的,因不信上帝为他儿子作的见证。11这见证就是上帝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12人有了上帝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上帝的儿子就没有生命。13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上帝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这段经文有个钥词,就是“见证”,共出现了八次(中文)(原文则出现 10次,有动词,分词和名词)。见证什么呢?约翰说:“这见证就是上帝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这也是这段经文的主题。我们再看这段经文在书信的结构里所处的位置:

约壹一:1 - 二:14  我们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生命之道)相交就不要犯罪。  (第二至第八课)

约壹二:15 - 17  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    (第九课)

约壹二:18 - 三:10  敌基督已经出来    (第十至十三课)

约壹三:11 - 24  要彼此相爱   (第十四至十五课)

约壹四:1 - 6  怎样分辨敌基督      (第十六课)

约壹四:7 - 21  要彼此相爱        (第十七至十九课)

约壹五:1 - 5  胜了世界之道     ( 第二十课)

约壹五:6 - 21  知道自己有生命之道(永生),不要再犯罪。     (今天的功课)


从书信的结构,可见这段经文是与约壹一:1-二:14 平行对称,不过约壹五:6-13 的“见证上帝赐给我们在他儿子里有永生”只是约壹五:6-21 主题的一部分。


现在从新编排这段经文:

A。约壹五:6-8  圣灵、水与血作耶稣基督的见证

6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7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

8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

B。约壹五:9-10  上帝作耶稣基督的见证

9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 上帝的见证更该领受了,因上帝的见证是为他儿子作的。

10信上帝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上帝的,就是将上帝当作说谎的,因不信上帝为他儿子作的见证

C。约壹五:11-13  见证什么呢?

11这见证就是上帝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

12人有了上帝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上帝的儿子就没有生命。

13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上帝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A。 首先,我们看圣灵、水与血怎样为耶稣基督作见证:

约壹五:6-8  “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

第六节的上半部是:

原文的“这是那”是连接前文第五节的“耶稣”(“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上帝儿子的吗?”),但却与前文的主题“胜过世界之道”没有关系,而是开创了另一个新的主题。这就是约翰写作的风格之一。

为什么说耶稣基督是“借着水和血而来的”?“水”和“血”指 的是什么?我们可以从耶稣在地上时的七个关键时刻找到答案。那七个关键时刻是:降生,受洗,登山变像,受死,埋葬,复活和升天。哪一个是与水和血有关的呢?“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只有一个,就是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时,“惟有一个兵拿枪扎他的肋旁,随即有流出来。”(约十九:34)在福音书上,约翰是唯一记载“水”和“血”从耶稣身上流出来。这见证了什么?这是见证耶稣的人性最强有力的地方!不是如有些诺斯底异端说的耶稣不过是一个幻影,没血没肉。


第七节说:“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圣灵怎样为耶稣作见证?当耶稣还在母腹之内, 马利亚探访以利沙伯,后者所怀的胎(施洗约翰)就在腹里跳动,以利沙伯被圣灵充满,高声喊着说:“。。我主的母到我这里来。。”(路一:43)这是圣灵见证耶稣的降生。耶稣受洗的时候,“圣灵降临在他身上,形状仿佛鸽子。。”(路三:22)福音书上,特别是《路加福音》,有许多耶稣被圣灵充满的记载,如路四:1 “耶稣被圣灵充满,从约旦河回来,圣灵将他引到旷野,四十天受魔鬼的试探。。。”《约翰福音》更是直截了当地说圣灵为耶稣作见证,如约十五:26  “但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他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圣灵给耶稣最大的见证就是他呼召、拣选了一些人,感动、默示他们,写下了这本《圣经》(提前三:16),叫世人因信耶稣基督,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

约翰特别强调“因为圣灵就是真理”(他应该记得主耶稣说的:“。。就是真理的圣灵。。。但保惠师,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圣灵,他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并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 约十四:17,26)。上帝是宇宙中的绝对者(请参考唐崇荣牧师《宇宙中的绝对者》),他是真理的本体,所以真理是绝对的,在他没有虚谎,只有他的见证是真实可靠。圣灵是怎样工作的呢?他是透过真理引导我们,使我们在真理的引导之下,理性归回真理,感情归回圣爱,意志归回上帝的旨意,最后降服真理, 完全信靠他所见证的耶稣基督。我们怎样知道引导我们的是真理的圣灵,而不是谬妄的邪灵呢?这样又回到约壹四:1-7 (第十六课 - 揭开恶者的面纱(三))。约翰的思路是不是像蜘蛛网啊?(第十五课


B。 我们再看上帝为耶稣作见证:

约壹五:9-10  “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 上帝的见证更该领受了,因上帝的见证是为他儿子作的。信上帝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上帝的,就是将上帝当作说谎的,因不信上帝为他儿子作的见证。”

父上帝为他的儿子作见证是约翰在福音书里一再提到的:

约五:31-39

31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
32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我也知道他给我作的见证是真的。
33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
34其实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然而我说这些话,为要叫你们得救。
35约翰是点着的明灯,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
36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因为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
37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从来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也没有看见他的形象。
38你们并没有他的道存在心里,因为他所差来的,你们不信。
39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

约八:13-18

13法利赛人对他说:“你是为自己作见证,你的见证不真。”
14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你们却不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
15你们是以外貌判断人,我却不判断人。
16就是判断人,我的判断也是真的,因为不是我独自在这里,还有差我来的父与我同在。
17你们的律法上也记着说:‘两个人的见证是真的。'
18我是为自己作见证,还有差我来的父也是为我作见证。”

约翰还记载了父上帝在一些场合为耶稣作见证,如:耶稣受洗时,有声音从天上来,说:“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路三:22)在变像山上,父对三个门徒说:“这是我的儿子,我所拣选的,你们要听他。”(路九:35)耶稣骑驴驹进耶路撒冷,当耶稣祷告上帝,救他脱离这时候,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十二:28)

“。。不信上帝的,就是将上帝当作说谎的,因不信上帝为他儿子作的见证。”  --  有故事说:

    老虎想检验一下自己的权威,一天深夜,它把动物们召集到一起,对大家说:“现在天都亮了,你们怎么还在睡呢?”

    动物们心里都清楚,现在正是黑夜,但因为害怕老虎,都不敢揭穿。这时,狐狸开口了,逢迎道:“虎大哥说得极是,现在不正是白天吗?我们看不到光,那是因为正在发生日食。”老虎对狐狸的回答很满意。

    从这以后,老虎经常把狐狸带在身边,它的谎言,每次经狐狸一解释,似乎都成了真理。

    谎言,极像真理的影子,常常被狐狸这样的别有用心者用来混淆视听,蒙蔽大众。(完)

(摘自2011年4月7日《广州日报》)

有真理就一定有谎言。耶稣说:“倘若上帝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本是出于上帝,也是从上帝而来,并不是由着自己来,乃是他差我来。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我将真理告诉你们,你们就因此不信我。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我既然将真理告诉你们,为什么不信我呢?出于上帝的,必听上帝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上帝。”(约八:42-47)当时的诺斯底异端传讲的都是魔鬼撒但的谎言,混淆视听,蒙蔽教会收信群体;今天的异端也是一样,我们务要谨守、警醒,不要被他们蒙蔽。
 

当然,给耶稣作见证的不只是上帝、圣灵、水与血,约翰还提到耶稣自己(约八:18)、圣经(约五:39)、施洗约翰(约一:7,五:32)、门徒(约十五:27,十六:30)、耶稣的工作(约五:36,十:25,38)。


C。最后,我们要看上帝、圣灵、水与血给耶稣作见证,内容是什么?

约壹五:11-13  “这见证就是上帝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人有了上帝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上帝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上帝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见证的内容就是:凡信上帝儿子之名(耶稣基督),就有生命(永生);不信的就没有生命。

13节在原文圣经有加插的异文,我们从 KJV 的翻译就看得出来(红字):

These things have I written unto you that believe on the name of the Son of God; that ye may know that ye have eternal life, and that ye may believe on the name of the Son of God.

NIV 的翻译是:(也是《和合本》的翻译)

I write these things to you who believe in the name of the Son of God so that you may know that you have eternal life.

我们按《和合本》的翻译解释。

这里不单是针对当时诺斯底异端传讲的谬论  --  他们否认耶稣是上帝的儿子,否认耶稣的神性和人性,他们还自诩是“属灵”的人,拥有可以上达天庭的神秘知识  --  这也是约翰要对世世代代的人传讲的福音。更重要的是,这是对那些已经“信奉上帝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信耶稣基督的人不是已经有永生,为什么还要知道自己有永生? 我在一篇讲台信息说:

。。。我请大家注意的是:约翰的这句话是对信徒说的,在同一封书信他还说:“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上帝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五:13)约翰写福音书是叫人信耶稣,就可以得着生命,就是永生(约二十:31);但对已经信了耶稣,已经有永生的人,还要谈应许,要他们知道吗?要!为什么呢?因为上帝赐给我们的永生是 “already but not yet”(已然、未然;已经临到,但尚未完全) 。永生是 Already(已然),因为“他已将又宝贵又极大的应许(永生)赐给我们,叫我们既脱离世上从情欲来的败坏,得与上帝的性情有份(彼后一:4)。”这是永生的本质,是我们接受耶稣基督为主的那一刻就有的,是我们在地上要活着的“已然”部分。永生是Not yet(未然),因为我们的肉体还会死,死后灵魂才与主同在乐园里,在末后还有身体复活,不会朽坏和永恒的生命 。这是永生的量(长度),人是透过死的门才能进入,才能经历的“未然”部分。(完)


小结(约壹五:6-13):

上帝、圣灵、水与血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见证凡信耶稣基督的有永生。


默想:

我们有什么选择?

“66从此,他门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67耶稣就对那十二个门徒说:‘你们也要去吗?’68西门彼得回答说:‘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69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上帝的圣者。’”(约六:66-69)

    在选举之前,威廉撒福(William Safire)在一份报纸的专栏里提出一个问题:「假如你所支持的候选人,立场和你不一样,而你反对的候选人的观点正是你欣赏的,你要怎么做呢?撒福列出以下三种选择:「1.改变支持人选。2.保持你的选择,但说服自己说:没有人是完美的。3.干脆像那些好说谚语的老妇人一样说:「我从不投票,那只会助长他们。

    现在让我们将灵性上的状态来和上述 情况作一比较。如果我们的领袖耶稣所持 的立场不合我们心意,而我们的敌人的观 点更能取悦我们时,我们要如何选择呢? 有些人会放弃,不再和耶稣同行(约翰福 音6章66节),但这对那些了解耶稣的人 而言是一个不切实际的选择(约翰福音6章68节)。我们也无法自言自语道:「没有人是完美的。因为耶稣是圣洁的独一真神,他是完美无缺的。假如我们与他的观点不一致,那是因为我们错了。退一步想,我们也不能像那些从不投票的人一样行事,主没有给我们这种选择权,我们必定要跟随自己所选择的人。

    今日,我们必须要像彼得及其他使徒一样有智慧,当主的道路与我们的意愿相左时,我们也一定要跟随他。

有些人跟从耶稣基督,

之后他们却掉头离去;

但耶稣赐永恒的生命,

给那些信靠且顺服的。

没有人可以对耶稣采取不明确的态度。

(取自《灵命日粮》2000年11月6日,作者:Martin R De Hann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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