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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多多之哥林多

第十一课 - 第二个问题 - 乱伦的罪和纪律处分

经文:林前五:1 - 13

主旨:从保罗怎样指示哥林多教会对犯奸淫者执行纪律处分,让我们学习爱有时是需要发怒责备,只是责备必须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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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弟兄问我,为什么保罗如此小题大做,用那么多的篇幅讨论教会的纷争结党?他说,在教会里吵吵闹闹,在长执会议上争得面红耳赤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我何必用十课来讲解这个问题?我说,不是保罗大惊小怪,是我们见怪不怪。从保罗说的一句话:“若有人毁坏上帝的殿,上帝必要毁坏那人。”(林前三:17)我们可以看见保罗是何等重视这个问题。希望今天的教会也要正视这个问题,特别是教会的领导层,不要在会议上吵吵闹闹,在一般信徒的面前却摆出另一副和蔼可亲的面孔。

2。哥林多教会真是问题多多的教会。其实我们也不用大惊小怪,像他们这些自高自大、自以为有智慧的人,连最基本的十字架的道理也有误解,教会若没有问题才是怪怪的。保罗接下来要讨论第二个问题。

3。林前五:1 - 5   “风闻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你们还是自高自大,并不哀痛,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

“风闻”是指由传闻而得知,没有证实的事。这里给人一个印象,以为保罗所写的只是道听途说。其实,中文圣经没有把原文里的olos 翻译出来,olos就是英文的actually,确实如此的意思。保罗肯定知道在他们中间发生了淫乱的事,就是有人和父亲的姨太太发生性关系。最妙的是保罗加插一句“连外邦人中也没有。。”我在第一课的引言曾提起哥林多这个城市是以淫乱闻名于世,在这样的城市有没有发生过儿子和继母之间的乱伦,我们不知道。肯定的是,保罗用的是修辞学上的表达手法,以显示事态的严重。但哥林多教会的信徒对乱伦的事有什么反应呢?没有,他们无动于衷。为什么?因为他们自高自大,认为自己很开放,可以接受这种行为,就好像现在一些在外国留学归来的青年,他们思想开放,可以接受同性恋等行为。但如果我们看旧约是怎样看待乱伦,就是要用石头打死犯罪的人,(利十八:8,二十:11,申二十二:30,二十七:20)就知道这是非常严重的罪行。从哥林多教会的领袖和信徒对犯罪的人采取随遇而安的看法,可想而知他们的道德生活比哥林多城市的外邦人更松散,更随便。

保罗要他们采取什么行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第五节) --- 第二节的“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解释了什么叫做“交给撒但”。保罗在别的书信里也有教导我们怎样对信徒犯罪采取纪律的行动:帖后三:6,14 - 15 说要远离这等人,不和他们交往,叫他自觉羞愧;但不要以他为仇人,要劝他如弟兄。采取纪律行动的目的不是把弟兄拆毁,致他于死地,乃是要改造他,挽回他,重建他。这需要特别的技巧,不是任何弟兄姐妹可以胜任的。教会领导层必须鉴定那些有此等恩赐的弟兄姊妹,跟他们配合一齐采取纪律的行动。有的解经家认为林后二:5 - 11 所讨论的“他”就是这位犯奸淫之罪的弟兄,我们不能肯定这点。但从那段经文,让我们看见保罗爱哥林多教会,当教会受外人唆动,不单伤害了保罗,也直接危害整个教会,保罗就不得不写严厉的信责备他们;但不是为了发泄怒气而写,他是一边流泪一边写,让我们学习爱有时是需要发怒责备的,只是责备必须有方!这是我们做父母教导孩子和教会对信徒采取纪律行动时时常忽略的。

4。林前五:6 - 8   “你们这自夸是不好的。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吗?你们既是无酵的面,应当把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所以,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也不可用恶毒、邪恶的酵,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

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不但自高自大,不把乱伦当作一回事,他们还自夸(kauchema),意思是他们以此为荣耀之事。保罗用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的比喻说明这绝对不是一件小事。对犹太人来说,这是他们非常熟悉的一幅图画,在出埃及记十二:14 - 20,十三:3 - 7有详细地记载。用现代的语言来表达,就是微小的细菌侵入人体,可以造成全身生病。如果教会对信徒的犯罪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结果是整个教会会被毁灭。

5。林前五:9 - 13   “。。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此话不是指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或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这样,你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因为审判教外的人与我何干?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吗?至于外人有上帝审判他们。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

保罗在这里很清楚地告诉我们,教会的领导层对教会内部的纪律行动绝对不能推诿,置之不理;至于教外的事,有上帝设立的地方审判官按法律来制裁,我们不用过问。保罗重复一句话:“把那犯奸淫的人从他们中间赶出去。”我们不可与他交往,连吃饭都不可以!

犯奸淫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勒索的,都可以到教会来敬拜,我们不能阻挡他们,因为教会是一个他们可以听到上帝的话语的地方。但是,我们是否可以让犯奸淫罪的会友在诗班里服事,和参与教会的其他事工?_____________

这一段经文也带出第六章的第三个问题:在不信的人面前求审的事件。我们将在下一课讨论这个问题。

默想:

保罗责备犯乱伦的人是公开的责备,教会执行纪律是公开地执行纪律,教会以后收纳此人重返团契也要公开地接纳,一切都没有暗地里使用手段,完全是光明磊落的行径。这是今天教会领导层需要学习的功课。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你们的教会是怎样执行纪律的行动?是暗中地执行?还是公开地呢?希望您能够和大家分享。

有问题要提出来讨论吗?欢迎您和我联络。电邮地址是:

pcchong1822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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