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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论

(资料取自唐崇荣牧师的《神的预定与人的自由》)

第二章 - 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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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被赋予自由的受造者

    B。自由的中性本质

    C。自由的特性:

        1。限制性

        2。危机性

        3。责任性

    D。自由的四个阶段:

        1。可善可恶的自由

        2。只能犯罪、不能不犯罪的自由

        3。可以不犯罪的自由

        4。不再犯罪的自由

    在第一课,我们已经思想到一个很关键性的问题,就是「永存」与「偶存」两者,一个作为善的源头,一个作为恶的源头,显示这并不是二元论可以解决的问题。「偶存」既是恶的源头,那就绝对不能与「永存」这善的本体相提并论;因此,基督教是站在神绝对得胜的地步来处理善恶的间题,也处理人生前途的问题。更详细地说,我们的神是善的本体,我们的神是永恒的;而被造界之所以有恶的存在,乃是出于受造者的本身,因此恶不是永存的。神的永恒一定得胜罪恶,神的救赎一定成就,神永恒的旨意一定成全,所以,我们有信心、有把握能面向未来的日子。如果你不从这一方面切入,你就只能把这些当作理论性的推敲,而不是生命得胜的动能。 

    基督徒的信仰并不是一种「众宗教中间任由我们随便择其一」的信仰,而是「惟一真理的本体启示给我们」的信仰。当你还没有听第一课的时候,也许不认为第一课的道理是那麽的关系重大,但当你听完了以后,你就明白为何我们不能走在「二元论」的道路中间;我们一定要照着神的启示、神的本性,明白「永存者的善」和「偶存者的恶」之间是不一样的层次,因此我们的得胜是必然的。感谢上帝!

被赋予自由的受造者

    为什麽神让「偶存」的受造者有犯罪作恶的可能呢?既然神自己不是恶的源头,为什麽神创造的「偶存者」却被赋予自由,以至於可能成为恶的源头?神为什麽要这样做?如果上帝创造的时候,没有把犯罪作恶的可能性(也就是「自由的选择」)放在受造者的功能中,这样岂不是更好吗?如果上帝所造的受造者是不能犯罪的,那麽也就不需要预备救恩、不需要悔改这些步骤,也不需要有审判的结局了!「上帝啊,为什麽你要创造一个能背叛你、抵挡你、违背你旨意的受造物,以致你还要亲自干预、拯救、发怒、定罪、审判,产生这麽多令你烦恼的事情呢?」

    我相信有思想的人在遇到这些神学课题的时候都曾经困惑过,在我们信仰的道路上,这些问题常常使我们对上帝起了疑惑,信心动摇。我们从各地爱发问的人生命深处看到这些困扰他们的问题,所以在这一课我就要解决这些问题。 

    受造物因上帝创造的动能和上帝创造的工作,从「无」成为「有」,又在「有」的中间被赋予可以反对、可以顺从上帝的本能,而且这个「有」,在永恒界有延续存在的本质;那么,当恶从受造者产生以后,这背叛神而继续存在于永恒中间的受造物,就要因此受审判、被定罪,再与神永远分开。关于这些,我们要怎麽了解?

    在上帝所创造的万物之中,惟独被赐予「灵」的活物有自由的功能、道德的责任,以致在永恒中有受审判的可能。当人被造以前,另外一种有灵的受造物已经被赋予自由了。这样,「自由」并不是在被造的人生命本质中间才有的;我们不是最先拥有自由或者垄断自由的活物。在人还没有被造的时候,上帝就已经创造了灵界受造物,并赋予他们自由,使他们有责任、有道德功能、有受审判的可能,这受造物就是「天使」。 

    上帝创造天使之后,他创造了人。当人被赋予自由功能的时候,人即刻成为一个可以被试探的活物。通常我们的疑问就只到这里 -- 「为什麽上帝给我有犯罪的可能?」「为什麽上帝要创造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为什麽上帝许可蛇进入伊甸园?」「为什麽上帝不把我造成一个不能犯罪的活物?」但在这个程序之前的问题,我们却很少去问。 

    在这里,我要追溯一个关于天使的问题 -- 「为什麽灵界的受造物有自由能叛神,又有道德责任要向上帝交帐、受审判呢?」天使有自由吗?有。如果天使没有自由的话,为什麽圣经还要说他是「不守本位的天使」_(参:犹 6)呢?一个不守本位、能背叛的活物,一定是应用了他选择的权利、自由的功能,才会不守本位、反抗神的权柄,而成了有犯罪记录、有本位的挪移、有神判断为罪恶的撒但。 

    旧约只有四处的经文提到「撒但」(参:代上廿一:l;伯一:6-12,二:1-7;亚三:1-2),「撒但」原是神对「背叛的天使长」的称呼。当「撒但」这个名字从神的口中发出来的时候,就等于是对「能背叛他的天使」的一个宣判、定罪。「撒但」的意思就是「抵挡者」;所以,当神定了这灵界活物「抵挡神」的罪名时,也就是上帝宣布它有自由却误用自由与神的旨意相背,因此叫做「撒但」。而上帝所造的天使,是非常光荣、非常尊贵的活物,这是圣经的记载:「你无所不备,智慧充足,全然美丽。」(结廿八:12)他们是灵,他们有敬拜的权柄,可以事奉神,可以与神交往;他们可以在神宝座的四周彼此呼喊,把荣耀归给上帝;他们可以在地上执行神给他们的命令。所以,天使是有能力的灵界活物,天使是有永恒本质的灵界活物,天使是有智慧的灵界活物,天使是美丽而且在灵里面有神赋予真正艺术价值的灵界活物,天使更是拥有被定罪之自由功用可能的灵界活物。

    既然上帝造了这麽高贵的活物,为什麽不让他成为永远不能犯罪的受造物?这句话本身已经隐藏着矛盾了,因为所谓的「高贵」,那最高贵的部分就是「自由」;但是,「自由」在高贵之中却隐藏着危机,这个「自由的本质」正是我们所要探讨的。

自由的中性本质 

    自由是必需的吗?是。因为「自由」和「高贵」不能分开,「自由」和「至高的价值」是同体的。正因为「自由」,所以位格才有真正的价值。一个有位格而没有自由的活物,只是一个完全没有道德可能的活物。自由之所以是必需的,因为自由是道德最重要的基础。自由被误用的时候,就产生了被定罪的「恶」的存在;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自由中间潜藏着变成「恶」的可能性,就否定自由,也否定正用自由时那个受造物的「善」。换句话说,自由的本身是中性的。当自由与神的旨意相契合的时候,受造者就成为存有「善」的活物,他的尊贵就显明出来了;但当自由被误用的时候,受造者就成为存有「恶」的活物,他的尊贵就受糟蹋、被贬值了。所以自由有所谓的「尊贵性」,但本身也隐藏了「危机性」。 

    中性的自由既然可善可恶,可以达到更高的标准、更高的价值,也可以丢弃、践踏、出卖自己原有的价值,这样,中性的自由就不能被定为没有价值。因为自由本身的价值就是「可能达到更高的价值,也可能放弃自己原有的价值」,它本身就是有价值的一个价值;所以,自由是必需的。 

    当自由被赐下来的时候,神就把拥有这自由的活物放在一个有选择之可能性的环境中间,而这环境与有自由的活物本身以外的其他事物,不一定有绝对关系;但这个自由的可能性,与创造自由的上帝之间的相对关系,已经足够使自由发挥功用了。所以,虽然只有天使与神存在,而没有其他的事物作为试探的媒介或试探的源头,这就己经足够使受造而有自由的活物,达到可善可恶的结局了。

    所以,神自己既是义的本体、善的本体、圣的本体、信实的本体、爱的本体、他就在这个位分中间,让那被造物因为拥有他形像的缘故,也可能把白己当作是另外一个义的本体、善的本体、圣的本体、爱的本体、信实的本体。如果你接受神的本体为实在的本体,那么,神就认为你是归义、归圣、归善、归爱、归信实的「义者」了。但如果你在神的义之外设立自己的义,在神的圣之外设立自己的圣,在神的爱之外设立自己的爱,在神的信实之外设立自己的信;把自己当作不归于神的义的另外一个义的本体,把自己当作不归于神的爱的另外一个爱的本体,把自己当作不归于神的圣洁的另外一个圣洁的本体,那神自己就会用他绝对独一无二、至高的权柄,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廿:3)这样,神就以他绝对独一的义,宣判你是不义的;以他独一的爱的源头,宣判你不是真的爱、你不是真的圣、你不是真的善。 

    这样,义的反面是不义,善的反面是不善,爱的反面不是真的爱,这些名词的总合就是「恶的源头」。那麽,你说:「这种宣布岂不是隐藏着非常浓厚的独裁意味在里面吗?怎麽可以说:‘异我者异己也,非我者就是恶者’?这样的判断本身岂不是就不公义了吗?」 不是的!善之外就不是善,义之外就不是义,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定律。善之外就是「非善」,义之外就是「非义」;而这个善的本体是独一永恒自我存在的,所以他绝对不会错误。当他宣判与他不同的为「不义」、「不圣」、「不善」的时候,他的宣判本身一定是义、是圣、是善的,因为他是义的本体。他不可能从义的本体产生不义的判断,不可能从圣的本体产生不圣的判断,不可能从善的本体产生不善的判断。这样,神独行奇事是绝对必然,是圣、是义、是真的,因为神是义的本体、圣的本体、爱的本体,在神中间绝对没有不义,神所做的尽是全善、全义、全圣、全爱。 

    上帝宣布说:「你有罪了!」罪就存在了。罪的存在是不是因为神的宣布才存在的?不是!罪的存在是因为神的宣布而被显明出来。罪的存在是产生的,从受造而不顺服义的个体(也就是有灵的位格)中间产生出来。当罪产生的时候,这产生罪的个体自认为他只不过是应用了自由;但神宣布这种应用自由、却不把自己归回神的圣,乃为不圣;不把自己归回神的义,乃为不义。这一个宣判就显明了罪的存在。 

    这样,出于受造之物的不顺从早已经存在,神的宣布只是显明了罪的存在。我们一定要认清楚,这其间的责任在于那背叛神的,而不在于宣判的神。 

    你说:「岂不就是神把这个自由给了受造之物吗?既然给了受造之物,岂不是让受造之物可以享有自由、享用自由?既然享有自由、享用自由,为什麽还要宣判他用的时候不合神的意思,称这为「罪』呢?受造之物岂不是被冤枉了吗?受造之物岂不是因为领受了这个自由,然后才有受审判的可能、被定罪的结局,他们是不是吃亏了呢?」可能你要问的问题没有细到这个程度,但我们一条一条把它牵扯出来的时候,就使你所思想的可以照着圣经的原则,进到比平常更深的一个地步。

    我们在这里有一个推论:这位在人被造以前就已经存在的撒但,原本是一个「天使长」。我们怎麽可以做这样的推论呢?怎麽可以从圣经所启示的原则中间,推论到神还没有赐下启示以前的事呢?这是圣经的原则,因为神是不变的-- 「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一:17)。「时代派」(Dispensationalism)的毛病,就是把神当作是一个「在不同时代可以用不同方法来对待人」的上帝;而归正神学要强调「神是不变的」,所以,从古至今、从永恒到永恒(包括启示圣经以前),这位自存永存的上帝,都以「不变」作为他是神的本质的表现。因此,他怎样处理人的白由的问题,与怎样处理天使长的自由的问题,必定是一样的;只是他按着自己的主权定了人可以得救,却没有把救恩赐给天使 -- 这个不小在「义」的范围,乃是在「神的主权」的范围。我们有机会时会再提「恩典」和 「主权」的关系 、「恩典」和「公义」的没有关系。

自由的特性

1。限制性 

    上帝向我们启示「亚当的自由」的时候,很清楚地记载并行的两件事 -- 「你可以吃」(参:创二:16)、「你不可以吃」(参:创二:17)。当上帝讲「你可以吃」的时候,是给你选择,这就是我们常用的名词 -- 「自由的范围」。但当上帝讲「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创二:17)的时候,这是「命令」与「限制」。所以圣经一开始提到有关自由的课题的时候,就已经把「自由」和「限制」、「自由」和「命令」连在一起讲了。所有的哲学堕落了以后,所能解释的「自由」都没有持定这个总原理。你从哲学家、文化学者的书中所看到的「自由」,都把没有命令的自由、没有限制的自由叫做「自由」。这不是圣经的教训!因为圣经的教训从第一次提到人有自由选择的时候,就把「命令」一并提出来,这是神所启示的真理中间超越所有堕落文化的地方,是被罪玷污的理性所能想像一切自由的哲学所不可及的。感谢上帝!

    这样说来,「自由」就不是绝对的。所以接下来我们就要思想,怎样才是圣经所谈论的「自由」呢?当你读到哲学家(特别是廿世纪的「存在主义哲学」)所谈论的自由时,你会发现,他们都用非常超越的自由去讨论不应当那麽超越的自由;他们都假设自由应当是「自在」、「不受约束」、「没有命令」、「没有限制」,而且人就是在这种状况中间,才能决定自己未来的价值、未来的命运。法国的沙特(Jean Paul Sartre, 1905 - 1980)说:「人未来的命运,是掌握在自己现在的自由中间,只有自己可以决定自己以后的价值;价值的决定权操控在我的手中,所以我用自由决定我自己的前途。」这些思想家因为不明白神的启示,也不愿意服在神的启示之下,所以他们没有办法了解上帝赐人自由的时候,原是与「命令」连在一起谈的。 

    「亚当,我造的所有树上的果子你都可以吃。」自由吗?「惟独这一棵你不可以吃。」自由吗?所以自由的本质应当是怎麽样的?-- 自由应当是有限制的。如果自由没有限制的话,那我就不明白「自由」和「放纵」有什麽不同了。自由是什麽?「我要怎样就怎样」?如果你把这个当作「自由」的话,你就侮辱了自由的本体,你就曲解了自由的定义,你就把自由和犯罪以后的放纵连在-起,践踏那真正自由的尊贵。 

    所以 圣经很清楚地告诉我们,赐自由的上帝亲自赐下命令,作为「自由是一定要有限制」的最初的启示。没有限制的自由不是自由,而是自由的误用、自由的误解、自由的自杀(Unlimited freedom is not freedom. It is the abuse of freedom, misinterpretation of freedom and suicide of freedom.) 没有限制的自由,终极的结果就是自杀 -- 自由会杀死自由的本身,那是放纵。当年轻人懂得这一句话的时候,他一生会幸福得多,因为他对自由的曲解,也就是他对自己生命幸福的曲解。 

    其实,单单就我们逻辑理性的了解来看,自由本身就已经是有限制的,譬如我对大家说:「现在你们开始讨论『自由』,讨论完了,把你们对『自由』的定义讲给我听好不好?」你问:「给我几分钟讨论自由?」我说:「给你十分钟。」这一句话已经暗示自由被「十分钟」限制了。你是不是感到很有意思? 

    接下来当你们讨论的时候,你就开始用你所认为的来定义「自由」。你不能说:「随便怎麽讲都一定是对的。」如果「随便怎么讲都一定是对的」,那就等于「自由」和「放纵」又连在一起了。但当你说「自由一定有定义」的时候,你也就承认在你为自由下定义的同时,已经给自由定了一个有限制的范围。所以,自由如果是没有限制、没有范畴的,我们就不知道那个自由是什麽自由! 

    德国唯心论最重要的创始人康德(Immanuel Kant,1724 - 1804)就曾经提过这种思想。他说:「自由不是我要做什麽就做什么;相反的,自由是我不要做什么,我就有能力不做我所不要做的,这才叫做『自由』。」所以,「我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这叫做「放纵」;但「我不要做什麽,我就能够不做什么」,这个才叫做「自由」。 

    康德的思想再一次提醒我们:自由的本身是一定有范围的,有与良善发生关系的能力作为动能,去限制、去发挥我们认为应当是善的范围。这样,「自由」应当和善的本体发生关系,从善的范围受到限制。 

    上帝是绝对自由的,上帝也是善的本体,所以上帝的「自由」和上帝的「善」是结连的;上帝是自由的,上帝也是爱的本体,所以上帝的「自由」和上帝的「爱」就结连在一起;上帝是自由的,上帝又是圣洁的,上帝的「自由」和上帝的「圣洁」又连在一起了。当上帝为自由赐下限定的命令时,也就是上帝把他自己其他的道德本性,和他自主自由、自有永有的这个位格的本质相连在一起。所以,所有的自由,只要没有和上帝本体其他道德本性关连的,都不是真自由!那些不过是自由的滥用、自由的糟蹋、自由的自我践踏、自由的自杀! 

    自由一定是有限制的,而这个限制的范围就是神的本性,这个限制的本质就是神的道德本性。正因为自由是有限制的,就产生了自由对自由的保障、自由对自由福祉的真正印证,这种自由才是自由!雅各书就提到了这个观念,令我感到很惊奇 -- 「使人自由之律法」(雅一25);另一处圣经把自由、爱、律法连在一起 -- 「律法的总归就是爱」(参:提前一:5)。这样,我们看见「爱」、「律法」与「自由」是连在一起的,哪里有律法,哪里就有限制,在限制中间的自由有出于爱的动机,所有爱神、爱人的人就成全了律法。上帝把律法赐下来是为了爱,律法的总归也是爱;上帝赐下命令,而遵行命令的就是爱上帝,你发现了没有呢?「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约十四:21),爱和命令就结连在一起了。上帝赐下律法,因为他爱,所以「爱」是律法的动机;而律法的总归又是爱。律法就是命令,命令就是限制,限制包围了你的自由,但也保证了你自由的安全。所以在自由的限制之中,你享受自由真正的完全。因为神的爱,所以赐下命令;因为是命令,你去遵守,所以你爱神;又爱神、又爱人的就乐意在自由中间遵守命令的限制,而你在命令的限制中间,就因为律法得到自由。 

    你说:「有这样的哲学吗?有这样的文化吗?」这都在圣经里面!圣经的美妙之处、伟大之处,是我们一生一世无穷无尽享受的根源,而这个享受只赐给那些昼夜思想耶和华律法的人。你思想的时候,你就得着自由;你只能在神的道里面思想,就因此受限制。在限制中间的自由,在自由中间受限制;在这个限制中间得保障,在保障中间发现命令的总归、发现命令的源头,并且发现命令在限制自由中间所扮演的角色。 

    你们享受这样的课程吗?你们是不是感到除了神的话以外,再也没有办法得享心中的甘甜呢?你一定会的!除非你把坐在这里当作是一种无意义的限制,捆绑了你的自由,否则你必定深深体会,你在这种限制中间自由地享受圣经对自由奥秘的启发,真是一种在限制中间的自由、在自由中间的享受,这就是神的方法。感谢上帝! 

2。危机性 

    自由本身不但是限制性的,自由本身也是危机性的。当上帝把自由赋于一个位格的时候,这个位格就应当受尊重并拥有特权好好使用这个大恩赐。所以你被造为人,是神对你最大的尊重;你被赋予自由,是神对你最大的信任;你有自由,是你成为人最尊贵的一个本质。神爱你,神尊重你,神把你造成人;你受信任,你受尊重,你被赋予最高的价值,因为价值就在自由的本性中间奠定了。而这个价值所隐藏的危机,是你被信任、你被赋予很大的责任 -- 人把我当作可信任、可交托的对象时,我一定会感到高兴,因为他尊重我;但我一定也会感到战兢,因为我被信任。这就是身为人与所有动物不同的地方。但当一个人在被信任的地位中间,竟然因为被信任而胡作非为,这个人就是轻看自己、出卖自己、践踏自己、羞辱自己。 

    所以上帝在这个危机性的信任中间,赐下了一句警戒性的话语。传道书说:「青年人,看你要看的,做你要做的。」(参:传十一:9)神给你自由,使你可以做、可以看。你说:「是啊,这句话很对,因为青年人嘛,趁着眼睛还能看要快快看,老了眼睛昏花看不见很可惜;趁着还有体力做要快快做,老了没力气就不能做。所以,现在我要嫖、我要赌、我要吃、我要喝,我要尽量作恶。」那你尽量做吧!青年人,自由给了你,权柄交在你手中,潜在能已经隐藏在你生命的里面。「青年人,要看的尽量看,要做的尽量做」,这是告诉你,你是自由的;但后面的一句话是什麽?「为这一切的事,上帝必审问你」,这就是自由有限制,再加上自由的危机,以后要向神交帐的警戒之一。所以圣经每次论自由的时候,就会连结另外一个要素,这是别的哲学书里面所没有的。 

    上帝给亚当自由,但是把命令一并赐下来;传道书告诉我们青年人有自由,同时也把「结局要受审问」的警语赐下来。这样,我们不能因为上帝光提到我们是有自由的,就忽略上帝在自由之后所讲的那些警戒的话,而用这样轻率的态度来玩弄自己。 

    一个人对神真理整体有平衡的了解,是他的行为可以不偏不倚的原因;一个真正把上帝道理的整全性平衡地告诉你的传道人,是教会一个很清楚的蒙恩记号。如果我对你讲的只是真理中间某些词句的一部分,而没有看见真理平衡性的另外一部分,纵然我口若悬河、语如珠玑,但是我并没有抱平衡的真理交待清楚,那我就不是好的传道人,你也不可能成为健全的基督徒。明白吗?所以神赐下话语有这个原则在里面 -- 「亚当,你是自由的,但我是有命令的」,「青年人,你是自由的,但是我要审判你」 

    这个自由是含有命令的,因为我们要遵行神的旨意;这个自由是有危机性的,因为我们要受神的审问。神已经赐下信托我们、尊重我们的记号。凡被信任的人应当自我尊重,儿被信托的人应当自我儆醒;你要以「敬畏上帝」作为立身之本,以「遵行主道」作为命令的约束,就如同圣经所教导我们的那样。「穿戴全副军装」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 用真理束腰(参:弗六:14),也就是在真理中间享受自由的人,要先用真理作你的腰带约束自己。这样,我们从圣经中知道上帝赐下自由,也在其中看见上帝告诉我们应当怎样应用自由、怎样享受自由。

3。责任性 

    接下去,我们再看自由的「责任性」。神既赐下自由,人就因自由是神的恩而应当对上帝负当尽的责任,We should be responsive to all the graces given to us;这是「恩典」与「对恩典的回应」平衡的道德中间一个不可忽略的原则。上帝每次赐下命令的时候,都包含着应许;上帝每次赐下恩典的时候,都包含着责任的追讨。圣经的这些原理是贯彻始终、没有改变的,而这是神的义和神的爱之间的调和。因为爱,所以把恩典赐下来;因为义,所以对你有责任的要求。这样,神的「义」和「爱」的结合,是出于他的智慧;神的「义」和「爱」结合的追讨,是靠着他的能力在你身上的运行和要求。能够把「义」和「爱」这两种非常不同的本性结合在一起的人,需要最高的智慧;而真正用智慧把「义」和「爱」结合到最平衡地步的人,就得到最大的能力。 

    神是义的本体,神也是爱的本体。当上帝命令的时候,他是用义对你说话;当他应许的时候,就用爱向你施恩。当上帝用恩典赐给一个人的时候,是用他的爱临到你的身上;当上帝要你负起责任的时候,是用义向你追讨。这两样在神自己的生命里面是完全绝对的平衡,这就成为人真正了解公平的基础。 

    公平不是「等量的施予」,公平不是「同样的恩赐」,公平不是「分量的相等」;公平是「从神领受恩」和「向神负责任」中间的平衡。这是柏拉图(Plato ,427 - 347BC) 没有办法讲论的。伯拉图所谓的「公平」是什麽?他说:「公平就是各人按照他所得到的才干做应当做的事,这叫做‘公平’。」他最深的思想就肤浅到这个地步而已 -- 有「原子弹头脑」的人不要去扫街道;只能打扫街道的人不要读研究所,免得劳民伤财、浪费资源!各人按照他所受的教育、领受的天资做份内的工作,这个叫做「公平」。但是,今天最不公平的就是阿斗生在富翁的家里,勉强留学,回来拿一个学位却学问空空;而那些大有学问的人生在穷人家里,只能替有学问的孩子们做作业,自己没有拿到学位,只得几块钱糊口,这是很不公平的事情。

    柏拉图所讲的「公平」已经很好了,一个人能够照着他得的天资做份内应当做的工作,在社会好好安身立命,以他的天资来领受应当领受的,那就已经叫「公平」了。但是这种公平观不同于圣经所说的,因为这个公平观没有办法处理「神主权」的问题。所以柏拉图不得不再讲一句话:「为了使社会的治安好、百姓容易统治,‘相信上帝’是很需要的。因为相信上帝,你就可以劝大家不要暴动,因为他们的命运是上帝安排的。」从这里我们看见柏拉图的「预定论」是「宿命论」,柏拉图的上帝是「需要的时候把他搬出来,请他作董事长;不必要的时候请他退职」的那种「上帝观」。 

    而圣经中的「公平观」是什麽?是动性的,是相对性的,是在神面前负责任的公平观,这是从耶稣的口讲出来的(你读哲学的书很少提到耶稣的名字,就连加尔文(John Calvin ,1509- 1564) 的名字也不在里面。有人说他们「不够学术」,我告诉你,我反过来看,是学术构不上他们)-- 耶稣基督的公平观是历史上最伟大的公平观,他只讲一句话:「多给谁,就向谁多取。」(路十二:48)这个才叫做「公平」。神是赐恩的源头,神也是责任追讨的审判者;所以在神面前,恩典的相对责任就变得很重要,不但解决神主权的问题,也解决了什麽叫做「公平」的问题。上帝不会审判动物,因为上帝没有把自由给它们,所以它们就没有道德责任,它们就没有受命令规条的约束,它们就没有危机的存在、没有永远的刑罚。 

    上帝把自由给了天使,他就要追讨天使的责任,把他放在危机性的中间,看他是不是归向神的义而与义合一,成为义者;或者离开神的义,为自己设立假的义的源头,而成为恶者。照样,上帝造人的时候把中性的自由给人,然后上帝要人凭着他的恩典恐惧战兢、敬畏上帝,谨慎自爱、律己,好好运用自己的自由;在上帝的命令、警戒上,并在上帝的追讨责任的这几样本质中间,来讨上帝的喜悦。这样,人就因归回上帝而被认为是与神合一,归回上帝的义而被称为「义人」。当你了解这些总原理以后,你再去看圣经中许多的词句,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耶稣基督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是正用自由最好的榜样 -- 「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十六:39)。「我可以照我的意思,但是我不;我照你的意思,因为我明白了。」我有我的意思,你有你的意思,那个叫做「个体的自由」、叫做「个别的意志」;但是当我说「不是照我的意思,乃是照你的意思」的时候,这个叫做「归回意志的总本体」、「意志归回神永恒的旨意」,叫做「自由的正用」。 

    自由的误用就是「我照我的意思,我不管你的意思 」; 自由的正用就是「不是照我的意思,是照你的意思」当意志的受造者归回意志的创造者,当理性的受造者归回真理的本体,当感情的受造者归回圣爱的自己时,这个就叫做「舍己」。所以圣经教导我们:真正伟大的自由,是甘心情愿地舍弃自己,以绝对的自觉去放弃自己错误的原理和错误的想法,甘心情愿把自己的自由约束在神的义里面,这个「自由」就是正用自由的最高峰。或者用更简单的话来说,「舍己」就是「归回神自己」,是自己甘心情愿放弃自己,把自己原有的自由归回赐自由的神,这个叫做「舍己」。「舍己」是甘心情愿把被赐予自由、拥有自由权的白己,归回赐下自由的神。是被逼的吗?不是。定甘愿的吗?是。为什麽甘愿?-- 因为神的爱感动我,神的真理光照我,神儿子耶稣的榜样启发我,使我照他的模样,把神所赋予我的自由,以乐意敬畏神的心,放在神的脚下,归回神的自己。这个叫做「舍己」。 

    这样,你就用自由得回自由,因为放弃自己,而归回神的自己 你就正用自由,把自由带到自由的总源头那里,享受永恒,享受绝对不会再衰退的自由那最大的奖赏,在神里面享受他。 

    这就是韦斯敏德小要理问答(Westminster Short Catechism, 1647) 的第一个问题:「人最大的责任是什麽?第一,荣耀上帝;第二,终身以神为乐。」你把上帝当作你的享受、当作你得喜乐,你归回他的自己,就舍弃了你的自己。而神绝对不勉强你,神把自由给你,又信托你,相信你能这麽做,结果你就在基督的榜样里面找回正用自由的办法。 

    虽然我们已经从圣经清楚看见什麽是「自由」,但是,如今我们活在这麽混乱的世界中,这样的自由和上帝从起初所赐下的自由,还是同样的吗?不是!接下去,我就要谈「自由在历史中的变迁」和「自由在人生命中的变质」的问题。

自由的四个阶段 

    原先的自由是中性的;原先的自由是好的;原先的自由是应当向神负责,而且可以靠着神的命令受约束,以至於达到善。但是,当亚当(这全人类的代表)第一次误用自由的时候,就在「运用自由」的事情上,把整个人类带进一个有严重后果的危机里面,从此以后,在堕落光景之下的人就不可能再恢复「中性自由」,的享受权了。圣经很清楚地告诉我们:亚当犯罪以前的自由和亚当犯罪以后的自由是不一样的,已经变质了。你还记得吗?我在第一课说过,只有神是自有永有,是昔在、今在、永在,是昨日、今日、直到永远没有改变的,是自存永存的本体。而被造者就不是如此,被造者偶在性的,是在时间过程中间有变动的可能;所以,自由在没有误用以前是一种本质,误用以后又是另外一种本质。真正看清楚这件事情的,不是历世历代那些讨论自由议题的哲学家,而是那位被神的道光照、整个思想回转到神真理底下的伟大教父 -- 奥古斯丁。

    奥古斯丁对「自由」有很清楚的解释。他说,原先的自由、犯罪以后的自由、信耶稣以后得着的自由,和以后在永恒中间不再犯罪的自由,这四者是不一样的(归正神学接受奥古斯丁这样的分法),这就把自由的四个「状态」提出来了:

1。可善可恶的自由 

    第一个状态,神原先造人的时候,他给人自由,那个时候的自由是怎样的?原先的自由是中性的,可善可恶,是自由加上命令的警戒。所以亚当一面有神给他的自由,一面要对上帝给他命令的限制负责任。那麽,在这种「有自由的本能」与「加上命令的自由」的紧张关系中间,人那个时候的自由是什麽样的呢?-- 是可以行善,也可以不行善的自由,这就是原先美好的中性自由。上帝造了人,就看他自己所造的甚好,所以,有自由是很好的事。但这和人堕落以后的想法却是相反的,人会这样说:「因为我有自由,所以我能犯罪,那么自由就是不好的原因。」「如果上帝没有给我自由,只给我行善的功能,我就永远只能行善,那才好。」「上帝把自由给我,而我因为有了自由才能犯罪,这样,自由的本身就是恶的源头、是恶的潜在能,我怎麽能说自由好呢?」

    上帝造了人以后,他不只是说他所造的「好」,而是「甚好」。这「甚好」与「好」之间最大的质异(qualitative difference),乃在于神的形像样式已经加在受造物的本质上。我之所以被认为甚好,而且是超过万有的好,因为我被造成为有上帝形像样式的活物。关于上帝的形像样式,你们可以看神学讲座《神的形像》那本书,里面提到神一切的本性,都好像影子一样照射在我们里面。神所有的,我们都有与此相似的本质 -- 不是「相同」是「相似」;不是「是」而是「像」。上帝是爱,我呢?像上帝一样能爱,也有被爱的本能,这个叫做「神的形像」。正因为有这个形像样式的本质在我里面,上帝才说「甚好」 -- 其中也包括了「自由」。今天我们就要单看这一点。 

    神是主,有绝对的主权,是行万事照己意的惟一独行奇事的本体。我们有上帝的形像样式,也把自己当作主体性的自主者,是有自由的受造者。上帝对宇宙说:「我是主! 」你对你四周说:「我是主……」你很像上帝。所以很多人在「自主性」上面就自我表现,成为小上帝;因为他是按照上帝的形像造的。这样,当你做主的时候,你不要人干预,因为他们的干预就妨碍了你的自主性;当你冒犯到最厉害的时候,你甚至不要上帝干预,因为你认为上帝的自主性行在你身上时,就引起「主权」的冲突。这是人无可救药的地方!上帝对受造之物说「我是主」的时候,也包括你应当伏在他的主权之下;而当你宣布说「我是主,你不可以干预我」的时候,你就降低了上帝的主权。当你强横地抢夺上帝的自主权,你还以为你正在使用你的自由的时候,你的自由已经牵涉到违背、超越、越过他命令的成分。这就产生了「人的自由到底是不是绝对」的问题。 

    上帝把自由给你,不等于你的自由可以背叛他的自主;上帝把自由给你,是要你自觉,把你的自由放在他的自主下面,那是何等的甘甜、何等的亨受。当你回到他自主权之下时,你还是自由的,因为你是甘心的,不是被逼的;那就成为被造者的生命与创造者的生命享受最甘甜的一刻 -- 「主啊,我属于你!主啊,在我身上行使你的主权! 」这也是新约最重耍的一个主题,保罗说:「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腓二:ll)这也是人得救的原因:「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徒二:21;罗十:13)「求告主名,就必得救」的意思就是:「你实实在在明白,愿意降服在神的权柄之下。」感谢上帝!上帝把自由给了人,要人把这个自由归向上帝。因「自由」是神的形像,所以上帝说:「甚好!」

    但是,当一个堕落的人用他想不通的头脑判断的时候,他常常反面思想,认为:「就是因为有这个自由,所以人才会犯罪。上帝把自由给人是不好的! 」上帝把自由给人,他说:「很好!」你因为有了自由而犯罪,所以说:「不好!」那麽,现在我们做一个测验:「认为自由是不好的,请举手! 」我给你自由哦,你可以自由地运用你的自由。如果你真的举手,说:「我认为自由不好。」那我明天把你送进监牢,你明天马上会懊悔你所讲的这句话,你就不赞同了。那我再问你:「认为自由是好的,请举手!」你一定举手。谁逼你举手的?没有。而有人不举手,他就是用自由去误用自由,故意用自由反对真正自由的好处。 

    自由好不好?自由好。如果你认为自由不好,只有一个原因 -- 你已经误用了!你误用了自由以后,你就说自由不好。这是人性很可怕的地方,我们一方面要享受恩典,一方面又不要负责任。你记得吗?刚才我们提到恩典和责任之间的平衡;但我们都是一方面领受神所赐的,一方面破坏它以后又不愿意责任。凡是领受恩典而不愿意向神交待责任的,这种心态就是「无神论」的开始。无神论真正要讲的不是「没有上帝」,这句话前面还有两个字是他没有讲出来的 -- 「最好」没有上帝。 

    什麽叫做「最好没有上帝」?就因为上帝是审判者、上帝是责任的追讨者,而我没有办法在上帝面前交待我当尽的责任,因为我已经误用了他的恩典,现在我要受审判;所以他对别人说:「没有上帝!」。虽然讲得很大声,但他对自己的良心深处却是说:「最好没有上帝。」

    所有的无神论应当加上「如果可以,‘最好’无神论。」而无神论真正的动机就是刚才讲的 -- 「要用自由,却不要负责」。 

    赌博的人,哪一个想破产的?有婚外情的人,哪一个想家破人亡?作间谍的人,有哪一个想被枪决的?他们假想:「婚外情是我的享受,我的太太不会怎麽样。」想不到家庭到了一个地步,不能再忍受感情的出轨,当他最爱的太太竟然亲自拿刀要杀他的时候,他连懊悔都来不及;为得到另外一个女人的感情,弄到整个家破人亡,一切已经太迟了!赌博的人只想赚赚钱,应付眼前经济的困难,没有想到竟赌光了所有的产业、所有的房契、所有的储蓄,赌光了孩子将来所需用的教育基金,断送了为他前途造福的机会。这些都告诉找们,罪人想的是什麽呢 -- 他们要恩典、要自由、要享受,但不要责任、不要交待、不要审判。 

    上帝会不会因为我信他,他就变成存在;因为我不信他,他就变成不存在?不!上帝不会因为你信,他就变成更存在;也不会因为你不信,他就变成不存在。神的存在,是你信或不信他的原因,不是你信或不信他的结果。所以,当你误用自由以后,你惟一盼望、惟一的幻想,就是「最好没有上帝」;无神论哲学的基础里面所存的真正动机,就是这个。 

    上帝把自由给人是好的,无论你误用不误用,你内心的深处都知道是好的;只因你误用之后怕受审判,你才说它不好,但这已经曲解了自由被赐下的意义,并不是自由原先的意义。上帝把自由给你,你误用自由犯罪作恶,使恶存在,但是,这其中也隐含了使你可以与善结合在一起的一个潜在能。这样,奥古斯丁提到「犯罪以后的自由」已经是不一样的了。

2。只能犯罪、不能不犯罪的自由 

    用奥古斯丁的话来说,原先的自由是第一期的自由,是可善可恶的(你可以行善、可以不行善);但是当人误用自由之后,亚当堕落对全人类产生的影响,我们就进到第二种白由中间。这一段历史是很长的,从亚当被赶出伊甸园直到耶稣基督再来,全人类都在这个范围里面。 

    这个时期的自由是什麽?你不能行善、你不可能行善,但你可以行不善;你只能犯罪,你不可能不犯罪。这种看法和结论,似乎苛刻地否定了宗教与文化,否定了人行善的能力,否定了人还有上帝的形像,这种结论、定见是不是太过残忍了?其实不是!对于这方面有真正了解的是保罗,他说:「我肉身中间没有良善,我已经卖给罪了。」(参:罗七:14、18)可是文化的成就、宗教的寻找岂不等于人有良善的一面吗?孟子说:「教育证明人有善的可能,所以可以用教育把人的善调教出来;人因为有善性,所以需要教育。」说得好不好啊?好。但荀于用同样的逻辑讲了另外一句话:「因为人是恶的,所以要教育他,使他可以离恶向善;他需要教育,因为他是恶的。」到底人是恶、还是善呢?奥古斯丁的说法和中国的荀子又有什麽差别呢?奥古斯丁可能也会说:「人之初,性本善。」但他所谓的「人之初」,是「亚当当初」性本善;他是指人类整个族群的当初,是性本善的。而孟子思想的「人之初,性本善」,又是哪一种「人之初」、哪一种「性本善」呢?就是「每一个人原先都是善的」。 

    圣经里而是不是也隐藏了这两种观念呢?好像有的。圣经说:「孩童的动作是清洁,是正直,都显明他的本性。」(箴廿:ll)「孩童原先就是善的」,是不是很靠近呢?但是圣经也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五一:5)不要说孩童,没有生出来就已经是坏蛋,在母腹里面你就有罪了。你说:「在母腹能有什麽罪啊?我根本没有意识型态的可能,没有思想功能的可能,没有自由意志选择的可能,没有知善恶那种知的直觉的可能,我怎麽能犯罪?」这个要探讨下去是很深很深的。我相信圣经所讲的(也就是奥古斯丁的归纳)是对的。「人之初,性本善」,亚当原先被造是好的;堕落以后呢?人只能犯罪,不能不犯罪。那麽,「人因为这样就没有善的可能吗?」这是反对预定论的人所坚持的质疑,这是伯拉纠派(Pelagianism)、亚米纽斯派(Arminianism)所不能接受的;他们的讲论,就成为历世历代中间与加尔文思想相互抗衡、打对台戏的内容。

    伯拉纠说:「一个人出生的时候,就像亚当在伊甸园里还没有犯罪的情形,他原先是可以行善、也可以作恶的,如果他从小的时候好好行善,好好照着良心、照着他的善心去行,他甚至不需要耶稣基督的救恩,也可以享受永生。」奥古斯丁说:「不!不可能。人有原罪,原罪还没有萌芽成为个人的罪行以前,已经是隐伏在人生命深处的罪性。这是自亚当犯罪以后,全人类要共同承担、共同承继、共同领受的罪性。」他就把「罪性」和「罪行」分出来了。 

    奥古斯丁说:「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间,罪性的发展使他没有可能持守一个中性的自由,也没有可能持守不犯罪;人只要一讲话就会讲错话、一走路就会走错路,因为堕落的影响已经遍及全人类了。」到了改教时期,更清楚地提到堕落的罪性已经污染整个生命,这就是「全然的败坏」;我们生命中间再也没有一个部分、我们身体中间再也没有一寸是不受罪性的影响,我们是完完全全在堕落的恶果之下生活!那麽,人有没有自由呢?有!犯罪堕落以后受罪性影响的人,他还有自由,但那是什麽自由?-- 有犯罪的自由,没有不犯罪的自由。 

    亚当堕落以前,有犯罪的自由,也有不犯罪的自由;但亚当堕落以后,人只有犯罪的自由,没有不犯罪的自由。这中间的不同、就是因为在最重要的关键时刻,人类族群的代表亚当选错了。

    我再用一个例子讲得更清楚一点:当你到了适婚年龄的时候,你爸爸说:「我想作阿公了,你要快快作爸爸,所以我劝你快快找爱人,选一个配偶吧!」你就东溜西看,后来看见两个比较有可能的。一个娴淑得不得了,就是鼻子短一点;一个美得不得了,却是泼妇骂街式的女子。当你左挑右选的时候(这个就叫做「像亚当一样有中性的自由」),你昼夜思想,两个人的影子就不断进入你的思想干扰你。爸爸想作公公,我就要作爸爸;我作不成爸爸,他就作不成公公。所以他作公公的主动的欲望,使我产生被动的主动去娶妻。这就是亚米纽斯派的思想!

    你想来想去:「唉呀!这个鼻子短一点的真是很好,我娶她一定会相夫教子,一定会百依百顺,而且一定会常常鼓励我。个性好、灵性好、德行好,可惜最怪的、最难的就是鼻子的这一寸很难补上去,要一辈子这样看她,怎麽办呢?」所以你转过来再想另外一个:「美若天仙,此形只应天上有,怎麽如今在我身边?若不是天意是什麽呢?天意难拒。」你想:「这个好,我工作多麽繁重,回来看她这么美、重担就轻一点;我看她睡觉,好像天使下凡。但是她最好不要醒,她一醒来啊,鸡犬不宁;她一喊叫,街头巷尾都听得见。我还是再等一等。」爸爸说:「不要等了,快快让我作公公。」你就说:「主啊!你给我自由意志,我现在怎麽决定呢?」

    你心里七上八下,不知道要怎麽选。结果你说:「选漂亮的!因为娶妻娶德,娶妾娶色。这样好了,德我自己守,色从她那边来! 」你就娶了那个漂亮的女子。 

    想不到才两个礼拜,原有的一点点顺服都没有了,她愿形毕露,凶到不像样!你每次洗脸的时候:「为什麽有一点咸咸的?」因为眼泪掺杂水,H2O加上NaCl,你一面哭,一面洗脸。原来她名字叫黄连,你叫哑子,「哑于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每次和她吵、气得要命的时候,你就想像:「如果另外那个在我身边多麽好?鼻子短一点又怎麽样?闭着眼睛就好了嘛!这个虽然美,一旦张开眼睛就呱呱叫。」所以你怎麽办?-- 懊悔。 

    请问,当你懊悔的时候,能不能回到你还没有结婚的那个时刻?那时你可以作选泽,现在你可不可以选?不可以选了!这就是奥古斯丁的意思。你现在只能继续拥有这个,没有可能再拥有那个了。你没有办法再像以前那样了,现在你只有一种可能性 -- 只能犯罪,不能不犯罪。 

    所以,当亚当犯罪以后,他有没有自由?有。当然,我现在用的这个名词和改教家所用的名词,意义不大一样,我要配合你们现在所领受的最大可能。而我所要讲的另外一点,是你一定要注意的,因为有时候你顾此失彼,就产生了另外一种损失。我一定要说:「人犯罪以后还有‘自由’,却不是中性的自由,不是被造、神看为甚好的自由,而是被玷污过的白由,是没有可能再一次重新选择可善可恶的自由; 到了这个地步,人只有犯罪的自由,没有不犯罪的自由。」既然不再是中性的自由,那麽,玷污了的自由到底还是不是自由?我告诉你,我不得不借用这个名词 -- 还是「自由」,但我要加「不中性」的自由;这不再是原有本质的自由,是犯罪以后的自由,是玷污了的自由。 

    你可能会问:「唐牧师,为什麽你坚持还有自由呢?」正因为还有自由,而且用这个自由再去犯罪,所以神可以审判人。你明白吗?因为自由是有相对性的责任,自由是要在神面前受审判的,自由是要向上帝交待的。如果人已经没有「自由」了,他就可以说:「又不是我要犯罪的,我没有自由嘛!上帝凭什麽审判我?」所以我要强调:犯罪还是自由,所以要受审判。 

    今天你犯罪堕落后的人性,是在犯罪上真正觉悟、真正意识、真正故意用自由的,所以你必定要为你的故意、你的意识、你自觉正在用自由而受审判。为这个缘故,我在整个课程还是不得不用「自由」这两个字。当你看改教家写的书、看归正神学的书,有些名词与我所用的是不大一样的,但你知道我的心意和他们一样;不同的是,我用改教运动传继下来的归正神学的精髓来做布道工作,而改教家是不做布道工作的,因为他们护卫真理的时候,是非常严谨的。我并没有因为现在做了布道工作就不严谨,我还是严谨的,但我用的名词里面有一点「道成肉身」精神,使听众比较容易明白,但我并没有妥协。因为你还有「自由」,而且你是出于你自己的意识去使用「自由」,继续犯罪,也因此你要受审判!

    我如果不用「自由」这两个字,你就会说:「既然我不是自由的,那我为什麽要受审判?」就因为你是自由的,你要受审判。但是,你这个自由只有单向,并不是双向的。你只能用自由一直犯罪,你已经没有自由过一个不犯罪的生活,你没有那个能力了,没有那个可能了!你再也不能回到原先还没有犯罪以前的那种中性自由,你只能继续犯罪,而且每次犯罪都是再一次使用你的自由。你的自由没有死,你的自由没有被收回,你的自由并没有因为过去所犯的罪,以至於现在失去了功用,你还在用;但是,只剩下单向的,你只有犯罪的可能,没有不犯罪的可能。这就是全世界所有人的光景 -- 大家都在自由中间犯罪,大家都在自由中间抵挡神,大家都在自由中间向撒但的试探妥协,使自己的私欲被牵引去符合外来的试探,所以你还是要在神面前负责、受审判;直到有一天你信主的时候,才有第三个时期的变化。

3。可以不犯罪的自由

    当你接受耶稣基督的时候人家问你:「要不要信主?」你说:「要!」你看,我用我的自由信主。所以不要和我讲预定,要信的就得救了。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拯救一切相信的。我要信,所以我得救;我要信,所以我蒙恩。这样强调、这样坚信的传道人比比皆是,结果呢,你很少有机会听到对「预定论」的讲解。我并没有一开始就告诉你「预定论」是什麽,因为我要先把这些最基本的来龙去脉点出来,以后当我解答问题的时候,不必等我讲完,你就已经明白了,这是神的恩典。就像我一定要用「自由」这两个字,使你没有办法逃脱审判;我一定要谈到神的自主、自存,谈到永存、偶存自由的危机性,那时候你才会明白,到底「预定论」是不是必要的。 

    「信不信是我的自由!那一天传道人说:「要信耶稣的到前面来。』我就上去。如果我不上去,上帝要怎麽救我?他没有藉口救我嘛!如果我不上去,他也无能为力嘛!是我自己要信的,正像唐牧师说的,我有自由嘛!」我没有那麽说,我说你只有犯罪的自由,没有不犯罪的自由! 

    当你来到上帝面前要相信耶稣基督时,那是把行善的自由发挥到最高的时刻,你接受耶稣的善成为你生命中间最必需的一部分。但是你要知道,你需要耶稣、你相信上帝,这种「信」的自由是你所没有的。你只有犯罪的自由,你只有犯罪的自由,你只有判断上帝、攻击上帝、毁谤上帝、抗拒上帝的自由,你根本没有相信上帝、顺服上帝、回到上帝面前的自由。为什麽呢?因为保罗讲一句话:「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二:l)既是死在过犯中间的人,还会用自由吗?改教家说:「我们根本没有自由,我们只有意志。」他们的意思就是:「一个死人没有自由可言了!」更严谨地说:「死人也没有意志可言了!」我们的自由在现象上,看起来和没有堕落以前是一模一样的;但按着堕落以后的位分来看,我们的自由和原先的境界是完全不同的。马丁路德就是以此来解释「堕落以后的不自由」。 

    正像桌面上的一粒玻璃珠,它滚来滚去的,很自由。突然间滚到桌角,「咚!」掉下去了;掉到下面之后,它又是滚来滚去,还是很自由。这两种「自由」一样吗?从现象看是一样的。向左向右、滚来滚去,这个绕圈子的滑动是一样的。但是,虽然现象一样,平面的高度却不一样了!马丁路德说:「它掉下去以后,不能在原来的地方自由,只能在之后的那个地方自由。」自由吗?自由。什么自由?就是堕落以后不同层次现象的自由,而不是原有地位的自由。 

    你去看夜总会、舞厅、妓女院,那些人和女人发生性关系,多麽自由;他们去赌博,没有人逼他们去,多麽白由;他们抵挡上帝,多麽自由。但是,他们只能照着已经犯罪堕落以后的单向自由,继续犯罪,却没有办法回到上帝面前。 

    你再问:「他们不是也去听道吗?」其实他们只是应付,不是真正要听的。正像有些宗教人士,他们不是找上帝,而是找平安。你以为宗教人士是找上帝吗?你问他:「你求什麽?」他不这么说:「上帝啊!我要见你。上帝啊,我要与你作朋友。」而是说:「上帝啊!你给我平安、给我子孙、给我顺利、给我发财、给我兴隆、给我交友,希望人对我有厚报;给我房子得荫庇,没有危险;给我买的彩票可以中彩。」这些人是寻求上帝吗?不是!这些人做礼拜,是因为人家请他吃饭,不好意思拒绝才来的,他是寻求上帝吗?不是!他是「寻求朋友和他的感情不要破裂」。你们都知道,叫人信耶稣多麽难,对不对?但你们要记得,从前人家叫你信耶稣也那麽难。很多人一信耶稣,第二天就盼望全世界都信,人家如果不信,他就大发脾气;他没有想到以前人家等他几年,他连一天都不肯等。 

    你想想看,你真的是要信主吗?你真的渴慕上帝、寻求上帝吗?如果是真的,那是因为上帝把寻求他的心放在你里面,所以你还是被动的。因为上帝真正明白人堕落以后的情形,所以他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上帝;没有行善的,连一个都没有。」(参:诗十四:2-3,五三:2-3;罗三:10-12)这样的话在圣经中竟然出现三次。从旧约时代到新约时代,上帝都在同一个范围中间看见人没有行善的心。你说:「虽然说没有行善的,但还是有人做好事啊!有人在路上拾到别人遗失的钱就还回去。」前不久,马来西亚有一个人在路边捡到一张中了头彩的彩票,值三万马币,他送到警察局,说:「我们夫妇俩认为不应该拿不是我们的钱,登报叫人来拿吧!」登了几天报,还是没有人来拿,他也不拿,「因为那不是我们的。」好人吗?好。我们一定感觉到社会有很多行善的人。这样,人难道没有行善?为什麽上帝说:「没有行善的,连一个都没有;没有寻找上帝的,连一个都没有。」因为上帝以绝对没有错误的圣者、善者、义者、爱者的本体讲信实真诚的话。那些行善的人,别人看不见他背后的动机,他所谓的「行善」,背后却有一个不善的动机 -- 他们正在建立自己的功劳,正在争取自己的名望,正在将功补过 -- 只有上帝知道,上帝不认为这是「寻求上帝」。所以,你行善的动机本身,就是不善的人所发的动机。 

    有一次,一个富翁到了天上,天使说:「你不能进来,我找不到你的名字。」他说:「哪里可以这样,我曾经帮助过人的,我拿两块钱帮助过一个乞丐,至少我一生做过那件善事。」天使查、查、查……,真有这回事。「上帝啊,他曾经用两块钱帮助过一个乞丐,要不要给他进来?」上帝说:「给他四块钱,叫他买一张巴士票到地狱去!」

    你做的恶事你都不记得,你行的善你都记得!就那么一点点的善,你以为可以上天堂?上帝说:「这个是善吗?没有行善的,连一个都没有!」奥古斯丁说:「我们只能犯罪,我们不能不犯罪。」而保罗更严谨地说:「你不可能行善,因为你死了!」你死了,所以死人没有运用自由的可能,死人没有行善的观念;死人在机能的运作上是完全被动的,是完全不可能的。但是,「他叫你们活过来」(弗二:l),你活了、你苏醒了,你才看见义路在那里。 

    上帝为自己圣名的缘故,苏醒我的灵魂、引导我走义路(参:诗廿三:3)。你死在过犯罪恶中间,是上帝叫你活过来,你才会哭:「原来我满身是病。」你会悔改,是因为你领受了新生命的本质,你从新生命看见自己是在可伯的病态中间。你的哀哭、你的悔改,是因为圣灵继续不断在你生命中间制造新生命的能力的果效。你知道自己重生,是在悔改以后;但你不知道白己的悔改,是圣灵已经预先把生命力放在你里面。感谢上帝! 

    圣经记载得很清楚:「我们死在罪恶过犯之中,他叫我们活过来。」这样,是我主动,或者神主动?-- 是神主动;因为我不能主动。所以,如果我能行善、如果我能信主,一定是他施恩在我身上,不是我自由选择的结果。你就看见「预定」的必需性。神的道奥妙到一个地步,天衣无缝、一节紧接着一节;神的话语是这样严谨,以至于没有一句话和另外一句话是没有真正严密关系的。 

    第二个时期,我只能犯罪,我不能不犯罪;我只能选择错路,我不能选择正路;我已经选了那个「漂亮的鬼」我不能再选择那「短鼻的天使」;我已经生米煮成饭了,我已经选择了,我用「自由」选择以后,只能往自杀的道路上继慢慢等死,这是第二个时期。 

    等到耶稣的灵拯救你,将新的生命赐给你,你得救重生以后,你的自由就变成第二个时期的自由,但这是个人的,不是全人类的。奥古斯丁说:「你现在能不犯罪了,但是,你还能继续犯罪。」这和亚当有一点相似对不对?但次序稍微反过来。你已经能够不犯罪了,你已经得救了嘛!为什麽呢?靠着基督,我得胜了;在圣灵里,我因为顺从他而行就得生了。顺服圣灵就是生命平安,不体贴圣灵、体贴肉体的就是死。如今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我在基督里面有新生的样式,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从死里复活一样(参:罗八:2-6,六:4)。所以,我现在能不犯罪、能行善,为什麽呢?新生命的动力在我里面,继续不断、源源不绝地供应我,使我照着上帝的旨意,察验何为上帝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我行善,我顺服圣灵,我结出圣灵的果子,感谢上帝!这个叫做「能不犯罪」。

    但是不要忘记,你还能犯罪!所以,第一个阶段是「能犯罪,能不犯罪」。第二个阶段则是「只能犯罪,不能不犯罪」,连你行善的动机都是不善;所以上帝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第三个阶段是「能不犯罪,但还能犯罪」,神的恩典临到你,你所领受的是救赎之恩(不是创造之恩),是基督成全以后之恩,是神要给你在永世中间所领受的应许,就是「永生」那个恩典,所以你现在有新生命。新生命不是你奋斗的结果,不是你挣扎的果效,不是你修身养性的产品,是神的恩典临到你 -- 「你若不重生,就不能进上帝的国;你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不能见上帝的国。风随着意思吹,从圣灵重生的也是这样」(参:约二:3-8)。究竟是「风随着自己的意思吹」,或是「被风吹的人,随着自己的意思要不要被风吹」?耶稣说的是什麽?-- 「风随着自己的意思吹」。决定你得救不得救的自由是你或是上帝?「风随着意思吹」,你就被吹了;圣灵重生你的时候,你被动,他主动。你说:「那个时候,我的自由在哪里?」这是第三课要提的,现在暂时不谈。

4。不再犯罪的自由 

    奥占斯丁说:「自由到了第四个时期,己经成全到最完美的地步。」也就是说,在永世里,我不能犯罪了;上帝已经把我带到一个完全的地步,那个时候的我不能犯罪了。现在呢?还不可以这麽讲!如果你还在地上,你却以为自己已经可以达到不可能再犯罪的阶段,你讲这一句话的时候,你就正在犯罪。这就是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 1703-1791)的毛病。 

    约翰卫斯理的神学有一个观念:人在地上可以达到完全成圣,拔除一切罪根,不再有犯罪的可能。这可能是因为他对罪的定义没有像圣经那麽严谨。有一些人以为抽烟、喝酒是犯罪,而他这些都不抽、不喝,所以他就等于不犯罪了。但是,说谎的罪、骄傲的罪,比抽烟、喝酒的罪更大;嫉妒的罪、论断的罪,比犯奸淫的罪更可伯。所以,当一个人在某些肤浅的形式和现象上没有犯罪,就自以为完全圣洁了,他再用这个标准去批判他观念中间的那些罪的时候,他正在犯罪。 

    我们只要在地上一天,就不可能完全进到「不再犯罪」的状态里面;但是,神藉着圣灵里的重生、主的保守,和以后「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来十二:23)所达到的境界(也就是在天上的锡安的地步),那个时候我们就进到一个「不能再犯罪」的光景里面。那就是自由的成全、真自由的肯定、真自由的永恒化。 

    我小的时候很怕得救上天堂,万一到天堂去又看见一棵树、一条蛇,后来不小心吃错了,再掉下来,还要求耶稣再来世上为我钉十字架,把我救到天堂;之后又看到另外一棵树、一条蛇……。我问我的老师,会不会这样?他说:「我也不知道。」-- 那些老师真是谦卑,至少他「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如果连他也不知道了,我哪里知道?有一次我问老师:「什麽叫做舍己?是不是把自己放在垃圾堆?」他说:「我也不知道。」我从前碰到很多笨老师,就立志成为比较聪明一点的老师,但盼望绝不碰到笨学生。所以今天我到处为人解开信仰的疑惑,就是因为我们要知道圣经的总原则,明白名词与名词、章与章、节与节、书与书之间的关连性。 

    有一天,我们在天上与神永远同在,不可能再犯罪。阿们?神把永生赐给我们,那永永远远不再失去的生命,就叫做「永生」。罪是侵犯生命、侵蚀生命、拆毁生命的;但永生不会因为罪继续不断的侵犯,就失去那个「生」,而变成永死,没有!永永远远与神同在,永永远远不再犯罪,这就像今天有些天使不可能再堕落一样。天使有犯罪的可能吗?有。现在这些好的天使有犯罪的可能吗?没有。耶稣没有为天使预备救恩,天使也不可能尝到救恩的滋昧,但是天使蒙上帝拣选、受上帝肯定,进到不能再犯罪的地步。保罗说:「我在神和基督耶稣并蒙拣选的天使面前嘱咐你……。」(提前五:21)天使蒙拣选做什麽?神要把那个永远不犯罪的圣洁本性给他。这样,奥古斯丁就提出了两个名词:第一是posse peccare,第二就是posse non peccare。当亚当在伊甸园里面的时候,posse peccare, posse non peccare (able to sin, able not to sin),可能犯罪、可能不犯罪。亚当堕落了以后,所有的人类都犯了罪,全世界都抵挡上帝,亏缺了上帝的荣耀,是non posse non peccare (not able to sin),只能犯罪、不可能不犯罪。我们在基督里面得救了以后,我们 posse peccare, posse non peccare ( able to sin, able not to sin),能不犯罪、能犯罪。以后在永恒中间与神同在的时候,是non posse peccare ( not able to sin) ,不可能犯罪,直到永远 -- 这些人究竟是谁?

    这些人是在创世以前、在万世中间神预定的,后来在历史中间藉着基督成全救恩所预备的,并在传福音过程中间蒙圣灵重生,最终在永恒中间属于神的选民。而这些人在永恒中间要知道,不是我的自由,因为我是死在罪中的。不是我的功劳,而是基督的恩典(Sola Gratia)、是圣经的教导(Sola Scriptura)、单单靠着信心(Sola Fide)、完全在基督里(Sola Christus), 并因为神荣耀的旨意我要归荣耀给他(Sola Deo Gloria) 。因为上帝在永恒中间这么定,我才有今天;因为基督的恩,我才有今天;因为圣灵的生,我才有今天。圣父、圣于、圣灵怎样把这个预备、成全和施行救恩临到我身上,我今天成为何等样的人,不是因为我的自由,这叫做「神的预定」。我们第三课要严肃地谈到神的主权、神的预定、神的施恩。我们低头祷告:

    「感谢上帝,你今天再次用你的爱,吸引我们来到你而前;用你的灵、用你的道光照我们的心,教导我们的思想。主啊,求你继续牵我们的手,离开阴暗的幽谷;开通我们的脑,使我们进入属灵的悟性。主啊,我们如鹿渴慕溪水,是因为你的爱吸引我们。除了你以外,我们没有所爱慕的,在天上我们还有谁呢?若不是你开恩,若不是你启示,谁能认识你呢?若不是你拯救,谁能不灭亡呢?求主今天晚上继续向我们显明你的恩惠,使我们因为认识你的真理,我们就脱离黑暗,不回头走错误的道路。求你使我们的神学思想归正以后,我们的信仰不再动摇,不再偏行己路。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祷告,阿们!」

第一章- 神的永存与受造的偶存第三章 - 永恒的旨意与历史程序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