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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随基督的脚踪行

第一百六十四课 - 耶稣受审(一)

经文:太二十六:57 - 68,可十四:53 - 65,路二十二:54 ,63 - 65, 约十八:12 - 14,19 - 24

主旨:耶稣在亚那和该亚法面前受审。

 

1。耶稣被捕!圣子耶稣被捕!你能接受这个事实吗?若这则“头条新闻”刊登在当时的东西方文明世界的“报章”上,有人会在乎吗?在当时的中国,王莽改革失败,刘秀举着皇室后裔的旗帜兴兵讨伐,事成定都洛阳,建立东汉,人称光武帝。当耶稣被捕的时候,光武帝还在东征西讨,把偏远地区的匪军讨平,以统一中国。就算西汉武帝曾派张骞出使西域,大汉与西域各国来往频繁,但耶稣的名在东方仍然不为人所知。可是这个名是不能被“封锁”的,如今在东方,千千万万的人已归向耶稣。

2。约十八:12 - 14 “那队兵和千夫长并犹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稣,把他捆绑了。先带到亚那面前,因为亚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这该亚法就是从前向犹太人发议论说‘一个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 ”

耶稣是被捆绑带到亚那面前的,这是一系列审判的开始。亚那是谁呢?他原本是个大祭司,从主后六年至十五年(路三:2),在位时声名狼藉,利用职权大赚特赚;耶稣在圣殿推倒那些做牲畜买卖的摊位(约二:13 - 16,太二十一:12 - 13), 就是亚那一手操縱的,所以他对耶稣恨之入骨。他还用钱贿赂罗马政权,以高价为自己的孩子买下大祭司的职位,现在作大祭司的该亚法,是他的女婿,但实权却在亚那的手中。“一个人替百姓死。。”是引自约十一:50。

耶稣何以被带到亚那面前了?大概亚那是以一种幸灾乐祸地态度来羞辱耶稣。

3。约十八:19 - 24 “大祭司就以耶稣的门徒和他的教训盘问他。耶稣回答说:‘我从来是明明的对世人说话。我常在会堂和殿里,就是犹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训人;我在暗地里并没有说什么。你为什么问我呢?可以问那听见的人,我对他们说的是什么;我所说的,他们都知道。’耶稣说了这话,旁边站着的一个差役用手掌打他,说:‘你这样回答大祭司吗?’耶稣说:‘我若说的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的是,你为什么打我呢?’亚那就把耶稣解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仍是捆着解去的。”

“大祭司就以耶稣的门徒和他的教训盘问他。”--亚那的审问耶稣是完全违背犹太人的律法。他若是审判官,就应该将针对耶稣的控状当面读出来,而不是对犯人质问会使他陷入罪状的问题。这种司法程序在过去和现在都是一样的。这是为什么耶稣倒转问亚那,为什么他不盘问别的证人。

“我在暗地里并没有说什么。”-- 耶稣跟尼哥底母(约三章)和撒马利亚妇人(约四章)的对话算是暗地里进行的吗?

“旁边站着的一个差役用手掌打他。”-- 差役是圣殿的警卫。“打”的原文是 rapizo ,可以指用棍打,或手掌打,原文只是说 gave a blow to Jesus,沒有明确说用手掌打他。

“我若说的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的是,你为什么打我呢?”-- 原文的“不是”和“是”,分别是 kakos (evil) 和kalos(well),句子是第一类条件,表示假设与事实相符。按耶稣的说法,他既是指亚那的恶,别人无法否定,也是指自己的说法正确,打他是不合理的。语带双关,叫亚那难以招架,惟有尽快把耶稣解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

4。太二十六:57 - 68 “拿耶稣的人把他带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
去。文士和长老已经在那里聚会。彼得远远的跟着耶稣,直到大祭司的院子,进到里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这事到底怎样。祭司长和全公会寻找假见证控告耶稣,要治死他。虽有好些人来作假见证,总得不着实据。末后有两个人前来,说:‘这个人曾说:[我能拆毁上帝的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大祭司就站起来,对耶稣说:‘你什么都不回答吗?这些人作见证告你的是什么呢?’耶稣却不言语。大祭司对他说:‘我指着永生上帝叫你起誓告诉我们,你是上帝的儿子基督不是?’耶稣对他说:‘你说的是。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大祭司就撕开衣服,说:‘他说了僭妄的话,我们何必再用见证人呢?这僭妄的话,现在你们都听见了。你们的意见如何?’他们回答说:‘他是该死的。’他们就吐唾沫在他脸上,用拳头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说:‘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诉我们打你的是谁?’”

耶稣被带到犹太公会面前,由大祭司该亚法主审。公会是犹太人的最高法庭,由文士、法利赛人、撒都该人、民间长老所组成,共七十一个人。大祭司是主席。审讯的最低法定人数是二十三人。

A。这次的审讯合法吗?不合法!理由是:按律法,审讯要在白天举行,不能拖延至夜晚,以免为了仓促了结案件而对被告不公平;刑事案件的判决时常是过了一夜才宣告,这样做法官的可能还会发发慈悲,不会过于严厉;控方要有至少两个独立见证人的证明,他们事前要受到警告,若作假见证,就会被处死刑;审讯的过程是,除非控方能提出被告犯罪的证据,不然被告无须答辩。

耶稣在公会是怎样受审呢?是在半夜进行;在夜里宣告判词;有独立的见证人吗?沒有,而且还是假见证,见证人的供词也不符合 (可十四:59)更糟的是法官自己寻 找假见证控告耶稣,要治死他;程序对吗?不对。

B。“大祭司对他说。。你是上帝的儿子基督不是?耶稣对他说:‘你说的是。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 ”-- 在可十四:62,耶稣的回答是“我是”(ego eimi,I am),这是上帝的自称。耶稣更引用但七:13,说自己就是“人子”,犹太人向来把这称号等同弥赛亚。耶稣这样回答,当然知道会给该亚法抓到把柄,但不像在公开事工的开始,他尽量回避使用“弥赛亚”的称号,以免被群众误会,把他当作是来推翻罗马政权的救世主。现在,时候已到,他无须回避此称号,因为他的确是弥赛亚。

C。“他说了僭妄的话 。。他是该死的 。。”-- 根据利二十四 :15 - 16 那亵渎上帝的,必被治死,全会众要用石头打死他。但他们判人死罪的特权已经被罗马政权撤销,所以他们必须将耶稣交给罗马巡抚彼拉多来裁决。我们不知道公会多少成员出名定案,看来尼哥底母(约三:1)不在场吧?

D。“他们就吐唾沫在他脸上,用拳头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说:‘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诉我们打你的是谁?’”-- 耶稣受尽公会里那些“尊贵的人”的戏弄、凌辱、嗤笑、辱骂、殴打。今天还有人如此对待耶稣,你是其中之一吗?_________

默想:

世界上最早的成文法出现于公元前30世纪,是美尼斯王国统一埃及时颁布的。远古律法中著名的《乌尔纳姆法典》(公元前21世纪)和《汉穆拉比法典》(公元前18世纪),都不是犹太人的作品。然而,“律法的民族”这项挂冠,却不偏不倚地戴在了犹太人的头上,这不是沒有道理了,因为他们是以行公义,尊重法律而自居的。

耶稣受审的整个过程是如此荒谬,就是对法律外行的人也看出不公正和不义。由于公会急着要除灭耶稣,就很明显地违反了他们自己的规则。

有一本书《重审耶稣》(The Case For Christ),是由 L. 史特博著的(海天书楼,2000年出版)。他是耶鲁法学院毕业,屡获新闻奖的《芝加哥论坛报》资深记者。他也是一个怀疑论者。他访查十三位权威美国学者,对圣经四福音书所记基督耶稣的震惊世界的大新闻重新审察,证实了基督真道的真实可靠,无可辩驳。

如果你现在还不信耶稣基督,难道你也想重审耶稣吗?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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