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弗五:3 - 5 “3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4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5因为你们确实地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上帝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
《新译本》:“3至于淫乱和任何污秽或贪心的事,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提,才合圣徒的体统。4更不要讲淫秽和愚妄的话,或下流的笑话,这些都与你们不相称;却要说感谢的话。5因为你们确实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污秽的或贪心的(贪心就是拜偶像),都得不到在基督和上帝的国里的基业。”
KJV:3 But fornication, and all uncleanness, or covetousness, let it not be once named among you, as becometh saints;4 Neither filthiness, nor foolish talking, nor jesting, which are not convenient: but rather giving of thanks.5 For this ye know, that no whoremonger, nor unclean person, nor covetous man, who is an idolater, hath any inheritance in the kingdom of Christ and of God.
“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 原文是:
在新生活的守则里,保罗特别提到有关淫乱的事,而且用了三节那么多(3-5节)。在新约圣经,“淫乱”(fornication,原文 )共出现了25次,如太五:32,十五:19,十九:9(主耶稣的用字);徒十五:29,二十一:25;林前五:1,六:13,18,七:2。。 在保罗写给新约教会的书信里,他都命令信徒要逃避淫行,如帖前四:3-5 :
“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不放纵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认识上帝的外邦人。”
从这个字以下的用法,我们就知道“淫乱”是第一大罪!
主耶稣说:“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十九:9)
保罗说:“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林前六:18)
在第一次大公会议的议决里,不可犯奸淫之罪是特别被提出来:“就是禁戒祭偶象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愿你们平安!”(徒十五:29)
在上古之时,上帝之子看到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创六:2),招致洪水之灾,不也是因为淫乱的缘故吗?
《西面遗训》(Testament of Simeon)有一句话说:“淫乱是一切罪恶之母,它使人与上帝隔绝,驱使那些纵欲的人投向彼列(魔鬼)。”
什么是“淫乱”(fornication)?原文 在圣经里有两个中文翻译:
A。奸淫(adultery),如徒十五:29。其实“奸淫”的希腊文是,指的是“通奸”,就是夫妻任何一方与别人有性行为,如太十九:9 主耶稣说的。
B。淫乱或淫行(英文 fornication,希腊文 ),泛指一切性罪行,如乱伦、滥交、婚前性行为、通奸。。比英文 fornication 私通(即未婚男女间或一方未婚者)的意义还广。
但“淫乱”这个词还不足以包括所有不正常的性行为,如“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不可与兽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兽前,与它淫合,这本是逆性的事。”(利十八:22-23)所以,保罗在“淫乱”之后,还用了“污秽”和“贪婪”两个字涵盖一切(第 5节重复这三个词)。
什么是“污秽”?英文是 uncleanness,原文 。弗四:19 说“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所以这里的“污秽”指的是因“放纵私欲”的恶行,也就是情欲中的淫荡或邪荡,都是不正常的性行为。
什么是“贪婪”?英文是 covetousness 或 greediness,原文是 。这里的“贪婪”不是物质上或金钱上的贪婪,乃是性欲上的放纵,人想填满性欲的无底洞。
“。。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 这些淫乱的行为是要禁戒不做(帖前五:22),我们可以理解,但什么叫作“连提都不可”呢?保罗用的“提”字 (名词是“名”,弗三:15),意思有如“把玩”,就是不要将淫乱的事拿来“把玩”,作为嬉笑谈论的资料。下一节(第四节)是这一节的注解:“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 原文是:
我们不能用“口”把淫乱的事拿来“把玩”,作为嬉笑谈论的资料。怎样“把玩”这些资料呢?就是“出口成脏”。“脏物”是:
“淫词”-- 英文 filthiness 或 baseness,可耻的话(弗五:12)或污秽的话(西三:8)
“妄语”-- 英文 foolish talking,愚拙的话。
“戏笑的话”-- 英文 jesting 或 raillery,戏弄人的话。
这些话都不应该出自基督徒的口!
“总要说感谢的话。”-- 西三:17 是这一节的注解:“无论做什么,或说话、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稣的名,借着他感谢父上帝。”
“因为你们确实地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上帝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 原文是:
这一节告诉我们何以基督徒禁戒不做任何淫乱、污秽和贪婪的事,也不“出口成脏”,只说感谢的话,因为在上帝的国里,这样的人是没有分的。圣灵在《圣经》的最后两章特别提醒我们这一点:
启二十一:8 “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象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
启二十二:14-15 “那些洗净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权柄能到生命树那里,也能从门进城。城外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象的,并一切喜好说谎言编造虚谎的。”保罗在林前六:9-10 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国。”
“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 我在上文已经说过,这里的“贪婪”不是物质上或金钱上的贪婪,乃是性欲上的放纵,人想填满性欲的无底洞。在新约时代,放纵肉欲和情欲是和神庙的祭祀有密切的关系,如在哥林多的“爱之女神”(Aphrodite)庙里,拜偶像和不道德的性行为混合进行,所以保罗说这种性欲上的放纵(贪心)就与拜偶像的一样。当然,今天世人因物质上或金钱上的贪婪,向神灵祈求富贵荣华,更不用说了。我们是否“确实地知道”呢?在原文里,保罗故意用 ,英文 you know, knowing 或 you know, recognizing ,也就是“双重知道”或“确实地知道”来强调这点。但今天的外邦人和基督徒是否真的知道,犯淫乱和“出口成脏”是第一大罪呢!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以下的报道:
A。2008年三月十二日,打着高道德标准闻名美国政坛的纽约州长施皮策(Eliot Spitzer),因花大钱嫖妓的丑闻曝光后,正式宣布辞职。据《纽约时报》报道,施皮策是向一家称为“君王俱乐部”的高级卖淫集团招妓,与他相会的妓女每小时收费1000美元。调查人员说,施皮策是“惯犯”,嫖妓“历史”可能长达10年,付出的嫖费多达八万美元。这起事件所以令人震惊,是因为他在2006年上任之前,担任纽约州总检察长七年,以扫黑、反黄、肃贪,毫不留情,以廉政执法扬名。他也挥鞭整治纽约华尔街的金融区,肃清商业罪案,对付违法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和音乐业者,赢得了“反腐斗士”的称号。在道貌岸然的面具后面,他却是一个淫乱、污秽、有贪心,在基督和上帝的国里无分的人。
B。2008年二月的香港影视圈“淫照门”事件爆发,整千张极尽淫亵的疑似艺人裸照,包括令人咋舌的大特写污秽镜头,数名牵涉在内女艺人全面曝光,在网上火速流传。男主角是陈冠希,由于他一年多前将私人电脑送往维修时,疑被电脑公司职员私自取去电脑资料,事隔逾一年才网上曝光。此案闹得沸沸扬扬,轰动整个亚洲娱乐圈,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男主角后来召开记者会交待事件,一点没有忏悔之意,只是道歉又道歉。。 “。。非常地难过,我很抱歉。。能够得到你们的宽恕,在这个事件以及这个事件所引发的一切,我真的非常地道歉。我希望你们所有人都接受我的道歉。。。我承认大部分照片都是我拍摄的,但是这些照片是非常隐私的,我从来没有想把这些照片向人展示,这些照片是非法的,是从我这里偷窃的。同时,也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流传出去,毫无疑问,那些获取这些照片的人在网上是一种恶意的传播,这个事件已经恶化到使整个社会受到 影响,从这方面来讲我非常遗憾。。。我现在想道歉,向所有的人为他们所受到的伤害而道歉,我同时向所有的相关的女士和他们的亲属,为他们受到的任何的伤害进行道歉,我很抱歉,同时我也想向我的父母道歉,因为我为他们带来了伤痛。最重要的是,我想向所有香港人民道歉,我向你们诚恳的道歉,毫无保留,衷心的向你们道歉。。。”(节录自陈冠希就「淫照」风波发表声明全文)谁是事件的罪魁祸首?有人说是数码相机;有人说是男主角维修电脑时太疏忽;有人说维修人员别有企图;有人说被拍摄的女星很天真、很傻,咎由自取;香港专栏作家陶杰说,现在的家教不是让女儿学钢琴、跳芭蕾、而是告诉女儿:不管是男友,还是老公,无论爱得多火,千万不要自拍,‘最多最多,送他一条毛’,就够了。。但没有人说这是生活糜烂,是“。。淫乱。。污秽。。贪婪。。在基督和上帝的国里都是无分的。”
C。北京市委下属的《北京日报》在2007年6月发表了一份“2005-2006年中国公民道德状况调查”报告。结果表明,目前中国社会对婚前性行为和婚外恋所持的开放和包容态度令人惊讶。调查数据显示,仅有15.26 % 的人认为,婚前性行为不道德,要“坚决反对”;12.77% 的人虽然认为婚前性行为不道德,但可以“理解”;32.68% 的人则认为,只要真心相爱,婚前性行为无须指责;还有28.83% 的人把婚前性行为划入“个人隐私”的领域。这表明,婚前性行为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和宽容。高达80% 的人认为,在道德上应该为婚前性行为开绿灯。调查也显示,年轻人的性道德观念主宰了社会主流观念,20岁至29岁之间的年轻人对婚前性行为持“坚决反对”的仅占6.99% ,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年轻人认可婚前性行为。看来中国人不是真的知道,犯淫乱是第一大罪!
D。2006年尾,位于美国科罗拉多州(Colorado Springs)新生命教会(New Life Church)的创办人和主任牧师,也是全美福音派联盟(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主席的Ted Haggard牧师,竟然被揭发隐藏多年侵淫在同性恋的丑闻。有一个男性工作者公开爆出他和牧师有三年每月一次的商业“性交易”,后者在性行为中还吸食毒品(methamphetamine and poppers)。Ted Haggard牧师后来承认自己犯了性不道德的罪,并发表公开信说 “There is a part of my life that is so repulsive and dark that I’ve been warring against it all of my adult life.”(在生命中有非常可憎和黑暗的一部分,是他成年后一直存在的斗争。) 又说:“Then, because of pride, I began deceiving those I love the most because I didn’t want to hurt or disappoint them.”(人站的越高,就越容易受到骄傲的试探,为了保持一个正人君子的面目,就只好撒谎欺骗。)这个牧师肯定不确实地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上帝的国里都是无分的。”
2。弗五:3 “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
我们不是不“提”,乃是怎样“提”?
教会必须教导所有信徒,不分男女,不分老幼青少年,在圣经里有关婚姻的性爱观。不要把这些当作是保守封建、落伍过时的思想,更不要作假道学,以为“闺房之事,不登大雅之堂”。以下抄录一段源自《21世纪基督徒装备100课 - 婚姻的蓝图》相关经文及其诠释:
(一)性在婚姻中是纯洁的:打从亚当与夏娃仍在伊甸园当中,未曾犯罪之前,上帝就定规夫妻在婚姻当中有性爱的关系而成为一体。显然它是上帝创造中「甚好」一部份。
(二)婚姻中的性是排他的,而且有严重的后果:人人都应该尊重婚姻,婚床也不要玷污,因为上帝一定审判淫乱的和奸淫的人(参来十三:4)。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
(三)婚前的性行为不合上帝心意:在《旧约》的《雅歌》中,先后三次当王与书拉密女有极强烈的吸引与激情时,书拉密女不是没有欲望,不是没有挣扎,都借着告知耶路撒冷众女子来提醒自己,不要在时机未成熟的时候就激动爱情(参歌二:7,三:5,八:4)。在新婚之夜,王以「我妹子、我新妇乃是关锁的园、禁闭的井、封闭的泉源」(歌四:12)来夸奖书拉密女婚前的贞洁。及至末 了,我们发现书拉密女如此的美德有其家庭渊源。当她还小时,兄长即已决定,如果妹妹未成年前如「墙」一般阻止外来的引诱,他们就愿使其更加美丽。反之,若妹妹如「门」一般任人随意进出,他们就要加以保护。而在「门」与「墙」之间,书拉密女选择了「墙」 (参歌八:8-10)。不但如此,从整本《雅歌》的上下文看来,我们也看到王扮演如牧者般的保护角色,没有趁虚而入,反而在时机不对时装聋作哑,帮助书拉密女持守婚前的贞洁。也许有人不同意《圣经》对婚外和婚前性行为的价值观,但他们决不能说《圣经》在这些事上的立场不清楚。
(四)性爱在婚姻当中有其非常积极而美好的一面:《雅歌》四章一节到五章一节所述,乃王与书拉密女在新婚之夜的对话。在五章一节的前半段,王描写新婚夫妻间的鱼水之欢如同进入流奶与蜜的应许之地一般 -- 「我妹子,我新妇,我进了我的园中,采了我的没药和香料,吃了我的蜜房和蜂蜜,喝了我的酒和奶。」五章一节下半,则代表《圣经》对婚姻中性爱的肯定:「请吃。。请喝!且多多的喝!」《箴言》十五:15-19 对此亦有极直接而生动的描述。
(五)在婚姻当中,夫妻双方对性爱皆具主动性与创意性:在《雅歌》的第四章和第七章前半段,是丈夫采取主动。到了第七章后半段,妻子深知被爱、深具自信,遂能主动向丈夫发出邀请:「我的良人哪! 来吧!让我们往田间去;让我们在凤仙花丛中过夜吧。我们早晨起来往葡萄园去,去看葡萄树发芽没有,花朵开放没有;也看看石榴开花没有。我在那里要把我的爱给你。风茄正在散发
香气;在我们的门旁有各样佳美的果子,新的旧的都有。我的良人哪,这些都是我为你保存的。」(歌七:10-13)
(六)婚姻中的性爱是不自私、不自我中心的:「丈夫对妻子应该尽他的本分,妻子对丈夫也应当这样。妻子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主权,权在丈夫;照样,丈夫对自己的身体也没有主权,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为了要专心祷告,双方才可以同意暂时分房。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的时候诱惑你们。」(林前七:3-5)保罗在两千年前蒙圣灵启示,即能道出如此的原则,实在令我们对设立婚姻、创造性爱的主产生敬畏!(节录完 ,经文引自《新译本》)
香港基督教机构明光社就网上艺人情欲照在2008年二月13日发表以下声明:
《还自己及别人一点尊严!》
本社呼吁各界立即停止上载、转发、浏览及储存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情欲照片。
涉及多名艺人的情欲照在互联网出现之后,虽然警方已经拘捕多名疑犯,但不少人仍不断上载、下载、储存及在网上讨论区和朋友之间传阅,报刊亦大篇幅报导及刊登相关照片,对当事人及整体社会造成深远的负面影响,令人痛心!
我们认为:
1. 将他人的裸照及情欲照片非法上载于互联网是极其缺德的行为,对当事人造成难以磨灭的伤害,社会各界应予强烈谴责,警方应严厉打击有关行为,以免任何人肆意仿效。
2. 所有曾下载有关照片的人士应立即将照片删除,并停止浏览有关网页。将这些涉及他人极其私隐的裸照及情欲照片转发他人及保存,完全漠视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同样是缺德的行为。
3. 所有互联网使用者在上载、下载或传送有关照片时,切勿将互联网视为不受任何法律及道德约制的区域,必须考虑有关行为会否抵触现行之法例,以及对当事人、社 会 大众(特别是心智未成熟的年轻人)带来的负面影响。此外,亦应该加强自己的同理心,认真考虑若果本身或一些挚爱亲朋是当事人的时候,自己会有何反应?
4. 拍摄性伴侣的裸照及情欲照片是绝对不值得鼓励的行为,因为对方在环境因素影响之下,往往未能有效地保护自己,日后纵然后悔亦难以挽回。而经常拍摄不同性伴侣情欲照片,以及在与对方分手之后仍然保存及传阅有相关照片是极其缺德的行为,社会各界应予强烈谴责!
5. 所有传媒老板勿只顾销量而罔顾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传媒工作者勿以言论自由为借口而罔顾应有的操守。部份传媒在处理今次网上艺人情欲照时,过份渲染一些在网上已被执法部门要求或网站认为有问题而主动删除的照片,并以竞猜谁是受害人的方式报导,无疑是在伤口上撒盐。
6. 警方在执法时必须谨慎,一方面要打击非法上载他人裸照,特别是刻意挑衅执法部门的行为,另一方面亦必须尊重市民的合法权益,以及加强宣传教育,让市民大众明白何谓犯法的行为,以免在无意间误堕法网。
7. 所有公众人物(特别是作为年轻人偶像的演艺界人士),必须小心自己的言行,以免对自己及下一代造成极其负面的影响!而犯错后不能逃避责任,必须承担后果,并尽一切努力减轻对受影响人仕的伤害。
8. 所有电影公司及娱乐机构必须重视其社会责任,切勿为了维护旗下艺人而将滥交及经常拍摄性伴侣情欲照等不当行为视为无伤大雅。
9. 两性关系最重要的是互相尊重,任何随便的性行为或视性伴侣为玩物的要求,只会破坏双方的关系,甚至为自己和对方带来严重的伤害,希望所有人在处理感情及性关系时能尊重自己,以及尊重伴侣。
10. 所有家长及教育工作者应把握今次机会,为年轻人提供健康的性教育及传媒教育,鼓励年轻人以互相尊重的态度看待两性关系,并以负责任的态度使用互联网。你对这篇声明有何看法?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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