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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随基督的脚踪行

第一百七十四课 - 复活的耶稣(五)

经文:太二十八:16 - 20,可十六:15 - 18

主旨:耶稣在加利利山上颁布大使命给门徒。

1。哈地(G.B.Hardy)在《计数》(Countdown, Moody Press, 1970年出版)中曾说:“这里有很完整地记录:

孔子之墓 -- 尸体仍在;

佛陀之墓 -- 尸体仍在;

穆罕默德 -- 尸体仍在;

耶稣之墓 -- 已经空了。”

我在《网上灵粮》的《石头还在呼喊》一栏里曾说过:“当自由神学主义、新正统神学、圣经高等批判学在过去两三个世纪横行无忌的时候,一些传统福音派的领袖也开始对圣经的‘无谬误’(inerrancy)和完全真确性(infallibility)提出质疑,上帝遂用考古学家们从古代的废墟所发掘的石头,对我们讲述一个个圣经里被人认为虚构的神话故事。每一块石头印证了上帝话语的真确,使我们认定圣经是上帝权威的话语。”石头的确在呼喊,告诉世人圣经里记载的每一件大大小小的事件都是真确无误的。但对耶稣的复活这起事件,石头 作的却是“反见证”,见证外教的教主都已经死了,尸骸仍在,但耶稣的坟墓却是空的。“他复活了吗?”这问题是你我都不能逃避的 ,因为当我们说信耶稣的时候,指的是“心里信上帝叫他从死里复活。。”(罗十:9)。请问你怎样回答?__________________

2。太二十八:16 - 17  “十一个门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稣约定的山上。他们见了耶稣就拜他,然而还有人疑惑。”

上一课,耶稣是在加利利湖边显现给门徒;这次是他在加利利的另一次显现,也是复活后第七次的显现。有的人说,保罗在林前十五:6 说的“后来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指的就是这次。复活的耶稣与门徒约定在加利利的山上相见,目的何在?请看下文就明白了。

3。太二十八:18 - 20  “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注: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复活的耶稣显现给门徒看不是毫无目的的。过去的显现当然是为了证明自己已经从死里复活,以安慰那些伤心欲绝的门徒,如马利亚;挽回如彼得那些因不认主而受伤内疚,叫他们重新振作。但安慰、医治和挽回不是一切,接下来,复活的主还要把应许使命交给门徒。现在我们查考的这段经文就是“基督的大使命”(The Great Commission)。

我们可以说,耶稣把这个大使命的委任状颁布给门徒,这个大使命也是颁布给世世代代的教会。

A。耶稣有什么资格颁布这个大使命?--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这个权柄是谁赐给他的?当然是天父上帝。为什么上帝要赐给他这个权柄?因为他“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上帝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二:8 - 9)耶稣的顺服至死,满足了上帝公义的要求,成就了上帝救赎世人的计划,所以天父上帝将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他,他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启四:11)

B。大使命的内容是什么?由一个主要动词和相连的三个分词组成:

“使万民作我的门徒”-- 原文是 matheteusate panta ta ethne, 英文是 disciple ye all the nations 。Matheteusate 是主要的动词,文法是aorist imperative active,简单过去式主动命令语气。耶稣给他的门徒一个命令,就是使万民作他的门徒。要注意,耶稣不是单单要人信他得救,做个信徒,而是要人成为门徒。怎样做呢?

(1)“去”-- 原文是poreuthentes,英文是 going,文法是 aorist pariciple active,简单过去式主动分词。过去式表示先于主要动词,不先出去,就不能使人成为门徒。耶稣命令门徒出去传福音,使人归向耶稣。旧约的犹太人是呆在耶路撒冷,等候别人来就近圣殿,认识耶和华上帝。新约耶稣要门徒走出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为耶稣作见证。(徒一:8)这是一个大突破。

(2)“施洗”-- 原文是baptizontes,英文是 baptizing,文法是 present active participle,现在式主动分词。现在式表示和主要动词同时进行,使万民作门徒的时候,也要给他们施洗。可十六:16 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难道说,没有受洗得就不得救吗?非也。在下文,耶稣说:“不信的,必被定罪。”可见耶稣是把“信” 作为得救唯一的条件,受洗只是一个外在的象征,一个信心的行动。我喜欢把“信”比喻为一个婴孩的诞生,不管婴孩是否知道自己有生命,他已经是一个新的生命。等到他达到一个法定的年龄,有了一张“居民证”(identity card,在新加坡是十二岁),他知道自己已不是婴孩,对国家社会要分担某种义务。“受洗”就有如拿到了“居民证”,表示自己在基督国度里的身份。

“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原文是 eis to onoma...英文是 into the name of ..但也有人说应当是 in the name of , 原文应该是 en to onoma。为了是 into 还是 in 而争论不休。其实 eis 或 en 是通用的,在徒二:38 ,原文就用了en,奉基督的名受洗,baptised in the name of Jesus。总之,我们是奉三一真神的名为信徒施洗,这是最要紧的。

(3)“教训”-- 原文是didaskontes,英文是 teaching ,文法是 present active participle,现在式主动分词。现在式表示和主要动词同时进行,使万民作门徒的时候,也要教训他们。教训他们什么呢?

“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 不是单单把福音传给人,而是把从耶稣那里听到的,从圣经里所学到的,忠实地教导别人,要别人遵守,把所学到的行出来。

C。在大使命里的应许:

“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 “使命”是一个挑战,是一个工作,但跟世上的老板不一样的是,耶稣不是单单发号施令,他还给门徒两个应许,这里是第一个:耶稣应许门徒他会和他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换句话说,门徒出外传福音,绝对不是孤单无助,他们是有主耶稣作伴,就好像当初他们跟随耶稣在巴勒斯坦的时候。对教会和每一个为主作见证的人来说,他们也不是孤军作战,主耶稣就在他们的身边。有主同在,我们还怕什么?

耶稣还给门徒第二个应许,不是记载在这里,是在路二十四:49 和徒一:8,他应许门徒必有圣灵降临在他们的身上,他们就必得着从上头来的能力,为主作见证。我们要在下一课再查考。

至于可十四:17 - 19 所说的,“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就是奉我的名赶鬼;说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么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我们要怎样解读这段文字呢?从马可福音的古抄本,我们可以看到四种结尾:

短结尾:马可末了的十二节(十六:9 - 20 )不见于最古的皮卷B 及aleph,古拉丁抄本 k,西乃叙利亚本等。不少的抄本在眉批中说,古希腊抄本无此段。

中庸结尾:“他们就扼要地把所听见的,告诉彼得以及与他同在的人。此后耶稣亲自差遣他们,从东到西,宣扬神圣不朽坏的永恒救恩。”这一结尾存于一些七、八、九世纪的大楷体和小草体抄本中。

长结尾:借钦定本以及其他公认经文的译本,广为人知,存于许多文献中,如 C、D、L、W 等,也就是中文和合本所用的。

扩大的长结尾:根据耶柔米的说法,存于他那个时代的希腊文抄本中。结尾满了次经的口气,大家都认为是后人增添的。

按新约经文鉴别学的分析,短结尾有最早的希腊抄本、译本及教父文献的支持。外证和内证都肯定马可福音书,其结尾是今天所知道的十六:8 节。马可当然不打算就此停笔,可能是他写的时候受到拦阻(也许是死亡),或是复本抄成之前,遗失了原稿。我们不知道答案,只晓得初期教会不止一个人感觉福音书不完整,就设法弄出一个较令人满意的结尾。

既然如此,我们就不要把教义建立在这段有问题的经文上。

4。耶稣已经把这个大使命的委任状颁布给门徒,作为教会和基督徒,我们要怎样把这个大使命化为行动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默想:

话说有一个受人爱戴的国王得了心脏病,他的子民个个都说愿意把自己的心挖出来献给国王。国王想出了一条妙计,他从皇宫的墙头上向下面聚集的子民抛下一根羽毛,羽毛落在谁的头上,谁就可以献上他的心给国王。当羽毛轻飘飘地飞到一个人的头顶上时,那人吹了一口气,羽毛就飞了起来,飘向另一个人的头上。那人连忙举手摇一摇,就把羽毛弄走了。每当羽毛飘到人的头顶上时,每个人都想出一个方法将它吹走。口头上大家都说愿意把心挖出来,实际上大家都找借口推托。

耶稣已经颁布了大使命,那根羽毛轻飘飘地就要落在我们头上,我们是否也借故要推托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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