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课程纲要

跟随使徒的脚踪行 - 使徒行传

第四十七课 - 保罗在亚基帕王面前申辩(一)

经文:徒二十五:13 - 二十六:32

主旨:巡抚非斯都利用亚基帕王的到访,让后者听取保罗的申辩,帮他“指明保罗的罪案”。

1。我在上一课问:若保罗知道尼禄已经变得“疯癫”,他还会上告于该撒吗?尼禄王在54年登基,最初几年是罗马历史上最繁荣兴旺的年代中的一部分。他在私人教师和顾问森尼卡(Seneca)的帮助指导下,降低了税收,制定了给老人以年金、给穷人以补助的法律;派优秀官员在海外任总督;提供竞技场上的囚犯和武士斗兽娱乐表演,所以深得老百姓的欢心。保罗的“上告于该撒”是在59年,难道他还没听说尼禄已变得“疯癫”吗?为什么保罗那么肯定尼禄皇帝会亲自听审他的案件?根据一些学者的说法,罗马公民可以向该撒上诉是源于主前30年,那时亚古士都(Augustus)获权亲自听审上诉案件。几年后,罗马颁布一项法令,禁止地方行政官(magistrate)鞭打、杀害、施刑于任何上告该撒的公民,或阻止他们在规定的期限前往罗马。虽然在第二世纪的后半期,这样的特权似乎逐渐削减,但在第一世纪中叶,也就是保罗上诉的时候,我们可以肯定路加的记载是完全正确的。

    但问题是,暴君尼禄是否真的会坐堂听审每一起上诉案?史学家塔西土(Tacitus)说,尼禄登基后曾宣布,自己不会像革老丢(Claudius,41-54年)那样听审每起上诉案。事实上,在他作皇帝的前八年,他都将听审的职权交给别人,但有一例外,在62年他亲自听审 Fabricius Veiento 的上诉。若保罗是在两年软禁的后期,大约是62年初才上庭受审的话,很可能不是在尼禄王面前申辩,只是在掌军权的执政官(The Prefect of the Praetorian Guard)前受审。一般解经家都认为,保罗后来被判无罪释放,就离开了罗马。

    究竟保罗为什么要上告于该撒呢?有的解经家说,也许是因为他在哥林多的时候,因着方伯迦流(Gallio)的判决,让他看到罗马法律的公正。还记得在那一课我说,蓝赛爵士(Sir William Ramsay) 认为这场审讯等于为以后类似的案件创了先例,给保罗有自由在罗马帝国的土地上宣讲他的信息吗?保罗可能认为,若有机会在该撒面前受审,说不定该撒比迦流更有智慧聪明,明白基督教不像犹太教的狭隘和激进,反而会容许基督教在帝国的土地上自由的传讲。保罗可能觉得这个冒险是值得的。

2。徒二十五:13 - 22  “13过了些日子,亚基帕王和百妮基氏来到该撒利亚,问非斯都安。14在那里住了多日,非斯都将保罗的事告诉王说:‘这里有一个人,是腓力斯留在监里的。15我在耶路撒冷的时候,祭司长和犹太的长老将他的事禀报了我,求我定他的罪。16我对他们说:<无论什么人,被告还没有和原告对质,未得机会分诉所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这不是罗马人的条例。>17及至他们都来到这里,我就不耽延,第二天便坐堂,吩咐把那人提上来。18告他的人站着告他,所告的,并没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恶事,19不过是有几样辩论,为他们自己敬鬼神的事,又为一个人名叫耶稣,是已经死了,保罗却说他是活着的。20这些事当怎样究问,我心里作难,所以问他说:<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为这些事听审吗?>21但保罗求我留下他,要听皇上审断,我就吩咐把他留下,等我解他到该撒那里去。’22亚基帕对非斯都说:‘我自己也愿听这人辩论。’非斯都说:‘明天你可以听。’”

“过了些日子,亚基帕王和百妮基氏来到该撒利亚,问非斯都安。”-- 这个亚基帕王是 Herod Agrippa II,是第十二章希律亚基帕王一世的儿子。希律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我还是啰嗦地再解释一次:

A。大希律王(Herod the Great)-- 在主前63年,罗马大将军庞培(Pompey)在编制东方属地时,任用了一个名叫许尔湛(Hyrcanus)的祭司,管理迦利利、撒玛利亚、犹太和比利亚全地。许尔湛的手下有个以土买人安提帕特(Antipater),很机巧地为自己的家族谋求权力和家财。他的两个儿子法赛尔(Phasael)和希律(Herod)都取得总督的职位。主前43年,安提帕特被谋杀,帕提亚人(Parthians)侵袭境内,法赛尔也丧命,希律则逃到罗马,得该撒亚古士督(Augustus)的欢心,指派他收复巴勒斯坦。在主前39 - 36年间,他收复了疆土后,建立了一个亲罗马的政权历时达34年之久。在任期间,在耶路撒冷建造了伟大的圣殿,借以讨好那些厌恨他属于以东血统的犹太人。死于主前4年。他生性嫉妒,无理性的猜疑别人而遗臭万年。太二:16说:“希律见自己被博士愚弄,就大大发怒,差人将伯利恒城里并四境所有的男孩,照着他向博士仔细查问的时候,凡两岁以内的,都杀尽了。”只要他猜疑某人是篡他权位的敌手,他就立刻把这人消灭。他曾谋杀他的妻子Mariamne 与她的母亲Alexandra,也暗杀了他的长子安提帕特(Antipater)和另两个儿子Alexander 与Aristobulus。所以罗马皇帝亚古士督刻薄地说:“做希律的猪,还比做他的儿子好得多。”这是耶稣降生时的大希律。(太二:1,路一:5)

B。大希律王有五个妻子:(请看希律家族的插图

1。Doris

2。Mariamme(许尔湛(Hyrcanus)II 的孙女)-- 生亚里斯多布勒(Aristobulus)。从他有以下儿女:

a.希律亚基帕一世(Herod Arippa I)(徒十二:1)死于44年

b.希律,King of Chalcis(巴勒斯坦北部一个小省份迦基士),接任希律亚基帕一世,死于48年。

c.希罗底(Herodias)(可六:17),嫁给腓力(Herod Philip)(可六:17),后嫁给希律安提帕(Herod Antipas)(可六:14,路二十三:7)。腓力和安提帕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3。Mariamme(大祭司Simon 的女儿)- 生腓力 (Herod Philip) (可六:17)。腓力娶希罗底(Herodias),生女儿 Salome (可六:22)

4。Malthace -- 生亚基老(Archelaus)(太二:22)(犹太王 ethnarch of Judaea) 和希律安提帕(Herod Antipas,tetrach of Galilee 迦利利分封的王)(路三:1,可六:14,路二十三:7)。此安提帕娶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Herodias)。

5。Cleopatra -- 生腓力(Philip tetrach of Ituraea,作以土利亚和特拉可尼地方分封的王)(路三:1),娶Salome 。

C。希律亚基帕一世(Herod Agrippa I,徒十二:1) -- 看上文 B 2a,死于44年。有以下几个儿女:

1。希律亚基帕二世(Herod Agrippa II,徒二十五:13)

2。百妮基(Bernice,徒二十五:13),先嫁给叔父 Herod king of Chalcis (上文的 B 2b),后与哥哥希律亚基帕二世同住。

3。土西拉(Drusilla,徒二十四:24),嫁给巡抚腓力斯(Felix)

所以,13 节的亚基帕王(二世)是希律亚基帕王一世的儿子(徒十二:1)。在亚基帕王一世突然去世后,这个孩子年纪尚幼,要等到四年后,就是48年,才被革老丢(Claudius)封为巴勒斯坦北部一个小省份迦基士(Chalcis) 的王(这王位本是他叔父所拥有)。在53年,亚基帕王二世让出王位,以换取由腓力和吕撒聂管治的封地(路三:1),并以该撒利亚腓立比(Caesarea Philippi)作为首府,他还获得委任大祭司的权柄。直到66年。三年后,尼禄王又把好些在迦利利海周围的村庄和城市交给他管治。为了报答尼禄的厚恩,他把首府改名为尼禄尼斯(Neroius)。这个亚基帕在罗马受教育,深谙罗马的政策。耶路撒冷在 70年被毁后,他就回到罗马,约在主后 100年逝世。

百妮基(Bernice)是亚基帕二世的妹妹。她先嫁给自己的叔父,丈夫在 48年去世后,她就跑到罗马和哥哥同住,为了堵塞闲言,她再次结婚。等到亚基帕被封为王后,她又抛弃了丈夫,改嫁给亚基帕王。耶路撒冷被毁后,她先后作过维斯巴新(Vespasian,69 - 79)和提多(Titus,79 - 81)的情妇。

亚基帕王和百妮基来到该撒利亚,问非斯都安。

“非斯都将保罗的事告诉王说:‘这里有一个人,是腓力斯留在监里的。我在耶路撒冷的时候,祭司长和犹太的长老将他的事禀报了我,求我定他的罪。我对他们说:<无论什么人,被告还没有和原告对质,未得机会分诉所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这不是罗马人的条例。>及至他们都来到这里,我就不耽延,第二天便坐堂,吩咐把那人提上来。。。”-- 非斯都从前任巡抚腓力斯手上接了犹太人控告保罗的这起案件,因着保罗突然要上诉该撒,使他一时措手不及,因为凡是上诉的案件,巡抚一定要呈上一份公函,奏明上诉的原委。但他实在不能肯定保罗的罪状,亚基帕王的拜访来得正是时候,因为他知道亚基帕王有部分犹太人的血统,必然熟悉犹太人的律法,可以帮助他草拟这封公函。

“。。所告的,并没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恶事,不过是有几样辩论,为他们自己敬鬼神的事,又为一个人名叫耶稣,是已经死了,保罗却说他是活着的。”-- 一个外邦人的巡抚,在短短的听审里,竟然能够一针见血地指出,保罗之所以被犹太人控告,关键所在是他传讲耶稣从死里复活这回事。我要留到下一课再和大家查考这个重要的课题。

“亚基帕对非斯都说:‘我自己也愿听这人辩论。’非斯都说:‘明天你可以听。’”-- 当年主耶稣在巡抚彼拉多面前受审,也曾被送到希律安提帕那里,希律和他的兵丁极度藐视他,戏弄他(路二十三:6 - 12);现在主的仆人保罗也是一样,要被带到希律亚基帕面前,你说他会受到怎么样的待遇?

3。徒二十五:23 - 27  “23第二天,亚基帕和百妮基大张威势而来,同着众千夫长和城里的尊贵人进了公厅。非斯都吩咐一声,就有人将保罗带进来。24非斯都说:‘亚基帕王和在这里的诸位啊,你们看这人,就是一切犹太人在耶路撒冷和这里,曾向我恳求呼叫说:<不可容他再活着!>25但我查明他没有犯什么该死的罪,并且他自己上告于皇帝,所以我定意把他解去。26论到这人,我没有确实的事可以奏明主上。因此,我带他到你们面前,也特意带他到你亚基帕王面前,为要在查问之后有所陈奏。27据我看来,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

“第二天,亚基帕和百妮基大张威势而来,同着众千夫长和城里的尊贵人进了公厅。非斯都吩咐一声,就有人将保罗带进来。”-- 用现代的语言来说,这是一场“作秀表演”。路加把当天“作秀”的排场描绘得淋漓尽致。亚基帕王和百妮基以一副皇族的气派,大张旗鼓地进入殿堂,跟随的是几个千夫长(当然还有罗马兵丁),和城里许多尊贵人。保罗被带进来的时候,我们可以想象得到,高坐在审判席上的是巡抚非斯都、亚基帕和百妮基,他们服饰光鲜,耀武扬威;两旁尽是尊贵人,和一列列带刀持枪的罗马兵丁,殿中那股气势锐不可当。这边厢却站着一个手带锁链,衣衫褴褛的囚犯。保罗要在这个“戏台”上为主作见证。

“但我查明他没有犯什么该死的罪,并且他自己上告于皇帝,所以我定意把他解去。论到这人,我没有确实的事可以奏明主上。因此,我带他到你们面前,也特意带他到你亚基帕王面前,为要在查问之后有所陈奏。据我看来,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 非斯都的这番话的确是肺腑之言,就像彼拉多一样,他查不出耶稣犯了什么该死的罪,但却又不能释放保罗,一来因为保罗早先提出要上告该撒,二来他不敢得罪犹太人,以免自己的乌纱帽不保。正在两难之间,亚基帕王的听审至少帮他“指明保罗的罪案”。

默想:

林前四:9  “我想上帝把我们使徒明明列在末后,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为我们成了一台戏,给世人和天使观看。”

来十:33  “一面被毁谤,遭患难,成了戏景,叫众人观看;一面陪伴那些受这样苦难的人”

弟兄姐妹,你是戏中人吗?还是旁观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问题要提出来讨论吗?欢迎您和我联络。电邮地址是:

pcchong1822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