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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世的基督与历史的耶稣

(资料取自唐崇荣牧师的《永世的基督与历史的耶稣》)

第六章 - 降世为人的耶稣

(教牧讲座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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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

圣灵感孕(Virgin womb)、死里复活(Empty tomb)

耶稣的死  --  吞灭死亡直到永远

基督的死隐藏的四大性质

1.代替性的牺牲

2.救赎性的牺牲

3.挽回性的牺牲

4.复合性的牺牲

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五样和好

1.与神和好

2.与己和好

3.与人和好

4.使人与人和好

5.使人与神和好

得胜死亡的死

基督复活  --  上帝叫他活

生命的主

基督的生命  --  不能毁坏的生命,创造生命的生命

 


    神学讲座的重要性,比你们想象的更大。原来错谬的前神学理论对「基督论」在神学界里有这么大的冲击,有这么大的妥协,有这么大的威胁,有这么大的败坏。而我们要护卫,要坚守,要争战的是比普通人所想象的更大!很多人在自己的圈子里满足自己,只要我搞到灵恩就可以了,只要我成功、顺利就满足了。只要我能够在小小的教会里看见有一些人因为我的事奉信主,我就荣耀主了。事实上,事情不是这么简单,它关系到全世界神儿女的安危、生死,关系到教会前途是沉没或者是发展,关系到我们是不是忠于使徒传下来的纯正的信仰,关系到以后我们在地上为主作见证的时候,是不是照着神所给我们的启示的中心点,去发挥真道的亮光!我相信每一个人在这几堂聚会里,都会慢慢地看到这个严肃性、重要性、影响性,以及历史的责任,然后我们在异象跟使命中才能肩负起应当背的十字架。求主帮助我们,盼望你们听了以后不是就这样随流失去。

    每一次我谈到基督论,谈到十字架,谈到我们信仰的重心的时候,我整个人是严肃起来的。特别是谈到信仰的争战,我一定变成一个很严肃、很严肃的人。其实我是一个很普通的人,这都是因为责任感、使命感,神给我们的异象,给我们应当作的工作,呼召中间的那个动力所产生出来的。今天要跟大家再把这个总题目里一个很重要的重点讲出来。

    原来在二十世纪中叶,神学界所争论的题目是「信仰的基督」跟「历史的耶稣」。我把它改成永世的基督及历史的耶稣。因为若不是神在永恒中间定了旨意,让圣子被差遣到历史上,那么,就没有历史的耶稣。所以永世跟历史中间有一个结连,同一个位格道成肉身,绝不是因为他道德伟大,而把他神格化变成一种信仰,所以我刻意把这个题目讲成是「永世的基督与历史的耶稣」。而真正的信仰是把这两个串连在一起,又因为必须以神为本,所以「永世的基督」放在前面,「历史的耶稣」放在后面。这乃是在永世中间圣父的旨意要差遣圣子,所以在历史上才有道成肉身,按照所定的日子被生下来的耶稣。在加拉太书第四章里说到,「及至时候满足」,他就被生下来。(参:加四:4)所以基督的生,是神的旨意所安排,所预定,是不可更改的时候。所以保罗在希腊文所用的字不是 chronos,不是机械式的「时间」的那个中性的字;他用的乃是那个与历史永恒关连中间不可改的、既定的那个时刻 notn neutral mechanical time,but special moment which is unrepeatable. 不能重复的,一次出现没有再改的,一次出现不可能再重复的。

    在希腊文里,「时间」有两个字,第一个叫 chronos。chronos 是中性的,就是机械式的滴答滴答,每一个时间都是 chronos。chronos 是常常会重复的。但是希腊文有另外一个字,kairos 。kairos 就是一次在时光过程中间刻下去,定了一个事件,这个事件是跟永恒的旨意有关系的,所以用的是 kairos。及至时候满足,或者翻译成到了所定的时间来临的时候,耶稣就降世为人。永世者就变成历史者了,永世的基督就变成历史的耶稣了。所以这是从那边做原本,降临到这个世界,以神的计划做开始,然后演变成为历史的时间。新派的思想是把历史上的一个人绝对化、神格化、理想化到变成一个神来敬拜,所以根据他们的理论,整个一千八、九百年来耶稣基督已经被改头换面,变成信仰的基督。这样新派的思想是人本的,是把历史当成原版,然后把耶稣化成绝对的神,是一个制造出来的,原本没有,藉着宗教性在人为的变化中间被制造成的神。他们将耶稣拿来拜,跟世人把关公当作神来拜一样,把它等量齐观了。

    但是圣经给我们看的是完全不一样的,因为圣经很清楚的告诉我们,这从太初就有,从亘古就存在的,不是历史上普通的一个人。在这个讲座里,你听清楚了这些话,你再看圣经,就能抓住那原先隐藏在救恩历史的程序中间的每一个重要时刻。从一开始,上帝一看见亚当犯罪马上就说:「女人的后裔要伤你(蛇)的头,你(蛇)要伤他的脚跟。」(参:创三:15)救恩的应许和盼望已经隐含其中。神在预言中间为我们定的必要成就的事,在整个时间(chronos)的进展中,必要成为来临的一个时刻(kairos)。这样,从创世记第三章一直到加拉太书第四章,就是一步一步预言应验的进展程序。所以,这本圣经完全不是像新派所讲的,以为是后人加添,是后人想象,是后人绝对化所产生出来的。那根本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情。一个基督徒如果不是热心渴慕,真正追求明白真理,只为了到礼拜堂舒舒服服地听道,求平安,求福气,就完全没有办法明白圣经的教训。如果你要做一个信仰的护卫者,真理的争辩者,使徒所传下来的教训的持守者,你就应当花时间思考,然后把自己委身在神的救赎计划中间,被神使用,明白真理,成为你不可放弃,不可妥协的坚定的信仰,然后为这个信仰争战。


圣灵感孕(Virgin womb )、死里复活(Empty tomb )


    之前我说过了巴特提到的以 the virgin womb 作为出发点,一直到耶稣基督复活,形成了另外一点叫 an empty tomb 。不应当有实物在内的子宫,就是童女马利亚的子宫,变成实在存在的胎。这个能力是起源于使无变为有的上帝,这个能力是创造者所造的一件新事。但是耶稣不是被造的,而是在圣灵感孕之下,使童女马利亚空的子宫,变成有实体的道成肉身的婴孩在 里面。

    上帝的第二个大工作是什么?就是叫死人复活。你记得吗?罗马书第四章17,18节:「亚伯拉罕的上帝是使死人复活,使无变有的上帝。」这是上帝的两大工作,第一创造,第二赐生命。上帝的工作是创造,是救赎,而这两大工作是透过第三个大工作使我们看出来的。那第三个大工作就是启示真理的工作。所以除了上帝以外,没有创造者;除了上帝以外,没有救赎者;除了上帝以外,没有启示者。我们怎么知道上帝有第一个工作、第二个工作呢?就透过上帝的第三个工作。如果上帝没有把这些真理启示给我们,我们就从来不知道原来上帝是创造的上帝,也从来不知道他是救赎的上帝。而创造跟救赎被启示成为我们可知的真理之后,就因为这个启示的工作,他的创造跟救赎的工作就成为我们对神信仰的内容。基督徒的信仰是信上帝跟上帝的话语,信上帝跟上帝的恩典。我们信上帝的普遍之恩跟上帝的救赎之恩,信上帝是使无变有的创造者,是赐下救赎之恩,也就是生命之恩的救赎者,这些都是因为神告诉我们,我们才会知道。所以亚伯拉罕所信的上帝是起死回生,是使无变有的上帝,所以亚伯拉罕就成为凡有信心之人的父。

    因着圣灵的感孕,使童贞女空的子宫变成有实体的怀胎。这一位从童贞女所生下的人,最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被埋在坟墓里,却没有在坟墓里继续逗留,留下了一个空洞的坟墓。这两件不该实而实,不该空而空的事件,成了历史上最伟大的事件。所以,耶稣是历史的耶稣,因为他实实在在到世界上来过。所有宗教的神都只不过是在想象中间,飘浮在理念界的神明;只有基督徒所信的神是曾经在历史中占有一席之地,曾经生而为有血肉身躯的人,死而被埋葬在坟墓里;结果他却从坟墓里复活,使他的坟墓成为空的。因为基督的坟墓是空的,所以他与所有的宗教家在本质上不同。所有宗教家的坟墓是实的,他们的尸体还在里面,孔子的尸体还在曲阜,在麦地那(Medina)有穆罕默德的坟墓,他的尸体还在里面。这些宗教领袖的尸体实实在在仍在坟墓里面。他们的坟墓是实的,跟随他们的人就是空的了。而我们主的坟墓是空的,所以跟随我们主的人都是实实在在有信仰,有神同在的。被埋葬在坟墓中的主,因为复活使坟墓变成空坟墓,空坟墓就表示他不在那里;如今他进到我们心中,充实我们,使我们得着真正生命的意义,他是使我们得着真正永生实质的救主。所以基督教的信仰跟所有的宗教是完全不一样的。


耶稣的死  --  吞灭死亡直到永远


    到底基督是以神儿子的身份死?或者是以人的儿子的身份死?这个问题我们已经解说了。他上十字架以前,先是肯定了他是以神儿子的身份被定罪、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断气之后,又借着罗马的兵丁看出,他绝对与所有其它人的死不一样,他是上帝儿子的死,所以他以神儿子的身份上十字架,以神儿子的身份把生命、灵魂、气息交给上帝(参:路二十三:46),然后他以人的身体来承受刑罚,担当鞭伤、痛苦,「因为他受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为他受鞭伤,我们得医治」(参:赛五十三:5)而这个鞭伤、这个刑罚,是加诸在他血肉的身体上的。所以他以人的身份担当痛苦,以神儿子的身份承继了主伟大的救赎使命,承担了在他身上发动的全世界罪的权势的总合。

    最后这一句话我再说明一下。当我们犯罪的时候,罪的权柄就在我们身上发动,而我们犯罪之后,得着的是罪的工价,就是死(参:罗六:23)。我犯罪为什么会死呢?因为罪权(不是单单罪刑)是一个很大的力量,是一个能毁灭生命的力量。有毁灭生命力量的罪权就加诸到犯罪的;人的身上,在他的生命中间侵蚀,发动罪的死的力量,就带来罪的工价,就是死。所以犯罪的人,因罪的权势在他身上发动,以至于吞吃他的生命,把他带到死的地步。当我们把我们的罪交在基督身上的时候,就像马丁路德所说的「我把我的罪交在十字架上,他从十字架上把上帝的义赐给我。」所以他担当罪,我被称为义,这样就很清楚了。我把我的罪交上去,基督把义赐下来。他担当了我的罪,我就不必再受神公义的审判,不必再承担罪的刑罚,受律法的咒诅,能够免除上帝的忿怒,能通过死荫幽谷的危险,解除死权在我身上的捆绑。我把罪交上去,他替我解决了,我成了一个被赦罪的人;我把罪交上去,他就把新的义赐给我,我就因此被称义了。「称义」有两重意义,第一个意义是消极的,就是免去罪的刑罚。第二个意义是积极的,就是被称为义人。罪人的刑罚被撤销以后,他还是一个曾经犯过罪的人,虽然罪的刑罚已经不在他身上,但是他根本没有资格被称为义人。所以按照消极面来说,罪已经从我身上挪去了,但是按照积极面来说,我不能因为已经不被算为罪人,就主动变为义人了。所以需要把积极的义赐给我,所以我把罪交到十字架上,耶稣替我担当,他把上帝的义赐给我,使我成为有生命的义人。

    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是以神儿子的身份死,这个死就有无穷的大能。有关「无穷的大能」等一下谈复活的时候我会提到。既然他是以神儿子的身份死,他就有可能用神的无穷的能力,神的不可毁坏的生命,神的无限的灵的权柄,来胜过所有罪的权柄在他身上的发动,把它一笔勾销。这样,复活就变成可能了。

    基督为什么可能死?因为他披戴了一个血肉的身体。他本来是神,如果不要做人,谁能杀死神呢?为了可能死,基督一定要道成肉身成为人。为了可能复活,他一定要有无穷生命的大能,是罪权所归纳起来的总和也没有办法毁坏的。这句话我要做一点解释:在我的身上有罪权柄的发动要叫我死,同样也有犯罪的权柄在你身上发动要叫你死,在他的身上有罪的权柄的发动要他死。这些罪的权柄大得不得了,因为可以吞吃我这个按照神的形象样式被造的人,可以使我的生命变成死亡,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它的终极的目的就是要把我的生命带到死的地步。因为我犯罪,罪权的能力就在我的身上发动,吞吃我的生命。我死了,才脱离了罪。

    罪将你置于死地,你因犯罪得着了罪的工价,而罪的工价就是使你死。但是,当我把在我身上发动的罪的权柄交到耶稣基督身上的时候,耶稣基督不仅承担我的罪,他也承担罪的权势在他生命里的发动,要叫他死。那么,全世界的人的罪加起来这个总和大不大?很大,大得不得了!全世界所有的罪人,各城、各邦、各国、各民、各时代、各角落、各肤色的民族,所有被拣选的选民之所有的罪的权柄和罪的发动,全部归到他身上。「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参:约一:29)所以他是以「一」代替「万万万......」。那么,他的「一」怎么有资格、有权柄担当「万万万......」呢?这个「一」是一个很小的数目,万万万......人的罪是一个很大的数目。上帝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圣经上怎么讲呢?最先提到的是以赛亚书二十五章8节:「他已经吞灭死亡,直到永远。」为什么是生命吞灭死亡?罪的工价乃是死,是死亡吞灭生命才对啊?这样看来上帝救赎的预言,完全是站在一个人没有办法想像的、主动的、无限的、得胜的那种能力赐下来的  --  死被生命吞灭了。

    怎么解释「吞灭」呢?正像光来到的时候,黑暗不见了,黑暗逃走了。光的速度是一秒钟三十万公里,光一来,黑暗就跑掉了。所以我就假设黑暗逃跑的速度也一定(至少)是三十万公里一秒钟。光「咻!」的射过来了,黑暗就「嘘!」的跑了,光到的地方黑暗就不见了,对不对啊?但是从来没有人提到黑暗有速度的,更没有提到黑暗逃走的速度,我们只有计算光的速度,从来没有提到黑暗逃走的速度,这只是我虚拟的想像,用它来解说「吞灭」的含意。我们把这个「追的跟逃的同等速度」的这个观念,放在一个完全密闭的房间里,这个房间密封到连一个缝儿都没有。在这被封闭的暗室里,你点亮灯,光来了,剎时黑暗消散了,逃走了。可是密室没有缝给「黑暗」出去,它能逃到哪里?你听得懂我在讲什么吗?这个是原创的解释,没有任何一本解经书有的。在一个完全密闭的暗室里点灯,光照射出来,那个房间就不黑暗了。那么,那个黑暗到哪里去了?它没有逃走嘛,因为没有地方让它逃!我告诉你,黑暗被光吞灭掉了。这样你明白了。(如果你能找到比这个更好的解释,我就更换,不然我还是用这个解释,而且用起来很称心合意,因为这种解释法是我自己发现的,所以我感到用得很自然。)光把暗吞灭,就使你明白生命把死亡吞灭是怎么一回事。

    我真的很惊奇,两千八百年以前以赛亚用这个字,「他已经吞灭死亡直到永远,主耶和华必擦去各人脸上的眼泪。」而真正发现这一节圣经的新约人士只有一个,同样读圣经,同样研究旧约,同样五岁进会堂,同样十二岁按立成律法之子,彼得、雅各、安得烈、......所有的门徒都没有注意到这一节,唯一注意到这一节经句的只有一个人,就是使徒保罗。他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突然间讲一句话:「那时经上所记,死被得胜吞灭的话就应验了。」怎样应验的?就应验在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上。耶稣基督要从死里复活,他就必须要有比所有罪的权势带来吞吃生命的死亡的总和还更大的权柄。

    我再用数学来解释,好叫我们明白甚么叫「吞灭」。无限大比有限的更大,大多少?在无限大跟有限的之间的差距有多大?答案都是无限大。所以无限大就是无限大,无限大比有限的更大,有限的加有限的,加所有有限的有限数量,其总和还是有限的。这有限的总和在无限大面前,还是小到一个地步根本微不足道。这个无限大怎样得胜有限的总和呢?圣经早就讲了,很奇妙的,就是约翰福音三章34节所说的:「上帝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这一句只有约翰讲,可以说他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而上帝就把他的聪明带到一个地步能够明白这个「没有限量」的启示,并且让他写下来。这是有限与无限之间的质异(the qualitative difference between infinity and finiteness),所有世代里罪人的有限量加起来,还是一个有限的量,而上帝赐给基督的灵是无限的。所以基督就用他的无限得胜了所有有限的总和。所有罪权是在你、在我、在他、在全世界人身上发动的那个力量,一搬到耶稣面前,耶稣就用他无限的生命吞灭了整个有限的败坏。所以他不但没有死,而且还从死里复活,你明白了吗?我们是神的儿女,求主借着这些讲座,这些在圣经里最尖锐、最高峰的启示,使我们看到,并且使我们明白,神的智慧早就隐藏了无限的真理的可能。


基督的死隐藏的四大性质


1.代替性的牺牲

    上一堂我提到过四个字介绍基督的死的特别性,这四个字是很具神学意义的。在进入详细的解说之前,我要先用另外一句话来告诉你们,基督死的特性其最后的结果是吞灭死亡,而不是被死亡吞灭。清教徒的神学家欧文(John Owen 1618-1683)讲过一句很著名的话,The death of Christ is the death which puts all death to death.「基督的死是将众死亡置于死地的死」(编者按:欧文写过一本书的书名即 The Death of Death in the Death of Christ)。所以,耶稣借着死打死了众死的权柄,这些死亡的权柄全部死在基督的死里面。他的死是得胜的死,而这个得胜的死隐藏着四个大性质?耶稣基督的死是「代替性的牺牲」(“The substitutionary sacrifice”)。什么意思呢?应当是我死的,应当是我受审判的,应当是我的生命被吞灭,被神丢弃,结局就是死亡。但是,因为基督站在我这个罪人的地位上,他就承担了罪在我身上吞吃生命的那个死亡的权势,使他自己的生命受攻击,他自己的生命被吞吃。

    但感谢主,因为他死,所以我不必死。最终那要吞吃基督生命让他死亡的权势,在他身上都显出无能,因为无限大得胜了所有有限死权的总和。所以,他代替我,就把我从死亡的权柄中间拯救出来。这是基督十字架牺牲的第一个性质,即代替性的牺牲。


2.救赎性的牺牲

    第二个性质,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是救赎性质的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不仅仅是伟大的牺牲,伟大的舍己而已,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是代替我们,担当我们的罪,承受死的权柄,为我们受神的忿怒,所以是代替性。而救赎性关系什么呢?救赎性是关乎「价值」的问题,因为我是有价值的,所以基督成为我的赎价,赎价付出去,要把价值赎回来。这个叫「救赎性的牺牲」(“the redemptive sacrifice”)。保罗讲得很清楚,他说:「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上帝。」(参:林前六:20)基督为我们付上了这么高的代价,把这个价付出去,才把你的价赎回来,以价还价。

    如果我需要钱,把手表拿去当铺,典当的结果换得三千块回来,就把这个表的主权暂时交给了当铺的掌柜。当然表的现有价值应当远超过三千;如果具有纪念性,它的价值就更超过对象本身的价钱了。要取回这只表,就得在当票到期以前,想办法预备三千块去把它赎回来。赎回来的时候,那个快乐绝对不是三千可以相比的!因为这是实体,那个是代表的符号,对不对呢?但是那一个价钱的本身也不是空无一物,因为它的数额是三千。当我把价交上去的时候,就把值取回来了。这是一个「赎回」的比喻。

    耶稣基督所付的代价不是三千,不是黄金,也不是白银,圣经有两处提到有关于价值跟救赎的关连,第一处的经文是保罗讲的:「你们是重价买回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上帝。」(参:林前六:20)第二处是彼得说的:「你们得赎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买回来的。」(参:彼前一:19)所以,基督的宝血就是成为我们灵魂价值的替换品。这么宝贵的基督的宝血就使我们的价值不流失,被买回来。

    请注意,彼得前书第一章19节是圣经里唯一的一次,称耶稣的血为「宝血」。全本圣经都是讲血、血、血......,只有这一次讲「宝血」。但是我们华人很宝贵耶稣的血,所以每次提到耶稣的血,我们都说是「耶稣的宝血」 。耶稣的宝血就成为赎价。

    紧接着我要问一个问题,当耶稣把重价交给对方,对方就把灵魂交回给耶稣,那么我们还没有得救以前,我们的灵魂在哪里?我们在谁的手里?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的手下,(参:约壹五:19)所以我们在撒但手中,对不对呢?要把我们赎回来,耶稣就把他的宝血交给撒但?「我流宝血赎他,你把他还给我吧!」对不对?

    不问则己,一问才晓得原来基督教的道理,还有很多是自己不清楚的,「耶稣把他的宝血交给撒但」,这个说法好像对?好像不对?我告诉你,如果你真心求道,你一定得到答案。如果你只求恩,不求知神的话语,你一生神学信仰一定是模糊的!

    「耶稣把他宝血的重价交给魔鬼,然后才把我们从魔鬼手中拿回来。」对吗?魔鬼怎么有权柄抓着耶稣的宝血?耶稣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宝血重价交给魔鬼?如果耶稣把重价交出来,我们才得以被救赎的话,试问重价不是交给魔鬼,那应当交给谁呢?正确的答案是交给上帝。为什么交给上帝?上帝要耶稣的血做什么?天上少血吗?对这一点新派的人有他们的一套说法:「耶和华是爱吃血的,那是古代野蛮人的上帝,像吸血鬼,杀了人以后就吸血。因为耶和华是好血的神,所以亚伯献羔羊有血,他就蒙悦纳。该隐献禾田中的菜蔬,上帝就不悦纳。耶和华好血成性,所以献祭要人杀牛羊牲畜,一见到血他就赦免。」这些新派的人到底要做什么?实在费解。我告诉你,上帝早就把一句关键性的话语隐藏在圣经里等你去查考,「生命是在血中」(参:创九:4;利十七:11等),所以血流出来是表示把最宝贵的生命付出来,这个价值才能转回来。为了救我们的生命,耶稣舍弃他的生命,就以他的血做代表。

    但是,我们在魔鬼手中,为什么耶稣不是把赎价交给魔鬼呢?我们欠债,耶稣为我们还债。我们所欠的债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才能解决,而替我们还债的基督有无穷生命的大能,所以他把他的生命舍去,把我们救赎回来。问题的关键在下面这一句话:「到底我们欠谁的债?」我们乃是欠上帝的债!我们从来不欠魔鬼的债!每次犯罪是受魔鬼欺骗诱惑跟它走,但是每一次跟它走,犯的罪都是亏欠了上帝的荣耀,所以犯罪是亏欠上帝荣耀的债;不传福音是亏欠人灵魂的债。你明白吗?一个人越觉悟到自己何等的亏欠而继续不断还债,付还亏欠的,这是灵性好的人。其实这几种债都只记载在一卷书里,就是「罗马书」。人欠荣耀债,人欠爱的债,人欠福音的债,还有人欠良善的债。这是罗马书,唯一的一本书,所记载的四大债务。对神,我亏欠了你的荣耀。对圣徒,我亏欠了对你们彼此相爱的债。对还没有信主的人,我亏欠了你们福音的债。对圣徒中的穷人,我们亏欠了行善的债。一个人在这四种债上都还清的,这个人灵性是好的。继续不断在这四方面亏欠越来越多的,灵性是不好的。欠神荣耀,欠人爱心,欠不信主的人灵魂福音的传扬,欠穷人良善的施舍,你这四种债从来不还,你就是一个坏人。你真正尽力去付还这四个债,你就是一个有灵性的好人,就是这么简单。

    我们是欠上帝的债,什么债呢?荣耀的债!我们犯罪,欠上帝的债,怎么给魔鬼抓了去?应当被上帝丢弃,被上帝放在监牢,等我付还债务清楚后,才从监牢里出来才对嘛!为什么我欠的是上帝的债,结果是被魔鬼抓在它手里?欠的是上帝,抓我的是魔鬼。是不是「神鬼合作」?上帝说:「他欠我的,我请你去追,凡是没有付清我债的,你都把他抓去。」所以上帝的仆人传福音的叫做使者、使徒、布道家、传道、牧师;专门抓人去审判的叫做魔鬼?上帝有这种仆人吗?我把真正正确的答案告诉你,我欠上帝债,我就被上帝丢弃。我被上帝丢弃,魔鬼就把我抓去。所以魔鬼把我们掳去的这个权柄是不合法的,你懂吗?而神丢掉我们,我们被丢弃原是应该的;你一得罪上帝它就抓你,你一犯罪它就抓你。因为它就是要跟上帝作对,做抵挡者,所以一个人背叛上帝,就有上帝的仇敌把他掳去。而被掳的人就在它的手中受欺压、受蹂躏、受玩弄、受摆布,永远不得自由。只有当一个人的债被付清的时候,他才能从非法掳掠我们的撒但手中被拯救出来,这个叫做「救赎」。这样,用重价赎回,就是把重价还给上帝,救赎就实行在我们身上,撒但再没有合法的权柄来捆绑我们,它就把我们放开来。这样,真理使你自由,上帝的儿子使你自由,圣灵使你自由,就成为我们救赎的前因。这个叫作「救赎性的牺牲」(“the redemptive sacrifice”)。


3.挽回性的牺牲

    第三个基督死的性质是「挽回性的牺牲」(“the propitiatory sacrifice”)。基督成了挽回祭,基督的死除了替代、救赎以外,也是止息了上帝的怒气,把我们从应当灭亡的地位中间挽回过来,我们不再成为被丢弃、被仇恨、被审判、被刑罚的对象,因为他挽回了上帝的怒气。只有基督,也只有他的死可以止息上帝的怒气,可以使我们从灭亡的路向中间转回来,归向永恒、归向正义。所以这一个止住怒气,结束咒诅,不再把我们放在上帝的审判之下,使我们被挽回过来的能力,是在十字架上成功的。上帝借着他的儿子耶稣成为挽回祭,这样神的怒气就不再发作了(编者按:关于挽回祭,参:罗三:25;来二:17,九:5;约壹二:2;四:10)。有谁可以说:「上帝啊,你不要生气,你停止发怒」?没有人有这样的权柄,只有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对父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知道。」圣子的牺牲,圣子这伟大的爱的舍己,使父上帝的怒气被挽回了。所以耶稣基督的死是挽回性的牺牲(the propitiatory sacrifice)。


4.复合性的牺牲


    第四样,耶稣基督的死,是「复合性的牺牲」(The reconciliatory sacrifice)。因为耶稣基督的死,所以他叫为父的心转向儿女,叫儿女归回父亲,使怒气平息,使仇敌和好。这复合性的牺牲使我们与神和好,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担当了我们因与上帝为敌,在神忿怒之下所应当受的审判。这些怒气、咒诅、仇恨全部让他担当之后,他以这样痛苦的牺牲向父求:「父啊,赦免他们!」就这样,借着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借着基督肉身的受死,叫我们与上帝和好了(参:西一:2O-22)。这里很清楚地指明人与上帝和好的主动力不是从人来的,而是从上帝来的。所以圣经说:「上帝籍着基督叫世人与他和好。」(参:林后五:19)

    六十年前中国有一个很著名的传道人写了一篇文章,提到次序不可颠倒的问题,留给我很深的印象。成寄归牧师写文章说:「请你注意,圣经从来没有说,「上帝啊,你与人和好吧!』绝对没有出现这种次序。圣经只有劝人要与神和好,人要与神和好,你们要与神和好,然后传与神和好的福音给外邦人,使他们也与神和好。从来没有提到要劝神与人和好,只有劝人要与神和好。」这样说来,这个和好主动的一方面是谁啊?与神和好,神不与我们和好,听起来好像主动的是人哪?但是人怎么可能变成主动者呢?人怎么可能主动与神和好呢?其实,主动者是神,但是在现象上人要尽这个责任。这怎么讲呢?因为圣经说:「上帝借着基督叫人与他和好。」所以谁主动?上帝借着基督叫人与他和好,如果他没有赐下基督,没有差派基督来死,就没有人有可能与神和好。所以是上帝亲自差派基督人才有可能与他和好。所以神永远是主动者,因为他是主。基督的死使我们在基督里找到了可以与神和好的道路。这样,借着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了和平,和好的功能就继续延伸在五方面发生了。


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五样和好


1.与神和好

    第一、基督的死使我们与上帝和好。我们曾经做了上帝的仇敌,罗马书五章6节:「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第8节:「在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基督为我们死。」第10节:「因我们还做上帝仇敌的时候,且借着上帝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我们做上帝的仇敌很久了。可能在你的意识中间从来没有故意做上帝的仇敌,但是你所想的,与上帝的真理背道而驰的时候,你在理性上是上帝的仇敌。当你所爱的跟神所喜爱的不相称的时候,你在感情上是与上帝为敌。当你所定的计划跟上帝所定的计划背道而驰的时候,你是意志上做上帝的仇敌。当你所行的跟圣灵引导的方向完全相反的时候,在行为上你是与上帝为敌。即使是在无意识之中,无计划的中间,我们全人都是上帝的仇敌。借着基督的死,使我们与上帝和好了。

    「与神和好」是很多人讲道的题目,很多人也以此为主题写书,葛理翰(Billy Graham,1918-)就曾写过一本书叫 Peace with God,与神和好。但是今天我要从这一条「与神和好」的真理,引申出其它四种和好。这是基督代替性、救赎性、还有挽回性的牺牲之外,复合性牺牲的果效。每一个得救的人都是与神和好的人。

2.与己和好

    第二、透过你与神和好的结果,你才能真正达到与你自己和好。人为什么自杀?有两个基本原因:头一个原因是那个人完全失去盼望。所以有钱也没有用,家漂亮也没有用,他做人无望的时候,只有死路一条。人为什么自杀?第二个理由是他不能与自己和好。人赦免他,他不赦免自己。神赦免他,他也不赦免自己。所以他与己不和好。与己不和好的人是很可怜、又很可怕的!所以与基督和好,借着他,我们与神和好的结果,就延伸到第二种和好,就是与己和好。

    你与自己和好吗?古希腊把与自然和谐,与别人和谐跟与自己和谐作为人生三大幸福。而与自己不和谐是最痛苦的,也是一切其它幸福的杀手,是使你不幸福的根本原因。所以你与上帝和好的第二步,就产生了与你自己和好。


3.与人和好


    第三、你与自己和好达到一个地步,就能使你与全世界每一个人和好。有的人看见别人就讨厌,看见比他好的就妒忌,看见比他差的就轻看,看见比他弱的就欺负,看见比他强的,就开始用各样的计谋要去陷害他。这种人心中没有别人,只有自己。而一个人与神和好,再与自己和好以后所产生的结果,就是与所有的人和好。比他老的是他的长辈,与他同龄的是他的同辈,比他年幼的是他的晚辈,他就用大量、宽宏的心把世上每一个人当作弟兄,当作至亲来看待。这种人所向无敌,充满喜乐。他不会被内心的深处因为狭窄心肠所带来的痛苦折磨,也不会让妒忌、轻看、排挤、藐视、陷害、恶毒这些东西来侵蚀他的幸福跟他的平安,因为他总是与人和好,他所向无敌。这是灵性一个很高的境界。


4.使人与人和好


    第四、与上帝和好的人成了一个有能力叫别人与别人和好的和平缔造者。圣经上说:「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上帝的儿子。」(参:太五:9)(这就是陈水扁一定要失败的原因!因为他违背了这条定律,他只能制造族群冲突,尖锐人与人之间的仇恨,结果他自己一定不幸福。)人的伟大在于他心中没有疙瘩,他对别人没有成见,他宽宏大量,愿意看到别人成功,愿意扶助软弱的人,愿意学习成功的人。他与众人和好,一旦发现人与人之间有所不和的地方,他就使人与人和好。使人与人和好的人是活在超人的境界中间,因为基督做了这件工作,然后使神的儿女有这样的可能,有这样的恩赐跟模范,去效法基督使人和好!在教会里那些制造纷争,捏造话柄,引起纠纷,鼓动彼此之间猜疑的人,都是撒但的差役。在教会中间听见有纷争的事情,有嫌隙的事故,能够在两造之间制造和平的人,这些人可以称为上帝的儿女。「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上帝的儿子。」这是第四样。


5.劝人与神和好

    第五、我们怎样延伸到最伟大的和好呢?你与神和好,你与你自己和好,你与所有的人和好,你又使不和好的人也彼此和好,能做到这几样,你已经是很伟大的了!但还有最高超的,就是带领人,使他与上帝和好,这就是传福音的工作,具有最大的影响力,也是基督徒对世界最大的贡献,使人跟我们一样,与神和好。这第五样要做成功,你一定要重复基督各各他的道路,甘心舍己,愿意被钉,有基督道成肉身的精神才可能做到。

    基督的死就包含了这四样的性质,代替性的牺牲,救赎性的牺牲,挽回性的牺牲,复合性的牺牲。这是所有世界宗教、哲学、文化绝对没有,也不可能超越的,只有神的儿子耶稣基督做成了这个工作。阿们!

 

得胜死亡的死


    基督耶稣以上帝儿子的身份牺牲,他虚己降卑为我们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以无穷之生命的大能,得胜有限罪恶权柄所带来的死亡,这样,他就从死里复活了。所以基督的死本来是不必然的,因为他可以不必死,他没有罪。他为了必定要死,特意取了血肉身躯,以至于基督的不必然死,变成了历史上必定不可没有的死。所以历史的耶稣是一个照永恒的旨意,为了人的罪受神审判而牺牲自己的死。关于他的死,加拉太书一章4节讲出一句很美的话:「基督按照上帝的旨意为我们死。」这是全本圣经唯一的一次把死跟上帝的旨意连在一起。要知道人的死原不是上帝的旨意,每一个人的死都不是上帝的旨意。有的人祷告:「主啊,若是你的旨意要他死,就让他死吧。」上帝说:「我从来没有旨意叫他死,没有一个死是我的旨意。」你说:「如果不是你的旨意,他怎么会死呢?」上帝说:「人死不是我的旨意,乃是罪的工价。」罪的工价乃是死,从来没有「神的旨意叫人死」这样的话。你说:「神的时间到了,你叫他去,这不是你的旨意吗?」上帝对你说:「人因罪达到了领受罪的工价而必死的结局,这不是我的旨意。」「那你的旨意是什么?」「我的旨意是永生,我的旨意不是死。」所以上帝差他儿子到世界上来,使他为我们的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所以上帝的旨意是要人活,不是要人死。

    原来上帝不愿意一个人死,他的旨意不是叫人死。死是因为人犯罪,不是因为上帝的旨意。所以,圣经从来没有把死跟「上帝的旨意」连在一起。有这么一次,好像把死与神的旨意连起来,其实完全不是。保罗讲道的时候说:「大卫遵行了上帝的旨意就睡了。」(参:徒十三:36)圣经把「睡」这个字代替「死」那一个字,本来那个字就是「死」的意思,这里讲的是大卫遵行了上帝的旨意之后死了,而死的本身并不是上帝的旨意。所以,所有人的死都是罪的工价,只有一个人的死是上帝的旨意,就是耶稣的死。你看到没有?圣经这么严谨,没有一个人的死是上帝的旨意,除了基督的死以外。这就是加拉太书一章4节说的:「基督按照上帝的旨意为我们舍命。」感谢上帝!「因为基督按照上帝的旨意为我们死」,所以他的死就不是结束,因为神的旨意不是以死做结束。这个死是一个过程,基督借着死要显明他是不可以死的;基督借着死要显明他是得胜死亡的;基督借着死显明他是解决万死的。我们有一句俗话说「以毒攻毒」,而基督则是「以死攻死」。借着基督的死,所有的死在他的死里面死掉了,他用死去治死所有的死。这正是刚才所提的约翰·欧文的话,「耶稣借着死把万死置于死地」。(“The death of Christ is the death to put all death to death.”)


基督复活  --  上帝叫他活


    基督怎么复活的呢?他一定要胜过死的权柄,才能复活,对不对?我们先回到刚才提的约翰福音三章34节,上帝赐圣灵给圣子是没有限量的。基督是唯一领受无限圣灵的,除了基督以外,没有任何一个位格曾经领受上帝给他无限圣灵的膏抹。所以基督受了父所赐的无限的灵的膏抹,就使他超越了所有毁灭性的能力,站在一个可能得胜死亡的地步。

    论到基督的复活,另有两节相关的经文很重要。先看使徒行传三章14节,彼得说:「你们弃绝了那圣洁公义者」,却要求释放那个败坏的人,使基督被交给罪人而死。犹太人叫耶稣死,要求释放另一个凶手,就是巴拉巴;他是个不义者、不圣者。这句话极其讽刺整个犹太文化,因为他们要的不是真理,而是放纵不受约束的自由。他们宁可选巴拉巴活在他们中间,宁可从他们的文化中间除灭耶稣,因为耶稣的存在成为他们文化存在的威胁,如果要使他们的文化继续存在,一定要除灭耶稣。这是李察·尼布尔(Richard H. Niebuhr 1894-1962)的观察和结论。李察·尼布尔在他那一本 Christ and Culture 的序言里说到,犹太人已经作出结论,如果耶稣继续存在,他们的文化一定会毁灭;如果要保守他们的文化,则一定要毁灭耶稣。结果他们宁可要巴拉巴,不要耶稣,「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基督就这样而死。

    耶稣对犹太人所讲的两句最可怕的话,第一句是「我将在上帝那里所听见的真理告诉了你们,你们却要杀我。」(参:约八:40)第二句话是什么?「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你们的父不是亚伯拉罕,你们的父不是上帝,你们的父是魔鬼。」(参:约八 :44)耶稣这样当众羞辱他们整个民族,其背后没有上帝,没有亚伯拉罕为父,而是遵从撒但的,犹太人就绝对没有办法,也没有那种宽宏大量去接纳他。但是没有人比耶稣看这件事情看得更透澈,看得更清楚。眼光越尖锐的人越容易觉察出最细微的危机,而那些觉察出细微的危机,又勇敢讲出来警戒时代,站在危险的大难前头说预言的人,都是最孤单的。(你们在台湾很少人看见灵恩派的危害,很少人看见新派的虚假,很少人看见基督教前面所面对可咒可诅的情形。当我以很敏锐的眼光预先通知你们的时候,可能遭来你们许多人对我的反抗、拒绝。但是对我来说,我对自己的前途、对自己的安全、生命毫无所求。但对神的家、神的国,我非常焦急,我一定要讲。)基督对犹太人说,我将真理告诉你们,你们就因此不信我;我将在上帝那里所听见的真理告诉了你们,现在你们却想要杀我。耶稣又说,「你们的父是魔鬼。」他们就把他钉十字架。


生命的主


    基督在死的经历中,又是如何得胜的呢?我们继续思想下去。在使徒行传三章15节又讲了一句很重要的话:「你们杀了那生命的主,上帝叫他从死里复活了。」「生命的主」这个称谓,全本圣经也只讲过这么一次。原来他们杀的不是一个人,他们杀的不是一个历史的耶稣而己,他们杀了一个掌管全宇宙所有生命的主宰。哇!这个事情太大了。但是他们不知道杀的是谁,他们以为「你不就是木匠的儿子吗?」「你就是马利亚的孩子。你的弟兄我们都认识。」耶稣基督不跟他们解释,因为他们的眼光太肤浅,心胸太狭窄了,他们看见的太表面化了,他们根本不知道。

    正如保罗曾指出来的,住在耶路撒冷的犹太人和他们的官长,虽然也都盼望弥赛亚降临,但是他们不认识基督,也不明白每个安息日所读的众先知的书,反倒定了基督死罪。这无法挽回的错误令人毛骨悚然。「如果那些官长早知道、早明白先知的书的话,......」,只可惜现在已经迟了,太迟了。当基督再来的时候,连刺他的人都要亲眼看见他从天驾云降临(参:启一:7)而那个时候,不再有机会了,只有后悔。如果早一点知道,如果早一些认识,还没有行这件事之前就知道的话,多好。问题是可惜事前不知道!这是「后知后觉者」的悲哀,这是从起初没有敏感,等到大灾难发生以后,才发现自己不对的人的痛苦。

    耶稣说:「只因为我把真理告诉你们,你们就因此不信我。」「只因为我把在上帝那里所听见的真理告诉你们,你们就想要杀我。」犹太人以为他们很热心,很爱上帝,天天读经,天天上圣殿,其实他们的父是魔鬼!他们自认自己民族的文化很伟大,唯有他们领受律法,领受从天上启示给他们的旧约,这么伟大的民族怎么背后有一个魔鬼呢?「不!耶稣,你是绝对错误的,你轻看我们,是你错,不是我们错。」(你责备灵恩派的人,他们要悔改吗?不一定,可能他们要杀你。你责备新派的人,他们要悔改吗?他们要排挤你。以后那些不信派的人坐上了教会领袖的位子,真正爱主的人只有一条路走,就是殉道、被杀,因为基督已经为我们先走了这条路。)犹太人借着无法之人的手,把耶稣基督钉在十字架上杀了,那个时候他们根本不知道他们杀了谁,他们只知道除去了眼中钉,只知道除去了威胁。「如果把这个威胁除掉了,问题就解决了!」今天所有的凶手除掉眼中钉的结果是进监牢更久,但是他们那个时候没有想到这些,他们只想快快除掉对手就好了。如今类似的情形照样发生在政治界、宗教界、文化界里,第二流的人妒忌第一流的人,就用各样的办法除掉更好的。我告诉你,没有办法除掉的!神让你的对手存在,你不是恨他,乃是要为他祷告。耶稣基督被除灭的时候,犹太人根本不知道他真正的身份。

    彼得在美门口宣布的这一句话就非常重要了:「你们杀了生命的主,上帝叫他从死里复活了。」他正告诉他的同胞:你们知道你们杀的是谁吗?他不是别人,他乃是生命的主!


基督的生命  --  不能毁坏的生命,创造生命的生命


    什么叫做生命的主呢?我们都是有生命者,而我们的生命哪里来的?我们是被造,被赋予生命者。但那赐生命、创造生命的主,他不但把生命赐给我们,他本身就是生命的主。所以我告诉你,有史以来人类最大、最勇敢、而最错误的行动,就是把生命的主拿来杀了。杀,就是要除灭生命。但是被除灭的这个是生命的主,以后他要审判全世界。你杀他,用一把刀杀一个有可能死的身体,因为耶稣是历史的耶稣;但是你杀的时候,没有想到他是以上帝的儿子的身份死在十字架上,结果你不是杀一个普通人,你乃是杀死全世界生命的主宰,这个罪重大了!

    基督,这位生命的主,以「无穷之生命的大能」复活了。「无穷之生命的大能」这一句话是约翰福音三章34节的延伸。上帝给约翰很大的智慧,并启示他一句话:「神赐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同时神也启示另外两位新约书卷的作者两句话,一句是保罗讲的,另外一句是希伯来书的作者讲的。保罗讲什么呢?「他把死废去,......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参:提后一:10)。这个「不能坏的生命」就是基督复活的原因。而希伯来书的作者用另外一个名词来表达,他说:「他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乃是以无穷之生命的大能做了祭司。」(参:来七:16)。所以上帝把无限的灵给基督,他有无穷生命的大能,他也把不能毁坏的生命彰显出来。他的无限解决了所有的有限,他就吞灭了死亡,他复活了!感谢上帝!历史的耶稣不是普通的一个人,是从亘古、从永恒就存在的。也就是施洗约翰所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参:约一:15)他从亘古、从万有之先就存在了,他的生命不是被造、不是被赐予的,他的生命是创造生命的生命,他的生命是超越众生命的生命,他的生命是掌管众生命的生命,他是生命的主。你们杀他吗?你不杀不要紧,你一杀才证明他是不能杀的。你不杀死他不要紧,你杀死他之后,才知道原来他有复活的大能,他跟其它能死的生命不一样,因为那些生命是被造、被赋予生命的,而他本身是创造者,是生命的主本身。这就是耶稣之所以有权柄在约翰福音十一章作的两个宣告,I am the resurrection and I am the life. 中文翻译成:「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原来的意思是,我是那永存的生命本体,我是那复活的本体。当耶稣用了「我是」(I am)这个词组来表达他是生命本体的时候,犹太人马上就明白了,这是所有其它文化宗教所没有的。

    要解释 I am 这个词组,我们得回溯去了解 I AM WHO I AM 这句话是从哪里来的。摩西问上帝:「上帝啊,你差我去,他们会问我,那差你来的叫什么名字?」(参:出三:15)。上帝啊,你告诉我你名叫什么好吗?上帝说:「你要问我的名字吗?好。」这是全本圣经第一次问题解答,要知道神是不怕人问的。摩西一问,才发现他得到的答案是所有的宗教所没有的。「你告诉以色列百姓,我是自有的,我是永有的。」I AM WHO I AM.「我就是自存永存的」这超越性的神的自称,就变成犹太文化所独有的特质,与所有其它宗教不同。而耶稣基督在世上也用同样话语的本质宣告自己的身份。所以约翰说:「那从天上来的,讲天上的话。」 (参:约三 :31)。在约翰福音里我们可以找出耶稣多次使用「我是」来宣告他的身份,「我是生命的粮」、「我是世界的光」 、「我是羊的门,凡从我这里进来的,必定得救,并且出入得草吃」、「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我是复活,我是生命」、「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我是真葡萄树。」主耶稣就是在肉身显现的那一位 I AM WHO I AM. 所以基督的复活绝对不是一个神话,因为他是那 empty tomb 的主人,他是那 virgin womb 的上帝。历史的耶稣是那为我们生,为我们死,为我们打败那掌死权的魔鬼,为我们彰显出他是不能死的、有位格的、生命之主的本体(The subjectivity of the life itself in person );是那有位格的、真理的本体(the subjectivity of the truth itself in person);那有位格的、义的本体(the subjectivity of the righteousness itself in person);那有位格的、良善的本体(the subjectivity of the goodness itself in person);也是那有位格的、圣善的本体(the subjectivity of the holiness itself in person)。

    这一位在历史显现的耶稣,是永世的基督,是生命的源头,是教会的主,直到永恒与我们同在。感谢上帝!

 

第五章 - 基督并他钉十字架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