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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人任意而行之士师记

第十六课 - 士师参孙(二)

经文:士十四:1 - 20

主旨:大力士参孙第一次和非利士交战,牛刀小试,击杀了三十个人。

1。 我在《基督生平》第四课谈到耶稣的降生时说,如果上帝要在报章上登载下列广告寻找一个 能符合所有条件的家庭让耶稣可以降生,他会找到吗?

A。一对未婚男女,出身贫贱。

B。纯犹太人血统。

C。男方是大卫王的后裔,有家谱可查。

D。女方是许配了给男方,但还未被迎娶。

E。男女双方都要是义人,过敬虔的生活,愿意顺从上帝的命令。

F。就算女方未婚先孕,男方也愿意接纳。

G。父母无权为孩子取名,一切要听天由命。

H。父母要因孩子的死而心碎。

当然我们知道,上帝要等足四百年的时间,才找到约瑟和马利亚这对合他心意的男女。

可是,当上帝要兴起一个士师以拯救以色列人脱离敌人的欺压时,他似乎不用如此大费周章,也不用等上那么多年寻找那个人。好像只要 有气有力,能耍枪舞剑(如珊迦),就算出身低贱(如耶弗他),有勇无谋(如巴拉),灵性不高超(如基甸),上帝就能用他来杀敌。这给我们什么启迪吗?在教会里,当上帝用一个人的时候,千万别以为他一定是个“好人”或“完人”。其实不是,只要人在某一点上合乎他用,上帝都能用他来成就其旨意。所以任何人被上帝使用,并无任何可夸的理由,完全是他的恩典。还有,一个人在工作上的成就并不就是生活上的成就。士师们杀敌千万,但在生活上,灵命上却乏善可陈。请问大家,是那些工作上有成就,但生活上却失败不堪的,还是那些为了主被关在监牢二、三十年,在工作上一点成就都没有的人,在上帝面前更得到奖赏?

2。士十四:1 - 4  “1参孙下到亭拿(Timnath),在那里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2参孙上来禀告他父母说:‘我在亭拿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愿你们给我娶来为妻。’3他父母说:‘在你弟兄的女儿中,或在本国的民中,岂没有一个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参孙对他父亲说:‘愿你给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悦她。’4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因为他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那时,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

“参孙下到亭拿(Timnath),在那里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参孙上来禀告他父母说:‘我在亭拿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愿你们给我娶来为妻。’”-- 亭拿(Timnath)在哪里?它位于耶路撒冷以西约31公里,离开参孙的家乡琐拉(Zorah)约8公里(看图一),原属但支派的一座城(书十九:43 的亭拿他),后成为犹大的一个边城(书十五:10),现在却被非利士人侵占。“女子”的原文是 issah,在圣经里出现了七百多次,指一般女子,和男子相对而言,不像 betulah 或 almah 指的是未婚少女或处女。士十六:4 的“大利拉”,圣经也是用 issah (妇人)称呼她,都含有贬义。

“父母说:‘在你弟兄的女儿中,或在本国的民中,岂没有一个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 过去,耶和华上帝千叮万嘱,不许以色列民与迦南人通婚(申七:3),理由是:“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事奉别神。。”(申七:4)作为拿西耳人,参孙是归给耶和华为圣的,娶外邦人女子为妻是污秽了上帝的圣名。参孙也不听从父母的规劝,这是谁的错?是父母教导无方吗?

“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因为他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 “这事是出于耶和华”、“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到参孙”(士十四:19,十五:14),可见参孙虽然很任性,生活又败坏,但他却是上帝所拣选,要来对付非利士人。作父母的,绝对不能以参孙的故事作借口,就不管教孩子,任由孩子胡作非为,以为上帝一定会插手管教孩子,这是很不负责任的行为。但若父母已经尽责管教孩子,孩子还是走上歧途,可千万别灰心,只要将事情交托给上帝,他也能将一个悖逆和败坏的人引回正途。上帝能用参孙非凡的臂力,孩子就算学业一无是处,上帝也能用他别的技艺另创一番事业。

3。 士十四:5 - 20  “5参孙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园,见有一只少壮狮子向他吼叫。6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虽然手无器械,却将狮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样。他行这事并没有告诉父母。7参孙下去与女子说话,就喜悦她。8过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转向道旁要看死狮,见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狮之内,9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里,给他父母,他们也吃了,只是没有告诉这蜜是从死狮之内取来的。10他父亲下去见女子。参孙在那里设摆筵宴,因为向来少年人都有这个规矩。11众人看见参孙,就请了三十个人陪伴他。12参孙对他们说:‘我给你们出一个谜语,你们在七日筵宴之内,若能猜出意思告诉我,我就给你们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13你们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诉我,你们就给我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他们说:‘请将谜语说给我们听。’14参孙对他们说:‘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他们三日不能猜出谜语的意思。15到第七天,他们对参孙的妻说:‘你诓哄你丈夫,探出谜语的意思告诉我们,免得我们用火烧你和你父家。你们请了我们来,是要夺我们所有的吗?’16参孙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说:‘你是恨我,不是爱我,你给我本国的人出谜语,却没有将意思告诉我。’参孙回答说:‘连我父母我都没有告诉,岂可告诉你呢?’17七日筵宴之内,她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着他,他才将谜语的意思告诉他妻,他妻就告诉本国的人。18到第七天,日头未落以前,那城里的人对参孙说:‘有什么比蜜还甜呢?有什么比狮子还强呢?’参孙对他们说:‘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就猜不出我谜语的意思来。’19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就下到亚实基伦(Ashkelon)击杀了三十个人,夺了他们的衣裳,将衣裳给了猜出谜语的人。参孙发怒,就上父家去了。20参孙的妻便归了参孙的陪伴,就是作过他朋友的。”

这是参孙跟非利士人第一次交锋,击杀了他们三十个人。从整个事件看来,但人跟非利士人似乎关系相当密切,参孙熟悉非利士人的文化,可以和他们玩猜谜的游戏。 这个故事不解自明,除了几处经文外,我就不再啰嗦了。

“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虽然手无器械,却将狮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样。”-- 以后 Samson ,就好像希腊神话中的 Hercules,成为大力士的代名词。

“见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狮之内,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里,给他父母,他们也吃了。。参孙在那里设摆筵宴”-- 关于拿西耳人的律法是严禁人触摸死尸,在礼仪上成为不洁净(利十一:39 - 40);参孙参加婚宴,必然也违背了清酒、浓酒都不能喝的愿。最后,当他违背了“不可用剃头刀剃他的头”时(士十三:5),耶和华的灵就离开了他。(士十六:20)

“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就猜不出我谜语的意思来。”-- 这是把那女子比喻为母牛犊,是讥讽她不驯服的意思。

“他就下到亚实基伦(Ashkelon)击杀了三十个人,夺了他们的衣裳,将衣裳给了猜出谜语的人。参孙发怒,就上父家去了。参孙的妻便归了参孙的陪伴,就是作过他朋友的。”-- 亚实基伦是非利士人的五大城邦之一,离开亭拿足足 40公里(看图一),参孙在那里击杀了三十个人。这还算是小儿科,上帝以后还要用他,击杀更多的敌人。由于参孙在婚宴的第七天没有回娘家完成婚礼,所以女子的父亲以为婚约已被取消,才把女子嫁给参孙的陪伴,以免 她和家人被羞辱。

故事是怎样发展下去,我们留待下一课再查考。

默想:

大家应该还记得上一课有关《士师记》的时代背景。主前十二世纪,非利士人从爱琴海区域(特别是革哩底)被北方的侵略者驱逐,移民到迦南定居。在定居前,他们曾进攻埃及,但被兰塞三世在一场损失惨重的海战中击退后,他们才在巴勒斯坦西南面的海岸地区,建立了迦萨、迦特、亚实基伦、亚实突和以革伦的五个城邦,他们的军事力量就倚重在这五个城市。当赫人势力在主前1200年衰落后,非利士人从他们那里学会了铁的用途,用铁制成了农具如镰刀、斧头、犁等,垄断了铁的出产和出口。为了巩固他们的军事力量,他们为军队配置铁的兵器,更有铁制的战车,在迦南地占有经济和军事的绝对优势。

把参孙和其他的“大士师”比较,底波拉、基甸、耶弗他都是率领以色列支派的军队和敌人打仗,但参孙却像史特龙(Sylvester Stallone)扮演的 Rambo,单枪匹马和敌人非利士人交战。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他所作的非常戏剧化,但对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压逼不会起很大的作用。难道上帝不知道吗?但上帝还是兴起这样一个 Rambo ,有超人的体力却道德品格平庸的人,在那二十年里(士十五:20)让非利士人尝尽苦头。上帝的作为是很奇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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