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 约十四:13
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 十四:14
使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他就赐给你们。-- 十五:16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向父求什么,他必因我的名赐给你们。-- 十六:23
向来你们没有奉我的名求什么,如今你们求就必得着。-- 十六:24
到那日,你们要奉我的名祈求。-- 十六:26
以前门徒从未奉耶稣的名祈祷,耶稣自己也没有这样说过。他最接近的话是“奉我的名聚会”(参太十八:20)。而在他离世以前,他翻来覆去提到这句话,要门徒及我们知道,他的名字与那些无穷的应许(“无论什么”、“什么”、“你要什么”)紧紧相连,是我们祈求时唯一而全备的倚靠。祈祷的能力与回应端赖我们如何适用主名。
名字究竟是什么?乃是一个人的称号或代表。当我提到或听见一个名字就想起那个人的音容,我对他的认识,以及他给予我的印象。一个君王的名字可以代表他的尊荣、权柄、与国家;他的名字象徵他的权威。因此,神的每一个圣名都蕴含并代表那不可见者的部份荣耀。基督的圣名则代表他过去的一切作为、现在的地位、以及中保的工作。
奉别人的名字做事是什么意思?乃是运用其人的能力、权威,作他的全权代表。我们知道,这样运用别人的名字,必须以利益相符为先决条件。一个人决不会任凭另一个人自由运用自己的名字;除非他先确信,他的名誉与利益在那人身上,如同在他自己身上一般安全。
基督让我们自由运用他的名字,又承诺凡凭他的名字而求必定得着,这是什么意思呢?通常一个人会在某种特别状况下,让另一个人用他的名字要求一些东西,但是这无法与主的应许相提并论。耶稣郑重给予所有门徒普遍、无限量的权利,无论何时、无论何种意愿,都能自由使用他的名字。除非他有把握将自己的利益托付我们;知道我们能保守他的尊荣,他就不会这么做。自由运用别人的名字,总是表示对方绝大的信任、密切的关系。将自己的名字交付别人的人,自己必立於旁观的地位,一任别人代表自己行事;而运用别人名字的人也就放弃了本名,视同无用。我如果奉他人之名而行,就是否定自己、我不只是运用他的名字,也代表他的人及他的身份,不再有我本人及我的身份。
这种运用他人之名的情形可能是一种法律上的结合。比方一个商人外出,把商行委托一名主要的店员,给他某种程度的权限,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动用数千英磅。店员这样做,不是为他自己,乃是谋商行的利益。由於商人了解他,信任他对商行完全忠心,才敢将自己的名字与产业委托他。主耶稣基督在升天之时,把他的圣工 -- 在地上建立他的国度 -- 完全委托他的仆人。他一定要将他的名字赐给他们,好让他们能调动所需要的后援来做敞成他的事工。而他们属灵权柄(即运用他的能力)的大小,与他们为主效忠的程度成正比。使用主名常表示不求自己的益处,但求我们所代表的主的益处。
运用他人的名字,也可能是一种生命的结合。商人和店员之例只是暂时的结合。但是我们知道,在地上同一个生命便有同一个名字:孩子因有父亲的生命,就有父亲的姓氏。一位好父亲的孩于常会因他的姓氏而蒙受他人的尊敬或帮助。但是他自己在品行上若不如父亲,一经别人发现,这种礼遇就不会长久;名字与德行必须一致。若是如此,这孩子必得父亲朋友们加倍的称许:他的品德增添了他们原先对这名字的爱戴与尊崇。信徒对於基督也是如此:我们是与他的生命合一;因此我们可以奉他的名行事。我们运用他名字的能力,无论是对神、对人、对鬼魔,都视我们的灵命与他联合的程度而定。名字的运用与生命的合一息息相关,耶稣的名与他的灵乃是合而为一的。(注一)
能运用主名的结合,也可能是爱的结合。一个新妇,过去的生活虽然十分贫穷,一经迎娶,便抛弃自己的名字,袭用丈夫的名字,而且有运用夫名的权力。用夫名购物,必不会被拒绝。这是因着她丈夫已经选择她归自己,信任她关怀丈夫的事:他们已经成为一体。而那位属天的新郎也必定会这麽作。他既爱我们,使我们与他合而为一,他怎会不让这些拥有他名字的人在天父面前运用他的名字,或用这名字到他面前支取一切需要。不论何人若能舍己为耶稣的名而活,必能日日加增奉他名字祈求的属灵度量。我既运用别人的名字,就必舍弃自己的名字,同时放弃我独立的生活;但是,同时在他名分以内的一切,也都必归我所有。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一般对这些经文的解释何等不够。一般常举的例,是一位使者奉另一人的名义提出要求,或是一位罪犯奉他保人的名义提出恳求。然而,耶稣乃是与父同在,我们不是奉一位不在场之人的名。而我们向耶稣祈求时,也必须奉他的名。名字是人的代表,耶稣的名,是要与耶稣在心意、生命与爱里完全结合,住在他里面,为他而活。若耶稣的名在我的生命与心灵中恒居首位,我的信心便会增长,确知凡我奉主名求的必定成就。耶稣的名与祈祷的能力并连。耶稣的名字若成为主宰我生命的能力,他在祈祷中的能力也会彰显出来。
因此,我们明白凡事都要看我们和基督之名的关系如何。这名字对我生命的能力,等於对我祈祷的能力。圣经上不只一次向我们说明这一点。譬如:”无论作什么,都要奉主耶稣的名”(西三:17)这句话与“无论求什么”正好互补。奉主名行事与奉主名祈祷,有连带关系。又如:“我们却永永远远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四:5)由这句话可见,主的名必须具有管辖整个生命的能力,惟有如此,它才会在祈祷上有能力。神不是看我们的口舌,而是察验我们的生活,看主的名对我们有何意义。圣经记载:“这二人是为我主耶稣基督的名,不顾性命的。”(徒十五:26),“我为主耶稣基督的名。。。就是死。。。也是愿意的。”(徒廿一:13)由此可见,我们与耶稣的名应当有的关系是:如果主名是我的一切,它就在为我获得一切。若我让主拥有我的一切,他也会将他所有的一切给我。
“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这是千真万确的应许。信徒曾想把它的范围缩小,因它似乎过份自由了;这样无条件地相信人,太危险了。我们不明白“奉我的名”本身就有安全保障。这份属灵的能力全看一个人的生活行事奉主名到什么程度;没有人超过度量来运用。我们如何在人面前承担这名,便如何在父面前有能力用它。哦,让我们恳求圣灵指示我们主名的意义为何,如何正确运用这名。惟有透过圣灵,这超乎天上诸名的名,才会同样在我们心灵与生命中,占至尊之位置。
耶稣的门徒啊,让这一课深深进入你们心中。主耶稣说,惟有奉我的名,才可以有求必应。天门已经为你们开了;灵界一切的能力与宝贝,都等你们取来向世人施用。哦!来吧!让我们学习奉耶稣的名祈祷。主曾向门徒说,如今则向我们说:“向来你们没有奉我的名求什么,如今你们求就必得着。”(约翰十六:24)每一个耶稣的门徒都应当寻求与他祭司职份相称的权力,运用他所有的能力倾福於周围的人,完成工作。信徒呀!要警醒,聆听这信息:若不藉你的祈祷,这些事就不会实现,有些恩典就不会赐下。警醒吧,用主的名开启天上的宝藏,拯救将亡的世界。要像天上君王的仆人一般,学习运用他的名:“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
荣耀的主!你教训我们的每一课都有丰富深奥的意义,似乎只要学会一课,我便知道如何正确的祈祷了。今天我再次觉得,我每天所需要的祈祷似乎只有一个;主啊,教导我何为奉你的名祈祷。教导我无论生活、动作、言语、行为,一切都能奉耶稣的名,以至我的祈祷别无其他,乃是奉那有福之名而求。
主啊,教导我紧紧抓住这宝贵的应许,知道奉你的名无论求什么,你都必成就,父也会赐下。虽然我还不十分明白,更没有达到那完全的结合,就是你说,“奉我的名”时你所要求的结合,然而我仍要紧紧抓住这应许,直到它以这样的确据充满我心:凡事都奉基督的名。
哦!我的主,让你的圣灵教导我这功课。因你曾说:“保惠师,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圣灵”(约十四:26)圣灵知道因你的名从天被差遣而来是怎么回事,他知道如何在主仆的身上显现,并且他知道如何 -- 单单运用他的名来荣耀他。主耶稣!让你的灵住在我心里,充满我;我愿意全然顺服,听凭他管理,引导。他的名与他的灵是合一的,透过他,你的名能成为生命与祈祷的能力。如此,我就可以为你名的缘故舍弃一切,奉你的名向神、向人说话,证实这名确实是超乎万名之上的名。
主耶稣,求你透过圣灵教导我奉你的名祈祷。阿们。
附注:
“奉基督的名祈祷”是什么意思?应该不仅是指来到神面前时,相信救主是中保而已。门徒讲耶稣教导他们祷告,他告诉他们要为那些事祈求。后来耶稣对他们说:“向来你们没有奉我的名求什么”。直到圣灵降临之前,主祷文中的七项祈求要点,是他们祈祷的重心。当基督的灵降临至他们心中,他们便渴望基督为我们所得着的那份祝福,就是他以大祭司的身份祈求而从父得着的祝福。这种祈求是有求必应的。父总是乐意赐下基督所求的一切。基督的灵不断教导我们,使我们的祷告能得基督的批准,呈到父面前。因此,奉基督的名祈祷便是认同基督为我们的公义,藉圣灵的内住使我们的意愿与基督认同。在圣灵里祷告,按着父的旨意祈求,奉基督的名祈祷,含意都相同。父自己爱我们,愿意听我们祈求;而两位代求者,基督 -- 天上的辩护者,与圣灵 -- 我们里面的辩护者,都是父在爱里的赏赐。
“这种观点乍看之下,仿佛不及一般的解释能安慰人心。一般的看法是,奉基督的名祈祷,主要是指信任基督完成的善工。这种看法的缺点,是没有将救主的代求与父的旨意,及内住之圣灵对祈祷的帮助结合起来;也没有完全了解基督中保的作用;因为中保不仅是指圣父为了基督的缘故,能接纳我和我的祈祷,也是指基督自己将我的祈求当作他的祈求,由他为我而求,就像所有的祝福都是由他的宝血为我买来的。”
“所有的祈祷只有一个基本条件,就是我们能奉耶稣的名提出来,符合他对我们的期望,符合父的旨意,符合圣灵的教导。因此,若缺乏自我省察、默想、否定自己,或简言之,若缺乏圣灵的帮助,便不可能奉基督的名祈祷。” -- 沙费夫,主祷文(Saphiv, The Lord's Prayer)(411 - 412 页)。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这是说,要奉主的本性而求;因为神是按照事物的本性来称呼各事。我们奉基督的名祷告,并非只在提出一些要求之后,说一句:“我奉耶稣基督的名而求”,而是按照主的本性而祈求。主的本性乃是爱,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父神的旨意与所有受造之物的好处。这样的祈求,是他自己的灵在我们心中的呼求。(Jukes, The New 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