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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立比书》

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亦仆亦师亦友的生命与事奉

第十九课 - 保罗的人生 - 过去的保罗

分享家:Addthis中文版

经文:腓三:4 - 6

主旨:

上一课保罗劝勉腓立比教会的信徒要防备犹太律法主义者(犹太派基督徒或犹太割礼派),因为这些人认为信基督还不足够,他们以守律法,特别是肉体的割礼,引以为荣;认为这样才能得救。可能有人会质疑保罗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若要靠肉体,他会远远比不上这些犹太派基督徒的假教师,自己一无可夸。保罗说,“若是别人想他可以靠肉体,我更可以靠着了。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这是保罗在被主恩召之前,自以为荣的人生。

1。腓三:4 - 6  “4其实我也可以靠肉体;若是别人想他可以靠肉体,我更可以靠着了。5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6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

《新译本》:4虽然我有理由可以倚靠肉体。如果别人认为可以倚靠肉体,我就更加可以了;5我第八天受割礼,属于以色列民族便雅悯支派,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按着律法来说,我是个法利赛人;6按着热诚来说,我是迫害教会的;按着律法上的义来说,我是无可指摘的。

KJV:4 Though I might also have confidence in the flesh. If any other man thinketh that he hath whereof he might trust in the flesh, I more: 5 Circumcised the eighth day, of the stock of Israel, of the tribe of Benjamin, an Hebrew of the Hebrews; as touching the law, a Pharisee; 6 Concerning zeal, persecuting the church; touching the righteousness which is in the law, blameless.


我们在上一课查考腓三:1 - 3 “1弟兄们,我还有话说:你们要靠主喜乐。我把这话再写给你们,于我并不为难,于你们却是妥当。2应当防备犬类,防备作恶的,防备妄自行割的。3因为真受割礼的,乃是我们这以上帝的灵敬拜、在基督耶稣里夸口、不靠着肉体的。”

保罗劝勉腓立比教会的信徒要防备犹太律法主义者(犹太派基督徒)。这些人认为信基督还不足够,他们以守律法,特别是肉体的割礼,引以为荣;认为这样才能得救(保罗在《加拉太书》称他们另传一个福音,是应当被咒诅的。)

保罗说不!真割礼是“。。我们这以上帝的灵敬拜、在基督耶稣里夸口、不靠着肉体的。”真正的割礼是人信基督,领受了圣灵,圣灵在基督里洁净人心灵,管治人的生活(罗二:28-29,西二:11,弗五:15-六:9)。他还把真割礼与真敬拜挂钩。旧约的割礼带来的只是礼仪上的敬拜和事奉上帝;真正的割礼,即圣灵在基督里洁净人心灵所带来的敬拜和事奉,是主耶稣所说的“真敬拜”(约四:23-24)。

可能有人会质疑保罗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若要靠肉体,他会远远比不上这些犹太派基督徒的假教师,自己一无可夸。在保罗的书信中(《新译本》),肉体(原文 , flesh)有很多意思,如肉身(罗一:3,二:28,九:5,8);人(罗三:20) ;血统(罗四:1);肉体(罗六:19,七:5,18,25,八:3-9,12,十三:14);骨肉(罗九:3,十一:14)(参:黄朱伦博士《语言学与释经》,校园书房出版社,1999年)。在腓三:1-3节,“肉体”肯定指的是罗六:19,七:5,18,25,八:3-9,12,十三:14 的“肉体”。


罗六:19  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

罗七:5  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

罗七:18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罗七:25  感谢上帝!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上帝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罗八:1-13  1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2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3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4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5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6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7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8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欢。9如果上帝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10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11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借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12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13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


根据一些圣经学者(如 Peter T O'Brien,Professor Emeritus of New Testament at Moore Theological College in NSW Audtralia),《腓立比书》三章3-4节的“肉体”,有狭义和广义的解释。

狭义的“肉体”就是我在上一课说的,也是保罗在罗六:19,七:5,18,25,八:3-9,12,十三:14,加五:16-26 说的, 有守律法的仪文,尤其是行割礼,但竟犯律法,放纵肉体的情欲,仅礼仪上的敬拜和事奉上帝。与其相对的是圣灵的洁净人心,管治人的生活,用心灵和诚实的敬拜和事奉上帝。

广义的“肉体”,靠肉体的夸耀,可以解读为夸耀自己的出身、家庭背景、教育程度、财富、地位、权力、名誉等等。延伸出去,是不是说基督徒与不信的人相比,教育程度、财富、地位、权力、名誉等都一无可夸呢?是否都是“愚拙的”、“软弱的”、“卑贱的,被人厌恶的,以及那无有的。。”呢?(林前一:27-28)


在查考这段经文之前,我要和大家看看林前一:17-31 :

17基督差遣我,原不是为施洗,乃是为传福音,并不用智慧的言语,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
18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上帝的大能。
19就如经上所记:“我要灭绝智慧人的智慧,废弃聪明人的聪明。”
20智慧人在哪里?文士在哪里?这世上的辩士在哪里?上帝岂不是叫这世上的智慧变成愚拙吗?
21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上帝,上帝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这就是上帝的智慧了。
22犹太人是要神迹,希腊人是求智慧;
23我们却是传钉十字架的基督。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
24但在那蒙召的,无论是犹太人、希腊人,基督总为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智慧。
25因上帝的愚拙总比人智慧,上帝的软弱总比人强壮。
26弟兄们哪,可见你们蒙召的,按着肉体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
27上帝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拣选了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
28上帝也拣选了世上卑贱的,被人厌恶的,以及那无有的,为要废掉那有的,
29使一切有血气的,在上帝面前一个也不能自夸。
30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上帝,上帝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
31如经上所记:“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

说这些话的人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他是保罗。他是愚拙的人吗?与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柏拉图。。这些希腊的智慧人相比,我想谁也不敢说保罗是愚拙的。唐崇荣牧师在《归正福音运动 - 回顾与前瞻》讲座上曾这样说保罗:
 

。。。保罗很伟大,但是教会历史上真正护卫真理的门生,从保罗传下来的,好像看不见。初期教会历史没有记载提摩太、没有记载提多、没有记载西拉。教会历史记载的,多半是受约翰影响的,约翰之后有爱任纽 (Irenaeus)、坡旅甲(Polycarp)、希坡律陀(Hippolytus),然后有伊皮法纽(Epiphanius),以后慢慢到了第四、第五世纪的奥古斯丁 (Augustine)。奥古斯丁引述了很多保罗写的,所以保罗的精神跟信息也传承下去,不过在门生的承继上,约翰比保罗更在历史上有真正的印证。

这个讲座之后,我在香港的神学讲座,会提出一个很重要的论点,是你们在书里没有看见的。我们今天往往以为派人到美国读书,拿到神学博士回来就是泰斗,就是台湾的权威。我们忘记美国的神学家如果能够成为正统神学家,不过是因为他们肯顺服圣经,而我们自己轻看圣经,以为派人去读书,拿了博士回来就成功了,那是舍本逐末!

为什么我说在香港讲的题目是书本里没有,历史上也没有人提到过的?我们在廿世纪已经发现了几本很重要的比较的书,题目叫做「Between Jerusalem and Athens.」耶路撒冷表示信仰的传流,雅典表示哲学跟科学的传流;耶路撒冷表示神特殊的启示,而雅典表示神的自然启示;耶路撒冷表示借着神的先知把道传下来,雅典表示借着人的理性把自然科学研究出来。这西方世界整个文化,就是两希文化影响的结晶。Olympic 是希腊,盖礼拜堂是希伯来。我们研究各样的学术,是希腊的;我们有虔诚的信仰跟道德,是希伯来的。这两希文化就成了西方文化的根基。

而我的题目是「Between Jerusalem,Athens and Galilee.」雅典、耶路撒冷和加利利。一开始被差遣在新约作先锋的,是在旷野讲道的施洗约翰,他并不在圣殿讲道。耶稣从开始拣选门徒的时候,就不是选在迦玛列门下的那些门徒,或者是大祭司训练出来的那些人。他先从加利利选出来,在耶路撒冷受过训练的,只有保罗一个,但是保罗的出身不是在耶路撒冷,而是在大数,是耶稣把保罗跟加利利派连起来。后来影响全世界的,不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不是安培多葛 (Empedocles,493-433BC),不是赫拉克利图斯(Heraclitus,544-484B.C.),不是泰勒斯(Thales,625?-546?BC)、安那西曼德 (Anaximander,611-546? B.C.),不是留基伯(Leucippus 489-420BC),不是希腊的哲学家,也不是犹太的拉比希列(Hillel),不是该亚法、亚那跟耶路撒冷的那些宗教领袖。影响全世界的是彼得、雅各,特别是约翰,是这些加利利人改变了世界,是这些耶稣亲自拣选的加利利派,把整个世界的知识分子、世界的宗教信仰全部做了完全的规范,把人借着加利利的门徒所认识的基督,带到上帝的面前。(完)


主所拣选的彼得、雅各,约翰,这些不过是加利利的渔夫,被人认为是“没有学问的小民”(徒四:13)。外表上看来像是林前一:17-31 说的“愚拙”,但从他们在圣灵默示下所写的 福音和书信,特别是《约翰福音》,谁还敢说他们是“愚拙”;主用他们改变了世界。

主也拣选了保罗,一个出身和家庭背景与彼得、雅各,约翰完全不同的人,“。。我原是犹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数,长在这城里,在迦玛列门下(众百姓所敬重的教法师,徒五:34),按着我们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热心事奉上帝,象你们众人今日一样。”(徒二十二:3)他在雅典“每日在市上所遇见的人辩论。还有伊壁鸠鲁和斯多亚两门的学士与他争论。。。”又在亚略·巴古(Mars' hill,Areopagus)众人面前传讲复活之道。主用他给教会留下十三书卷,“卷卷切中时弊,解释神全备的旨意,包括:上帝的大能、在基督里的恩惠、从定罪到救赎、从称义到成圣、从律法到恩典、从教会到社会、从为奴到自由、从今世到末世、从生命到生活、从圣灵到邪灵等巨细靡遗。英国神学家F. F. Bruce 称他为「自耶稣之后,影响文明历史最悠久的人物」(Paul and His Converts, IVP, 1985, p.16。)”(引自马有藻博士《从称义到成圣 --  保罗书信诠释》)

主在旧约历史中拣选的许多人也不“愚拙”。摩西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摩西学了埃及人一切的学问,说话行事都有才能。”(徒七:22)这是什么学问?现存的最古老最大的古夫金字塔(the Pyramid of Khufu)是建于 2580-2560 BC。它是230万块石灰石建成的。用于包裹金字塔的图拉石灰石是通过运河运来的。在国王墓室发现的重达25到80吨的金字塔最大的花岗岩石块是由阿斯旺运来的,那里距离金字塔有800多公里远。(参:维基百科全书)开掘、搬运石块和建造金字塔的学问只是摩西所学埃及人一切的学问之一部分。谁敢说他是愚夫和无知小民?

那么,林前一:17-31 的“愚拙”是什么“愚拙”?

“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上帝的大能。”(林前一:18)-- 人被赶逐出伊甸园,耶和华“又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创三:24),罪人已经不能凭自己寻回永生之路;造巴别塔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创十一:1-9)。慈爱和公义的上帝在赶逐人出伊甸园之前,早已预备了救恩之道,“耶和华上帝对蛇说:‘你既做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创三:14-15)谁是女人的后裔呢?他就是基督耶稣。他在十字架上,“。。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来二:14-15)这是十字架的道理,是福音,也是上帝的大能。保罗在罗一:16-17 说:“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因为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但对堕落的世人来说,这是愚拙之道,因为他们有的要看神迹(犹太人),有的要求人间智慧(希腊人)。“传钉十字架的基督,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林前一:23)。

上帝就“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这就是上帝的智慧了。”(林前一:21-23)所以,十字架的道理是“愚拙”吗?不是。这是不认识上帝,在那灭亡的人才是“愚拙”;上帝就用这被世人认为“愚拙”之道,拯救凡信 钉十字架的基督,这是上帝的智慧,这是上帝的大能。这是从救赎的方法来看“愚拙”。“。。基督总为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智慧。因上帝的愚拙总比人智慧,上帝的软弱总比人强壮。”(林前一:24-25)This is a paradoxical truth,这是一个“似非而是”的真理。

救赎的方法不是“愚拙”(其实是上帝的智慧),被救赎的人是“愚拙”吗?林前一:26-28 说:“弟兄们哪,可见你们蒙召的,按着肉体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上帝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拣选了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 上帝也拣选了世上卑贱的,被人厌恶的,以及那无有的,为要废掉那有的。。”信基督、进救恩之门的人,因为接受被世人认为是“愚拙”的救法,所以在这里被称为是“愚拙的”、“卑贱的”、“软弱的”、“能力不多的”、“有尊贵的也不多”、“被人厌恶的”、“无有的”。。他们是不是真的“愚拙”、“软弱”、“卑贱”。。呢?肯定这是有的,但也可以不是。福音是给世上不分贫富贵贱,学识浅薄渊博、 职位高低、种族肤色、男女老幼。。救恩之道都是一样,谁也不能自夸,因为弗二:8-9 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所以林一:31 说:“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

但 进了救恩之门后,信徒就不应当停留在所谓“愚拙、卑贱、软弱、无有。。”而满足,或沾沾自喜。现在信徒都在基督里,“上帝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一:30)我们就应当在自己原来的各行各业的领域里,精益求精,“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林前十:31)讲台上,上帝的仆人牧师传道,宣讲的绝对不是肤浅的“愚拙”之道,也不是传讲高言大智“世上的小学”(西二:20-21),更不是那些高调无聊、时事、故事、笑话,只为了取悦市井小民。十九世纪名牧 Alexander MacLaren 说:“我一开始事奉主,就立志全心专注在我的讲台上 – 按着正意分解真道。”这样的道是可以在君王、政府首要、学术泰斗。。任何人面前宣讲而不用觉得羞愧,但也不应自夸。总之,“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林前一:31,林后十:17)


现在我们正式查考这段经文,看保罗若要在肉体(作狭义解)自夸,他究竟有什么可夸?

腓三:4 - 6  “4其实我也可以靠肉体;若是别人想他可以靠肉体,我更可以靠着了。5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6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新译本》:4虽然我有理由可以倚靠肉体。如果别人认为可以倚靠肉体,我就更加可以了;5我第八天受割礼,属于以色列民族便雅悯支派,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按着律法来说,我是个法利赛人;6按着热诚来说,我是迫害教会的;按着律法上的义来说,我是无可指摘的。 )

其实我也可以靠肉体;若是别人想他可以靠肉体,我更可以靠着了。”(《新译本》:“虽然我有理由可以倚靠肉体。如果别人认为可以倚靠肉体,我就更加可以了;”

原文:

犹太律法主义者(或犹太基督徒,或犹太割礼派)认为信基督还不足够,他们以守律法,特别是肉体的割礼,引以为荣;认为这样才能得救。 对保罗来说,这些人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敌(腓三:18),传讲的是另一个福音,是应当被咒诅的(加一:6-9)。保罗从主那里领受的使命,是一生传讲十字架的道理。不单如此,他说自己“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二:20,六:14)他也说:“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他把生死置之度外,但求“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腓一:20-21)割礼对他来说,“我若仍旧传割礼,为什么还受逼迫呢?若是这样,那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加五:11)而犹太割礼派之所以勉强外邦人信徒要受割礼才能得救,“。。无非是怕自己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加六:12)由此可见保罗对传十字架的道理是何等的执著;对传受割礼的另一种福音,把上帝已解除律法的枷锁重新加诸在外邦信徒的身上的犹太律法主义者,他是何等的深恶痛绝,甚至说他们应当被咒诅(加一:8-9) 。

保罗这样说,是因为他自己不是犹太人 ,没有受割礼,不遵守摩西的律法,因妒忌他们才说的吗?(如俗语“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不是!这节经文的前半部是上一节(第三节)后半部的反义语。请看第三节的原文:

第三节下半部是“乃是我们。。。不靠着肉体的。”;第四节的上半部是“其实(或“虽然”)我也可以靠肉体”。保罗说自己也可以靠肉体(“靠”是名词 ,confidence),这个“靠”字也用在林后一:15、三:4、八:12、十:2和弗三:12,意思是“深信”或“笃信”,这样的信(信靠)是有 根据(ground of confidence)。(注:别人想他可以靠肉体,这里的“靠”是动词 trust,也用在腓一:6,14,25,二:24,与名词 的意思没有什么不同)。保罗在下文从 第五节至十四节以正反两面说自己信靠的根据/理由:

腓三:5 - 6  保罗也可以靠肉体(在肉体里自夸)的根据。

腓三:7 - 14  保罗却选择在基督耶稣里夸口的根据。

(注:从第三节的“我们”,转换为第四至十四节的“我”,然后在第十五节再改为“我们”)


5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6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新译本》:5我第八天受割礼,属于以色列民族便雅悯支派,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按着律法来说,我是个法利赛人;6按着热诚来说,我是迫害教会的;按着律法上的义来说,我是无可指摘的。)

原文:

这两节经文列出保罗也可以靠肉体(在肉体里自夸)的七个“本钱”或根据(ground of confidence):(前四个是继承的特权;后三个是个人的成就。)

(1)“我第八天受割礼”  --  这是上帝与其子民立约的记号,先是亚伯拉罕(创十七:9-14),其后由约书亚重新确定(书五:2-9);接受割礼者 被预期要诚心地遵守约的条款(参:申十:16)。以后,割礼就成了犹太人一个主要的身份标志。这也是任何外人若要归信犹太教所必需经过的三个步骤之一(其它两个是水礼和遵守摩西的律法)。

9上帝又对亚伯拉罕说:“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
10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
11你们都要受割礼(注:原文作"割阳皮"。14、23、24、25节同),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
12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里生的,是在你后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
13你家里生的和你用银子买的,都必须受割礼。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作永远的约。
14但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

以撒生下来第八日,亚伯拉罕照着上帝所吩咐的,给以撒行了割礼。(创二十一:4)

为什么是第八天呢?(利十二:3)现代医学对此提出有力的解释。简言之,人体有一种能让血液产生凝结的因子,不过这种凝结因子要在婴孩出生之后的大约第八天才会成熟。若在出生之后的第八天之前被割伤或流血,小婴孩极有可能失血过多而死。唯有在小婴孩出生八天之后,血液中的凝结因子才成熟到足以产生止血的功能。

(2)“我是以色列族” --  保罗不是因归信犹太教(proselytes)而成为以色列族的人。

(3)“(我是)便雅悯支派的人”  --  以色列有十二支派。便雅悯(Benjiamin)是以色列(雅各)最爱的妻子拉结(Rachel)的儿子,他是雅各的十二个儿子之中,唯一在应许之地所生的。(创三十五:16-18 “他们从伯特利起行,离以法他还有一段路程,拉结临产甚是艰难。正在艰难的时候,收生婆对她说:‘不要怕,你又要得一个儿子了。’她将近于死,灵魂要走的时候,就给她儿子起名叫便俄尼,他父亲却给他起名叫便雅悯。”)以色列第一个王扫罗也是从便雅悯出来(撒上九:1-2)。王国分裂时,便雅悯是唯一忠心于犹大的支派(王上十二:21)。总之,在以色列历史里,与其它支派相比,便雅悯是处于非常特殊的地位。保罗的家谱可以推溯至便雅悯支派,是他可以自以为荣的。

(4)“(我)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  --  比起说“我是以色列族”,一个人自称“我是希伯来人生的希伯来人”就更显得优越和尊贵了。林后十二:22 “他们是希伯来人吗?我也是。他们是以色列人吗?我也是。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吗?我也是。”保罗不像那些只会说希腊话的犹太人,如徒六:1 “那时,门徒增多,有说希腊话的犹太人向希伯来人发怨言,因为在天天的供给上忽略了他们的寡妇。”虽然他生在基利家的大数(Tarsus,a city in Cilicia,徒二十一:39,二十二:3),不属于巴勒斯坦的犹太教传统,但他不是希腊化犹太人(Hellenist or Hellenizers),他的父母都是希伯来人,他从小就能说希伯来语(Hebrew)和亚兰语(Aramaic)。他在亚基帕王面前分诉的时候说:“我从起初在本国的民中,并在耶路撒冷,自幼为人如何,犹太人都知道。他们若肯作见证,就晓得我从起初是按着我们教中最严紧的教门作了法利赛人。”(徒二十六:4-5)
 

(5)“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  --  保罗说自己是法利赛人是不简单的一回事。什么是法利赛人?我把《证主圣经百科全书》有关条目抄录在这里供大家参考:

法利赛人(Pharisees)

新约时期活跃于巴勒斯坦的一个宗教党派。各卷福音书一致地描述法利赛人为耶稣的敌对者。学者一般认为法利赛人代表了一世纪早期的主流犹太教,他们以各种令人反感的道德观念著称。因此,多半圣经辞典和同类的参考书籍对法利赛人 的形容都是贪婪、虚伪、缺乏公义感,和过分关注守律法上表面的条文,对旧约的属灵意义一窍不通。上述各点加上一些其他的特征,也通常被看为犹太教的典型。

这种对法利赛式犹太教的普遍看法存在着几个问题。首先,各卷福音书本身就有一些重要的资料,似乎与这看法并不一致。其次,拉比犹太教中一些主要的文献(如米示拿 Mishnah、他勒目 Talmud和米大示 Midrash)都是正面和值得赞扬的。此外, 在主后70年之前,法利赛人在一个极之多元化的社会里,只占一小部分,这在死海古卷被发现之后,已愈来愈清晰;无论法利赛人多受欢迎和有多大的影响力,也不能被看为普遍犹太教的代表 。

这3个因素加上这一代基督徒和犹太人之间寻求合一的努力,使许多人以低调处理福音书中法利赛人的反面图画。保守派的基督徒会怀疑这些看法会否降低圣经的权威,尤其是耶稣教导的权威,这是可以理解的。要绘描一帧可靠的法利赛人画像,我们必须以严肃的态度来看主耶稣对这些犹太领袖的评价;毕竟福音书中救恩教义的特色是针对法利赛人的行为而形成的。另一方面,我们不能假设教会传统对法利赛人的看法中,每一点都是正确的;我们必须尽力去了解所有现存的资料。

起源

法利赛人的起源是含糊的。根据犹太传统,法利赛派(=拉比)的犹太教可追溯至以斯拉时期,和主前五世纪文士运动的创始期。另一个极端的看法是,既然在主前二世纪前的历史文献并没有明确地提到法利赛人,法利赛主义则可能是马加比叛变(Maccabees 主前167)后突然出现的。许多专家的立场是,也许早至主前三世纪(如《便西拉智训 Sirach》,又称《传道经》),我们已看见法利赛主义的雏型,文士在其工作有关的学术研究上可能也与法利赛人的发展交上关系。另一个可能性是在马加比叛变之前,哈西典人(Hasidim「敬虔的人」,是一些反对希利尼文化影响犹太社会的传统派人士)的发展中 已出现一些法利赛式的处事方法,根据一个普遍而合理的解释,哈西典人对马加比王朝的统治者感到失望,因为他们的行为在某些方面违反了犹太人的意识。有些哈西典人把自己从民族中分隔出 来,发展成出俗派,如爱色尼派(Essenes);那些仍留在民间的,则尝试影响其他犹太人的生活,并发展成法利赛派。

无疑法利赛人在下一个世纪里,对犹太人的生活影响重大,虽然有时他们在政治舞台上也没有什么声望,但到了新约时代,他们普遍被公认为宗教上的领袖。约瑟夫 (Josephus)告诉我们,他是属于这教派的,他在一世纪末的作品中这样说:法利赛人「在同城的人中极具影响力;崇拜中所有的祷告和圣礼,都是根据他们的解释来进行的 。各城的居民在生活和言论中实践那最高的理想,以此来歌颂法利赛人」(《犹太古史》18.15)。我们不能确定这描述是否适用于主后70年之前的时期,但各卷福音书本身的证据已在某程度上证 实这情况。例如,在税吏和法利赛人的比喻(路十八:9-14)中,主责备那法利赛人,但惟有我们明白句子中的角色转换 [那凶恶的税吏  --  而不是那被公认为义人的法利赛人回家去比那人(法利赛人)倒算为义了 ],才能真正欣赏这比喻的意义。

若法利赛人像某本圣经词典所描述,是「常遭欲望、贪婪,和骄傲奴役的人」,则我们便不能解释,为何犹太人多半以法利赛人为道德的榜样。当然,我们的主(尤其在太二十三)曾质疑文士和法利赛人的道德标准和人格, 然而,我们必须记得耶稣谴责的重心并不在此,而且,我们要知道并非所有法利赛人都是一样的,耶稣自己就曾赞赏一个有智慧的法利赛人(可十二:34;参尼哥底母的行动,约七 :50、51);拉比文献中也有警告某些法利赛人不要骄傲和虚饰自己。耶稣的批评极有可能不是针对所有(甚至并非大部分)法利赛人,他的批评只是一个非正式的普遍性的警告而已 。毕竟,自大是人类一种引诱,由于法利赛人处于受尊重的地位,他们就特别容易在这事上跌倒了。

基本特征

由于学者对法利赛人的基本特性有极不一致的看法,所以我们不可能准确地说出他们的特征。有些学者基于法利赛这名称的假设字源(从希伯来文而来,意即「分别出来的人」,但也有其他不同的说法),强调其「分别出来」的意义。一个经过更小心分析的说法指出法利赛人极关注礼仪上的洁净(参可七 :1-4);有些证据显示法利赛人欲把祭司的礼仪普遍地应用在一般平民身上(这点有助于解释法利赛人在主后70年后,为何这样容易适应没有圣殿和献祭的宗教生活)。还有一种见解认为法利赛人是一群学者,他们与文士(律法专家)亲密的关系支持这观点;许多后期的拉比文献反映一种学术上的研究,尤其在关乎五经的意义和应用上,更有详细、逻辑性的论证,这也是上述观点的明证。

两重律法

上述不同的观点并不是互不相容的。此外,似乎许多学者都同意法利赛主义里有一个很基本的神学信念,就是他们确信两重律法。两重律法就是写下来的律法(旧约,主要是五经)和口传的律法(拉比代代相传的传统) 。这个肯定是他门跟撒都该人不同的地方之一(参约瑟夫:《犹太古史》13.297-98)撒都该人只接受摩西五经的权威,并且认为法利赛人把口头传统看得那么重要,是不必要的修改。这些为调整众民在神面前之生活而设的传统,假以时日,变得愈来愈繁琐,最后被收集成册,写成了一份单行的文件 --  米示拿(日期约为主后210)。在这传统的发展期间,开始有人认为口传律法也是由神传给摩西的,因此跟圣经有同样神性的权威。

仔细查考新约的时候,可发现这特色比其他任何东西更能解释法利赛人之观点和福音信息起冲突的基因。例如,使徒保罗常把他所传的道,跟他年轻时热切追求的「祖宗的遗传」(加一 :14)作强烈的对比,借以强调福音的独特性。马可福音第七章特别富教导性;这里记述法利赛人质问耶稣说:「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古人的遗传,用俗手吃饭呢?」(第5节)基督则以一个严重的控告回应他们的批评, 他说:「你们是离弃神的诫命,拘守人的遗传......这就是你们承接遗传,废了神的道」(8、13节;参太十五 :1-6)。

对律法的注释

法利赛人把他们对律法之注释看得十分重要,因而减弱了神之启示的权威;更糟糕的是,那些注释的特征是降低神的标准,结果歪曲了恩典的教义。耶稣在马可福音七章10-12节所用的例子,指出一个拉比遗传 -- 各耳板 - 使人可以漠视第五条诫命,并且觉得这样做是对的。虽然我们常以为法利赛人是十分严守律法的,但在某个重要的意义上,他们的法律条文使人可以更容易「遵守」律法。一位知名的犹太学者认为法利赛人跟旧约那些理想主义的先知不同,他们发现人性的弱点,并考虑到现实的生活境况,于是调整了那高不可攀的律法标准。这种对现实境况的适应使法利赛派犹太教在主后70年的大灾难之后仍能生存。

法利赛人的规条多得令人烦恼,但至少这些规条是人可以做得到的。那些严谨地遵守拉比传统的人会面对一个危险,就是以为自己的行为已满足了神的要求(参保罗对自己悔改前的态度之描述,腓三 :6)。他们的罪便沉默地与一种错误的属灵安全感携手并进;倚靠神的怜悯显得不再重要,这就是税吏与法利赛人之比喻的重点(路十八:9-14)。耶稣的教导与此不同, 他劝谕人追求那比法利赛人更高的义:「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五:48)。(完)(Moises Silva)


你看保罗怎样自夸是法利赛人:“我又在犹太教中,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加一:14)“我原是犹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数,长在这城里,在迦玛列 (Gamaliel,“是众百姓所敬重的教法师”-- 徒五:34)门下,按着我们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热心事奉上帝,象你们众人今日一样。”(徒二十二:3)“。。弟兄们,我是法利赛人,也是法利赛人的子孙。我现在受审问,是为盼望死人复活。”(徒二十三:6)他在亚基帕王面前分诉的时候说:“我从起初在本国的民中,并在耶路撒冷,自幼为人如何,犹太人都知道。他们若肯作见证,就晓得我从起初是按着我们教中最严紧的教门作了法利赛人。”(徒二十六:4-5)
 

(6)“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  --  执事司提反为主殉道的时候,保罗也在场:“把他推到城外,用石头打他。作见证的人把衣裳放在一个少年人名叫扫罗的脚前。”(徒七:58)《使徒行传》还记载说:“从这日起,耶路撒冷的教会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门徒都分散在犹太和撒玛利亚各处。有虔诚的人把司提反埋葬了,为他捶胸大哭。扫罗却残害教会,进各人的家,拉着男女下在监里。”(徒八:1-3)“扫罗仍然向主的门徒口吐威吓凶杀的话,去见大祭司,求文书给大马士革的各会堂,若是找着信奉这道的人,无论男女,都准他捆绑带到耶路撒冷。”(徒九:1-2)他自己也说:“你们听见我从前在犹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样极力逼迫、残害上帝的教会;。。不过听说那从前逼迫我们的,现在传扬他原先所残害的真道。”(加一:13,23)“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称为使徒,因为我从前逼迫上帝的教会。”(林前十五:9)“我从前是亵渎上帝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做的。”(提前一:13)他比谁都更热心地逼害基督徒。
 

(7)“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  --  在第五项的自夸里,保罗说:“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在上文解释什么是法利赛人的时候,我们已经知道,对法利赛人来说,他们所以把自己与其他犹太人分别出来,就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更遵守摩西的律法和其他口传传统的律法。但他们在对律法之注释上,却往往为了考虑人性的软弱,而调整了那高不可攀的律法标准,减弱了神之启示的权威。比起说“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现在保罗是更进一步地说,“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义”是整个律法的精髓,而上帝是公义的源头,是“公义”的标准。在十字架上,上帝的“公义”完全彰显,基督要为罪人舍身流血,信他的人才能得救,因为人不能靠自己的行为满足上帝公义的要求。但保罗在这里却说:“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这是何等大的自夸!就好像《路加福音》第十八章,那个少年财主来见耶稣寻求永生之道,说自己从小都遵守了一切诫命。保罗是不是真的做到“无可指摘”,还是夸大其词,我们不知道。但无论如何,这应该是他被主恩召之前,夸耀自己已竭尽所能,遵守所知的一切律法规条。归向基督后,他当然知道自己不是“无可指摘”,“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上帝!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罗七:18,24-25)


这七样自夸,用保罗的话来说:“我从前是亵渎上帝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做的。”(提前一:13)现在的保罗还这样自夸吗?若要夸口,他会怎样 夸口呢?我们下一课再见。


2。小结:(腓三:4 - 6)

上一课保罗劝勉腓立比教会的信徒要防备犹太律法主义者(犹太派基督徒或犹太割礼派),因为这些人认为信基督还不足够,他们以守律法,特别是肉体的割礼,引以为荣;认为这样才能得救。可能有人会质疑保罗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若要靠肉体,他会远远比不上这些犹太派基督徒的假教师,自己一无可夸。保罗说,“若是别人想他可以靠肉体,我更可以靠着了。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这是保罗在被主恩召之前,自以为荣的人生。


默想:

彰显基督


“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腓三:8)
 

    我早期牧会的日子,女儿丽比问我说::「爸爸,我们是否很出名呢?」我告诉她:「不,丽比,我们一点都不出名。」她想了想,然后愤愤不平地说:「如果有更多人认识我们,我们就出名了!」

    可怜的丽比!才七岁就已经要面对我们许多人挣扎一辈子的事情,那就是谁认识我们?我们是否得到自以为应该获得的知名度呢?

    渴望被关注本无可厚非,可是它往往会取代耶稣在我们心中的焦点。因为,若我们只关心自己是否受到重视,就会把耶稣排除在外。

    我们无法同时关心自己的知名度,又要专心认识主耶稣。所以保罗所说的话极其重要,他说:「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腓立比书3章8节)。当保罗面临选择自己或选择耶稣时,他立意丢弃那些彰显自己的事情,好让自己专心认识和经历耶稣(7-8、10节)。

    至于我们,也要作出同样的抉择。我们活着是要彰显自己?还是要专注在更深切认识和经历耶稣呢?

    主啊,谢谢你提醒我,

    更深入认识你比任何事都有价值。

    帮助我除去自我,

    追求更紧密地与主同行。

    我们所做的每件事,是荣耀上帝,还是表现自己?


(取自《灵命日粮》2014年九月七日,作者:Joseph M Stow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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