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还没有查考上一课之前,我曾问你是否可以用自己的话语把“耶稣是谁?”写下来。请问你用了多少字啊?在原文的 1 - 18节,约翰只用了 252个字 就将基督是谁交待地清清楚楚。中文圣经则用了384个字(上帝版)。当你查考完毕这段经文,你不得不佩服约翰用字的精简。其实,一切都是圣灵上帝的默示,不然这是不可能的事。
2。你不觉得惊奇吗?出身渔夫的使徒约翰竟然比世世代代许多具有高深学问的人本哲学家认识基督耶稣是谁。哲学家尼采(Nietzsche)“迷信权力意志,斥基督教为奴才哲学,甚至以基督教的道德观,乃是一切虚伪之最恶劣的表现,乃是人间的妖魔,人类堕落的厉阶。故尼氏不到30岁,即神经失常,时患剧烈的头痛症;1879年(35岁)以后,便离群索居;其所著书,语多狂妄;神经变态,卒乃不治身死。”(章立生著《总体辩道学》)当然在众多哲学家中也有最终悔悟归向基督耶稣的。在上述章氏的著述,就提到法国天才科学家巴斯噶(Pascal)。他最初是想从科学哲学,探求人生奥秘,但却陷入非常烦闷痛苦的境界;后来研读圣经,“果于某夕看到神的荣光,像摩西所见之火焰,充满其室,并得神启示,上闻主声,曰:‘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不是哲学家的上帝。’此乃1654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深夜十时半至十二时半之事。当时巴氏神志清明,特将圣示,加以笔录,后以羊皮纸郑重缮正,缝于襟内,终其一生,未尝语人;及氏去世,始被发现。兹藏于巴黎国立图书馆。”今天,我们不需要有巴斯噶的聪明才智来认识耶稣基督;圣灵上帝已经给使徒约翰默示,将耶稣基督完完整整地,清清楚楚地,启示给我们。让我们大家谦卑在主耶稣面前,聆听他的教诲。
3。约一:6 “有一个人,是从上帝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
上一课我们说:“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约一:5)这表明了慈爱的上帝一直都在寻找失丧的人,但人虽然见了光,却不愿意就近光。可幸的是,不是所有人都不接受光。世世代代都有一班上帝拣选的人就近了光,他们就像柏拉图(Plato)所设的比喻里的那个囚犯,在暗无天日的山洞里得蒙开释,重见天日后,回来告诉仍在黑暗中被囚的犯人。这些回来的就是旧约里上帝差遣的先知。
在众多旧约的先知里,有一个是最特别的,就是这里所提的“约翰”,不是使徒约翰,而是施洗约翰。他跟别的先知有何不同?一、上帝足足用了近四百年的时间,才找到一个他能用的人作为先知(在拣选约翰的同时,上帝还要寻找一对他能用的夫妇,约瑟和马利亚,叫耶稣能借他们而降生)。二、这个先知是旧约里有预言说要来的。(赛四十:3 - 4,玛三:1 ,四:5)三、别的先知都是遥指耶稣的到来,他们自己都没有看到耶稣;施洗约翰却直指耶稣,亲眼看到,听到和摸到他。四、约翰是最后的一个先知,“因为众先知和律法说预言,到约翰为止。”(太十一:13)
4。约一:7 - 9 “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上帝差遣约翰到世上来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光作见证,别无其他的目的。
这个光是谁?当然就是上文提到的“道”- 圣子耶稣基督。约翰的使命只有一个,就是作耶稣的开路先锋。他的父亲撒迦利亚把他的使命说的最清楚:“孩子啊! 你要称为至高者的先知;因为你要行在主的面前,预备他的道路,叫他的百姓因罪得赦,就知道救恩。”(路一:76 - 77)
一旦约翰完成了使命,他立刻就退下,没有“狐假虎威”,沾上一点基督的荣光。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就是弯腰给他解鞋带也是不配的。”(可一:7)他很明白自己的身份,正如耶稣说的:“你们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做的本是我们应分做的。’”(路十七:10)他做完了应分做的后,就消失在人生的舞台。我们还知道,就算这样的消失也不是容易的。为主作见证(martureo)是要 付代价的,大家还记得施洗约翰是怎样离开的吗?_____________________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 像约翰这样一个传奇人物,当然有人把他神化,使徒约翰为了辟谣,在这里一针见血地指出施洗约翰不是那光,不是那“道”,他只不过是来为“光”作见证。
“叫众人因他可以信”-- “信”(pisteuo)又是这本福音书的钥字,用了整一百次之多。“你信上帝只有一位。。鬼魔也信。。”(雅二:19)可见这个“信”字不是一种头脑的认知罢了,而是一种有行动的信。所以在下文,我们看到约翰说到“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约一:12)很清楚的,信耶稣就是接受耶稣为救主,并且还要肯定自己。。。
A。是否真的转移信心的对象,单信靠耶稣基督?意思是:从倚靠自己的一切努力,转移到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赎罪大功,全然倚靠他。
B。是否真的接受复活了和永远活着的基督?
C。是否真的接受耶稣基督为人生的主宰?
D。是否真的悔改,甘心情愿离开过往一切不能得主喜悦的事,依从他藉着圣经所指示你的去行?
信了耶稣又怎样?约翰在约二十:31说:“。。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我们可以把第 6 - 13 节当作是施洗约翰给“道”- 耶稣基督,所作的见证。
5。约一:10 - 11 “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他在世界。。”-- 原文是en toi kosmoi en,英文是 In the world he was。 “he was”的文法是inperfect tense,指的是“道”在还没有成为肉身之前,就已经存在这个宇宙中。
他虽然创造了宇宙世界和一切,但世界却不认识他。这里的世界(kosmos,虽然和上一句同一个字)指的是“人”。
“他到自己的地方来。。”-- 现在“道”成了肉身,来到自己人的地方,狭义的说是来到犹太人的地方,广义的说是来到这个世界。
“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接待”的原文是paralambano,也是耶稣在约十四:3 说的“我若去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就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的“接”(paralambano)同字。“接待“是欢迎的意思。在福音书里,耶稣用了不少比喻说明犹太人怎样不接待他。你能够指出其中一个吗?_____________
6。约一:12 - 13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上帝生的。”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 在原文里,这两句话是同位语(in apposition)。在众多犹太人当中,有人相信了耶稣,知道他就是基督。当救恩来到了外邦人的时候,有很多也接受他为救世主。
“他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 按约翰在福音书其他地方的说法,那些信耶稣的人,他们是被圣灵重生,成为上帝的儿女。(约三:5)约壹三:1 ,2 也说:“。。使我们得称为上帝的儿女;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我们现在是上帝的儿女。。”圣经在这方面的教导是一致的,保罗在加三:26 说:“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上帝的儿子。”
“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上帝生的。”-- “血气’的原文是haimaton (of bloods),也可以翻译为从血统生的;“情欲”的原文是 thelematos sarkos(of the will of the flesh),也可以翻译为从肉身的意思生的;“人意”的原文是 thelematos andros (of the will of a man)。总的来说,人的“重生”成为新造的人,不是亚当子孙那种属血肉身体的生命之改造,而是“从上帝生的”,是圣灵的工作。
有解经家,如伯尼博士(Burney),把“这等人。。是从。。生的”视为对那位给人权柄作上帝子女的耶稣基督的解释。换句话说,耶稣基督不是从肉体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他是从上帝生的,是童贞女马利亚从圣灵感孕所生的。这样的解释似乎有点牵强,为的是支持“童贞女怀孕”的教义。我们没有必要这样做。
好了,“有一个人”施洗约翰已经来了,他给“道”- 耶稣基督作了见证。接下来,另有一个人,他也曾“见过他的荣光”,他也要给耶稣基督作见证。我们留待下一课再来查考。
如果你要给耶稣基督作见证,你要写什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问题要提出来讨论吗?欢迎您和我联络。电邮地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